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殺人!


    這個看起來猥瑣、聽起來更猥瑣,幾乎就是個街溜子的借著大貨車嫖遍全國各地的嫖娼男孫威?


    這個收了人家六十萬一分都沒有留給孩子媽的愛錢男孫威?


    這個喝醉了還在後悔要少了花得太快了的酒瘋子孫威?


    真的嗎?


    趙坤有那麽點不相信,又有那麽點恍然大悟。


    “人世間,最深刻的羈絆是血緣,”林彥儒垂下眼簾,“誰也不能忽略承受喪子之痛的父親。”


    他將卷宗放在自己桌上,抬頭說:“不管怎麽樣,查。”


    他的視線,落在孫威的駕駛證複印件上。


    這個看起來就是生活在底層的不得誌的男人,潦草的發型和胡須、不合體的衣服、萎靡不振的表情……


    但就是他,不遠千裏之外而來,神不知鬼不覺的用幾年時間先後殺了兩個人,這兩個人都和小猴子侯承勇有關。


    作為交換,侯承勇的父親想必此刻就在千裏之外的四川某處,或者隱姓埋名的生活著、行動著……


    但為什麽,他會動手去殺陳思文的老公和她老公的情人?


    如果不是這一次出了意外翻了車,那這一切到現在還是神不知鬼不覺。


    為什麽?


    ……


    有了正確的思路,進展就真的很快了。


    首先,小段找到了陳思文女兒娟娟花錢請的那位私家偵探,以及娟娟打電話的那個對象。


    私家偵探很慚愧:“我看她是個小孩子,又沒多少錢,就隨便給了她一個假電話……”


    假電話的主人很歡喜:“警察同誌,我冤啦,六月飛雪都沒有我冤啊,你們必須在我老婆麵前給我證明這件事,我都已經被罰很多天了,我冤枉啊,大半夜天上掉下口鍋,一扣就扣我身上了……”


    娟娟可以不必有心理負擔了,她打的電話,跟本案毫無關係。


    那小三楊妍樂的男朋友接到的電話是誰打的?大貨車司機?為什麽?


    ……


    反向查得很有收獲,但趙坤很……怎麽說呢,他的心情是五味陳雜的,五味陳雜中的一些成就感是給劉璃的。


    “劉璃的思路對了,”他說,“當年害死大貨車司機孫威兒子的那個女渣渣,在三年前的大年三十失蹤了,至今還沒有找到。”


    “劉璃在就好了,我真想給她點讚。”趙坤說,“她真的太會這種隱匿的……”


    “先介紹孫威那邊的情況吧。”林彥儒打斷了他的話。


    趙坤點點頭,開始介紹起來。


    “孫威,45歲,七年前,他八歲的兒子被人撞死,他收了對方六十萬,還配合對方做了精神鑒定,這是我們之前已經知道的情況了。”


    “我向當地警方申請了該案的所有卷宗,整理了一份比較全麵簡潔的經過,大家可以看看。”


    七年前的一個早晨,七點十分的時候,孫威的兒子背著書包走路去上學。


    但直到上午九點,學校老師給孫威老婆打電話時,大家才知道孫威並沒有到學校去。


    於是大家沿著去學校的路一直找,一直找,一直都沒找到。


    孫威老婆報了警,警方很快就趕到了,他們沿著馬路兩邊進行了拉網式的尋找,在馬路邊找到了一灘可疑的血跡,以及孫威兒子的書包。


    孫威老婆嚇得腿都軟了。


    但現場其他什麽都沒有。


    警方在全縣範圍內進行尋找,終於在遠離現場十五公裏之外的縣城北邊找到了另一起交警正在處理的車禍和糾紛。


    縣城北邊,有司機報警,說在他車前有輛小車不對勁,車門口有血印,後車窗的玻璃上還有好幾個血手印。


    司機說,車裏好像有個小孩。


    警察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發生了連環追尾,肇事車輛前麵亂成一團,一個中年女人脫得赤身裸體的躺在地上打滾,阻攔救護車上去查看孩子的傷情。


    眼看孩子的情況越來越差,現場很多司機都下車來幫忙,但是都被她瘋狂的攻擊和阻擋給嚇到了。


    好在救護車上的醫生還是找到機會把孩子抱下來送上了救護車。


    孩子情況真的很差很差,稍有延誤,極有可能不治身亡。


    誰知道就在這時,赤身裸體的女人跳上車,從醫生手裏搶走孩子,頭朝下重重的扔在地上……


    在大家的驚唿聲中,僅有一口氣的孩子成了一具慘不忍睹的屍體。


    孫威兒子的胸膛和腹部局部塌陷,左腳呈詭異的角度折疊在地上,衣服上有十分明顯的輪胎痕跡……


    女人開的車前引擎上大片的撞擊凹坑和血跡,經鑒定,這就是孫威兒子的血跡。


    經屍檢鑒定,孫威兒子的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也就是說,車輛的撞擊、碾壓都沒有讓孫威兒子死亡,他是被女人從救護車上搶下時,內出血的血液倒灌進唿吸道,引起的窒息。


    根據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的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公安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將女車主抓獲,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民憤極大,孫威一家更是期盼著女人被判死刑。


    一審時,辯方律師提出以“故意殺人罪”定罪不當,應該以“故意傷害”定罪,之後第二次開庭時,又以事實不清楚、程序不合理等為由,建議將案件退迴公安機關繼續審查……


    就在這時,荒謬的一幕發生了,之前一直喊著要車主“一命賠一命”的孫威一反常態的願意和對方洽談、和解、並出具了諒解書……


    “辯方律師抓住了哪個空子?”小段不解的問,“這可太牛逼了。”


    沒錯,能從故意殺人到故意傷害,雖然隻改了兩個字,但等於是從死刑直接跨過了死刑、緩刑和無期……


    這可不是一點點的小成功啊。


    這個發生在外地的案子,讓林彥儒飛快的想起了自己和趙坤在基層轄區派出所查的毫無記錄的“侯承勇強奸案”。


    “我姑且猜一下,是不是原始筆錄丟失了?”林彥儒反問道。


    趙坤汗顏的點頭:“是。”


    “女車主是什麽家庭?”林彥儒問。


    “醫學心理學講師,”趙坤將家庭成員那份資料挑出來,特意強調,“她老公是精神病學講師。”


    “媽的,”小段罵了句國粹,“精神鑒定的那些專家,基本上不是他同學就是他校友。”


    當時的孫威,知道這些的時候會是個什麽心情?


    “最後鑒定的結果,女人患有急性短暫性精神病,案發時無刑事責任能力……”趙坤艱難的將最後的結果


    念了出來。


    刑偵二隊全體成員全部沉默不語,辦公室裏比領導開會時還要死寂。


    林彥儒打破了這種沉默。


    “所以,當年的孫威是故意要錢,又故意做出一副財迷心竅的樣子來,也是故意配合對方提出的精神鑒定的。”


    財迷心竅、嫖娼成癮的背後,是忍辱負重、臥薪嚐膽……


    “必須要盡快找到孫威,”林彥儒說,“同時通知四川那邊的警方……”


    他深吸了一口氣,舌頭打了兩個轉,還是說了出來,“通知四川警方,抓捕侯承勇的父親。”


    “草,”小段砸了下桌子,沒忍住,連罵三句,“草草草……”


    “孫威的麻煩還沒有解決,他不會停下來的,侯承勇也一樣,”林彥儒說,“當年侯承勇的強奸案,我們必須馬上找出真相。”


    “當年的真兇,就是孫威的下一個目標。”


    大家的表情都很複雜,尤其是新生代的小段。


    “我們是刑警,刑警的鐵律是命案必破。”林彥儒說,“動起來,速度。”


    大家都忙碌起來,一頭紮進了工作裏。


    忙碌起來的大家,包括林彥儒都沒有發現,早就過了急救中心白班的下班時間,但說要來配合調查的胡醫生和劉璃都沒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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