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徐鄉風雲(二)


    遼東郡


    黃縣


    徐鄉


    光武帝重新統一天下後,進行了廢縣改鄉,其中前漢時期的徐鄉縣就被廢為鄉,然後並入離得最近的黃縣。


    按照《三互法》,王家是遼東郡的人,所以不能在遼東郡府當官。


    但王家不是黃縣的人,所以可以在黃縣當官。


    簡簡單單地通過遼東太守曹嵩的察舉製舉薦以後,又偷偷地給宦官塞了一千萬錢,也就把黃縣縣令、縣丞、縣尉的位置給拿到手了。


    在通過察舉製時,還順帶編了幾個小故事,分別是【王宜讓橘】【王宵讓蕉】【王寬讓棗】(寶蓋頭,第十六代家族子弟。)


    王宜把橘子讓給了王宵,王宵把香蕉讓給了王寬,王寬把大紅棗讓給了王宜。


    最後,遼東太守曹嵩聽聞他們的事跡後,有感於遼東王氏這三個人的孝順德行,於是用三年時間把三個人舉薦做官。


    之所以要用三年時間,是因為東萊諸縣屬於遼東郡,而東萊諸縣有人口三十七萬,按照大漢每二十萬人口一個名額的規定,遼東郡每年隻能察舉一個人。


    至於一千萬錢,也就是遼東王氏與宦官私底下交情不錯,不然換成普通的富商去找宦官偷偷買官,同樣的縣令,怎麽也得五六千萬,富裕一點的縣,可能得上億。


    雖然朝廷其實連三公也在賣,但目前還隻是偷偷賣。


    而且,三公這個職位挺尷尬的。


    士族不屑於花錢買三公,目標太大了,容易被別的士族嘲諷,反而是買個縣令不會引起注意,可以安心利用縣令權力搞土地兼並之類的。


    而富商們雖然有錢買三公,但又因為沒有背景,很容易被朝廷殺豬,比如同樣的太尉,賣給諸如遼東王氏這樣的士族可能隻要兩千萬,賣給徐州糜氏這樣的商賈家族可能要一個億。


    之所以縣令跟三公同樣的價錢,是因為現在的三公其實已經沒有實權了,權力都被集中到尚書台和大將軍府了,三公現在就是個榮譽官職,三公的實際權力還真不如一個縣令。


    對於宦官私底下賣官這事,皇帝劉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已經無所謂了,甚至還跟宦官們一起分錢。


    皇帝帶頭撈錢,這個天下就是這樣糟糕。


    在劉宏心裏想的是,反正那些所謂的賢臣上任,同樣會貪汙、腐蝕朕的帝國。


    既然無論誰上任都會腐蝕朕的帝國,那還不如讓他們先付錢再腐蝕,這樣起碼朕可以有錢招兵買馬和個人享受,不至於沒錢還得被腐蝕,那朕豈不是成了被白嫖的冤大頭了嗎?


    現在的皇帝劉宏隻能二選一,要麽選擇帝國被腐蝕同時又沒錢撈,要麽選擇帝國被腐蝕但可以撈錢。


    兩相權害取其輕。


    他劉宏算是看明白了,反正賣不賣官,大漢都會爛,既然這樣,那還不如賣官,這樣起碼能在徹底爛了以前好好享受一下。


    隻要大漢不在朕手裏亡國就行,至於朕死後,亡國就亡國吧,無所謂了,天下沒有不亡之國。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


    不是因為賣官才導致大漢爛了,而是因為大漢已經爛了,所以才要通過賣官來強行續命。


    當前的黃縣,縣令王宜,縣丞王宵,縣尉王寬。


    “徐鄉,時隔三百多年,我們王家又迴來了!”縣署內,縣令王宜感歎著。


    三百多年前,王家就已經想要染指徐鄉了。


    二代家主王泰浩連徐鄉的關係網都打好了,還聯姻了徐鄉的徐家,準備進入徐鄉搞土地兼並。


    然而,事情不會總是如意,澗人突然反叛,王家不得不擱置了進軍徐鄉的兼並大計劃。


    此後,三代家主王泰然為了解決財政危機,把王家在徐鄉的一些資產全部含淚甩賣了,之後又把發展重心放在遼東本土。


    徐鄉一別,就是三百多年,轉瞬間,徐鄉都從縣變成真正的鄉了。


    “先祖沒有完成的事業,必須由我們這些後輩子孫來完成。”縣丞王宵無比堅定道。


    “劉邦斬白蛇起義前我們在搞土地兼並,現在大漢看起來都要亡國了,我們還在搞土地兼並,這就叫堅持,這就叫毅力!”縣尉王寬如是道。


    用了將近四百年時間,遼東本土全境終於被三大家族兼並得幹幹淨淨,整個遼東本土一共隻剩五百個自耕農,真實人口也隻剩兩萬三千,再不往中原兼並,就沒有人口可以往海外遷徙了。


    一畝良田的正常價是錢,一畝普通田的正常價是3000錢,一畝劣田的正常價是500錢。


    如果都按照普通田算,整個黃縣的田大約有180萬畝,全部兼並則大概需要54億錢。


    兼並一個中等大小的縣都要54億錢,這顯然是王家接受不了的。


    我們王家在遼東都是白嫖,沒買過這麽貴的田。


    不過今年有個好消息,那就是半個月前,徐鄉發生了海嘯,大約有五十萬畝田受災,兩萬百姓流離失所。


    “去通知太守府,禁止外縣的糧食調轉到黃縣,就說……防止盜匪劫糧。”身為一個縣令,王宜直接讓人對遼東郡太守府下達命令,一個縣令,對太守下令。


    土地兼並,還是老辦法,遇到災年就禁止調糧,然後逼得無糧百姓隻能用自己家的田來找王家換口糧。


    如果沒有遇到災年怎麽辦?那就人為製造災年,比如……毀堤淹田。


    “再去轉告家丞,請求家族從牛郎島調運大量醃魚,準備用這些醃魚來換取災民們的田畝。”


    “有田的災民,就讓他們用田換口糧,沒田的災民,就直接把他們運到海外開荒。”


    “田畝的價格,就定在……一畝良田換十條魚,一畝普通田換一條魚,一畝劣田換一口魚肉。”


    “人口的價格嘛……一個青壯等於一條魚,一個少女等於兩條魚,一個小孩等於一口魚肉,老人不要,倒貼給我們錢也不收。”


    “工匠、讀書人、醫者,這三個是特殊情況,無論他們的性別年齡,有多少要多少。”


    “初步就按這個計劃實行吧,有什麽問題再重新商討。”


    對待太守府,他是用下令的語氣,對待家族議會和家丞,他卻是用請求的語氣。


    縣令王宜大致說了一些,他也是第一次主持土地兼並的事宜,還有著許多操作要慢慢地學,尤其是向家丞王光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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