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用拿著指揮棒指著幕布上的照片說道。


    “宋世春,63年生人,原先是天台市善門縣巡防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於01年因為工作上的原因,涉嫌故意殺害他們四中隊隊長黃森而被捕。”


    “在被抓捕以後,宋世春在善門縣局刑警大隊的審訊下,如實承認了他的殺人行為,可是,到了檢察院起訴審查階段,宋世春對檢察院聲稱他是遭遇了刑訊逼供,因為受不住刑訊逼供,這才不得不承認他殺人的情況,並且向檢察院的同誌出示了他受傷後的痕跡,最重要的一點,他故意把宋世春的春字下麵日字寫成了田字,以此來證明他是被刑訊逼供下,無奈做出的招供。”


    杜大用說完,李誌偉開始播放一張張筆錄簽名的地方。


    所有宋世春的春字,確實如同宋世春說的那樣,底下是日字寫成了田字。


    “你們再看看,01年4月27日宋世春這份筆錄,是不是所有的27都寫成了什麽?21。我查了一下日曆,4月27日是周五,但是4月21日是周六,那天還是宋世春值班的時間。”


    “咱們現在再迴頭看看案件發生的時間,01年4月23日,我查閱了他們當時的值班記錄,宋世春是22號值的夜班,23號休息,24號早晨正常上班,25號被刑事拘留,26號取證結束,27號審訊結束,送往看守所。”


    “那麽我們再來看看,黃森的死亡時間,01年4月23日的晚上十點左右,此刻的黃森在哪裏呢?我們來看看現場圖片。”


    李誌偉立刻換了一張照片。


    “這張照片上就是遇害身亡的黃森中隊長,通過照片可以看到,黃森是俯臥狀態,致命傷口是背部腎髒部位。”


    李誌偉再次換了一張照片。


    這張照片一看就是法醫拍的。


    “犯罪嫌疑人是從背部挑刺進入黃森身體內部的,這第一刀基本就可以讓黃森死亡,除非黃森當時就在醫院裏麵,還得是醫療設備非常先進的醫院裏麵,否則大羅神仙也救不了他。但是犯罪嫌疑人在捅刺第一刀以後,用手勒住黃森的脖子,在其腹部肝髒部位,再次捅刺一刀,且這一刀在內部還有劃動走向,隨即第三刀捅刺心髒部位。”


    “黃森倒地以後,用殘存意識在右手部位寫了兩個字半字,宋世,以及春字的上半截。”


    “當時善門縣局刑警大隊對這處筆跡做了鑒定,可以確定這就是黃森的親筆字,隨即對宋世春進行了刑事拘留,並且在宋世春房子外麵一處水塘裏麵發現了被拋棄的兇器,經過dna檢驗,兇器上麵存在黃森的dna信息,後來經過比對,這把兇器在模擬狀態中留下的傷口和黃森屍體上形成的傷口是一致的。”


    杜大用一邊說著,李誌偉一邊換著照片。


    “現場這裏還有煙蒂,這幾個煙蒂經過dna檢測,可以證明是黃森和宋世春兩個人所抽的。”


    “說到這裏,你們都應該覺得這應該就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但是這裏麵有個環節很蹊蹺。”


    “案發現場在善門縣的城東村這裏,而這裏是監控盲區,最起碼在當時是屬於監控盲區,後來善門縣局刑警大隊也無法通過監控來舉證宋世春出現過在這裏,不僅如此,宋世春所居住的地方正好在張家山附近,而這裏到東城村隻有一公裏的路,兩個人當時所在的地方,也是一處樹林旁邊,從當時的筆錄來看,是宋世春提前和黃森說好了時間和地點以後,黃森一個人開著車來到現場這裏的。”


    “兩個人在這裏有過交談不說,而且還抽了煙。”


    “李誌偉,播放足跡照片。”


    李誌偉點點頭,動了動鼠標,幕布上麵顯示出好幾組照片。


    李誌偉一張張點開播放起來。


    “當時的刑警大隊也不能說工作不認真,為了這個足跡鑒定,還請了省廳裏麵的專家,經過鑒定,這一片總共有兩個人的明顯足跡,其中一處是黃森留下的,而另一個足跡經過鑒定,可以證明的身高,體重和宋世春體重,身高幾乎沒有差距。”


    “下麵咱們再來看看宋世春到了檢察院的時候,是如何翻供的。”


    李誌偉立刻調出第一張筆錄的照片。


    “宋世春告訴檢察院的同誌,他當天晚上一直處於沉睡之中,對於所有發生的事情真的是一無所知,而且他和黃森之間並沒有矛盾,隻不過有時候兩個人說話時候嗓門會大一些,所以讓別人以為他們之間有著矛盾。”


    杜大用指著頁麵說完,李誌偉立刻換到了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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