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突然發現,自己貌似還沒當過主角,人生三部戲,第一部電影是男二號,演了一個缺心眼的妖怪,第二部還是男二號,是個流氓,第三部就是現在,還是男二,不過這次被射成篩子了。


    沒錯,楊毅的戲份已經拍完了,戲裏他最終死於萬箭穿心,其實這部電視劇已經臨近尾聲,楊毅死的不算早。當天楊毅成功“死”了,整個劇組都在為他歡慶,準確來說叫送行。長得帥性格陽光,還會醫術,有點小病都不用找醫院,讓楊毅紮兩下就行了,雖然很多自認美麗的女演員覺得自己被用別的東西紮,但是楊毅的定力還是很不錯的。


    鬧騰一夜楊毅早早迴了京城,這次是沒時間去三爺那悠哉悠哉,迴來直接被王小蕾拉走,開始緊鑼密鼓的排練。服裝設計,人物造型,一舉一動,每個眼神都要被規劃設計,甚至有個變態要求楊毅走路的步子大一些,能顯得腿長!


    下午一點到的京城,卻被禍禍到淩晨兩點才有休息的功夫,這中間還拍了一個廣告,是洗發水還是牙膏來著?楊毅忘了,倒頭就睡。才睡了三個小時,楊毅又被拉起來了,今天開始他就沒有好日子了,每天固定三個小時練聲,三個小時練舞,還有三個小時用來練習各種耍帥的動作,眼神,在去掉吃飯喝水上廁所的時間兩個小時,二十四小時就用了十一個小時。


    這種高強度的排練估計換個人能被累死,連楊毅都感覺有些吃不消,十一個小時的練習時間不算,有時候他還會被拉去拍個廣告海報什麽的,現在迴去沾枕頭就著,搞得媛媛現在泡的一手好咖啡,全是為了幫楊毅提神練出來的。


    “楊毅,今天你不用排練了…”“萬歲!姐我愛死你了!媛媛我們走,迴去睡覺去,不睡夠二十四小時別叫我!”拉住撒丫子要跑的楊毅,王小蕾沒好氣道:“你急什麽,我說你不用排練,又沒有說你沒別的事了,今天布蘭琪會到華夏,你和她是好朋友,去機場接她吧。”


    楊毅哀嚎道:“不是吧,隻不過是去接個人而已,用不著我去吧,我可是個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萬一迷路了怎麽辦?”“你拉倒吧,你在京城呆了多少年了,你能迷路鬼都不信你,趕緊去,今天就當給你放假了,接著布蘭琪先迴別墅,她在華夏幾天就交給你照顧了,掉一根毛我都找你算賬!”


    王小蕾也很為難,這個布蘭琪一身的主角光環,長得漂亮,又是個音樂天才,最關鍵的是他有個黑手黨祖父,人家可是正兒八經的國際黑幫,就算是天宇集團也不想交惡他們,要不然在國外的生意絕對舉步為難,聽說布蘭琪貌似對楊毅有意思,所以王小蕾很大度的把楊毅賣了。


    接機麻,當然要提前來才算接,讓人家等著,總會讓人家覺得自己是個無家可歸的小狗。楊毅的性子是溫和的,喜歡為別人著想,所以大多數時候,他寧願自己吃點虧,也會讓朋友滿意。


    早早來到機場,沒等布蘭琪到來,楊毅已經在媛媛腿上睡著了,王小蕾給了布蘭琪自己的手機號,應該不會走丟才是,況且布蘭琪總不可能自己來吧,最起碼布魯斯肯定不會讓自己的搖錢樹跑掉。


    “嘿傑森!你就是這麽來接我的嗎?”布蘭琪帶著一個碩大的遮陽帽,一身印花吊帶長裙,讓她看上去宛如鄰家小妹。楊毅迷茫的看著布蘭琪,她除了一個小小的行李箱別無長物,連布魯斯這個跟屁蟲都不見了!


    楊毅突然有了中不好的預感:“你不會是自己來的吧?”布蘭琪仰起下巴驕傲道:“當然,布魯斯這個笨蛋還沒有辦好相關手續,於是我自己先過來了,親愛的傑森你應該不會扔下夢中情人不管吧?”楊毅嚴肅的點點頭:“肯定不會,我的情人隻有媛媛,拜拜!”


    “該死的傑森!你怎麽忍心拒絕我呢,難道你是個萬惡的同性戀嗎?”楊毅無奈道:“布蘭琪,如果你不想在華夏走丟的話,我建議你馬上跟上來,另外,馬上就要十二點了,你難道不想嚐嚐華夏人的午餐嗎?”


    一提到吃的,布蘭琪很不爭氣的吞了口口水,她又迴想起楊毅做的豬蹄,原來豬的腳那麽好吃,還有那根白白的管子,好像是叫蹄筋吧,那個東西簡直是人間美味!“哼!傑森你讓我生氣了,除非你請我吃一次上次的豬腳我才會原諒你!”布蘭琪抱著胳膊非常兇悍的說。


    楊毅低頭看了一眼表說:“如果你想吃豬蹄,現在的時間剛剛好,王家豬蹄在有十分鍾就要出鍋了,每天就六百個,去晚了肯定會被搶光,連湯都沒的喝。”“該死的!你應該早點說,快快快!親愛的傑森,真希望你是個賽車手,我們一定還來得及吧?”


    楊毅抱著方向盤無奈道:“這可說不準,京城裏堵車太正常了,你還是不要抱太大希望。”布蘭琪憤憤不平道:“傑森,這可不是華夏的待客之道,那句話叫什麽來著,餅隻隻怪!你應該滿足我所有的需求!”“那叫賓至如歸,是程序不是句子。”


    也許布蘭琪真的很走運,在經曆了半個小時的堵車後,他們還是到了王家豬蹄那,非常幸運的剩下三個,本來都已經被人家賣了,結果買主是楊毅的粉絲,認出了楊毅,非常大方的將豬蹄送給了楊毅,並且堅決不要錢,楊毅隻好送了他一張演唱會的門票。


    天公不作美,用把晴日換。夏天的天氣說變就叫,上午還熱死人,下午卻是瓢潑大雨,如果是蒙蒙細雨,絕對阻止不了布蘭琪追逐美食的腳步,但是雷霆暴雨讓她隻能望而卻步。


    迴到別墅,三個人都被淋濕了,先讓兩個女孩去洗澡,楊毅則在泡茶。客廳的落地窗正對著院子,外麵是草坪和秋千。楊毅有個不為人知的癖好,至今也隻有媛媛才知道。那就是他喜歡下雨天,沒到下雨天,不管他之前是高興的,煩惱的憂愁的,所有的情緒都會消失不見,隻剩下平靜的。


    雨水從六千米的高空落下,砸在地上濺起一朵帶著塵土的水花,就像一個個死腦筋,撞了南牆也不迴頭。水窪化作鏡子,點點雨水落在水窪裏將靜化為動,有時候楊毅就在想,水窪後麵是不是另一個世界,兩滴雨水從兩個世界飛來相互碰撞,最終融為一體,我們看到雨水從天上落下,水窪裏卻是從腳下飛來,這一切都很奇妙不是嗎?


    布蘭琪擦著濕漉漉頭發赤著腳走出來,很明顯她隻圍了一條浴巾,看到楊毅在發呆,端著茶喝了一口問:“你在想什麽?”楊毅揉著酸澀的眼睛說:“沒什麽,媛媛還沒洗完嗎?”才問完,媛媛也出來了,對楊毅說:“毅,水放好了,快去泡澡,我去做飯。”


    媛媛看了一眼外麵愈來愈大的雨水就知道毅想睡覺了,在別人看來,雨水落地打在屋頂或者盆子裏發出的響聲很煩人,但是毅很喜歡在這種密實的聲音裏睡覺,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外麵天氣越惡劣,越能顯得屋裏平靜,這種氣氛最適合睡覺。


    隨便衝了個涼,又泡了一會兒,估計媛媛已經做好飯了,楊毅穿著短褲背心就出去了。老天總是這樣,當你不需要的時候他總往前麵湊,你需要的時候他又變臉了。就像現在,楊毅明明想趁著大雨睡個好覺,雨水卻漸漸變小了,變成了潤物細無聲的小雨。


    柴森百無聊賴的啃著一根骨頭,其實它並不是想吃裏麵的骨髓,有肉吃的話狗也不願意吃骨頭的,柴森啃骨頭隻是為了玩,打發無聊的時間。布蘭琪麵前堆滿了骨頭,非常光滑,連一點肉都不見,如果楊毅想的話可以用他們當拚圖玩。


    貌似三隻豬蹄全被布蘭琪自己吃了,現在正抱著肚子打嗝,華夏以謙虛聞名,而國外人家講究的是當仁不讓,孔融讓梨的事絕對不會出現,誰管你吃沒吃,先把自己喂飽才是最重要的,雖然聽起來很沒禮貌,但是這確實是自然法則之一。


    “我建議你起來活動活動,雖然可能會胃疼,但是總比積食不消化的好。”布蘭琪哼哼道:“等一會,我現在撐的不想動,讓我休息五分鍾,我肯定能把他們全部消化,說不定我還可以再吃一點美味的燒雞。”


    對於這個吃貨楊毅已經絕望了,也許她本該就是個胖子,隻是因為華夏的菜更適合她的口味,而每天都吃不飽,現在終於見識到這些珍饈美食,就像跑出豬圈的野豬,再也關不住了。


    夜幕降臨,布蘭琪做了一天的飛機早就累了,楊毅這段時間更是沒睡過一個安穩覺,三人不約而同的上床早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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