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頁
大清棋局:明亡清興卷 作者:劉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文龍剛愎撒潑,無人臣禮。前後奏疏,俱在禦前。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大逆不道,三當斬!(按:那些書信是毛文龍寫給皇太極耍他們玩的,所有書信都上報朝廷備案了。)
四,文龍總兵以來,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鬥又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按:袁崇煥一上任就下令登州萊州海禁,所有運載糧餉的去往東江鎮的船隻必須先經過山海關,他剋扣了東江鎮八個月的糧餉,直到毛文龍派人交涉才結束,餓得東江鎮“人皆菜色”。那麽到底是誰在侵吞東江鎮的軍餉呢?至於說“每歲餉銀數十萬”嘛,從1621年到1625年朝廷總共撥給毛文龍五萬兩白銀,而此番袁崇煥赴任,朝廷共給他四百八十萬兩白銀、米一百八十萬石,另發內帑一百二十萬兩白銀、鎧甲四十萬具,紅夷大炮十門,其他弓箭軍械無數,到底是誰“每歲餉銀數十萬”則不言自明。)
五,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按:開馬市是得到朝廷許可的,不然誰敢開?)
六,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劄付千。其走使、輿台、俱參、遊名色,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犯上無等,六當斬!(按:收家丁、養子是當時軍隊的普遍習慣,毛文龍的部下是有不少姓毛的,有的本來姓毛,有的是毛文龍的養子,改姓毛的,但難道這也是罪狀?)
七,由寧遠迴,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銀九百兩,沒其貨,奪其船,仍禁其人,恬不為怪。積歲所為,劫贓無算,躬為盜賊。七當斬!(按:當時有些奸商私通女真,他們的船被沒收是應該的。洪秀、方奉估計就屬於這種情況,但由於歷史沒有記載,所以難說。)
八,收部將之女為妾,凡民間婦女有姿色者,俱設法致知,或收不復出,或旋入旋出。身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擄掠財貨、子女為常,好色誨淫,八當斬!(按:沒有其他旁證。)
崇禎初年,曾經擔任登萊巡撫的武之望就攻擊毛文龍貪財好色,而毛文龍在給崇禎的奏疏裏是這麽迴答的:“臣細閱其疏,汙臣通奴貪財好色數款,試問武撫從何處得來?嗟,嗟!臣居刀槍劍戟中,八載於茲矣!果貪,果淫,果通奴,此輩短髮遼人,孰是善類?臣早為朝露,不待武撫今日下毒手也。汙臣侵帑金欽賞入己,臣已有清算錢糧疏聞,可以無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
毛文龍在東江這八年,環境艱苦卓絕,假如在此情況下毛文龍再姦淫婦女,那他不被兵變殺死還真是一個奇蹟了!
毛文龍的家鄉杭州西湖是什麽地方?小橋流水人家的美女溫柔鄉,紙醉金迷之地,而東江鎮是什麽地方?朔風凜冽,前有強敵,後無軍餉的孤懸海外打遊擊抗金之地。毛文龍不在杭州西湖搞女人,跑到東北冰天雪地的冒死來嫖女人?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在幾十萬亡命之徒中,來貪財好色?這到底是毛文龍腦子有病,還是說毛文龍貪財好色的人腦子有病呢?
九,文龍拘錮難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給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參(人參),遭夷屠殺無算。其畏死不肯往者,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當斬!(按:東江鎮的軍餉、糧餉朝廷是長期拖欠,1621年到1625年總共才給了五萬兩軍餉,袁崇煥一上任就對登州萊州實行海禁,扣了毛文龍八個月軍餉,毛文龍不得已才派人去後金的地盤挖人參,至於“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則純屬子虛烏有。)
十,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按:當時給魏忠賢立生祠是全國都有的現象,你袁崇煥在毛文龍丁卯之役血戰的時候還寫文章給魏忠賢歌功頌德,要求給魏忠賢建生祠呢,你還有臉說毛文龍。拜魏忠賢為父一事則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前文已詳述。)
十一,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按:鐵山之戰,毛文龍的確敗了,毛文龍在鐵山一千多人跟後金軍八萬人打,誰能打贏?把你袁崇煥擱在那行嗎?但鐵山之戰後毛文龍在丁卯之役建立奇功你怎麽不說呢?)
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按:毛文龍的東江鎮是白手起家,東江鎮本身就是收復的土地,此外毛文龍在這八年期間還收復了金州和旅順,而你袁崇煥又可曾收復一寸土地?)
綜上,這十二條罪狀,純屬汙衊的有七條,斷章取義的有一條,根本就算不上罪行的有兩條,沒有確鑿證據的有兩條,就沒有一條能坐實的。
連一直歌頌袁崇煥、罵毛文龍的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都對袁崇煥捏造的這些罪狀看不下去了:
袁崇煥以尚方劍斬他的方式,卻也未免太戲劇化了些。毛文龍在皮島,畢竟曾屢次出兵,騷擾滿清後方,是當時海上惟一的一支機動遊擊隊,滿清對他也一直頗為重視忌憚。這十二條罪狀中,有幾條平心而論並不能成立。毛文龍說取登州、南京如反掌,隻不過一時誇口,並非真的要造反;向外國買馬,當是軍中需要;擅自封官是得到朝廷授權的,部將喜歡姓毛,旨在拍主帥的馬屁,也沒有甚麽大不了。
宣布完毛文龍十二當斬後,袁崇煥拿出了尚方寶劍,毛文龍見狀,以為是皇帝下令殺自己的,於是最終服軟,不再反抗。吳惟英對此評價道:
</br>
四,文龍總兵以來,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鬥又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按:袁崇煥一上任就下令登州萊州海禁,所有運載糧餉的去往東江鎮的船隻必須先經過山海關,他剋扣了東江鎮八個月的糧餉,直到毛文龍派人交涉才結束,餓得東江鎮“人皆菜色”。那麽到底是誰在侵吞東江鎮的軍餉呢?至於說“每歲餉銀數十萬”嘛,從1621年到1625年朝廷總共撥給毛文龍五萬兩白銀,而此番袁崇煥赴任,朝廷共給他四百八十萬兩白銀、米一百八十萬石,另發內帑一百二十萬兩白銀、鎧甲四十萬具,紅夷大炮十門,其他弓箭軍械無數,到底是誰“每歲餉銀數十萬”則不言自明。)
五,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按:開馬市是得到朝廷許可的,不然誰敢開?)
六,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劄付千。其走使、輿台、俱參、遊名色,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犯上無等,六當斬!(按:收家丁、養子是當時軍隊的普遍習慣,毛文龍的部下是有不少姓毛的,有的本來姓毛,有的是毛文龍的養子,改姓毛的,但難道這也是罪狀?)
七,由寧遠迴,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銀九百兩,沒其貨,奪其船,仍禁其人,恬不為怪。積歲所為,劫贓無算,躬為盜賊。七當斬!(按:當時有些奸商私通女真,他們的船被沒收是應該的。洪秀、方奉估計就屬於這種情況,但由於歷史沒有記載,所以難說。)
八,收部將之女為妾,凡民間婦女有姿色者,俱設法致知,或收不復出,或旋入旋出。身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擄掠財貨、子女為常,好色誨淫,八當斬!(按:沒有其他旁證。)
崇禎初年,曾經擔任登萊巡撫的武之望就攻擊毛文龍貪財好色,而毛文龍在給崇禎的奏疏裏是這麽迴答的:“臣細閱其疏,汙臣通奴貪財好色數款,試問武撫從何處得來?嗟,嗟!臣居刀槍劍戟中,八載於茲矣!果貪,果淫,果通奴,此輩短髮遼人,孰是善類?臣早為朝露,不待武撫今日下毒手也。汙臣侵帑金欽賞入己,臣已有清算錢糧疏聞,可以無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
毛文龍在東江這八年,環境艱苦卓絕,假如在此情況下毛文龍再姦淫婦女,那他不被兵變殺死還真是一個奇蹟了!
毛文龍的家鄉杭州西湖是什麽地方?小橋流水人家的美女溫柔鄉,紙醉金迷之地,而東江鎮是什麽地方?朔風凜冽,前有強敵,後無軍餉的孤懸海外打遊擊抗金之地。毛文龍不在杭州西湖搞女人,跑到東北冰天雪地的冒死來嫖女人?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在幾十萬亡命之徒中,來貪財好色?這到底是毛文龍腦子有病,還是說毛文龍貪財好色的人腦子有病呢?
九,文龍拘錮難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給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參(人參),遭夷屠殺無算。其畏死不肯往者,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當斬!(按:東江鎮的軍餉、糧餉朝廷是長期拖欠,1621年到1625年總共才給了五萬兩軍餉,袁崇煥一上任就對登州萊州實行海禁,扣了毛文龍八個月軍餉,毛文龍不得已才派人去後金的地盤挖人參,至於“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則純屬子虛烏有。)
十,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按:當時給魏忠賢立生祠是全國都有的現象,你袁崇煥在毛文龍丁卯之役血戰的時候還寫文章給魏忠賢歌功頌德,要求給魏忠賢建生祠呢,你還有臉說毛文龍。拜魏忠賢為父一事則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前文已詳述。)
十一,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按:鐵山之戰,毛文龍的確敗了,毛文龍在鐵山一千多人跟後金軍八萬人打,誰能打贏?把你袁崇煥擱在那行嗎?但鐵山之戰後毛文龍在丁卯之役建立奇功你怎麽不說呢?)
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按:毛文龍的東江鎮是白手起家,東江鎮本身就是收復的土地,此外毛文龍在這八年期間還收復了金州和旅順,而你袁崇煥又可曾收復一寸土地?)
綜上,這十二條罪狀,純屬汙衊的有七條,斷章取義的有一條,根本就算不上罪行的有兩條,沒有確鑿證據的有兩條,就沒有一條能坐實的。
連一直歌頌袁崇煥、罵毛文龍的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都對袁崇煥捏造的這些罪狀看不下去了:
袁崇煥以尚方劍斬他的方式,卻也未免太戲劇化了些。毛文龍在皮島,畢竟曾屢次出兵,騷擾滿清後方,是當時海上惟一的一支機動遊擊隊,滿清對他也一直頗為重視忌憚。這十二條罪狀中,有幾條平心而論並不能成立。毛文龍說取登州、南京如反掌,隻不過一時誇口,並非真的要造反;向外國買馬,當是軍中需要;擅自封官是得到朝廷授權的,部將喜歡姓毛,旨在拍主帥的馬屁,也沒有甚麽大不了。
宣布完毛文龍十二當斬後,袁崇煥拿出了尚方寶劍,毛文龍見狀,以為是皇帝下令殺自己的,於是最終服軟,不再反抗。吳惟英對此評價道: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