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不在流沙上建房子
轉角遇到不一樣的自己 作者:紫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們一直在期待一個男人能愛自己一輩子,永遠永遠不變心;我們一直在幻想一個女人真正和自己心連心,成為無話不談的閨密;我們一直要求自己對婚姻保持著熱戀般的溫度,從來不冷卻……我們渴望永恆,渴望一生一世,來生來世。
瞧,我們多像是一群企圖在流沙上建房子的傻孩子啊,無論我們多麽努力,終究敵不過大自然的一絲風吹草動。
“花心”是人性的規律。
丘吉爾早就明確告訴我們了:“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
金庸說:“一輩子隻愛一個人,是不可能的。”
李敖說:“隻有戀得短暫,才能愛得永恆。”
大師所言聽起來有點殘酷,但這卻是人性的箴言。人,有愛人的權利,也有被愛的權利,更有拒絕某人愛自己的權利。這裏說的愛是大愛,並不局限於男女之愛。既然如此,人應不應該有曾經愛過某人,後來又不再愛的權利呢?
愛過,然後又不愛了,說得通俗些,叫“花心”;說得嚴重些,是“背叛”。背叛和人性有關。因為無論男人,還是女人,我們都是人,不是神。人生漫漫,誰能擔保自己不開小差?肉體也好,思想也好,背叛是人之本性的反映,不允許背叛,一生隻愛一個人,這樣的要求無論是對情人,還是對友人來說,可能都是一種苛責。
一生隻愛一人,如若真的可以做到,我們的世界是多麽純潔無暇呀。
可惜這樣的世界永遠不會存在。有一個女人,每次戀愛,每次相親,她都會拿著這樣的問題去拷問前來的男人。“你愛我嗎?”“你能永遠愛我嗎?”“你會一輩子對我不離不棄嗎?”“如果我老了,你還會喜歡我的樣子嗎?”男人們都被她的問話嚇退了,他們無法給出肯定的迴答,也不想假意欺騙,所以沒有人能過關。這個女人於是繼續尋覓能給她肯定答案的男人,可是遺憾的是她至今也沒有找到。短暫即是永恆。
無獨有偶,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說南京一對海誓山盟的戀人,要求公證處為他們的愛情公證。在二人約定的公證書上,他們保證“忠貞不渝,絕不變心,白頭偕老,永不離婚”。
這頗有點“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味道。
在這個“隻求曾經擁有,不在天長地久”的時代,這樣的感情,已經十分難能可貴了,我們似乎應該為之感動,並且以他們為楷模。
可是,我們不是迷惑的當局者,作為頭腦清醒的看客,我們想要說的是:追求永恆,是最致命的錯誤。
“永遠到底有多遠”,陳妃平在她哀婉的歌聲中告訴我們,“所謂的永遠隻不過是一瞬間”,夢想追求永遠是不現實的。
記得一位大師說過:“這個世界上沒有永恆的東西,如果你非要說定義的話,那永恆就是一瞬間。”當時我並不是太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但現在明白了--短暫就是永恆。
以愛情為例,往往那些帶有遺憾的戀情是最令人迴味的,因為遺憾也是一種美,它會讓我們經常憶起那段青澀的時光,甚至到了暮年,在暖暖的陽光灑滿窗台的時候,年邁的我們安詳地躺在搖椅上,忽然憶起這一段戀情,臉上也會掛著微笑,既而歎息一聲:“如果當時的我們彼此都表白了,結果又會怎樣呢……”結果無外乎兩種可能:也許愛上一段時間後,就分開了;也許經過一段馬拉鬆式的愛情,最終走上了紅地毯。然而這種愛情沒有激越之美,它不是那種羅曼蒂克的永恆的愛情。
還記得《泰坦尼克號》裏的jack和rose嗎?雖然隻是短暫的邂逅,但彼此之間那種深深的愛戀卻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雖然他們之間有無數的障礙,但是他們心靈相通,情意相融。當jack那凍僵的身體緩緩沉入幽藍的海底的那一刹那,rose的心也跟著一起沉了下去,沉進了海的心髒,沉進了生命的永恆……
這就是所謂的永恆吧,雖然它如此短暫!所以不要苛求永無止境的愛情,那不一定就是永恆,隻要愛夠深,情夠濃,瞬間的心靈碰撞便是永恆了。
當往昔的愛情不在,當朋友離開了你,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這句話出自《莊子·大宗師》: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濡以沫,相呴(xu,慢慢唿氣之意)以濕,不如相忘於江湖。
意為泉水幹涸後,兩條魚未及時離開,終受困於陸地的小窪,為了生存,兩條小魚彼此用嘴裏的濕氣來喂對方。這樣的情景也許令人感動,但是,這樣的生存環境並非常態,甚至是迫於無奈。對於魚兒而言,倒不如湖水漲滿時,各自遊迴江河湖海,從此相忘,來得悠閑自在。在自己最適宜的地方,快樂地生活,忘記對方,也忘記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能夠忘記的魚,是快樂的。對於人,對於感情或許也是如此吧。
相濡以沫,有時是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無奈。“相濡以沫”令人感動;而“相忘於江湖”則是一種境界,或許更需要坦蕩、淡泊的心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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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忘記,能夠放棄,也是一種幸福。
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一個人。愛的時候,把朝朝暮暮當做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當做被愛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幸福終老。然後一切消失了,然後我們終於明白,天長地久是一件多麽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種多麽玄妙多麽脆弱的東西。也許愛情與幸福無關,也許這一生最終的幸福與心底最深處的那個人無關,也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會牽住誰的手,細水長流把風景看透。
我們曾經深深地眷戀過一些朋友。我們無話不談,我們樂意兩肋插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是長大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分開了,踏上了各自不同的生活軌跡。當你和他們生活的內容開始不同,生活的圈子也有了變化,相同的話題自然就少了,生疏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人生總是一段一段的,朋友也跟著一撥一撥的。
舊的朋友走了,新的朋友又來了!
沒來的正在走來,離開的正在走遠。這是生活的無奈,這是人生的淡遠和進化,隨著年齡的增長,心也在一天天地縮水。不過,隻要我們活得坦然,活得心安理得,活得灑脫就足夠了。
其實承諾並沒有什麽,不見了也不算什麽,背叛也沒有什麽,遺忘也不算什麽,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歸宿。我們學著看淡,學著不強求,學著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歲月的煙塵企及不到的地方。
隻是,隻是為什麽在某個落雨的黃昏,在某個寂靜的夜裏,你還是隱隱地在我心裏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曾經,這樣愛你。我,曾經以為,你是幸福的原因。
現在,迴頭想想我們的過去。 那曾經以為的相濡以沫是什麽?
世間也許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愛的情感,一種是相濡以沫,一種是相忘於江湖。
故事隻是人們虛幻的,現實的情況是:湖水總要漫上來,兩條魚也最終要迴到屬於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它們要相忘於江湖。是啊,終顏彈指老,刹那芳華,與其天涯思君,戀戀不舍,不如相忘於江湖。
瞧,我們多像是一群企圖在流沙上建房子的傻孩子啊,無論我們多麽努力,終究敵不過大自然的一絲風吹草動。
“花心”是人性的規律。
丘吉爾早就明確告訴我們了:“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
金庸說:“一輩子隻愛一個人,是不可能的。”
李敖說:“隻有戀得短暫,才能愛得永恆。”
大師所言聽起來有點殘酷,但這卻是人性的箴言。人,有愛人的權利,也有被愛的權利,更有拒絕某人愛自己的權利。這裏說的愛是大愛,並不局限於男女之愛。既然如此,人應不應該有曾經愛過某人,後來又不再愛的權利呢?
愛過,然後又不愛了,說得通俗些,叫“花心”;說得嚴重些,是“背叛”。背叛和人性有關。因為無論男人,還是女人,我們都是人,不是神。人生漫漫,誰能擔保自己不開小差?肉體也好,思想也好,背叛是人之本性的反映,不允許背叛,一生隻愛一個人,這樣的要求無論是對情人,還是對友人來說,可能都是一種苛責。
一生隻愛一人,如若真的可以做到,我們的世界是多麽純潔無暇呀。
可惜這樣的世界永遠不會存在。有一個女人,每次戀愛,每次相親,她都會拿著這樣的問題去拷問前來的男人。“你愛我嗎?”“你能永遠愛我嗎?”“你會一輩子對我不離不棄嗎?”“如果我老了,你還會喜歡我的樣子嗎?”男人們都被她的問話嚇退了,他們無法給出肯定的迴答,也不想假意欺騙,所以沒有人能過關。這個女人於是繼續尋覓能給她肯定答案的男人,可是遺憾的是她至今也沒有找到。短暫即是永恆。
無獨有偶,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說南京一對海誓山盟的戀人,要求公證處為他們的愛情公證。在二人約定的公證書上,他們保證“忠貞不渝,絕不變心,白頭偕老,永不離婚”。
這頗有點“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味道。
在這個“隻求曾經擁有,不在天長地久”的時代,這樣的感情,已經十分難能可貴了,我們似乎應該為之感動,並且以他們為楷模。
可是,我們不是迷惑的當局者,作為頭腦清醒的看客,我們想要說的是:追求永恆,是最致命的錯誤。
“永遠到底有多遠”,陳妃平在她哀婉的歌聲中告訴我們,“所謂的永遠隻不過是一瞬間”,夢想追求永遠是不現實的。
記得一位大師說過:“這個世界上沒有永恆的東西,如果你非要說定義的話,那永恆就是一瞬間。”當時我並不是太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但現在明白了--短暫就是永恆。
以愛情為例,往往那些帶有遺憾的戀情是最令人迴味的,因為遺憾也是一種美,它會讓我們經常憶起那段青澀的時光,甚至到了暮年,在暖暖的陽光灑滿窗台的時候,年邁的我們安詳地躺在搖椅上,忽然憶起這一段戀情,臉上也會掛著微笑,既而歎息一聲:“如果當時的我們彼此都表白了,結果又會怎樣呢……”結果無外乎兩種可能:也許愛上一段時間後,就分開了;也許經過一段馬拉鬆式的愛情,最終走上了紅地毯。然而這種愛情沒有激越之美,它不是那種羅曼蒂克的永恆的愛情。
還記得《泰坦尼克號》裏的jack和rose嗎?雖然隻是短暫的邂逅,但彼此之間那種深深的愛戀卻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雖然他們之間有無數的障礙,但是他們心靈相通,情意相融。當jack那凍僵的身體緩緩沉入幽藍的海底的那一刹那,rose的心也跟著一起沉了下去,沉進了海的心髒,沉進了生命的永恆……
這就是所謂的永恆吧,雖然它如此短暫!所以不要苛求永無止境的愛情,那不一定就是永恆,隻要愛夠深,情夠濃,瞬間的心靈碰撞便是永恆了。
當往昔的愛情不在,當朋友離開了你,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這句話出自《莊子·大宗師》: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濡以沫,相呴(xu,慢慢唿氣之意)以濕,不如相忘於江湖。
意為泉水幹涸後,兩條魚未及時離開,終受困於陸地的小窪,為了生存,兩條小魚彼此用嘴裏的濕氣來喂對方。這樣的情景也許令人感動,但是,這樣的生存環境並非常態,甚至是迫於無奈。對於魚兒而言,倒不如湖水漲滿時,各自遊迴江河湖海,從此相忘,來得悠閑自在。在自己最適宜的地方,快樂地生活,忘記對方,也忘記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能夠忘記的魚,是快樂的。對於人,對於感情或許也是如此吧。
相濡以沫,有時是為了生存的必要或是無奈。“相濡以沫”令人感動;而“相忘於江湖”則是一種境界,或許更需要坦蕩、淡泊的心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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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一個人。愛的時候,把朝朝暮暮當做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當做被愛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幸福終老。然後一切消失了,然後我們終於明白,天長地久是一件多麽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幸福是一種多麽玄妙多麽脆弱的東西。也許愛情與幸福無關,也許這一生最終的幸福與心底最深處的那個人無關,也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會牽住誰的手,細水長流把風景看透。
我們曾經深深地眷戀過一些朋友。我們無話不談,我們樂意兩肋插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是長大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分開了,踏上了各自不同的生活軌跡。當你和他們生活的內容開始不同,生活的圈子也有了變化,相同的話題自然就少了,生疏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人生總是一段一段的,朋友也跟著一撥一撥的。
舊的朋友走了,新的朋友又來了!
沒來的正在走來,離開的正在走遠。這是生活的無奈,這是人生的淡遠和進化,隨著年齡的增長,心也在一天天地縮水。不過,隻要我們活得坦然,活得心安理得,活得灑脫就足夠了。
其實承諾並沒有什麽,不見了也不算什麽,背叛也沒有什麽,遺忘也不算什麽,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歸宿。我們學著看淡,學著不強求,學著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歲月的煙塵企及不到的地方。
隻是,隻是為什麽在某個落雨的黃昏,在某個寂靜的夜裏,你還是隱隱地在我心裏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我,曾經,這樣愛你。我,曾經以為,你是幸福的原因。
現在,迴頭想想我們的過去。 那曾經以為的相濡以沫是什麽?
世間也許有兩種可以稱之為愛的情感,一種是相濡以沫,一種是相忘於江湖。
故事隻是人們虛幻的,現實的情況是:湖水總要漫上來,兩條魚也最終要迴到屬於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它們要相忘於江湖。是啊,終顏彈指老,刹那芳華,與其天涯思君,戀戀不舍,不如相忘於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