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的奢侈可見一斑,而萬曆的腐敗可不僅僅在一個小杯子上。


    鄭貴妃過生日,萬曆一次就賞賜20萬兩,當時國家收入一年400萬兩,他一次就拿出國家收入的5%給鄭貴妃當生日禮物。


    萬曆的陵墓花800萬兩,但他冊封皇子都花了1200萬兩了。


    萬曆疼愛福王是眾所周知的。


    萬曆三十一年,福王十八歲,萬曆親自操辦婚禮。福王整個婚禮下來一共花費了30萬兩,這是個什麽概念呢?萬曆皇帝自己當初大婚也才花7萬兩。


    福王大婚之後,群臣們要求福王就國,但福王去洛陽,需要住的地方,於是福王府的修建就提上了日程。整個福王府的修建費用高達40萬兩,是一般王府的十倍之多。


    王府快修好時,大臣們都在極力主張福王就國,萬曆又開始設置障礙,說福王需要4萬頃良田才能去洛陽。4萬頃就是400萬畝,而需要注意的是,這是400萬畝良田,不是400萬畝土地。


    以前藩王到封國,土地都是調撥一部分,大部分封藩王到了之後,再慢慢劃分,萬曆的弟弟潞王就是如此安排的。但萬曆要求先給福王把土地準備好,福王才動身。


    最後,經過群臣力爭,福王所得封田降為200萬畝,這依舊是一個巨大的數字,河南根本無法獨自解決,最終由河南、湖廣、山東三省分攤,而山東還差畝的缺口,而湖廣也無法湊夠,就申請用1萬兩銀子抵扣。


    萬曆皇帝,如此花錢,錢當然不夠用,而且當時,國家戰況不斷,也花了不少錢,


    萬曆朝有著名的三大征,都取得了勝利,但代價也很大。平定寧夏叛亂,花了200萬兩;援朝抗日,花費了700萬兩;平定播州,花了300萬兩。也就是說,光是三大征就耗費1200萬兩。


    此時的大明已經危在旦夕之間,天下供到京城的糧食是400萬石,官員的俸祿、軍餉都得出這裏麵出,而應該發給明朝宗室的就有833萬石。


    已經是嚴重入不敷出了。


    而明朝為了打擊努爾哈赤,也需要錢。


    錢不夠怎麽辦,加,前後三次加餉520萬兩,相當於加了一倍,這個數字是很驚人的,相當於比一年的賦稅還多,老百姓肯定承受不了。


    所以,當時加這個餉的時候,是臨時加,這次打敗了努爾哈赤,以後也就不加了。而結果是明朝大敗,更加需要錢來經營遼東,這個餉銀隻有年年加下去。


    萬曆還想搞錢啊!


    萬曆想到了開礦來增加收入。他說:


    “朕以連年征討,庫藏匱竭,且殿工典禮方殷,若非設處財用,安忍加派小民。”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大明朝年年作戰,國庫空虛了,如果不是因為我的宮殿還沒有修好,我怎麽忍心加派給民眾呢?


    這句話是萬曆自己給自己辯解。


    萬曆首先想到是開礦增加收入,而普通老百姓肯定不會去開礦,這個錢收的是都是大戶人家的錢。


    這個想法很美。


    萬曆說幹就幹,立即派遣了大批太監到各地開礦,一時間,全國各地都有太監負責采礦工作:


    王忠到昌平,王虎到真、保、薊、永、房山,丘乘雲到四川,李敬到廣州,沈永春到廣州,潘相到江西,楊榮到雲南,曹金到浙江,張忠到山西,陳奉到湖廣,魯坤到河南,陳增到山東,趙鑒到陝西,郝隆到南直隸,高淮到遼東等等。


    這些太監都在深宮裏長大,哪裏知道什麽采礦之法。我們今天都知道開礦需要勘探,需要修路,需要運輸,但太監們不需要這些。


    他們不會采,但是手中有權,可以采取包采製。到了一個地方,找到地方官和當地大戶,攤派任務,你們怎麽采礦我不管,到時候交給我指定的金額就行。地方官開不到礦,就用財政來補;大戶們開不到礦,就用家產來抵。這些地方官和大戶哪裏肯自己吃虧,自然同樣是層層攤派下去,最終的還是分攤到了普通百姓頭上。


    所謂的開礦,不過成了老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所以,萬曆的采礦,看似與普通老百姓無關,但實際上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普通老百姓。


    很多人說,萬曆征稅是針對達官貴人、是針對商人,對老百姓沒有傷害。而在那個體製之下,都是一級壓一級,攤派成為主要的方式,最終的受害者當然是普通百姓。


    很多人說,萬曆征稅是針對達官貴人、是針對商人,對老百姓沒有傷害。而在那個體製之下,都是一級壓一級,攤派成為主要的方式,最終的受害者當然是普通百姓。


    隻是采礦,萬曆還不滿意,又向各地派遣征稅太監,同樣是遍布全國,但主要是在江南和京畿附近,因為這些地方商貿繁榮,抽稅自然更多。


    有官員上書給萬曆說:


    長江順流揚帆,日可行三四百裏,今三四百裏間五六委官攔江把截,是一日而經五六稅地,謂非重征迭稅可乎?


    萬曆一共在礦稅上收了多少錢呢?十年一共收了白銀約569萬兩,金約兩。這個數字其實不小,大約相當於國家財政一年的收入。


    但其中卻有一個大問題,收稅的太監們,無人監督,中飽私囊,貪汙腐敗極為嚴重。


    山西巡撫向萬曆揭發,稅監孫朝每年收兩,隻上交兩,剩下的兩全部被其私吞。


    山東巡撫向萬曆舉報,稅監堅馬堂每年收26萬兩,上交了兩,七年貪汙了130萬兩。


    而更為恐怖的是廣東稅監李鳳,他數年時間貪汙的金額達500萬兩之巨,而其僅僅上交36萬兩。也就是說,這個李鳳他一人貪汙的是萬曆十年所收的9倍。


    沒錯,是五百萬,因為當時廣東的商貿的非常發達。


    五百萬都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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