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早期喪葬習俗的主要特點之一,是人死後實行火葬而並非土葬。形成這一習俗的原因,雖有可能受佛教及周邊蒙古等族的影響,但最重要的還是取決於本民族的生產和生活狀況。滿族人的先世以狩獵為主要生活來源,通常要走到很遠的地方去尋找獵物,有時一次狩獵就要幾天或十幾天。在這一過程中,難免有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喪生,而同伴很難將屍體攜帶迴家,因此火葬就成了最簡便的辦法之一。其具體作法是,如果人是死在距家很遠的地方,由同行者將死者發辮剪下,將屍體焚化後,揀一兩塊骨頭與發辮共同裝在一個皮口袋裏,帶迴交給死者親屬。直至清朝入關後很長時間,八旗兵士外出作戰中陣亡仍是采用這種火葬的習俗。清初的三位皇帝——努爾哈赤、黃太極、福臨(順治)死後,也都是將屍體焚化,再把骨灰放入容器中安葬於陵寢。


    康熙以後,受漢族文化影響,滿族逐漸改從土葬之俗,但在喪葬祭奠儀式方麵仍然保留著本民族的一些傳統作法,其舊式葬禮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小殮:即從人咽氣到入棺前的儀節。臨終前要為其穿壽衣鞋帽(均按本民族裝束),衣褲層數用單不用雙。人氣絕後將其移至室內靈床上停放。靈床順炕沿平行方向搭設,高矮依死者年歲而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炕沿。屍體一般是頭西腳東仰臥,床下放一盞燈和一隻公雞,意為給死者“領路”。同時要將西牆供的祖宗龕取下或用紅布遮擋,以免“煞氣”衝撞神靈。喪家要在大門外豎竿掛紅幡以為標誌,幡之長短依死者年歲而別,男置門左、女置門右,早掛晚收,日祭三次。親友們也自本日起前往吊唁,至親還要陪死者家屬“守夜”,料理喪事。


    2、大殮及出殯:大殮即是將死者放入棺材。滿族棺材與漢族不同,上蓋是類似屋頂的兩麵坡起脊式,棺內除褥子外還要鋪柴草,屬於火葬習俗的遺存。抬屍體入棺時不能走屋門,隻可從窗戶抬出,死者長子抬頭部一端,其他子女抬腳一端。屍體安放棺內並釘好棺蓋後,要在棺前擺放供桌祭品,死者長子跪於棺側,向前來吊唁的親友磕頭致謝。至出殯之日(民間一般是死後三天或七天),淩晨送殯隊伍即出發,前有死者長子打紅幡,隨後是靈柩及送殯親友,至墓地安葬後燒紙。如死者年歲較高,送殯者將紅幡撕條帶迴家釘在孩子的衣服上,取“借壽”之意。


    3、服喪和祭奠:長輩去世,兒女晚輩要穿孝袍或係孝帶子,均用白布製做。服喪期間(舊時是一百天)男不剃頭、女不戴花,也不能穿鮮豔的衣服,女子的首飾隻能用銀質的、而不用金或其它花色。這一期間也不能舉辦和參與婚事和其他喜慶娛樂活動。祭奠死者的日子是其去世後逢七之日(至七七止)和百日、周年等。早期祭奠時要將死者生前所用的衣物、弓箭等實物分別焚燒,入關後逐漸改用紙製品代替。此外,逢清明節、七月十五、十月初一、除夕等固定的祭日,還有插佛朵(用樹枝上糊彩紙條)、燒包袱等祭祀,至今在東北一些地區的農村仍可見到。


    禮儀忌諱


    滿族尊老敬上,居家對父母三天請一小安,五天請一大安。滿族人忌害烏鴉、喜鵲、狗,有並於崇鴉、鵲、狗的習俗。不準打狗、殺狗,不吃狗肉,不穿用狗皮。服孝中男子不剃發,女不簪花,三年內不穿紅。


    室內禁忌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臥。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裏。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裏。


    人體禁忌


    滿族忌諱嬰兒頭未睡成扁形,特別是女孩,如果枕骨部位沒有睡扁,會被視為“醜姑娘”。


    禁殺狗


    滿族禁殺狗、吃狗肉、服狗皮。明末以來滿族人有不食狗肉之俗。民間相傳努爾哈赤被明兵追殺,昏睡在荒草甸裏,追兵放起火來,跟隨他的大黃狗沾水滅火救了罕王,最後卻累死了。為報答大黃狗“救駕之恩”,滿族從此不吃狗肉不穿狗皮縫製的衣服。實際上,滿族敬犬習俗是在長期狩獵生活中形成的。狗在滿族的生活和生產中具有重要作用,狗可以看家、狩獵、拉纖、拉爬犁、偵察、傳遞情報等。


    禁捕食鴉鵲


    滿族認為鴉、鵲為吉祥之鳥,當為原始圖騰崇拜之遺,也出於“神鵲救主”之意。民間相傳老罕王努爾哈赤被明兵追殺,躲在樹洞中,一群鴉鵲飛來,掩護罕王脫險,所以滿族不傷害鴉鵲,並且忌食鴉鵲。


    禁坐西炕


    滿族臥室布局特點是環室三麵築火炕,其西炕窄,下通煙道,炕口一般不擺設雜物,因為西炕壁上供奉著神聖的祖宗板。祖宗板上放有神匣,神匣內有祭神的神器或神木,故而忌坐西炕。


    祭祀中的禁忌


    滿族家祭中的禁忌有:不許懷孕者、衣狗皮者、瘋癲者、僧丐、衣孝者入祭,祭祀吃剩的骨頭和肉必須送到高崗上,或撒到江河中。滿族院內的索倫杆不得汙穢,不許在神杆下拴馬和喂家禽。祭祀前要進行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能食肉動葷,不能參加吊喪等等。此外祭祀之日還有十二禁忌:意不誠篤、儀度錯亂、器物不潔、生氣口角、衣冠不整、閑談外事、喜笑無度、長幼無序、投犬頓器、刀勺聲響、內祭未畢不潔出屋、外祭未畢不潔入屋。


    喜鵲是許多民族都喜愛的鳥類,常言說:喜鵲叫,喜來到。所以滿族人對喜鵲也十分喜愛,並把喜鵲視為神鳥,從不傷害,並在自己庭院豎立長杆,備以食物,供喜鵲食用。所以,我們到滿族家裏作客時,不要戴狗皮帽子,不要穿狗皮大衣,以免引起他們的不高興。


    影壁:滿族傳統住宅的一部分。亦稱影壁牆。其式多為一字型。高約5尺,寬6尺,厚1尺有餘。一般為石、磚結構(亦有土牆外鑲磚者),以石為基,用大青磚砌壁身,壁頂多呈馬鞍型瓦頂。正麵壁心平麵,畫以吉祥紋飾,亦有雕刻如意彩繪者。反麵壁心多設有佛龕,為供奉土地爺之用。影壁均置以庭院大門裏3米左右處。現在唿和浩特市新城區滿族傳統宅院中多有保存。


    滿族宅院:滿族傳統的住宅型式。鄉間宅屋多為草頂土牆,房頂茅厚尺許,居室多為敞間,頗似口袋,故俗稱口袋房。室內北、西、南三麵環炕,俗稱萬字炕,櫥箱被褥之類俱靠西北牆安放。窗戶多為南、西向,用高麗紙外糊,藉以禦雪雨。住房多為3間,中室開門,並設有廚灶,門皆外閉,以防野獸撞入。山牆兩側外一米處設有滿洲煙囪。多無院牆及東西廂房,僅以木柵或秫秸圍之,並飼以豬羊牛狗。現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還保留不少此種舊舍。綏遠城(今唿和浩特市)滿族傳統住宅都是官房(營房),房頂均為馬鞍型,一般每一戶八旗兵丁的宅院麵積為3分3,房為2間半,皆南窗,中開門,兩側裏屋均為南炕,西牆上設有祖宗板,屋外有院牆,院門都有門樓,門口3米處有影壁,壁背後設有佛龕,院內立有索倫杆(神杆)。房屋一側為箭道,連通房後廁所和馬廄。這種營房現還有保留。


    萬字炕:滿族傳統居室中之火炕。滿族傳統居室為口袋房,一般為3間,中間開門,俗稱外屋,兩側為裏屋臥室。臥室內西南北三麵皆有炕相連,如“匚”形。炕用磚、坯製成,炕內有煙道與外屋爐灶及室外煙囪相連。南炕為一家之長者居住,晚輩多居北炕。滿族以西為上,故西炕多擺置祭器,因西牆上供有佛爺匣子(祖宗匣),故俗稱佛爺炕。各炕邊沿均有木製炕沿,炕上多鋪以紅氈、蘆席等。迄今在內蒙古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還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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