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歐文達,郭宗堂想到了原來的資助人之一,在香港工作的德瑞克先生。他是一名律師。郭宗堂希望在香港學習法律,將來也能成為一名律師。可是,他並不知道德瑞克在哪家律師事務所。於是他來到香港律師局。


    “先生,請問你找誰?”


    “我想找一位名叫德瑞克的律師,他是我的一位朋友。”律師局工作人員查閱了相關資料,告訴郭宗堂,德瑞克先生在“東方律師事務所”。


    郭中堂立刻,趕往“東方律師事務所”,找到了德瑞克先生。見到德瑞克先生,郭宗堂很激動。


    “先生,你好。感謝你資助我。沒有您的鼎力相助,我根本就無法完成在美國的學業。真是太感謝你了。”


    “不必客氣。見到你我也很高興。說,你來這裏的想法是?”


    郭宗堂說:“我從美國的大學學業,我想學習法律,尤其是英國的法律。”


    “你學法律幹什麽?說說你的想法吧。”


    “我想在這裏當律師,像你一樣一名律師!”


    “好啊,挺好的,老師您覺得難度大嗎?”


    “隻要你好好學,應該沒有什麽問題。對了,聽說香港法院缺一命翻譯,你願意幹嗎?”德瑞克先生問道。郭宗堂立刻有些遲疑:“這……”


    德瑞克先生見狀,對郭宗堂說:“你想當律師,現在法院裏幹著,熟悉那裏的環境,了解一些英國法律的知識,為以後當律師做準備。”


    “那我就試試!”


    郭宗堂了解到,在這裏幹翻譯,一個月的收入是七十五英鎊,有這樣的收入,郭宗堂自然很高興。他心想,在香港法院工作,就可以接觸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其中就包括香港和大陸的政界人士。同時,在這裏工作,這是了解中國大陸法律和英國法律的最佳場所。


    “德瑞克先生,你能不能,給我介紹一下,英國律師的一些常識嗎?”


    “沒有問題。”


    德瑞克先生介紹說,英國法庭一般來說有兩種類型的律師。一種是諮詢律師或者事務律師;另一種是出庭律師。第一種律師會寫出所有的證據、事實和案件的證明,將它們交給出庭律師或者法律顧問,由他們出庭辯論。


    “那你覺得我考哪一種律師好呢?”


    “那當然是出庭律師!”香港律師界每個人心裏都很明白出庭律師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遠遠高於諮詢律師。


    在香港法院,每當遇到中國人和英國人發生糾紛時,就需要一名中文翻譯。郭宗堂既精通英語又熟悉漢語,他就是最佳人選。幹這種工作的,在法庭上,他要把被告和原告以及法官等人說的每一句話都要逐句地翻譯,以便大家都能夠相互聽懂。


    郭宗堂走進法院後不久,就接到了出庭翻譯的任務。他記得,那是一個涉及房產糾紛的案件。原告是中國人姚祖長,被告是英國人喬治。香港島的一處房產,乃是姚家祖上留下來的不動產。而英國商人喬治要強行將其拆除,在原地修建毛紡廠。


    法庭上,姚祖長痛苦地申訴道:“此房產乃為本人私有財產,不可搶奪!”


    喬治不以為然,他十分傲慢地說道:“自從《江寧條約》簽訂後,香港島已經完全屬於聯合王國,此地再無華人私產!”


    法庭上,姚祖長誓死力爭,他不願意把祖上留下來的基業拱手讓與他人;而喬治依據《江寧條約》相幹規定做護身符,強取豪奪。期間,在法庭辯論時,喬治態度蠻橫,毫不講理,在翻譯的過程中,郭宗堂十分生氣,他實在看不慣喬治那目無一切的蠻橫態度。


    這起民事訴訟的案件,從一開始,郭宗堂就覺得,姚祖長是對的,他是在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可是,法庭不顧實際情況,竟然宣判喬治勝訴,而姚祖長敗訴!郭宗堂在做翻譯的時候,他心裏非常惱火,覺得在這場案件的審判中,法官沒有盡到公平、公正,而是袒護喬治,做出了不公正的判決。郭宗堂真沒想到,在香港這樣一個文明開化的社會裏,竟然也存在著如此不合理的地方。從這件事情上,郭宗堂意識到了,國人在香港根本就沒有地位!


    還有一起令郭宗堂感到很惱火的一件事情。那是一起外國人酗酒的案件。當時,一名外國人酗酒,估計喝了不好,晚上走在大街上,搖搖晃晃、東倒西歪。就在這時,迎麵走了一位年輕的中國女子。這名外國酒鬼攔住了她的去路,他憑借者,一身酒氣,肆無忌憚的,調戲這位女子,他對女子動手動腳,撕扯她的衣服,女子情急中大喊“流氓,抓流氓!”並進行反抗。她用力推搡,企圖拜托酒鬼的糾纏。酒鬼豈能罷休,他一把抓住女子,揮起拳頭,打了過去,女子頓時被打倒在地。酒鬼趁機將女子摁倒在地上,準備施暴。


    “救命,救命,不要,滾開!”


    女子拚命唿喊。酒鬼狠狠地掐住了女子的脖子,直到她停止了唿吸……


    事發後,酒鬼被女子的家人告上了法庭。從這起案件看,中國女子明顯是受害者,是冤枉的。作為法官,就應該公正地審判,嚴懲犯罪分子,可是,法官非常袒護拿命外國酒鬼,隻是輕描淡寫地宣布,將之拘留半個月,然後無罪釋放。反倒是那個女子不對,故意騷擾、勒索,對方。女子家人對審判結果強烈反對。當時在場翻譯的郭宗堂感到不可思議,法官為什麽要作出這樣的判決?他實在想不通。


    為此,郭忠堂決定,要認真學習法律,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以及國人的利益!為此,他買來了英國法律的原本以及相關的書籍,不停地閱讀、理解、背誦。


    郭宗堂經過刻苦地學習,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英國法律知識他覺得是該申請律師資格證的時候了。於是他找到德瑞克。


    “先生,我現在能否用申請律師資格證?”


    “當然可以!”德瑞克爽快地答應答應道,“你可以先到律師管理局注冊登記,經過審核批準後,才會入職。”


    郭宗堂連連點頭。很快,他就來到律師管理局。此時此刻,郭宗堂心裏很激動,他不斷憧憬未來,覺得自己一旦成為律師,就會為國人伸張正義,免於老外的欺負壓榨。但是,這並不是他的初衷。其實,他真實的想法是,將來作了律師,勢必會設計一些中英兩國官方或者民間的糾紛。尤其是官方糾紛。通過處理這些糾紛,他就有可能接觸朝廷命官,從而為實現自己的理想奠基基礎。


    香港律師管理局。


    “你找何人?”一位金發碧眼的小姐問道。


    “對不起,我不是來找人的,我要申請作辯護律師。


    “你?是你要申請碼?”小姐用異樣的眼光打量著郭宗堂。在她的眼裏,凡是來這裏申請登記的都是西方人,還沒有遇見過中國人。看著小姐的眼光,郭宗堂不解地問道:“為何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難道我就不能申請注冊律師?”


    “對不起,當然可以。請你把資料留下來,經過考核審批以後,你才能成為一名律師。”


    走出管理局,郭宗堂心裏七上八下,他不明白那位小姐說要考核,具體內容是什麽?為了弄明白這個問題,他又找到了德瑞克先生。


    “德瑞克先生,申請律師資格還要進行考核嗎?一般都考核哪些內容?”


    “主要涉及法律規定,律師辯護取證、辯護的基本常識等。你好好準備一下。”


    要說考察法律條文,郭宗堂一點壓不擔心,經過一點時間的緊張學習,他已經對這類問題非常熟悉了。對於郭宗堂來說,最大的不足就是,他沒有臨場的經驗。沒有法庭上應變的技巧。為了順利通過這次考察,他向格雷拉斯提出了一個請求:“先生,我想旁聽一下您出庭辯護的過程,不知是否可行?”


    “可以,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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