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武鬆的法律意識
水滸密碼:解密一百單八將 作者:席光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最強清河縣都頭武鬆從京城出差迴來,一迴家便收到哥哥武大郎的死訊。身為清河縣刑偵科長的武鬆敏銳地感覺到哥哥的死極不尋常,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性極大。對於武大郎死因之謎,武鬆首先懷疑的是嫂嫂潘金蓮。潘金蓮不守婦道且水性楊花的本領武鬆已領教過,故而親嫂嫂潘金蓮成了武鬆第一個排查對象。
針對武大郎之死,武鬆接連問了潘金蓮幾個問題:一、哥哥什麽時候死的;二、得的什麽病;三、吃的誰的藥。麵對武鬆一連串審訊式詢問,潘金蓮做了如下答對:一、你哥哥在你出差一個月左右死的,“你轉背一二十日,病了八九日”;二、得的是急性心疼病;三、吃的藥相當多,“甚麽藥沒吃過”。潘金蓮的迴答看似圓滿,實則過於籠統。幹刑偵出身的武鬆當然能瞧出問題,於是武鬆又提出三個疑問:一、我哥哥從來沒有心疼病史(死因蹊蹺);二、哥哥埋在什麽地方(欲開棺驗屍);三、哥哥死亡的具體時間(掌握事情經過)。麵對武鬆第一點疑問,王婆替潘金蓮解釋的是:一、“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暫時禍福”,心疼病死人很正常(心疼病大概相當於如今的心髒病);二、至於武鬆有意開棺驗屍,潘金蓮明確答複屍體已經燒化。沒得驗,燒屍的理由也較充分,即“我又獨自一個,哪裏去尋墳地”;三、說到武大郎死亡的具體時間,潘金蓮實事求是,幹脆利落地迴答“再過兩日,便是斷七”。這一點沒有隱瞞的必要,也隱瞞不了。
武鬆與潘金蓮、王婆間的第一次交鋒就此收場,武鬆攻勢淩厲,提出的問題個個正中要害。不過潘金蓮四兩撥千斤,輕易地將武鬆的攻勢化解於無形。武鬆步步緊逼,潘金蓮有驚無險,雙方第一次偵破與反偵破交手草草收場。武鬆對哥哥武大郎的死隻是懷疑,沒有收到任何實質性證據,第一輪交鋒潘金蓮勝出。
經過一夜心理準備,以及武大郎所謂托夢,第二天一大早武鬆與潘金蓮之間開始了第二輪偵察與反偵察較量。我哥哥具體是得什麽病死的?買的哪位醫生的藥?買得誰的棺材?誰將棺材抬出去的?這一次武鬆攻勢越發淩厲,句句中其要害。潘金蓮逐一對答“口供”,力求與昨夜一致。這一次雙方似乎是平手,不過潘金蓮給武鬆留下了一條重要線索——團頭何九叔。
武鬆找到何九叔了解事情真相,麵對何九叔這樣的老江湖,武鬆一開始采取冷處理,“隻顧喝酒,並不把話來提起”。而後又熱處理,“捋起雙袖,握著尖刀,指著何九叔”。武鬆先冷後熱和先禮後兵的強大心理攻勢迫使何九叔道出了事實真相,並提供了三件證據——兩塊酥黑骨頭、一錠銀子及當場捉奸的鄆哥。
有了何九叔和鄆哥兩大人證、兩塊酥黑骨頭,以及一錠銀子兩大物證,武鬆有了告倒奸夫淫婦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把握。武鬆帶著人證物證去清河縣縣長那裏告狀,不料縣長跟西門慶是哥們。暗裏做了西門慶的保護傘,於是以武大郎一案證據不足和事實不清楚為由駁迴了武鬆的上訴。武鬆在刑偵科長的位子上幹了大半年,對於官場的一些內幕自然了解。他意識到單純走法律路線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西門慶在清河縣有些根基,法律奈何不了他,武鬆開始實施第二套方案。
武鬆將案件當事人潘金蓮、王婆,以及案件重要證人鄰居姚文卿、趙仲銘、胡正卿和張公叫到一處,開始私設公堂。胡正卿執筆記錄,武鬆開始詢問潘金蓮口供,“他提起刀來,望那婦人臉上摑了兩摑……”。這兩摑,比說一萬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還管用。潘金蓮將犯罪經過一一交代,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後武鬆又教王婆招認口供,“他也叫胡正卿寫了”,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叫兩個犯罪嫌疑人在供詞上點指畫字,四家鄰居也同樣點指畫字。人證和物證俱得,並且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有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詞,何九叔、鄆哥和鄰居等人證、兩塊酥黑骨頭,以及一錠銀子等物證,武鬆有了十分把握打贏這場官司。不過武鬆深知官場太黑暗了,像西門慶這樣的“款爺”很容易花銀子擺平官司。徹底解決哥哥冤仇,隻有自己動刀子單幹。一把刀沒費什麽力氣,切掉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的腦袋。王婆也是禍首之一,武鬆為什麽沒有對王婆動刀子呢?這正是武鬆法律意識很強的表現。假使三個當事人都死了,死無對證。對武鬆告狀很不利,所以武鬆留下了一個仇恨相對較輕的王婆。
就這樣,武鬆引著一幫人證,拿著一堆物證,拎著兩顆血淋淋的人頭去清河縣長那裏投案自首去了。
武鬆當過刑偵科長,懂法律,也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當殺兄大仇從天而降時,武鬆想到和采取的也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當法律這條路行不通時,他這才采取了一些極端手法。盡管如此,武鬆還是本著從法律層麵上解決問題,他殺死了奸夫淫婦。而後又遵照法律選擇了自首,不過自首的同時武鬆也將奸夫淫婦殺兄的證據收集得整整齊齊,令上司不服都不行。
反正西門慶已經死了,清河縣長沒有理由再袒護一個死人。況且武鬆也給縣長幹過實事,於是縣長大人運用法律手段將武鬆的犯罪事實改輕了。東平府尹陳知府根據大宋法律,將武鬆發配孟州,這成了武鬆上梁山的引子。迴過頭來看看,導致武鬆上梁山的本質上的東西竟然是大宋法律,這一點讀者不可不知。
從“武鬆怒殺潘金蓮”一案的前前後後可以看出,武鬆在解決個人恩怨的時候始終沒有離開法律。雖然他也幹了些脫離法律的過激行為(私設公堂和殺死犯罪嫌疑人),但他要麽是被逼無奈,要麽為自己的過激埋了單。武鬆在解決殺兄大仇的問題上,最終還是靠的法律。這樣看來,武都頭大約是一百單八將中最懂法律的一個,也是最會並最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的一個。這比起其他那些動不動就殺人放火、隨心所欲且老子獨大的梁山好漢們,武鬆的法律觀念要強得多。同樣當過都頭,朱仝、雷橫和李雲比起武都頭的法律意識來,差得太多了!
針對武大郎之死,武鬆接連問了潘金蓮幾個問題:一、哥哥什麽時候死的;二、得的什麽病;三、吃的誰的藥。麵對武鬆一連串審訊式詢問,潘金蓮做了如下答對:一、你哥哥在你出差一個月左右死的,“你轉背一二十日,病了八九日”;二、得的是急性心疼病;三、吃的藥相當多,“甚麽藥沒吃過”。潘金蓮的迴答看似圓滿,實則過於籠統。幹刑偵出身的武鬆當然能瞧出問題,於是武鬆又提出三個疑問:一、我哥哥從來沒有心疼病史(死因蹊蹺);二、哥哥埋在什麽地方(欲開棺驗屍);三、哥哥死亡的具體時間(掌握事情經過)。麵對武鬆第一點疑問,王婆替潘金蓮解釋的是:一、“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暫時禍福”,心疼病死人很正常(心疼病大概相當於如今的心髒病);二、至於武鬆有意開棺驗屍,潘金蓮明確答複屍體已經燒化。沒得驗,燒屍的理由也較充分,即“我又獨自一個,哪裏去尋墳地”;三、說到武大郎死亡的具體時間,潘金蓮實事求是,幹脆利落地迴答“再過兩日,便是斷七”。這一點沒有隱瞞的必要,也隱瞞不了。
武鬆與潘金蓮、王婆間的第一次交鋒就此收場,武鬆攻勢淩厲,提出的問題個個正中要害。不過潘金蓮四兩撥千斤,輕易地將武鬆的攻勢化解於無形。武鬆步步緊逼,潘金蓮有驚無險,雙方第一次偵破與反偵破交手草草收場。武鬆對哥哥武大郎的死隻是懷疑,沒有收到任何實質性證據,第一輪交鋒潘金蓮勝出。
經過一夜心理準備,以及武大郎所謂托夢,第二天一大早武鬆與潘金蓮之間開始了第二輪偵察與反偵察較量。我哥哥具體是得什麽病死的?買的哪位醫生的藥?買得誰的棺材?誰將棺材抬出去的?這一次武鬆攻勢越發淩厲,句句中其要害。潘金蓮逐一對答“口供”,力求與昨夜一致。這一次雙方似乎是平手,不過潘金蓮給武鬆留下了一條重要線索——團頭何九叔。
武鬆找到何九叔了解事情真相,麵對何九叔這樣的老江湖,武鬆一開始采取冷處理,“隻顧喝酒,並不把話來提起”。而後又熱處理,“捋起雙袖,握著尖刀,指著何九叔”。武鬆先冷後熱和先禮後兵的強大心理攻勢迫使何九叔道出了事實真相,並提供了三件證據——兩塊酥黑骨頭、一錠銀子及當場捉奸的鄆哥。
有了何九叔和鄆哥兩大人證、兩塊酥黑骨頭,以及一錠銀子兩大物證,武鬆有了告倒奸夫淫婦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把握。武鬆帶著人證物證去清河縣縣長那裏告狀,不料縣長跟西門慶是哥們。暗裏做了西門慶的保護傘,於是以武大郎一案證據不足和事實不清楚為由駁迴了武鬆的上訴。武鬆在刑偵科長的位子上幹了大半年,對於官場的一些內幕自然了解。他意識到單純走法律路線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西門慶在清河縣有些根基,法律奈何不了他,武鬆開始實施第二套方案。
武鬆將案件當事人潘金蓮、王婆,以及案件重要證人鄰居姚文卿、趙仲銘、胡正卿和張公叫到一處,開始私設公堂。胡正卿執筆記錄,武鬆開始詢問潘金蓮口供,“他提起刀來,望那婦人臉上摑了兩摑……”。這兩摑,比說一萬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還管用。潘金蓮將犯罪經過一一交代,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後武鬆又教王婆招認口供,“他也叫胡正卿寫了”,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叫兩個犯罪嫌疑人在供詞上點指畫字,四家鄰居也同樣點指畫字。人證和物證俱得,並且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有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詞,何九叔、鄆哥和鄰居等人證、兩塊酥黑骨頭,以及一錠銀子等物證,武鬆有了十分把握打贏這場官司。不過武鬆深知官場太黑暗了,像西門慶這樣的“款爺”很容易花銀子擺平官司。徹底解決哥哥冤仇,隻有自己動刀子單幹。一把刀沒費什麽力氣,切掉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的腦袋。王婆也是禍首之一,武鬆為什麽沒有對王婆動刀子呢?這正是武鬆法律意識很強的表現。假使三個當事人都死了,死無對證。對武鬆告狀很不利,所以武鬆留下了一個仇恨相對較輕的王婆。
就這樣,武鬆引著一幫人證,拿著一堆物證,拎著兩顆血淋淋的人頭去清河縣長那裏投案自首去了。
武鬆當過刑偵科長,懂法律,也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當殺兄大仇從天而降時,武鬆想到和采取的也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當法律這條路行不通時,他這才采取了一些極端手法。盡管如此,武鬆還是本著從法律層麵上解決問題,他殺死了奸夫淫婦。而後又遵照法律選擇了自首,不過自首的同時武鬆也將奸夫淫婦殺兄的證據收集得整整齊齊,令上司不服都不行。
反正西門慶已經死了,清河縣長沒有理由再袒護一個死人。況且武鬆也給縣長幹過實事,於是縣長大人運用法律手段將武鬆的犯罪事實改輕了。東平府尹陳知府根據大宋法律,將武鬆發配孟州,這成了武鬆上梁山的引子。迴過頭來看看,導致武鬆上梁山的本質上的東西竟然是大宋法律,這一點讀者不可不知。
從“武鬆怒殺潘金蓮”一案的前前後後可以看出,武鬆在解決個人恩怨的時候始終沒有離開法律。雖然他也幹了些脫離法律的過激行為(私設公堂和殺死犯罪嫌疑人),但他要麽是被逼無奈,要麽為自己的過激埋了單。武鬆在解決殺兄大仇的問題上,最終還是靠的法律。這樣看來,武都頭大約是一百單八將中最懂法律的一個,也是最會並最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的一個。這比起其他那些動不動就殺人放火、隨心所欲且老子獨大的梁山好漢們,武鬆的法律觀念要強得多。同樣當過都頭,朱仝、雷橫和李雲比起武都頭的法律意識來,差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