延味羨不爭辯,但麵上的表情寫著坦然,寫著無畏,一副不懼死的模樣。


    就像他之前說的,他無罪,悉聽尊便,如果查不到線索,硬要他擔下謀害主帥的罪名的話,他也無可奈何。


    不爭辯,無所謂,也正是他給出的看似沉默卻有力的迴擊。


    因為塗坤克此前有言,重刑之下恐多冤獄,難以服眾,既是對自己人不公,也對查明真相毫無助益,在場本對小兵拓欽和炊事長延味羨有諸多猜疑的人都按捺下來。


    再者,塗坤克企圖看到的細微破綻,真兇在作案後因心虛而展露的馬腳也遲遲沒有出現,不管在拓欽還是延味羨的身上。


    他們從未自亂陣腳,一直都立場堅定地撇清和這件事的關係,一時間讓他無從分辨他們供詞中的真偽。


    他會懷疑延味羨是因為拓欽的指證,加上他和拓欽其實都心知肚明,幕後策劃這一切的人是秦瑄,隻不過要讓眾將領發現這點,不得不抽絲剝繭,把證據擺在大家麵前。


    不然任誰也不會相信,深得主帥器重,一向克己複禮的副將會在大軍轉移的關鍵時機逆謀作亂。


    塗坤克開始在腦中複盤。


    拓欽負責送炙羊肉進主帥大帳,卻意外撞破了主帥暴斃現場,他確定自己和炊事兵庚伍都不曾下毒,聯係前因後果推測,向主帥獻上炙羊肉的秦瑄嫌疑最大,而秦瑄處心積慮,是最有能力策劃密謀的人。


    主帥對秦瑄禮遇有加,視其為左膀右臂,對他定然疏於防範。


    事發後,烹調炙羊肉的,負責送炙羊肉的,還有獻肉的人都會被懷疑,但這樣的線索太過直接,反倒不足信,秦瑄正是想利用這點減輕嫌疑。


    當他和拓欽、庚伍有著相同的嫌疑,拓欽和庚伍被視為受牽累之人,那他的嫌疑也會被抹去,光從物證上還牽扯不到他。


    塗坤克又想到了事件中的另一個嫌疑人,炊事長延味羨。


    在中毒案裏,延味羨和主帥之死的聯係,在於毒物中含有的烏頭堿是夥房所備材料,而他通曉烏頭堿入食的特殊處理手法,且他的職權讓他具備了作案所需的天時、地利、人和。


    隻一點,尚未發現他明確的作案動機。


    關於延味羨在中毒案裏扮演的角色,他有兩點猜測。


    從秦瑄的維護,他最直接的猜測是延味羨便是那個受秦瑄命,動手在炙羊肉裏下毒的人。


    但如果延味羨是秦瑄安插在軍營裏的一枚棋子,就算坐到了炊事長的位子,本質上也隻是個無足輕重,隨時可以舍棄的馬前卒,似乎沒有必要設法去營救他。


    還有一種可能,延味羨不涉及下毒的事,隻是無辜受牽連,秦瑄會幫他純粹是因為私交,雖然他也不知道這私交到底是什麽,又是從何時開始的。


    但無論是什麽原因,延味羨背負嫌疑對秦瑄總是有利無害的,秦瑄卻有心維護,不管延味羨是不是那個下毒之人,他都會成為秦瑄的掣肘,如果能借延味羨令秦瑄失了方寸,那是再好不過。


    塗坤克私心裏其實更偏重延味羨有鬼,不僅是因為兩人間磁場不合和對他出身的偏見。


    僅一點,如果延味羨真的和主帥的死無關,秦瑄為什麽那麽關切他的死活,將他推出去代罪不是更好嗎?


    他力保延味羨,要麽是留著他還有用,要麽就是怕他出賣自己。


    延味羨,和主帥之死一定脫不了幹係。


    隻是,塗坤克一不小心給自己挖了個坑,有了一視同仁的不能屈打成招,是救了拓欽,但也讓他不能拿延味羨奈何,秦瑄也揪著這點,迫得他不能公然實行“雙重標準”。


    他總不能說,是因為他知道拓欽無罪,延味羨身上的嫌疑更大吧?


    他們要是追問他是怎麽知道的,他總不能說是因為秦瑄才是幕後主使吧?


    眾將領一定會懷疑他的居心,早知始末卻秘而不發,是在戲耍他們,說不定還會懷疑他在設局嫁禍秦瑄。


    那他可就百口莫辯了。


    但因著不能嚴刑,撬不開延味羨的嘴巴,這案便查不下去了嗎?絕不可能。


    塗坤克心下很快有了主意。


    既然秦瑄說要標準統一,以理服人,那他就給個公正的對待。


    博朗氣唿唿地瞪著延味羨,又看看小兵拓欽,不能嚴刑,也不能威嚇,就聽憑他二人的一麵之詞來定論是非嗎?


    這樣是斷不了案的,還會延誤時機,但該拿這兩人怎麽辦,他一時也失了主意。


    彌賀沉穩開口道:“斷案講究證據,捉賊拿贓。既然主帥死於烏頭堿混合鉤吻之毒,就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


    “隻怕……”席淳沒往下說,因為這相當於在給彌賀統領潑涼水,也會影響大家調查的情緒。


    倒是博朗直言不諱道:“兇手還會坐等著被人搜查嗎?能看得見摸得著的證據肯定早就銷毀了。”


    塗坤克若有所思。


    代洲義提出了不同看法:“毒藥不同於尋常物件,就算是處置,也不會隨意丟棄,這未免太引人注目,必得尋個妥善的辦法。”他頓了頓,續道:“像是……土埋。”


    博朗覺得他的說法過於武斷,毒藥定是銷毀得徹底才能萬無一失,為什麽一定是土埋呢?


    “焚燒不行嗎?”


    “不可能焚燒。”


    塗坤克語氣果斷,“焚燒會產生火光和煙熏氣味,我軍行至山林,慎用明火,下毒的人要善後也斷不會這樣做。像代州義將軍說的,那太過引人注目。”


    他很快也想到,兇手在處置未用完的毒藥時,未免沾染上毒素,應該會準備防護措施,例如手套或是拾取的工具之類。


    如果兇手銷毀毒藥的手段當真是土埋,一應輔助用具也定會用同樣的方式掩埋。


    “那土埋的可能性確實大。”


    博朗有了進一步思路:“拓欽和炊事長各執一詞,黑白難辨,但二人俱有嫌疑。不如於二人紮營帳篷周遭探查,到時自有分曉。”


    延味羨沒說話,也不知是有異議還是在尋思什麽。


    拓欽腦子活泛,當即想到了一點。


    “就算真有證據被埋在土裏,上麵又沒有寫名字,要如何判定歸屬?博朗將軍該不是想說,隻要住在搜出物證附近的人都有嫌疑吧?擴大嫌疑範圍固然是好,但那樣不是更不易排查?”


    “這……我倒是疏忽了。”


    博朗急於抓住線索,順藤摸瓜,不給兇犯反應和防備的時間,卻忘了細思這個辦法究竟是否可行,以及對後續可能出現的情況該如何應對。


    代州義也開始躊躇,顯然兇犯計劃周密,就算是采用土埋的方式銷毀證據,多半也不會選擇距離自己住所太近的位置。


    他們就算找到了被掩藏的毒藥還有防護工具,也無法精準鎖定其身份,還會平白牽連進更多的人,這無異於在為兇犯藏匿擴大可能性。


    但就此放過這條線索,讓謀害主帥的真兇繼續逍遙法外,而他們又沒有別的頭緒,也同樣很難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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