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斯利先生一死,三萬鎊的遺產也就沒有直係親屬繼承——除非已失蹤三年的喬治亞娜被找迴來。
也就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他的女兒喬治亞娜被殺死在伊登莊園的領地之內。
這個兇手顯然比格蕾絲這種看報紙的人,更早一步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死訊。
之前約瑟夫還有些想不通,兇手為什麽要多此一舉,遠距離把屍體丟在馬車經常路過的一條路上,而不是就近丟在沼澤等隱蔽處,等待屍體腐爛,讓案子變成一個無頭懸案。
現在動機一目了然。
兇手是希望通過本地的報紙,把治安隊發現謀殺案的事情刊登出來。
這樣一來,死者喬治亞娜的照片,就會刊登在報紙上,作為一種公開的死亡證明,使兇手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遺產。
布雷恩先生說了一下普雷斯利先生的親屬關係。
「普雷斯利先生年紀不小了,上麵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已經不在人世。但他有一個妹妹,嫁給了一個姓朗曼的男人,生了一兒一女。」
他把資料往桌子上一放,「朗曼是個遊手好閑的賭鬼,當初全靠一張好看的臉,把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騙得暈頭轉向。」
「如果喬治亞娜死了,那麽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也就是朗曼夫人。」格蕾絲按照事實分析。
布雷恩先生顯然不這麽想,「哦,不,朗曼夫人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這樣的人沒那麽多壞心思,她的丈夫才更加可疑!」
維多利亞時期,已婚婦女與兒童的社會地位基本一致。
法律上,她們是丈夫的財產,丈夫可以合法支配她們的嫁妝和任何勞動所得。
雖說這是一個講究紳士風度的時代,但無論再怎麽講究紳士風度,人群中總會有那麽幾個敗類。
丈夫揮霍妻子的嫁妝、底層勞工甚至有人牽著繩子,把自己的妻子當成牲畜一樣出售。
前者屢見不鮮,後者雖不常見,每年的報紙也時有刊登。
格蕾絲之前生活的東區,也有醉酒的男人,不敢把吝嗇的僱主怎麽樣,反而迴家毆打無辜的妻子。
如果說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著,那麽她得到遺產,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遺產並無分別。
「而且鄧肯少爺的未婚妻,就是朗曼家的女兒,他們一家現在正住在比格納農場附近的鄉村別墅裏。」布雷恩先生已經開始摩拳擦掌了。
但約瑟夫對此不置一詞,隻是在臨走前,叮囑布雷恩先生要繼續調查有關鄧肯夫人的事。
實際上,格蕾絲也很好奇鄧肯夫人的秘密。
比如她為什麽會收留喬治亞娜,既然她知道喬治亞娜的真實身份,又為什麽不送她迴普雷斯利家。
而且在謀殺案發生之後,在知道死者是喬治亞娜的情況下,她也沒有為治安隊提供任何線索。
從時間上,鄧肯夫人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從動機上講,喬治亞娜死了,她也無法從中獲益。
格蕾絲去鄧肯家的時候,鄧肯夫人表現得那麽傷心,既然她真的那麽同情「可憐的喬治亞娜」,幹嘛又不願意幫助治安隊早日緝拿真兇呢?
這時鄧肯先生的怒吼聲,出現在格蕾絲的腦海裏。
「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尊嚴,就別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
什麽事情會讓一個男人失去作為丈夫的尊嚴呢?
格蕾絲的眼神一下子變得飄忽……
妻子的背叛,那個名字,代表了鄧肯夫人對鄧肯先生的背叛!
一個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個比他們的大兒子還要大的私生女,沒有什麽比這更讓人大發雷霆的了。
如果事實真的如同格蕾絲的猜測,那麽鄧肯先生為什麽能容忍妻子收留那個私生女兩年多?
對此,還沒等格蕾絲想出個所以然來,第二天上午,公爵大人就吩咐喬治安排好了馬車,送他和格蕾絲,一起去切姆斯福德。
「我們要去那家瘋人院看看。」約瑟夫看出了自己這位新總管的疑惑,好心地解釋了一句。
不過說實話,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他讓新總管做了許多額外的、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這都要怪喬治不夠聰明。
公爵大人短暫地被羞愧感包圍了一秒鍾,然後就迅速地為自己找好了藉口。
遠在伊登莊園的喬治,忽然打了個噴嚏。
「哦,在過一陣子就要入冬了,也許我該換上冬天的製服了。」
無辜的喬治還不知道,他敬愛的主人,此時正在心裏編排他呢。
格蕾絲坐在馬車裏,想得完全是另一迴事。
她當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瘋人院看看,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關的就是那家瘋人院。
可是……為什麽呢?
按理說,死者的身份查出來了,瘋人院也就發揮作用了。再多的,格蕾絲也想不到有什麽可查的。
不過公爵大人覺得需要再查一查,格蕾絲自然就謹遵他的號令。
兩人最後在下午兩點之後,用過了午餐,才乘坐馬車去了郊區的紅楓葉瘋人院。
英國人對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個未解之謎,格蕾絲作為本土人士,也摸不著頭腦。
畢竟紅楓葉瘋人院一棵楓樹都沒有、錫板裏麵也沒有錫、晨訪也不是清晨的拜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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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他的女兒喬治亞娜被殺死在伊登莊園的領地之內。
這個兇手顯然比格蕾絲這種看報紙的人,更早一步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死訊。
之前約瑟夫還有些想不通,兇手為什麽要多此一舉,遠距離把屍體丟在馬車經常路過的一條路上,而不是就近丟在沼澤等隱蔽處,等待屍體腐爛,讓案子變成一個無頭懸案。
現在動機一目了然。
兇手是希望通過本地的報紙,把治安隊發現謀殺案的事情刊登出來。
這樣一來,死者喬治亞娜的照片,就會刊登在報紙上,作為一種公開的死亡證明,使兇手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遺產。
布雷恩先生說了一下普雷斯利先生的親屬關係。
「普雷斯利先生年紀不小了,上麵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已經不在人世。但他有一個妹妹,嫁給了一個姓朗曼的男人,生了一兒一女。」
他把資料往桌子上一放,「朗曼是個遊手好閑的賭鬼,當初全靠一張好看的臉,把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騙得暈頭轉向。」
「如果喬治亞娜死了,那麽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也就是朗曼夫人。」格蕾絲按照事實分析。
布雷恩先生顯然不這麽想,「哦,不,朗曼夫人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這樣的人沒那麽多壞心思,她的丈夫才更加可疑!」
維多利亞時期,已婚婦女與兒童的社會地位基本一致。
法律上,她們是丈夫的財產,丈夫可以合法支配她們的嫁妝和任何勞動所得。
雖說這是一個講究紳士風度的時代,但無論再怎麽講究紳士風度,人群中總會有那麽幾個敗類。
丈夫揮霍妻子的嫁妝、底層勞工甚至有人牽著繩子,把自己的妻子當成牲畜一樣出售。
前者屢見不鮮,後者雖不常見,每年的報紙也時有刊登。
格蕾絲之前生活的東區,也有醉酒的男人,不敢把吝嗇的僱主怎麽樣,反而迴家毆打無辜的妻子。
如果說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著,那麽她得到遺產,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遺產並無分別。
「而且鄧肯少爺的未婚妻,就是朗曼家的女兒,他們一家現在正住在比格納農場附近的鄉村別墅裏。」布雷恩先生已經開始摩拳擦掌了。
但約瑟夫對此不置一詞,隻是在臨走前,叮囑布雷恩先生要繼續調查有關鄧肯夫人的事。
實際上,格蕾絲也很好奇鄧肯夫人的秘密。
比如她為什麽會收留喬治亞娜,既然她知道喬治亞娜的真實身份,又為什麽不送她迴普雷斯利家。
而且在謀殺案發生之後,在知道死者是喬治亞娜的情況下,她也沒有為治安隊提供任何線索。
從時間上,鄧肯夫人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從動機上講,喬治亞娜死了,她也無法從中獲益。
格蕾絲去鄧肯家的時候,鄧肯夫人表現得那麽傷心,既然她真的那麽同情「可憐的喬治亞娜」,幹嘛又不願意幫助治安隊早日緝拿真兇呢?
這時鄧肯先生的怒吼聲,出現在格蕾絲的腦海裏。
「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尊嚴,就別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
什麽事情會讓一個男人失去作為丈夫的尊嚴呢?
格蕾絲的眼神一下子變得飄忽……
妻子的背叛,那個名字,代表了鄧肯夫人對鄧肯先生的背叛!
一個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個比他們的大兒子還要大的私生女,沒有什麽比這更讓人大發雷霆的了。
如果事實真的如同格蕾絲的猜測,那麽鄧肯先生為什麽能容忍妻子收留那個私生女兩年多?
對此,還沒等格蕾絲想出個所以然來,第二天上午,公爵大人就吩咐喬治安排好了馬車,送他和格蕾絲,一起去切姆斯福德。
「我們要去那家瘋人院看看。」約瑟夫看出了自己這位新總管的疑惑,好心地解釋了一句。
不過說實話,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他讓新總管做了許多額外的、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這都要怪喬治不夠聰明。
公爵大人短暫地被羞愧感包圍了一秒鍾,然後就迅速地為自己找好了藉口。
遠在伊登莊園的喬治,忽然打了個噴嚏。
「哦,在過一陣子就要入冬了,也許我該換上冬天的製服了。」
無辜的喬治還不知道,他敬愛的主人,此時正在心裏編排他呢。
格蕾絲坐在馬車裏,想得完全是另一迴事。
她當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瘋人院看看,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關的就是那家瘋人院。
可是……為什麽呢?
按理說,死者的身份查出來了,瘋人院也就發揮作用了。再多的,格蕾絲也想不到有什麽可查的。
不過公爵大人覺得需要再查一查,格蕾絲自然就謹遵他的號令。
兩人最後在下午兩點之後,用過了午餐,才乘坐馬車去了郊區的紅楓葉瘋人院。
英國人對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個未解之謎,格蕾絲作為本土人士,也摸不著頭腦。
畢竟紅楓葉瘋人院一棵楓樹都沒有、錫板裏麵也沒有錫、晨訪也不是清晨的拜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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