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碼歸一碼,一事歸一事。在本案中,被告人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就理應為她的行為負責。但被告人能及時退贓,將損失減輕,能委託其辯護人發微博,將社會影響降低,這樣的行為也能反映出被告人有悔過的意思。故公訴人請求法庭,參照公訴人之前公訴書的量刑建議,將刑罰適當減輕。」
「同時,公訴人想提醒社會大眾,校園欺淩從來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帶。它涉及到的罪名包括了侮辱誹謗,甚至包括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和故意傷害。它不會因為施害人是學生就被不予追究。希望處在校園欺淩中的孩子們,能相信你們所處的世界還要一個叫做法律的東西。希望你們在處在這個困境的時候,及時走向公檢法的各個對外窗口,尋求真正的幫助。」
「公訴人發言完畢。」
從唐淺的角度,她看到在娃娃臉發言結束之後,她搭檔做了一個大幅度的挑眉和腳尖轉動的動作。幾年的相處,她理解邢雲朵這兩個動作的意義,她這是高興和興奮。挑眉是高興,而腳尖的轉動,則是興奮。
現在的她,很清楚邢雲朵為何會有這個反應——高興是因為這案子開庭到這裏,她心中僅剩的陰霾居然是憑著這個案子而不是其它事一掃而空的;興奮是因為娃娃臉真的是棋逢對手,她在這個勢均力敵的對庭中,感受到了興奮。
但她依舊感覺到了不爽,這種不爽不是對娃娃臉業務能力的不爽,而是對當中撕開別人傷口的不爽。即使她隻能算小半個法律從業者,她也覺得,你不該邢雲朵的傷口這麽撕開在大眾之下。
「她的過去,和現在無關,和本案也無關。」唐淺聽到了自己內心的聲音。
那頭,她的搭檔已經繼續發言了,並沒有傷口被撕開的激動或者憤怒:「首先,我很謝謝公訴人對我的評價,關於善惡是一種選擇。我學生時代發生的事情是真,當時快200斤的體重也是真,但我曾經的故事,與本案無任何關係。」
她說到這裏,露出了一個甜甜的笑。然後神色一凜,再開口時候的聲音意見恢復了唐淺常見的清冷——
「我贊同公訴人的意見,一碼歸一碼,一事歸一事。我同樣也贊成,人類社會之所以能走到現在的程度,是因為有文明的規則,比如法律。任何違法行為所應該承擔的後果通過法律一步步實現,而非千百年前弱肉強食,首領一句殺了就殺了,這就是現代文明不可多得的璀璨結晶之一。作為法律共同體的一員,或者說作為曾經被欺淩的一員,我比任何人都期待和相信,更明白,法律擁有它自身的力量。」
「所以迴歸本案,還是辯護人剛才在庭審中的意見,罪行法定原則。」
「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的謙抑性,決定了這個法律這個集合了人類智慧的規則被創造出來卻又不會無邊無盡的擴張,最後反噬人類自身。正因為這是一個刑事案件,所以我們才必須要最嚴格的的按照刑法的規定,來審判這個案件,來給被告人一個後果。而刑法,必須以行為定罪。」
「想不為罪,但把想說出來或施行出來為罪。一個想殺人的人,若其終其一生未對任何人,包括網絡上的陌生人說出他這個陰暗的念頭,若他是這樣想了一生卻並不為任何人所知所了解,那他就不應該因為他的想,而被定罪。因為在生活上,他已經被定罪了,一個從內心想殺人的人,不會有任何人會與他建立起深層的親密關係,孤獨的過一生,就是刑法之外的生活,給他的懲罰。」
「本案同理。不同的,在於行為和行為之間的獨立性。」
「我希望法庭和在座的各位都明白,人和人的動作有相似性,而動作和動作之間又有關聯性。我們今日的所作所為,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我們過往的所有經驗的累積。我在方才的庭審中已經說明,被告人發微博的行為,是一個獨立的行為,其發了微博之後再敲詐的行為,又是另外一個獨立的行為。她需要在刑法上負責的,是後一個行為。」
「不能將所有有關聯的行為,都視作需要被刑法處罰的行為。」
「所有的行為之間都是有廣義上的因果關係的。激情殺人者隨手用身邊的美術刀,那是否所有人都不該買美術刀?性格缺陷者因為被拒絕而殺害無辜者,拒絕其行為的人又是否該負責?被告人的敲詐行為在發微博之後,那是否她就不能再發微博?原因的原因是否需要被懲罰?最後這個問題,我相信,公訴人同樣明白答案。」
「最後,我想對在座各位說得是,罪刑法定,存疑是有利於被告人等等的刑法基本原則或者刑法精神,這不是鑽法律空子。人存在於社會之中,而社會瞬息萬變,任何人在不知不覺間可能就成為『犯罪嫌疑人』,比如莫名其妙被人往兜裏塞了管製藥物。刑事案件要求控方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標準,是為了每個人,都更安心地生活。」
「犯罪,比我們相信的近,而且還近許多。辯護人所做的,也不止是為了眼前的一個被告人,而是所有『可能的』被告人,或者,所有人。」
「本案最後的最後,說一句和案情或無關係的話。公訴人說,希望所有校園欺淩的受害人能夠求助法律,這一句,以過來人的角度,我贊同公訴人的意見。當私力淩駕在法律之上,你所能獲得不是心願實現的快樂,而是一個更加深冷的黑洞。因為從那一刻開始,你會不再信任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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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公訴人想提醒社會大眾,校園欺淩從來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帶。它涉及到的罪名包括了侮辱誹謗,甚至包括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和故意傷害。它不會因為施害人是學生就被不予追究。希望處在校園欺淩中的孩子們,能相信你們所處的世界還要一個叫做法律的東西。希望你們在處在這個困境的時候,及時走向公檢法的各個對外窗口,尋求真正的幫助。」
「公訴人發言完畢。」
從唐淺的角度,她看到在娃娃臉發言結束之後,她搭檔做了一個大幅度的挑眉和腳尖轉動的動作。幾年的相處,她理解邢雲朵這兩個動作的意義,她這是高興和興奮。挑眉是高興,而腳尖的轉動,則是興奮。
現在的她,很清楚邢雲朵為何會有這個反應——高興是因為這案子開庭到這裏,她心中僅剩的陰霾居然是憑著這個案子而不是其它事一掃而空的;興奮是因為娃娃臉真的是棋逢對手,她在這個勢均力敵的對庭中,感受到了興奮。
但她依舊感覺到了不爽,這種不爽不是對娃娃臉業務能力的不爽,而是對當中撕開別人傷口的不爽。即使她隻能算小半個法律從業者,她也覺得,你不該邢雲朵的傷口這麽撕開在大眾之下。
「她的過去,和現在無關,和本案也無關。」唐淺聽到了自己內心的聲音。
那頭,她的搭檔已經繼續發言了,並沒有傷口被撕開的激動或者憤怒:「首先,我很謝謝公訴人對我的評價,關於善惡是一種選擇。我學生時代發生的事情是真,當時快200斤的體重也是真,但我曾經的故事,與本案無任何關係。」
她說到這裏,露出了一個甜甜的笑。然後神色一凜,再開口時候的聲音意見恢復了唐淺常見的清冷——
「我贊同公訴人的意見,一碼歸一碼,一事歸一事。我同樣也贊成,人類社會之所以能走到現在的程度,是因為有文明的規則,比如法律。任何違法行為所應該承擔的後果通過法律一步步實現,而非千百年前弱肉強食,首領一句殺了就殺了,這就是現代文明不可多得的璀璨結晶之一。作為法律共同體的一員,或者說作為曾經被欺淩的一員,我比任何人都期待和相信,更明白,法律擁有它自身的力量。」
「所以迴歸本案,還是辯護人剛才在庭審中的意見,罪行法定原則。」
「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的謙抑性,決定了這個法律這個集合了人類智慧的規則被創造出來卻又不會無邊無盡的擴張,最後反噬人類自身。正因為這是一個刑事案件,所以我們才必須要最嚴格的的按照刑法的規定,來審判這個案件,來給被告人一個後果。而刑法,必須以行為定罪。」
「想不為罪,但把想說出來或施行出來為罪。一個想殺人的人,若其終其一生未對任何人,包括網絡上的陌生人說出他這個陰暗的念頭,若他是這樣想了一生卻並不為任何人所知所了解,那他就不應該因為他的想,而被定罪。因為在生活上,他已經被定罪了,一個從內心想殺人的人,不會有任何人會與他建立起深層的親密關係,孤獨的過一生,就是刑法之外的生活,給他的懲罰。」
「本案同理。不同的,在於行為和行為之間的獨立性。」
「我希望法庭和在座的各位都明白,人和人的動作有相似性,而動作和動作之間又有關聯性。我們今日的所作所為,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我們過往的所有經驗的累積。我在方才的庭審中已經說明,被告人發微博的行為,是一個獨立的行為,其發了微博之後再敲詐的行為,又是另外一個獨立的行為。她需要在刑法上負責的,是後一個行為。」
「不能將所有有關聯的行為,都視作需要被刑法處罰的行為。」
「所有的行為之間都是有廣義上的因果關係的。激情殺人者隨手用身邊的美術刀,那是否所有人都不該買美術刀?性格缺陷者因為被拒絕而殺害無辜者,拒絕其行為的人又是否該負責?被告人的敲詐行為在發微博之後,那是否她就不能再發微博?原因的原因是否需要被懲罰?最後這個問題,我相信,公訴人同樣明白答案。」
「最後,我想對在座各位說得是,罪刑法定,存疑是有利於被告人等等的刑法基本原則或者刑法精神,這不是鑽法律空子。人存在於社會之中,而社會瞬息萬變,任何人在不知不覺間可能就成為『犯罪嫌疑人』,比如莫名其妙被人往兜裏塞了管製藥物。刑事案件要求控方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標準,是為了每個人,都更安心地生活。」
「犯罪,比我們相信的近,而且還近許多。辯護人所做的,也不止是為了眼前的一個被告人,而是所有『可能的』被告人,或者,所有人。」
「本案最後的最後,說一句和案情或無關係的話。公訴人說,希望所有校園欺淩的受害人能夠求助法律,這一句,以過來人的角度,我贊同公訴人的意見。當私力淩駕在法律之上,你所能獲得不是心願實現的快樂,而是一個更加深冷的黑洞。因為從那一刻開始,你會不再信任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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