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八旗製度的日趨健全和完善以及努爾哈赤在軍事上節節勝利,先後平哈達,除輝發,亡烏拉,滅葉赫,統一了女真各部,大敗明朝官軍於薩爾滸,皇太極又在此基礎上出征蒙古,平定朝鮮,並與明朝展開了鬆錦大決戰,直至多爾袞輔佐順治率八旗勁旅入關,定鼎中原,八旗製度充分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的戰鬥力,以八旗製度為核心的滿洲共同體的行政效率空前提高,生產和生活中的合作意識得到無比的增強,民族凝聚力獲得極大加強。這是八旗民眾從感情和思想上主動接受八旗製度的階段,這個階段八旗人員對八旗製度產生強烈的歸屬感並且對自己所屬的群體給予積極評價,對八旗的軍事、行政和生產活動有較高的卷入程度。
旗人對八旗製度的認同主要來自於八旗製度為其成員提供了穩定的生活經濟來源,切實的安全保證,便捷的入仕升遷之道以及各項較民人更為優厚的待遇。為使八旗成員的經濟生活得到保障,八旗的最高統帥製定了一係列政策,如在入關之初即撥給八旗兵丁土地30畝,稱為“八旗兵丁份地“,規定凡是八旗壯丁差徭,糧草、布匹永停輸納,惟服兵役,使旗人可以專事披甲出征而不必為生計而忙碌,這很適合滿洲民族勇武善戰的天性,符合大部分旗人的興趣。八旗統轄下的成年男子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平日進行軍事訓練,戰時披甲出征,已經形成一支能征善戰的部隊,他們不再為遭到其他部落的劫掠和侵擾而擔憂,安全感和歸屬感得到增強。
滿洲、蒙古、漢軍八旗組織內部的官職名額,都有專為旗人預留的編製,如八旗的左右兩翼都有衙署,設翼缺;八旗各有衙署設旗缺;各旗內參領、佐領也都有各自的衙署,設有相應的官缺,從各所屬旗內揀選擔任;還有在八旗內通行揀選的官缺,即公缺,上述各種官缺均由旗人擔任。在旗人員還享有在各級政府機構中除授官職的編製名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旗人除可以占用八旗編製之外,還可以占用公共的編製。這為旗人提供了充分的建功立業機會,創造了展示才華的條件,凸顯出旗人的優越地位。
旗人綜合素質的提高受到極大的關注,旗人無論貧富都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權利。八旗入關不久即開始建立各種八旗學校,如在北京設有宗室學、覺羅學、八旗官學、景山官學、鹹安宮官學等等,在各駐防之地也都設立了八旗官學和八旗義學。八旗學校專收八旗子弟為學生,學習滿蒙漢文和騎射。八旗教育不僅使八旗人的文化體育素質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而且還從童年就培養了八旗子弟對八旗製度的接納、認同、欣賞、崇敬態度。旗人享受各種撫恤待遇,對陣亡、病故、殉職、殉節、致仕、孤寡等都有相應的撫恤規定,對遭遇上述不幸的旗人除按例發給恤銀之外,還準予其子弟承襲一定等級的官職。旗人家中遇有婚喪大事,也可照例領取賞銀。這些舉措對維護八旗製度,鞏固八旗兵源,增強八旗的凝聚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自然也增加了旗人對八旗的認同、親和態度。
身為旗人的八旗統治者對八旗成員的優厚乃至偏袒待遇還延伸到犯法的旗人身上。違法犯罪的旗人享受減刑的特殊待遇,藉此增強旗人對八旗製度的依附和感激。清代法律規定,滿洲、蒙古和漢軍旗人犯法,除死刑外,均準折刑,也就是減刑。如,處以徒刑或充軍流放的八旗犯人,免予發遣,徒一年者,隻處以枷號20天;徒刑時間更長的按照這個規定逐次遞增,五年徒刑可以減刑為枷號60天。隻有罪過大到開除旗籍的,才按照律條進行發遣。
清廷對任何民族的旗人都平等相待,使得八旗成員內部基本相互平等,並不會因為來自哪個民族而有所不同,雍正帝曾專門就此發布上諭:“從來治道,在開誠布公,遐邇一體,若因滿漢而存分別之見,是有意猜疑,互相漠視,豈為治哉!天之生人,滿漢一理”。八旗內部也不會因為隸屬於不同的旗分而有尊卑貴賤的差異,即便是宗室覺羅也要依據所食采地之戶而分屬各旗。即使上三旗與下五旗之間確有不同,也是因為歸附時間早晚以及對八旗貢獻大小不同而產生的。況且,著有功績的八旗滿蒙漢大臣還享有換旗的資格,即原為下五旗的功臣可奉皇帝的命令抬入上三旗。八旗製度帶給旗人平等的地位,八旗製度填平了民族之間的鴻溝,消解了不同民族旗人對自己母體民族的認同,代之以對八旗製度的認同。
滿文的創製與通行不僅是滿族發展史上的劃時代事件,也是八旗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於八旗成員認同八旗製度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滿文創立以前,女真人講女真語,寫蒙古文,這種語言與文字相矛盾的狀況嚴重製約著建州女真社會軍事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更為嚴重的是,一個沒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必將被視為落後和愚昧的群體,在外被其他民族輕視,難以吸取和傳播其他民族的文化營養,對內不利於連結滿洲部民,傳承滿族文化傳統。滿文創製並獲得通行之後,提高了八旗人的文化素質,增強了八旗成員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滿文滿語成為團結滿洲通古斯各族的強有力紐帶,在促進八旗和滿洲共同體的形成以及旗人對八旗製度的認同感方麵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經過服從、認同階段後,一般都會發展到內化的階段。在內化階段中,旗人基本克服了內心對八旗嚴密組織形式和嚴格規章製度的不協調感,並將自己對八旗製度的新認識和自己的原有習俗、觀念結合在一起,構成一個統一的態度定勢。內化後的態度具有持久難變的特點,旗人的內化態度一旦形成,即使外在的影響已經撤銷,也還會持續下去,這是內化的真正價值,也是創製八旗的目的本質所在。
旗人對待八旗製度的肯定和積極態度,最終內化為穩固持久的行為習慣和心理定勢,並表現在各種活動之中,這得益於八旗意識的形成和八旗作為一個獨特整體價值觀念的統一和觀念結構的趨同。
入關以後,無論駐京還是駐防的八旗滿洲、蒙古和漢軍等成員長期共同生活在與“民人”相對隔絕的駐地,服裝發式別無二致,加之八旗內部頻繁的相互通婚,語言、風俗也發生著彼此間的相互影響,日漸相同,這就使得旗人的政治和社會生活形成了獨立於民人的體係。在民人看來,八旗內部幾乎不存在民族差別,旗人整體上就是一個與自己迥然不同的群體。旗人內部的民族意識也在共同的處境中逐漸淡化,“旗”的整體意識增強。在大多數場合,旗人與非旗人的區別代替了民族的劃分,旗人的內群體意識不斷得到強化。
八旗共同的外部敵對勢力形成針對八旗整體的壓力,八旗必須化解內部的矛盾並縮小旗人之間的差距,以便增強八旗的凝聚力,八旗內部各民族麵對共同的壓力,共同的利益與危機意識也有力地刺激了八旗內部的團結,加速了態度由服從和認同向內化的轉變。
以八旗為根本的滿族統治者對其他民族的先進文化采取兼容和吸納的態度,使中原漢文化和蒙古文化這兩種主要的異質文化成為當時文化傳統中的主流,八旗成員與中原民族的文化差距日漸縮短,民族之間相互包容和借鑒的成分越來越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旗人的文化素質,使得大部分旗人成為儒家文化造詣很深的專家;由於旗人在教育享有的優勢地位,最終導致一些旗人的漢文化水平超過漢族人的平均水平,許多旗人在書畫、詩文、算法、醫術、地學等領域取得了令眾多漢族文人都佩服的成就。八旗整體素質的提高,成為旗人引以為自豪的變化,這種情況下,八旗的所有信念和觀點與旗人的價值體係融為一體,形成了穩定的旗人覺悟。
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一經內化,八旗意識就以極易辨別的形式呈現出來。從八旗興起時就表現出來的艱苦奮鬥,積極進取,善於學習,銳意創新,團結禦辱的精神,經過一代代旗人的弘揚和提煉,漸漸成為一種介於國家意識和民族意識之間的一種意識,並進一步升華為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
內化以後的態度推動著一係列後繼的行為,這些行為又反過來強化了已有的態度。從下麵的事例足可以看到這樣的互動關係。形成內化態度的旗人將維護和扞衛八旗製度視為自己的神聖天職,他們把吃糧當兵當作與八旗興衰、國家危亡息息相關的頭等大事,無論禁軍還是駐防的旗籍士兵,從不忘記國家重托,無論哪裏有戰事需要他們效力,哪怕自家老小節衣縮食,他們也會按照八旗製度的規定,自己出資購買兵器戰馬,從容奔赴戰場。自八旗創立以來,內外戰事從未間斷,而曆次戰爭無不是以八旗勁旅為主力,首當其衝,傷亡最多的也是八旗官兵。從收複台灣到抗擊沙俄,從鴉片戰爭到甲午海戰,八旗將士臨危不懼,舍身報國,湧現出無數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在八旗將士為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譜寫的樂章中,旗人對八旗製度持有的積極態度無疑是其內在的底韻和基調。
結語滿族從一個屈居滿洲邊陲的弱小民族,能以區區數萬的人眾迅速崛起,與實力遠比自己強大的蒙古聯合,使蒙古成為滿洲的羽翼,建立牢靠的滿蒙聯盟,最終入主中原,掌握了中國的最高統治權,實現了對中國長達268年的統治,有效統治時間約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七分之一,在此期間的各項英明睿智的策略都是通過八旗製度來體現和實施的。八旗製度的發展和鞏固與旗人對八旗的態度則始終處於相互作用、互為因果的關係之中:一方麵,八旗製度的完善和發展促進了旗人對八旗接納和認同;另一方麵,旗人對八旗態度,歸屬感乃至八旗意識的形成又反過來加強了八旗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但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並不總與時間和八旗發展階段同步,也就是說,同一個時期內既存在對八旗的服從態度,也有態度已經發展到內化階段的旗人,還有對八旗製度始終抱有同一個態度未曾改變的成員。需要說明的是,在八旗發展的後期,“旗人生計”出現問題,改革八旗製度的要求和唿聲漸起,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又產生了新的變化。
總之,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伴隨八旗製度的形成和發展而存在,並呈現出朝一定方向變化的趨勢,是八旗意識和八旗精神形成的心理基礎,了解和研究旗人對待八旗的態度應該成為滿族研究的課題之一。
旗人對八旗製度的認同主要來自於八旗製度為其成員提供了穩定的生活經濟來源,切實的安全保證,便捷的入仕升遷之道以及各項較民人更為優厚的待遇。為使八旗成員的經濟生活得到保障,八旗的最高統帥製定了一係列政策,如在入關之初即撥給八旗兵丁土地30畝,稱為“八旗兵丁份地“,規定凡是八旗壯丁差徭,糧草、布匹永停輸納,惟服兵役,使旗人可以專事披甲出征而不必為生計而忙碌,這很適合滿洲民族勇武善戰的天性,符合大部分旗人的興趣。八旗統轄下的成年男子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平日進行軍事訓練,戰時披甲出征,已經形成一支能征善戰的部隊,他們不再為遭到其他部落的劫掠和侵擾而擔憂,安全感和歸屬感得到增強。
滿洲、蒙古、漢軍八旗組織內部的官職名額,都有專為旗人預留的編製,如八旗的左右兩翼都有衙署,設翼缺;八旗各有衙署設旗缺;各旗內參領、佐領也都有各自的衙署,設有相應的官缺,從各所屬旗內揀選擔任;還有在八旗內通行揀選的官缺,即公缺,上述各種官缺均由旗人擔任。在旗人員還享有在各級政府機構中除授官職的編製名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旗人除可以占用八旗編製之外,還可以占用公共的編製。這為旗人提供了充分的建功立業機會,創造了展示才華的條件,凸顯出旗人的優越地位。
旗人綜合素質的提高受到極大的關注,旗人無論貧富都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權利。八旗入關不久即開始建立各種八旗學校,如在北京設有宗室學、覺羅學、八旗官學、景山官學、鹹安宮官學等等,在各駐防之地也都設立了八旗官學和八旗義學。八旗學校專收八旗子弟為學生,學習滿蒙漢文和騎射。八旗教育不僅使八旗人的文化體育素質有了進一步的提高,而且還從童年就培養了八旗子弟對八旗製度的接納、認同、欣賞、崇敬態度。旗人享受各種撫恤待遇,對陣亡、病故、殉職、殉節、致仕、孤寡等都有相應的撫恤規定,對遭遇上述不幸的旗人除按例發給恤銀之外,還準予其子弟承襲一定等級的官職。旗人家中遇有婚喪大事,也可照例領取賞銀。這些舉措對維護八旗製度,鞏固八旗兵源,增強八旗的凝聚力發揮了重要作用,自然也增加了旗人對八旗的認同、親和態度。
身為旗人的八旗統治者對八旗成員的優厚乃至偏袒待遇還延伸到犯法的旗人身上。違法犯罪的旗人享受減刑的特殊待遇,藉此增強旗人對八旗製度的依附和感激。清代法律規定,滿洲、蒙古和漢軍旗人犯法,除死刑外,均準折刑,也就是減刑。如,處以徒刑或充軍流放的八旗犯人,免予發遣,徒一年者,隻處以枷號20天;徒刑時間更長的按照這個規定逐次遞增,五年徒刑可以減刑為枷號60天。隻有罪過大到開除旗籍的,才按照律條進行發遣。
清廷對任何民族的旗人都平等相待,使得八旗成員內部基本相互平等,並不會因為來自哪個民族而有所不同,雍正帝曾專門就此發布上諭:“從來治道,在開誠布公,遐邇一體,若因滿漢而存分別之見,是有意猜疑,互相漠視,豈為治哉!天之生人,滿漢一理”。八旗內部也不會因為隸屬於不同的旗分而有尊卑貴賤的差異,即便是宗室覺羅也要依據所食采地之戶而分屬各旗。即使上三旗與下五旗之間確有不同,也是因為歸附時間早晚以及對八旗貢獻大小不同而產生的。況且,著有功績的八旗滿蒙漢大臣還享有換旗的資格,即原為下五旗的功臣可奉皇帝的命令抬入上三旗。八旗製度帶給旗人平等的地位,八旗製度填平了民族之間的鴻溝,消解了不同民族旗人對自己母體民族的認同,代之以對八旗製度的認同。
滿文的創製與通行不僅是滿族發展史上的劃時代事件,也是八旗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於八旗成員認同八旗製度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滿文創立以前,女真人講女真語,寫蒙古文,這種語言與文字相矛盾的狀況嚴重製約著建州女真社會軍事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更為嚴重的是,一個沒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必將被視為落後和愚昧的群體,在外被其他民族輕視,難以吸取和傳播其他民族的文化營養,對內不利於連結滿洲部民,傳承滿族文化傳統。滿文創製並獲得通行之後,提高了八旗人的文化素質,增強了八旗成員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滿文滿語成為團結滿洲通古斯各族的強有力紐帶,在促進八旗和滿洲共同體的形成以及旗人對八旗製度的認同感方麵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經過服從、認同階段後,一般都會發展到內化的階段。在內化階段中,旗人基本克服了內心對八旗嚴密組織形式和嚴格規章製度的不協調感,並將自己對八旗製度的新認識和自己的原有習俗、觀念結合在一起,構成一個統一的態度定勢。內化後的態度具有持久難變的特點,旗人的內化態度一旦形成,即使外在的影響已經撤銷,也還會持續下去,這是內化的真正價值,也是創製八旗的目的本質所在。
旗人對待八旗製度的肯定和積極態度,最終內化為穩固持久的行為習慣和心理定勢,並表現在各種活動之中,這得益於八旗意識的形成和八旗作為一個獨特整體價值觀念的統一和觀念結構的趨同。
入關以後,無論駐京還是駐防的八旗滿洲、蒙古和漢軍等成員長期共同生活在與“民人”相對隔絕的駐地,服裝發式別無二致,加之八旗內部頻繁的相互通婚,語言、風俗也發生著彼此間的相互影響,日漸相同,這就使得旗人的政治和社會生活形成了獨立於民人的體係。在民人看來,八旗內部幾乎不存在民族差別,旗人整體上就是一個與自己迥然不同的群體。旗人內部的民族意識也在共同的處境中逐漸淡化,“旗”的整體意識增強。在大多數場合,旗人與非旗人的區別代替了民族的劃分,旗人的內群體意識不斷得到強化。
八旗共同的外部敵對勢力形成針對八旗整體的壓力,八旗必須化解內部的矛盾並縮小旗人之間的差距,以便增強八旗的凝聚力,八旗內部各民族麵對共同的壓力,共同的利益與危機意識也有力地刺激了八旗內部的團結,加速了態度由服從和認同向內化的轉變。
以八旗為根本的滿族統治者對其他民族的先進文化采取兼容和吸納的態度,使中原漢文化和蒙古文化這兩種主要的異質文化成為當時文化傳統中的主流,八旗成員與中原民族的文化差距日漸縮短,民族之間相互包容和借鑒的成分越來越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旗人的文化素質,使得大部分旗人成為儒家文化造詣很深的專家;由於旗人在教育享有的優勢地位,最終導致一些旗人的漢文化水平超過漢族人的平均水平,許多旗人在書畫、詩文、算法、醫術、地學等領域取得了令眾多漢族文人都佩服的成就。八旗整體素質的提高,成為旗人引以為自豪的變化,這種情況下,八旗的所有信念和觀點與旗人的價值體係融為一體,形成了穩定的旗人覺悟。
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一經內化,八旗意識就以極易辨別的形式呈現出來。從八旗興起時就表現出來的艱苦奮鬥,積極進取,善於學習,銳意創新,團結禦辱的精神,經過一代代旗人的弘揚和提煉,漸漸成為一種介於國家意識和民族意識之間的一種意識,並進一步升華為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
內化以後的態度推動著一係列後繼的行為,這些行為又反過來強化了已有的態度。從下麵的事例足可以看到這樣的互動關係。形成內化態度的旗人將維護和扞衛八旗製度視為自己的神聖天職,他們把吃糧當兵當作與八旗興衰、國家危亡息息相關的頭等大事,無論禁軍還是駐防的旗籍士兵,從不忘記國家重托,無論哪裏有戰事需要他們效力,哪怕自家老小節衣縮食,他們也會按照八旗製度的規定,自己出資購買兵器戰馬,從容奔赴戰場。自八旗創立以來,內外戰事從未間斷,而曆次戰爭無不是以八旗勁旅為主力,首當其衝,傷亡最多的也是八旗官兵。從收複台灣到抗擊沙俄,從鴉片戰爭到甲午海戰,八旗將士臨危不懼,舍身報國,湧現出無數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在八旗將士為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譜寫的樂章中,旗人對八旗製度持有的積極態度無疑是其內在的底韻和基調。
結語滿族從一個屈居滿洲邊陲的弱小民族,能以區區數萬的人眾迅速崛起,與實力遠比自己強大的蒙古聯合,使蒙古成為滿洲的羽翼,建立牢靠的滿蒙聯盟,最終入主中原,掌握了中國的最高統治權,實現了對中國長達268年的統治,有效統治時間約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七分之一,在此期間的各項英明睿智的策略都是通過八旗製度來體現和實施的。八旗製度的發展和鞏固與旗人對八旗的態度則始終處於相互作用、互為因果的關係之中:一方麵,八旗製度的完善和發展促進了旗人對八旗接納和認同;另一方麵,旗人對八旗態度,歸屬感乃至八旗意識的形成又反過來加強了八旗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但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並不總與時間和八旗發展階段同步,也就是說,同一個時期內既存在對八旗的服從態度,也有態度已經發展到內化階段的旗人,還有對八旗製度始終抱有同一個態度未曾改變的成員。需要說明的是,在八旗發展的後期,“旗人生計”出現問題,改革八旗製度的要求和唿聲漸起,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又產生了新的變化。
總之,旗人對八旗製度的態度伴隨八旗製度的形成和發展而存在,並呈現出朝一定方向變化的趨勢,是八旗意識和八旗精神形成的心理基礎,了解和研究旗人對待八旗的態度應該成為滿族研究的課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