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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棋局:明亡清興卷 作者:劉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煥言文龍跪而請死,正見其從容就義,所畏者國家三尺。如蒙二心,不第目無煥,抑且目無朝廷,死生大矣,寧肯長跪以服上刑?況毛亦有賜劍,將亦曰有旨,崇煥將何以自保?幸毛之自持一片忠赤,不以白刃而稍有動搖。
這段話的意思是,毛文龍也有尚方寶劍,假如毛文龍拿尚方寶劍來殺袁崇煥的話,袁崇煥就沒招了。其實吳惟英的這種解釋說不通,毛文龍的尚方寶劍是明熹宗給的,而袁崇煥的尚方寶劍是崇禎給的,前者已經死了,而後者才是當今聖上,顯然崇禎的尚方寶劍才更好使。話又說迴來,崇禎在賜給袁崇煥尚方寶劍後,把此前明熹宗賜給滿桂和王之臣(遼東巡撫)的尚方寶劍都收了迴來,遼東隻有毛文龍的尚方寶劍沒收迴來,崇禎的意思已經很明確,讓袁崇煥與毛文龍精誠團結,而不是用尚方寶劍來壓毛文龍,可袁崇煥連這層意思都沒明白,反而拿尚方寶劍殺了毛文龍。
袁崇煥拿出尚方寶劍後,毛文龍的部下也紛紛跪在地上,袁崇煥對毛文龍的部下說:“毛文龍不過是一個匹夫罷了,因為他守衛邊疆,官至都督,滿門封妻蔭子,酬勞足夠了吧?他竟然欺騙朝廷,無法無天!我們要五年復遼,就要奉行列祖列宗製定的國法,今日不斬文龍,何以懲後?皇上賜給我尚方寶劍,正是這個原因。如果我不能五年復遼,請求聖上到時像我殺毛文龍那樣殺我!”說罷將毛文龍斬首。毛文龍時年五十三歲。
殺毛文龍後,袁崇煥為了安撫東江鎮的毛文龍部下,假惺惺地親自到毛文龍靈柩前祭拜,並說:“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今日祭爾,乃僚友私情。”說著說著就哭了。袁崇煥此舉比曹操祭祀袁紹還要假,曹操祭祀袁紹除了安撫袁紹舊部外,的確有些真情,畢竟二人是兒時玩伴,而袁崇煥祭祀毛文龍則純粹是貓哭耗子。
袁崇煥居然有臉說“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那我們就來說說什麽是明朝殺人的朝廷大法。
在明朝要想殺一個人是很難的,所有人犯了罪都要先接受審訊,都察院與大理寺、刑部共同審理案件,刑部管審案子,都察院負責糾察,大理寺負責駁正,合稱“三法司”。三法司共同審理完案子,定案後才能確定是否要處以死刑。隻要不是謀反罪,那就不是斬立決,而是秋後問斬,而秋後問斬的人的名單必須拿到皇帝那裏去覆核,皇帝批準的方式是打鉤,每年刑部官員會把判死刑的人的全部名單讓皇帝打鉤,打鉤一個殺一個。一般情況下,明朝皇帝在打鉤的時候不是全打鉤,而是鉤一部分,留一部分不打鉤,以顯得天恩浩蕩,少殺生。當然,如果你真犯了死罪,這樣想逃生的話,也是懸,萬一皇帝把你的名字打鉤了怎麽辦?有辦法,賄賂皇帝身邊的司禮太監,他們負責奏摺,隻要你給他們錢,他們就會鑽空子,畢竟皇帝每天公務很多,不可能光打鉤,太監可以把寫著你名字的那份奏摺放到一摞奏摺的最下麵,皇帝一份一份看,肯定今天看不完,明天再把新的一摞奏摺放上麵,寫著你名字的那份名單永遠在下麵,就這樣你就永遠死不了,明朝就有一個人,從判處秋後問斬到死,用了二十多年,最後還是自己病死的。說這些就是想說,在明朝殺一個普通人都很難,然而袁崇煥卻繞開三法司,擅自殺了一品武官毛文龍,可見他惹了多大禍,這為他自己的死埋下了禍根。
有人會說袁崇煥有尚方寶劍,所以可以替天子殺人,而明朝祖製規定,即便有尚方寶劍,殺三品以上官員也要奏報天子批準方可,毛文龍可是東江鎮總兵、平遼總兵官、太子太保,朝廷的一品大員啊!整個明朝二百六十八年間,敢拿著尚方寶劍不經奏報就直接殺一品大員的,唯袁崇煥一人而已。
有人以崇禎在袁崇煥殺毛文龍後的批示,來作為崇禎支持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證據:
毛文龍懸踞海上,糜餉冒功,朝命頻違,節製不受。近復提兵進登,索餉要挾,跋扈叵測。且通夷有跡,犄角無資,掣肘兼礙。卿能周慮猝圖,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危,閫外原不中製,不必引罪。一切處置事宜,遵照敕諭行,仍聽相機行。
其實不然,因為他已經把遼東全盤託付給了袁崇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崇禎本身是很器重毛文龍的,就沖遼東隻有毛文龍的尚方寶劍還沒收迴就可看出,但現在毛文龍已經死了,人死不能復生,如果以此追究袁崇煥,勢必會影響袁崇煥五年復遼,隻要袁崇煥能實現五年復遼,那麽一切都可以由著袁崇煥來。當然,也正因此袁崇煥更是把自己逼上了絕路,隻要他不能實現五年復遼,那麽他的下場一定比毛文龍更慘,歷史果然如此。
毛文龍的死訊傳開後,據一直抱著醜化毛文龍態度的《李朝實錄》記載:“許監軍者以經略差官來到椵島(即皮島),安頓軍兵。島中將卒聞其死,皆哭雲……”
島上的將卒聽說毛文龍的死訊後,都哭了,朝鮮人自從丁卯之役要害毛文龍沒成功,卻被後金一頓痛揍後,就一直對毛文龍持醜化態度,因此他們不存在為了美化毛文龍而故意編造事實的問題。所以毛文龍死後島上軍民一起痛哭的事一定是真的。
可是島上軍民為什麽要哭呢?是毛文龍生前給了他們什麽物質上的好處嗎?恰恰相反,他們在毛文龍手下一直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天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那究竟為什麽毛文龍死後他們齊聲痛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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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的意思是,毛文龍也有尚方寶劍,假如毛文龍拿尚方寶劍來殺袁崇煥的話,袁崇煥就沒招了。其實吳惟英的這種解釋說不通,毛文龍的尚方寶劍是明熹宗給的,而袁崇煥的尚方寶劍是崇禎給的,前者已經死了,而後者才是當今聖上,顯然崇禎的尚方寶劍才更好使。話又說迴來,崇禎在賜給袁崇煥尚方寶劍後,把此前明熹宗賜給滿桂和王之臣(遼東巡撫)的尚方寶劍都收了迴來,遼東隻有毛文龍的尚方寶劍沒收迴來,崇禎的意思已經很明確,讓袁崇煥與毛文龍精誠團結,而不是用尚方寶劍來壓毛文龍,可袁崇煥連這層意思都沒明白,反而拿尚方寶劍殺了毛文龍。
袁崇煥拿出尚方寶劍後,毛文龍的部下也紛紛跪在地上,袁崇煥對毛文龍的部下說:“毛文龍不過是一個匹夫罷了,因為他守衛邊疆,官至都督,滿門封妻蔭子,酬勞足夠了吧?他竟然欺騙朝廷,無法無天!我們要五年復遼,就要奉行列祖列宗製定的國法,今日不斬文龍,何以懲後?皇上賜給我尚方寶劍,正是這個原因。如果我不能五年復遼,請求聖上到時像我殺毛文龍那樣殺我!”說罷將毛文龍斬首。毛文龍時年五十三歲。
殺毛文龍後,袁崇煥為了安撫東江鎮的毛文龍部下,假惺惺地親自到毛文龍靈柩前祭拜,並說:“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今日祭爾,乃僚友私情。”說著說著就哭了。袁崇煥此舉比曹操祭祀袁紹還要假,曹操祭祀袁紹除了安撫袁紹舊部外,的確有些真情,畢竟二人是兒時玩伴,而袁崇煥祭祀毛文龍則純粹是貓哭耗子。
袁崇煥居然有臉說“昨日斬爾,乃朝廷大法”,那我們就來說說什麽是明朝殺人的朝廷大法。
在明朝要想殺一個人是很難的,所有人犯了罪都要先接受審訊,都察院與大理寺、刑部共同審理案件,刑部管審案子,都察院負責糾察,大理寺負責駁正,合稱“三法司”。三法司共同審理完案子,定案後才能確定是否要處以死刑。隻要不是謀反罪,那就不是斬立決,而是秋後問斬,而秋後問斬的人的名單必須拿到皇帝那裏去覆核,皇帝批準的方式是打鉤,每年刑部官員會把判死刑的人的全部名單讓皇帝打鉤,打鉤一個殺一個。一般情況下,明朝皇帝在打鉤的時候不是全打鉤,而是鉤一部分,留一部分不打鉤,以顯得天恩浩蕩,少殺生。當然,如果你真犯了死罪,這樣想逃生的話,也是懸,萬一皇帝把你的名字打鉤了怎麽辦?有辦法,賄賂皇帝身邊的司禮太監,他們負責奏摺,隻要你給他們錢,他們就會鑽空子,畢竟皇帝每天公務很多,不可能光打鉤,太監可以把寫著你名字的那份奏摺放到一摞奏摺的最下麵,皇帝一份一份看,肯定今天看不完,明天再把新的一摞奏摺放上麵,寫著你名字的那份名單永遠在下麵,就這樣你就永遠死不了,明朝就有一個人,從判處秋後問斬到死,用了二十多年,最後還是自己病死的。說這些就是想說,在明朝殺一個普通人都很難,然而袁崇煥卻繞開三法司,擅自殺了一品武官毛文龍,可見他惹了多大禍,這為他自己的死埋下了禍根。
有人會說袁崇煥有尚方寶劍,所以可以替天子殺人,而明朝祖製規定,即便有尚方寶劍,殺三品以上官員也要奏報天子批準方可,毛文龍可是東江鎮總兵、平遼總兵官、太子太保,朝廷的一品大員啊!整個明朝二百六十八年間,敢拿著尚方寶劍不經奏報就直接殺一品大員的,唯袁崇煥一人而已。
有人以崇禎在袁崇煥殺毛文龍後的批示,來作為崇禎支持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證據:
毛文龍懸踞海上,糜餉冒功,朝命頻違,節製不受。近復提兵進登,索餉要挾,跋扈叵測。且通夷有跡,犄角無資,掣肘兼礙。卿能周慮猝圖,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危,閫外原不中製,不必引罪。一切處置事宜,遵照敕諭行,仍聽相機行。
其實不然,因為他已經把遼東全盤託付給了袁崇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崇禎本身是很器重毛文龍的,就沖遼東隻有毛文龍的尚方寶劍還沒收迴就可看出,但現在毛文龍已經死了,人死不能復生,如果以此追究袁崇煥,勢必會影響袁崇煥五年復遼,隻要袁崇煥能實現五年復遼,那麽一切都可以由著袁崇煥來。當然,也正因此袁崇煥更是把自己逼上了絕路,隻要他不能實現五年復遼,那麽他的下場一定比毛文龍更慘,歷史果然如此。
毛文龍的死訊傳開後,據一直抱著醜化毛文龍態度的《李朝實錄》記載:“許監軍者以經略差官來到椵島(即皮島),安頓軍兵。島中將卒聞其死,皆哭雲……”
島上的將卒聽說毛文龍的死訊後,都哭了,朝鮮人自從丁卯之役要害毛文龍沒成功,卻被後金一頓痛揍後,就一直對毛文龍持醜化態度,因此他們不存在為了美化毛文龍而故意編造事實的問題。所以毛文龍死後島上軍民一起痛哭的事一定是真的。
可是島上軍民為什麽要哭呢?是毛文龍生前給了他們什麽物質上的好處嗎?恰恰相反,他們在毛文龍手下一直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天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那究竟為什麽毛文龍死後他們齊聲痛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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