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晴覺得自己一定是死了,可為什麽死了還能感覺到時仿若火上烤般地熾熱,時而又似被拋於冰天雪裏般地寒冷,喉嚨又痛又幹似要冒煙。


    耳畔,傳來一個婦人低沉的聲音,一股苦澀、微熱的汁液在舌間彌漫,“晴兒,乖,吃了藥就好。”


    一個男子問道:“祖母,丁舉人與馬員外家都在碧水河尋人,萬一他們尋了來……”


    婦人擱下藥碗,拿出一塊灰撲撲的帕子捂嘴輕咳。


    少年走近婦人,輕柔地替她拍打著後背。


    外頭,好聽的女童聲音傳來,腳步急促,“祖母,丁莊的人來我們村裏打聽了,前兒你把人帶迴來,莊裏看到的人可不少。”


    婦人輕吐了一口氣,“該來的躲不過,若丁家上門來討,祖母自與他們分辯。”


    少年道:“可是祖母,丁家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的彩禮錢,我們家……哪裏拿得出來。”


    一百二十兩銀子對於莊戶人家來說便是一筆巨資,不是他們能拿得出來的,別說一百二十兩,便是二兩,他們家也拿不出來。


    女童厲聲道:“丁家忘恩負義,如果不是蘇姑娘,他家丁大平如何能讀書,更別說得中舉人。一中舉就與鎮上馬家勾結,訂了馬家三小姐為妻不說,還要把蘇姑娘賣給馬員外當侍妾。丁家一家子當真黑了心腸……”


    此刻的蘇晴,很想睜開雙眼,可眼皮沉重地抬不開,腦海裏湧現一些或熟悉、或陌生的畫麵,這一定是在做夢,為什麽記憶如此混亂,一會兒,她被丁家賣給馬家,不甘為侍妾,自毀容貌,被降為粗使婢女的蘇晴娘;一會兒她迴到了年少時光,在仁和縣丞李家做粗使丫頭的蘇晴。


    她死了,真的已經死了。


    在馬家做奴婢下人六年後,落下一身的病痛,身染重病,被馬家拖入後山,秋冬時節的野外寒地裏,以為要死時,卻得雲遊路過的一位師太搭救,為她治病,將她帶迴了綿州城外的靜水庵。從此,她在庵堂借住,身體好時抄抄佛經、打掃庭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數年後,她在庵堂裏遇到了成為一品候夫人的李家大小姐李翠芳,她榮歸故裏,特意迴到仁和縣,故人相見,李翠芳很是歡喜,賞了她一盞茶。


    而就是這盞茶,她飲下不到一寸香便毒發喪命。


    李翠芳殺她?為什麽?


    她終究是死了,她感覺到自己靈魂離體,看到李翠芳緊拽著手中的帕子:“小晴,這怨不得我,我所得到的一切怎能被破壞。”


    彼時,她的手裏拿著一塊紫檀木寄名鎖,雕工精致非凡,上頭刻了一個古篆的“晴”字,周圍祥雲繚繞。


    木製寄名鎖是她自小佩戴,因在李家得人恩惠,李翠芳及笄之時,她身上無錢無物,李翠芳說喜歡她身上掛的這塊紫檀木雕鎖,她毫不遲疑地送給李翠芳。


    李翠芳比她小上一歲,那時候,她已在鎮上馬家做了粗使丫頭,因著她與李翠芳有些交情,馬家曾有三個月未安排她做粗活,可是在她送出紫檀木鎖後的三個月,馬家人再改嘴臉,拿她當粗活長工般使喚。


    記憶深處,母親左手牽著她,右手牽著幼弟,立在城外官道旁的樹林裏,目送父親與新兵們入伍從軍,他三步一迴頭,眼裏蓄著滿滿的不舍。


    李家時,她與李翠芳讀書識字、學女紅;馬家深宅,她總有幹不完粗活;為了報仇,她拚著魂飛魄散,給兄長托夢,求他為自己主持公道……


    她死了,魂魄再不複存在,這樣的冷熱酸痛,仿若撕裂一般,她定是魂飛魄散罷,為何她聽到了說話聲?


    額上已涼的帕子移去,再敷上時有些溫熱。


    不知過了多久,冷熱酸痛感消失,傳來一個婦人悠悠輕歎聲:“老天保佑,總算不燙了。”


    蘇晴睜開雙眸,她看到似曾相識的場景:陳舊的門窗,打了補丁的灰色帳子,一個熟悉的婦人。


    記憶裏的婦人,滿臉皺紋,而麵前的婦人年輕了十幾歲。這是碧水河下遊、王莊喬寡婦,她年輕時喪夫,中年時喪子,做主讓年輕的兒媳改嫁,獨自一人哺養大一雙孫兒孫女,人稱王喬氏,又有人喚喬六婆。


    蘇晴錯愕地看著麵前的喬六婆。


    喬六婆輕歎一聲:“可憐見的,總算好了。”


    蘇晴想起來了,舅母到李縣丞家為她贖身,李太太頗是不舍,但到底想著蘇晴及笄且有婚約,當年買進來花了五兩銀子,隻是一個小丫頭使喚,但想著蘇晴在李家為奴婢還算本份,依舊隻收了丁家五兩銀子的贖身錢,丁舅母將她領迴丁莊。


    她以為迴丁家便是與表哥丁大平完婚,不曾想舅母收了鎮上馬家一百二十兩銀子,要將她賣給馬員外做侍妾。表哥早在她迴丁莊前一個月,與馬家三小姐另訂了親事。


    她得了消息,暗裏哭了一場,連夜從丁家逃出來,經過鄰家丁福家時,引得他家的狗兒亂吠,也至驚動所有人。丁莊鄰裏為了討好丁大平這個新晉舉人,舉著火把,提著燈籠來抓她,萬般無奈,她縱身跳下碧水河。


    上一次,王莊喬六婆的孫子王明、王巧兒兄妹從碧水河救了她,將她帶迴喬六婆家養病。


    在她病愈之時,丁家就會得到消息,登門討人,當時喬六婆一力保她,還說若她不願意,她可以做主將她訂給王明為妻。


    可她呢?不願累及救命恩人一家,在看到舅母惡言怒罵喬六婆,丁二平與舅父打王明時,選擇跟丁家人迴去。


    從來,她就不曾欠過丁大平,是他們欠了她。


    明知是坑,還是去了。


    丁大平與馬三小姐訂親,就算真有一百二十兩銀子,馬家也不會為難丁家。她當時怎就那麽傻了,信了舅母的鬼話,說她不進馬家門,丁大平就會被下大牢,會保不住功名。


    那時的她,對丁大平有情,不想毀了他的名聲、前程……


    太可笑了!


    他們從來都沒在乎過她的死活。


    她是舅父的外甥女,而二姨母家的小青亦是他外甥女,舅父一直護著小青的。原來,她從來都不是母親的女兒,舅父知道才從未護過她。即便她用賣身銀子助丁大平入學,用自己攢下的銀錢供丁大平讀書,他們從未真正感激過,甚至認為他們對她有養育之恩。


    養育這個詞,很是可笑。


    丁家對她從無過恩情,隻有像螞蟥一樣的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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