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會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寶 作者:蘭陵笑笑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完了,他誤傷了。他當下睡意全無,立刻改口:“這搖滾真新潮啊,我也喜歡搖滾電音。”沒人理他,封陽自己找了人。他拿起筆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剛剛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沒,我沒聽清楚。”“叫《致幻》。林修傑的新歌,挺難聽的。”前桌扭過頭。“什麽難聽,你懂不懂潮流?”封陽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傑是誰他不知道,現在他知道了,他決定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傑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機開始百度。他拿起耳機架在耳朵上,去聽那首《致幻》。耳機一戴上,搖滾樂放了出來,封陽臉色古怪,確實很難聽。不過他認為也許是自己太庸俗了,學霸喜歡的歌不可能那麽差勁。他無法欣賞的歌曲,他決定求助一下互聯網,決定像做閱讀理解一般去解讀這首充滿靈魂的歌。他手指輕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這首歌好聽在哪裏。”路人:“林修傑是磕嗨了吧,寫出這種垃圾。”粉絲:“這首歌有聽眾門檻,無法欣賞的話是自己有問題,這是一種新潮的音樂方式,歌詞雖然簡單,但朗朗上口……”洋洋灑灑八百字小作文。自動屏蔽了路人發言,封陽越看粉絲發言,越發覺得道理,這首歌確實不一般啊,歌詞簡單說明什麽,說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亂七八糟,各種樂器混雜淩亂,說明什麽?這不是淩亂,切合歌曲本身,表達了一個人不安惶恐的內心,猶如暴雨晴雪紛亂複雜嘶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封陽倒吸了一口涼氣。他就說,學霸不可能毫無緣由喜歡這種歌!果然啊,這首歌是有門檻的,聽得懂的人覺得這歌是天籟,此曲隻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迴聞。聽不懂的隻覺得吵吵鬧鬧、流於庸俗。封陽認真聽了好幾遍歌,發現在嘈雜嘶吼的旋律之中,多聽幾遍還真的有可取之處,吵歸吵,聽習慣了能讓人心平氣和,他一貫的心浮氣躁都消了許多。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單。“我喜歡”。他還不知道,他與學霸的視角不同。封陽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來,下了早讀課,他興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裝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學,你也喜歡林修傑啊?好巧哦,我也喜歡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這句話說得臉不紅氣不喘。江雪律怔了一下,緩慢地搖頭:“沒有,我不喜歡他。”他不喜歡法製咖和殺人犯。什麽?學霸不喜歡?得嘞,聊天就這樣聊死了。封陽臉色很臭地準備迴座位,重新拿出手機,移除“我喜歡”。以為封陽喜歡林修傑,“五年老粉”三個字代表了什麽分量,其間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猶豫了一下,忍不住勸慰道:“我勸你不要喜歡林修傑,他已經變了,不值得你喜歡。”對粉絲來說,如果刻骨銘心的喜歡這個明星,對方塌房的消息傳過來,一定天崩地裂般吧。奈何現實就是那般殘酷。封陽:“?”雖然他不喜歡林修傑,學霸為什麽這麽說,難道林修傑會塌房?他塌在什麽地方?他隱婚生子?半個月後,林修傑上了報紙,引起了所有人嘩然。眾人這才知道,這哪裏是塌房,這完全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命。另一邊,林修傑也在迴憶自己進了娛樂圈之後種種行徑,一開始他作為歌手出道,才華橫溢寫了幾首歌,沒曾想一炮而紅。又因為囊中羞澀,作曲填詞都是他一個人,所有人都誇他是創作型歌手。經紀公司也抓住了這一點,不斷炒作他的天才光環,稱他無所不能。一開始林修傑還感覺受之有愧,什麽天才,他隻是有幾分天賦而已,被人吹捧次數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天才。被眾星捧月的頭銜光環什麽時候破滅呢,直到他寫了一首歌,發出去後反響平平,林修傑才發現,他被捧得太高了。他之前隻是僥幸寫出了幾首還不錯的歌。如果說人的創作生涯是一條波浪線,那巔峰時的他鋒芒畢露,久享盛名,沒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穀時期絞盡腦汁寫不出幾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麽天才,隻是一個才華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這時候“江郎才盡”這四個字如同夢魘一般襲來,死死地糾纏著他,讓他喘不過氣來。他發現自己完了。出道時炒作的人設已經擺在那裏,把他架得太高了,他無法麵臨人設崩塌的失敗。“天才”和“庸才”誰都知道該如何選擇。更別提這些年在圈裏摸爬滾打,他已領略了世間的浮華,享受無數人的讚美,不願意再迴歸平淡。奈何寫不出歌就是寫不出歌,他能怎麽辦。他嚐試過轉型去當演員,可他演技更加一般,隻能無奈地退了迴來。這種進退維穀的情況下,接觸那些東西也是機緣巧合。這是藍極俱樂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銷金窟、名利場,往來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經紀公司引入了門。他初來乍到,不了解什麽情況。一個富少組織了這場聚會,發給大家一個盤子和好幾杯飲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麽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隻有拇指大小,卻用精致的小銀勺品嚐,過了幾分鍾,大家精神亢奮搖頭晃腦。這是什麽東西?林修傑心裏隱隱有所預感,他想拒絕。這玩意兒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修傑,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靈感,你最近不是憂愁沒有靈感嗎,嚐一下保證你離不開他,比香煙還帶勁。”富少語氣誇張地慫恿他。能增加靈感,他怎麽不信呢?“試試吧,我們都嚐了,你不嚐試一下,不好吧?”被人百般慫恿,同時也為了合群,林修傑的抵抗心日漸薄弱,他決定死馬當活馬醫,他嚐了一小口,立刻上癮。那種感覺怎麽說,飄飄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顛倒,本來枯竭的靈感果然瞬間爆發,如泉湧般源源不斷,這迷魂香好似溝通了生死,讓他跟魔鬼暗中達成了交易。他從此徹底在紙醉金迷的浮華中沉淪,他性情也變了,變得渾渾噩噩、易躁易怒。做出那樣的事情一點也不例外。他踹死了一個服務生。這不能怪他,誰讓那個服務生有優越的麵容,笑起來有一個好看的弧度。怎麽會有人敢拒絕他喝酒的請求,一直在搖頭,服務生似乎頭暈目眩,聲音抖得不行,四肢發軟,站也站不穩,一直反複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溫,我發高燒了,身體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藥,我不能飲酒……”、“我燒到38.9度了,我得去輸液。”、“我今天也請假了,沒有值班。”、“我是你的粉絲,我聽著你的歌長大的,你這幾天的行為,太讓人失望了。”粉絲?你既然是我的粉絲,為什麽拒絕我的請求,喝一點點會怎麽樣?失望?你算什麽東西,敢用失望這個詞形容我,是發覺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滅了是嗎?一個暴怒,他一腳踹了過去,火冒三丈。正中對方的胸口。不是他的錯,怎麽會有人輕如白紙,一踹就倒地了,似乎還失去了唿吸。酒精褪了片刻後,清醒時頭疼欲裂,他發現倒在地上的屍體,打了個寒顫,嚇得魂飛魄散有人死了。他幹的!!!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這個服務生看上去人高馬大,誰知道一推就倒,明明當時他醉醺醺的,那一腳並不重。怎麽辦?怎麽辦?他是殺人犯!林修傑既驚又慌,他來迴踱步,瘋狂發泄自己內心的焦躁。一旦屍體被發現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無量的大明星,怎麽可以坐牢,這個可能性一旦進入大腦,一切選擇似乎有了論斷。這具屍體不能出自他手,必須轉移!他不能成為殺人兇手!隔壁包廂躺了幾個少爺。他們磕嗨了,橫豎不一地躺在沙發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沒有人知道,他戴著手套打開了房門,將沉重的屍體擺好造型,放入脾氣最差的兩個人之間。一旦成功轉移,他就像瀕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機會。他快速地逃離了現場。後續如他所料,那四個少爺果然瘋了。誰能形容一覺醒來,對上一具已經僵硬的男性屍體是什麽感受?簡直要嚇尿了好嗎!他們也不想承擔殺人的責任,開始毀屍滅跡,後續的發展就徹底跟他沒關係了。這四個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這真是一出完美的瞞天過海和嫁禍,死人也無法開口指認他,林修傑鬆了口氣。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第九十五章 夜色打翻了墨水瓶剛黑下來,車水馬龍的解放路一整條街已經十分熱鬧,人頭攢動,鐵簽燒烤香氣一飄老遠。江州市刑警隊全員來到此處,大排檔的老板見到一群沒穿製服的警察,心領神會,手在圍裙上蹭了蹭,把油汙蹭掉了才走過來,“秦隊你們來了,忙到這個點真是辛苦了啊,想吃什麽隨便點,我給你們算優惠。”“別了,你出來做生意不容易,該收錢收錢,別給我們亂打折。”蔣飛先一步阻止了。他們跟這家店老板老李有點淵源,老李幾年前的案子是他們辦的。對方出獄後洗心革麵重新做人,可這時代變化太快了,對方一度跟不上社會,好心的親戚朋友給他湊了筆錢,讓他在夜市開店。老李咬牙開了店。讓老李感動的是,開店後第一批捧場的顧客除了親戚朋友,就是當年的警察。“哪有不容易,這些年要不是蔣隊你們罩著,我的生意早倒閉了。”他這家龍蝦燒烤大排檔店,跟走了風水似的,時常有警察來光顧,不是法醫就是刑警,有時候還一群群來,仿佛把他這個地方當成據點。隔三差五就要來交流一下。老李一開始瞪大眼睛,後續順理成章成為警局的線人之一,偶爾給自己撈點情報兼職費。畢竟他當夜攤老板,來這裏消費的顧客有學生、出租車司機、下班白領、快遞員,幾乎什麽職業都有,吃燒烤時人人又喜歡聊天,城市之間消息往來最靈通了。“哪裏倒閉了,我看生意好的很!”蔣飛看了一眼四周,全都是推杯換盞的酒桌,氣氛被烘托極高。這個點高峰期,街道兩邊的大排檔燒烤店都開始營業了,打眼望去,一群穿校服的學生在這裏出沒。秦居烈眼神本來毫無波瀾,直到一個穿校服的學生從他身邊走過。他五官閃動一下,斜飛的劍眉英挺,掠過幾分驚心動魄的神采。目光迅速投射過去,看了幾眼那些穿校服在街上晃蕩的高中生。自從知道那個孩子的存在後,他走在街上,見到穿同款校服的都會多看幾眼。這純屬下意識反應。不過很快秦隊就發現了,校服再怎麽相似,多看兩眼就找不到熟悉的影子。蔣飛也注意到了,吹了一聲口哨:“那不是英華的校服嗎?這個點還早,沒下晚自習,今天也不是周五,那幾個學生模樣瞅著鬼精鬼精,肯定是逃出來的。”怎麽逃出來的,要麽翻牆,要麽直接逃課。“小江同學不一樣。”“那可太不一樣了,蔣哥,我上次路過英華門口,那紅色的光榮榜,你猜第一名是誰!”齊翎興奮地湊過來,那光榮榜一百名,第一名赫然是小江同學。證件照上,少年的照片有些青澀,遮不住撲麵而來的□□俊秀。齊翎沒忘記當時的感受,怎麽說呢,胸腔裏湧動的是與有榮焉的興奮感,自豪到要膨脹了。蔣飛也跟自家孩子考了第一名般樂了,撫掌大笑:“你都問我了,那肯定是小江同學沒跑了。”咱就說小江同學也太優秀了吧,不僅性格早熟穩重,善良懂事,連成績都那麽好,儼然是別人家完美無缺的孩子。秦居烈收迴目光,聽到江雪律的名字,又聽到對方的成績名列前茅。銳利的黑眸下,抿直的唇線有一刻微微上揚。刑警隊打了聲招唿後,各自找了個位子隨意坐下。也許是說曹操曹操到,下一秒刑警隊的手機振動,顯示在屏幕上的赫然是小江同學。眾人大吃一驚。城市另一邊的夜市沒有那麽太平了,喧嘩鼎沸中,一開始一群男人還在推杯換盞氣氛熱烈,猝不及防就起了衝突。抵禦寒風的透明帳篷裏,電燈泡搖晃了好幾下。“啊?誰給你們的勇氣,不知道嗎,去道上打聽打聽,我孫楠宸的名聲!”其餘人見狀,暗暗叫了一聲不好。這混世魔王怎麽又開始了。多數人沉默不吭聲,不敢撞槍口,少數人識趣地直接站起來,連忙點頭哈腰,附和應承年輕人的話:“是啊江湖上,誰不知道咱孫少鼎鼎大名呢。”孫楠宸為人年輕,看著二十出頭。其餘人見了他,一張張滿臉橫肉、兇神惡煞的臉也硬是組合出一張笑臉,對他畢恭畢敬。年輕人顯然喝多了酒,鼻腔的氣息噴湧,全都密密麻麻的酒精味。對方醉醺醺之下還有理智,不忘大喝道:“在這條道上混的,誰不知道一件事,若我孫某不上桌,哪個癟三敢動筷?”江湖規矩上,飯桌上第一個動筷的表示地位高。地位高的人先動筷,地位低的人後動筷,表示對前者的謙遜、尊重和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