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的朝廷在財稅體製層麵的改革訴求,主要是為了鞏固這個寶座上的皇權,並削弱地方稅收權力。具體來說,就是利用‘預算定額管理’對地方收支預算加以調控與管理。”
“從預算收支的角度看,前朝的稅法中隻是對三級財政分配方式進行了規定,具體到配額標準的多少,是由朝廷特派黜陟使與地方官員,在‘以支定收’的原則上,對賦稅預算收入總定額,以及上供、留使、留州的預算收支定額加以確定。”
“這樣的方法好處是很快就能把賦稅收上來,並且定下了多少錢財,也就不需要太過於麻煩的對賬,看起來簡單利落。”
“可是,這樣做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很多州縣的發展,並不是那麽的富裕。”
“有一些地方,那是魚米之鄉,可能,定下來的稅錢,他們交了之後,還會有很多剩餘。”
“而有一些地方,可能連一半的稅錢都交不了。”
“可朝廷的官員已經把稅錢收了,可不管老百姓能不能活,關鍵是要完成三省六部給他們的任務,要讓皇帝滿意。”
“從而也就有了苛政猛於虎的說法。”
“如今,大乾雖然延續了這種稅法,卻也加以改善,那就是根據地方上的收支水平來定,而不是直接就說出一個稅錢的數字,就要讓當地的官員按照這個數字來交。”
“除此之外,大乾又用了兩稅法,也就是一年可以兩次收稅,把稅錢收上來,不會頻繁地讓官差去收稅、去擾民。”
“不過,孤覺得,這樣做,還不夠,賦稅乃是國之本,應當足夠地重視起來。”
“收取賦稅,是為了充盈國庫,卻也是為了大乾之天下安寧。”
“有了錢,朝廷才能養禁軍,有了錢,朝廷才能發俸祿,有了錢,朝廷才能以工代賑。”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但是這個取法,就不能強硬,不能直接剝削、逼迫、打壓大乾的子民來交稅。”
“故此,孤想新建“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兩個稅種。”
這個就比較簡單了。
普通老百姓是不可能分家的。
而真正會分家的家庭,自然是世家大族、是士紳、豪商、地主等家庭。
增加這個稅法,就相當於從士紳的身體上挖出來一塊肉骨頭,扔到地上,讓地方官府去啃。
至於兩者會不會打起來?
打起來才好呢,否則大乾朝廷怎麽起到裁判製衡的作用?
地方都和和氣氣,合作對抗中央,那還了得?
而至於士紳會不會因此起來造反?
別鬧了,花費那麽多的錢財,養著禁軍,難道是吃幹飯的不成?
蕭奕詳細地講述了兩個稅法的原理,然後等待著百官們給個說法。
韓愈第一個站出來,躬身道:“殿下,此稅法……有傷人和。若是分家也要交稅,那一個家族本就發展起來,十幾口人擠在一起,如何是好?”
蕭奕直言道:“這有什麽,能夠養得起十幾口人,難道還交不起一個銀幣的稅錢?”
狄晏也有一些擔憂,站出來道:“殿下,朝廷如今已經頒布了不少的律法,若是這稅法也加上,律法太多、規矩太多,恐怕會增加官吏們的負擔啊!”
蕭奕沉聲道:“食君之祿、為君分憂,在其位、謀其政,若是連這點兒事情都做不好,那便換人!”
“孤不可能讓貧苦的百姓們承擔國庫的壓力,而讓吃飽穿暖,還能養著三妻四妾的地主、士大夫們逍遙快活吧?”
“苦一苦百姓”的定律,肯定是要在這時候,被打破。
朝廷與士族,在稅製的頑疾,畢竟已經持續了上千年。
前世的曆史上,武則天能夠徹底打壓世家大族,從而打破了五姓七望之家的傳說。
蕭奕如今接手這個大乾,就不信不能和武則天一樣,讓世家大族在大乾的聲望不再那麽的高高在上。
說白了。
他現在所做的,便是士紳一體納糧。
攤丁入畝為什麽能在東南推廣開來?
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蕭奕是真的敢殺人,從白馬寺開始,在東南殺得人頭滾滾。
以蕭奕的威望,大乾禁軍的強大,蕭政的支持,東南士紳們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第二個,攤丁入畝從本質上講,雖然觸碰到了士紳的利益,但高壓之下,也不是不能接受。
因為他們的損失,蕭奕其實也在徭役方麵,進行了改革,讓他們又吃到了政策上的紅利。
這樣一來,他們也就隻能是忍著,認了。
而那些不能忍,也不想認的人,已經成為了刀下亡魂。
但這一次的兩稅法就不一樣。
是僅僅針對士族們,也就是有錢人的稅法改製。
不過嘛。
收稅。
收取富人的稅。
特別是士大夫們的稅。
不管是現在的曆史上也好,還是蕭奕前世所在的那個曆史上的王朝,沒見哪個能成的。
原因也很簡單,皇權不下鄉!
千百年來,皆是如此!
戴光在即將冷場的時候站出來,躬身道:“殿下愛民如子,乃是大乾天下萬民之福。”
“臣以為,這兩個稅法,是可以施行的。”
這一下子。
有不少人都看向了戴光。
心下自然是有一些不滿,你戴光想要做忠臣,但是也不是損害我們的利益,來讓你成為大乾的忠臣啊!
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
那以後,還怎麽分家,還怎麽分新立戶籍,怎麽分田產,怎麽分出一個旁支來?
他們現在倒是無所謂,畢竟已經是朝廷命官了。
可是,他們身後的那些個親戚們,未必就願意啊,百姓們自然養不起三妻四妾,自然也就沒有太多兒女,可是他們身後的那些個親戚,有不少,都是三妻四妾,都是兒女成群呢。
這以後,兒女長大了,特別是兒子們,他們長大了,那肯定是分家的。
不分出去,都養在一個家裏麵,肯定會出現爭執,出現亂子。
正妻所生,和小妾所生,其身份上就不一樣,一個是嫡子,一個是庶子。
這要是不分家。
嫡子、庶子長大了,要成家了,還住在一起?
家業誰來繼承?
關鍵是,從這之後,正妻還要他們納妾嗎?
這個兩稅法,自然是行不通的。
當然,蕭奕也沒有把稅錢定得很高,一個銀幣,相當於是一百個銅錢,真的不多。
可對於士族們來說,因為分家要給朝廷交錢,那肯定是不願意的啊!
一個銅錢都不想交!
“從預算收支的角度看,前朝的稅法中隻是對三級財政分配方式進行了規定,具體到配額標準的多少,是由朝廷特派黜陟使與地方官員,在‘以支定收’的原則上,對賦稅預算收入總定額,以及上供、留使、留州的預算收支定額加以確定。”
“這樣的方法好處是很快就能把賦稅收上來,並且定下了多少錢財,也就不需要太過於麻煩的對賬,看起來簡單利落。”
“可是,這樣做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很多州縣的發展,並不是那麽的富裕。”
“有一些地方,那是魚米之鄉,可能,定下來的稅錢,他們交了之後,還會有很多剩餘。”
“而有一些地方,可能連一半的稅錢都交不了。”
“可朝廷的官員已經把稅錢收了,可不管老百姓能不能活,關鍵是要完成三省六部給他們的任務,要讓皇帝滿意。”
“從而也就有了苛政猛於虎的說法。”
“如今,大乾雖然延續了這種稅法,卻也加以改善,那就是根據地方上的收支水平來定,而不是直接就說出一個稅錢的數字,就要讓當地的官員按照這個數字來交。”
“除此之外,大乾又用了兩稅法,也就是一年可以兩次收稅,把稅錢收上來,不會頻繁地讓官差去收稅、去擾民。”
“不過,孤覺得,這樣做,還不夠,賦稅乃是國之本,應當足夠地重視起來。”
“收取賦稅,是為了充盈國庫,卻也是為了大乾之天下安寧。”
“有了錢,朝廷才能養禁軍,有了錢,朝廷才能發俸祿,有了錢,朝廷才能以工代賑。”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但是這個取法,就不能強硬,不能直接剝削、逼迫、打壓大乾的子民來交稅。”
“故此,孤想新建“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兩個稅種。”
這個就比較簡單了。
普通老百姓是不可能分家的。
而真正會分家的家庭,自然是世家大族、是士紳、豪商、地主等家庭。
增加這個稅法,就相當於從士紳的身體上挖出來一塊肉骨頭,扔到地上,讓地方官府去啃。
至於兩者會不會打起來?
打起來才好呢,否則大乾朝廷怎麽起到裁判製衡的作用?
地方都和和氣氣,合作對抗中央,那還了得?
而至於士紳會不會因此起來造反?
別鬧了,花費那麽多的錢財,養著禁軍,難道是吃幹飯的不成?
蕭奕詳細地講述了兩個稅法的原理,然後等待著百官們給個說法。
韓愈第一個站出來,躬身道:“殿下,此稅法……有傷人和。若是分家也要交稅,那一個家族本就發展起來,十幾口人擠在一起,如何是好?”
蕭奕直言道:“這有什麽,能夠養得起十幾口人,難道還交不起一個銀幣的稅錢?”
狄晏也有一些擔憂,站出來道:“殿下,朝廷如今已經頒布了不少的律法,若是這稅法也加上,律法太多、規矩太多,恐怕會增加官吏們的負擔啊!”
蕭奕沉聲道:“食君之祿、為君分憂,在其位、謀其政,若是連這點兒事情都做不好,那便換人!”
“孤不可能讓貧苦的百姓們承擔國庫的壓力,而讓吃飽穿暖,還能養著三妻四妾的地主、士大夫們逍遙快活吧?”
“苦一苦百姓”的定律,肯定是要在這時候,被打破。
朝廷與士族,在稅製的頑疾,畢竟已經持續了上千年。
前世的曆史上,武則天能夠徹底打壓世家大族,從而打破了五姓七望之家的傳說。
蕭奕如今接手這個大乾,就不信不能和武則天一樣,讓世家大族在大乾的聲望不再那麽的高高在上。
說白了。
他現在所做的,便是士紳一體納糧。
攤丁入畝為什麽能在東南推廣開來?
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蕭奕是真的敢殺人,從白馬寺開始,在東南殺得人頭滾滾。
以蕭奕的威望,大乾禁軍的強大,蕭政的支持,東南士紳們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第二個,攤丁入畝從本質上講,雖然觸碰到了士紳的利益,但高壓之下,也不是不能接受。
因為他們的損失,蕭奕其實也在徭役方麵,進行了改革,讓他們又吃到了政策上的紅利。
這樣一來,他們也就隻能是忍著,認了。
而那些不能忍,也不想認的人,已經成為了刀下亡魂。
但這一次的兩稅法就不一樣。
是僅僅針對士族們,也就是有錢人的稅法改製。
不過嘛。
收稅。
收取富人的稅。
特別是士大夫們的稅。
不管是現在的曆史上也好,還是蕭奕前世所在的那個曆史上的王朝,沒見哪個能成的。
原因也很簡單,皇權不下鄉!
千百年來,皆是如此!
戴光在即將冷場的時候站出來,躬身道:“殿下愛民如子,乃是大乾天下萬民之福。”
“臣以為,這兩個稅法,是可以施行的。”
這一下子。
有不少人都看向了戴光。
心下自然是有一些不滿,你戴光想要做忠臣,但是也不是損害我們的利益,來讓你成為大乾的忠臣啊!
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
那以後,還怎麽分家,還怎麽分新立戶籍,怎麽分田產,怎麽分出一個旁支來?
他們現在倒是無所謂,畢竟已經是朝廷命官了。
可是,他們身後的那些個親戚們,未必就願意啊,百姓們自然養不起三妻四妾,自然也就沒有太多兒女,可是他們身後的那些個親戚,有不少,都是三妻四妾,都是兒女成群呢。
這以後,兒女長大了,特別是兒子們,他們長大了,那肯定是分家的。
不分出去,都養在一個家裏麵,肯定會出現爭執,出現亂子。
正妻所生,和小妾所生,其身份上就不一樣,一個是嫡子,一個是庶子。
這要是不分家。
嫡子、庶子長大了,要成家了,還住在一起?
家業誰來繼承?
關鍵是,從這之後,正妻還要他們納妾嗎?
這個兩稅法,自然是行不通的。
當然,蕭奕也沒有把稅錢定得很高,一個銀幣,相當於是一百個銅錢,真的不多。
可對於士族們來說,因為分家要給朝廷交錢,那肯定是不願意的啊!
一個銅錢都不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