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次聽我突然在耳邊說了這句話,大概是覺得很癢,嘻嘻笑著扭來扭去想要逃走。


    誰開的誰關。這是美麗的構圖,是令人感到某種完美性的想像。但在我心中,有一個不成形狀的不安。比如,想像這樣一種結構的謎題,在怎樣的意義上才是可能的呢?自己給自己套上的智慧之輪。或者,那也許是這樣的一種機關盒:一旦打開,要想重新關上就要花費更多的時間。


    要做出解答。會不會僅僅是執行速度的問題?人類能把執行速度提高到什麽程度?


    人類不知道該不該製造機器來嚐試解答這個謎題。然後他們又通過遞歸性操作製造出那種機器的機器。謎題作為純粹的謎題,以機械的連鎖延續下去。姑且就這樣吧。


    但如果在某個時刻,那連鎖終點的機器,又把謎題扔迴給我們呢?又或者,如果機器的連鎖,組合出以它們自己的能力都無法破解的謎題呢?


    沒有任何理由能說服我相信,自然不是那種心懷惡意的謎題。


    「即使如此,終究也不能就讓它那麽開著啊。」


    在我手上一直掙紮的浩次,被風一吹,打了個噴嚏。就像是朝著誰點頭一樣。


    03.a to z theory


    aharonov-bohm-curry-davidson-eigen-feigenbaum-gell-mann-hamilton-israel-jacobson-kauffman-lindenbaum-milnor-novak-oppenheimer-packard-q-riemann-stokes-tirelson-m-varadhan-watts-xavier-y. s-zurek定理,簡稱a-to-z定理。在某種意義上,在大約三個世紀前的某個短時期內,這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定理。


    在某種意義上,或者在全部的意義上。


    當前時刻,這個令人驚異的定理連在初等數學的意義上都不正確。因為它隻是個單純的錯誤,所以基本上沒人提及。


    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個剎那,二十六位數學家一齊想到了這條十分簡潔又十分美麗的定理,他們相信這正是能讓自己的名字永垂不朽的終極定理,於是各自全力撰寫論文,大致在同一時間向同一份學術期刊投稿。


    在幾天的時間差裏,編輯收到了首字母a到z的投稿者分別發來的論文,內容可以說都是同一份,於是編輯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確認今天是幾號。即使容忍相當神奇的推論和巨大的誤差,也不可能把這一天當成四月一號。那今天到底是怎麽迴事?編輯不知所措。


    世界知名的二十六位數學家聯手騙人?還是閑極無聊的神經病土豪騙了這二十六位,和他們開了某種玩笑?總之這群人肯定是要折騰自己,編輯想。


    不管什麽樣的把戲,編輯想起自己這份雜誌的格調。他非常清楚數學家喜歡開玩笑,但也沒有哪個會這麽奇怪。不知怎麽迴事,在發來論文的那群數學家中,竟然還有幾位是這份雜誌的另幾個編輯。


    真是無聊啊!編輯很生氣。有時間搞這種惡作劇,還不如去搞搞特輯的策劃案,要麽去督促專家趕緊審稿啊。哪來的閑工夫搞這種無聊的玩笑,還把自己卷進去。


    這可真是無聊的玩笑。如果裏麵寫了什麽必須集齊二十六篇論文才能解開的密碼,自己肯定要讓這些傢夥狠狠吃點苦頭,雖然現在還沒想好要怎麽做——編輯嘴上一個勁抱怨,但心中還是帶著些許不明所以的期待,依次拿起剛剛拆封的論文,仔仔細細按照執筆順序排好,開始斟酌起論文的內容。


    毋庸諱言,論文題目各不相同,這卻讓編輯更加煩躁,因為每篇論文的題目裏都有二項式定理這個詞。都已經這個年代了,有必要特意把二項式定理拿出來說嗎?這個尤其過分:《關於二項式定理的簡單定理》。這不是廢話嗎?下一篇也很過分:《二項式定理的奇妙性質》。要搞惡作劇,好歹搞個正經點的題目行不行?要是打算糊弄外行,這種名字大概還能唬一唬,可是發給同行的論文,這算什麽東西?都已經今天了,這個早在帕斯卡時代就被發現的定理,難道還能有什麽值得期待的新發現?當然,身為編輯,並不認為二項式定理的餘熱已經被徹底榨幹、成為再也沒有任何作用的工具了,反而對它的重要性深有體會。但是,至今仍有足足二十六位數學家同時認為它還具有令人煩惱的力量,這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但是,編輯的腦海深處某個角落裏,隱隱泛起一絲設想:越是偉大的真理,豈不越是會表現得極其尋常嗎?它們豈不是總會在眼前出沒,隱藏在日常司空見慣的場景中嗎?就像是寫在眼瞼內側的秘密訊息一樣。但是不管怎麽說,那也不可能是二項式定理。編輯搖搖頭,甩開自己的胡思亂想。


    隨便挑出一篇論文,編輯開始認真閱讀起來。說是認真閱讀,其實隨便哪篇論文最多也就四頁左右。到編輯讀完抬頭,並沒花費多少時間。


    編輯默然無語,一臉極其痛苦的表情,把論文扔到了桌子的另一邊。他抱住頭,雙手拚命撓自己的頭皮。


    為什麽啊?


    編輯怔怔地抬頭望向天花板。


    為什麽啊?他喃喃重複。


    為什麽這樣簡潔而美麗的定理,自己之前一直從沒想到過?明明隻是初等計算,明明隻要四行算式變換就夠了。而這個定理展示出的內容卻是如此令人戰慄。但這究竟是為什麽呢?為什麽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人注意到呢?隻要掌握了這個定理,豈不是數學的幾乎所有領域都變得無比簡潔明快、無比清晰明了、無比不言自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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