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雙方對峙地正激烈。


    早就兩看相厭的姐弟倆在要不是有法庭警察攔著,早就吵得和鬥雞似的了。


    起訴書和答辯狀都宣讀了後,吳琳的律師,顧姝雲開始舉證,等到宣告證人入場時,吳學明走上了證人席。


    法官告知了吳學明作為證人的權利與義務,吳學明點了點頭,但是開口卻語出驚人!


    “尊敬的法官,我作為吳建的遺產繼承人,請求法院認定這張遺囑的效力。”


    吳琳和吳越都驚呆了!


    他們從來沒有看在眼裏的侄子竟然在法庭上來了這麽一招!


    顧姝雲也先是驚到了,但是很快就鎮定下來。


    她聽到吳學明的話後,多年的經驗告訴她,這個案子沒有希望了。


    吳學明可沒有管這兩人的驚訝,繼續拿出了一份文件:“這是出自s市xx公證處的公證書,這份遺囑已經經過了該公證處的公正。”


    顧姝雲頭腦風暴,扭頭問了句吳琳:“你的這位侄子今年幾歲了?”


    吳琳被顧姝雲突如其來的一句問懵了:“大概15歲了吧!”


    顧姝雲立刻站起來反駁到:“審判員,我反對!”


    “吳學明是未成年人,作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成年前,他所繼承的遺產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管理,而非自行管理。”


    吳學明顯然準備充分,不慌不忙地從口袋中掏出身份證和一張存折。


    “審判員,這是我的身份證。”吳學明大聲念出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


    而他的十六周歲生日,恰好就在一周前。


    接著他打開了那張存折:“這張存折有我的工資證明,我已經有能力養活自己,所以我可以繼承我爺爺的遺產。”


    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來源的,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自行管理繼承的遺產。


    顧姝雲知道,這個案子徹底沒有希望了。


    有了這麽一出,庭審自然無法繼續進行了。


    離開法庭,吳琳和吳越都快要氣瘋了!到嘴的鴨子飛走了,換誰誰不氣啊!


    可惜吳學明早就趁機溜了,怎麽可能給二人找他麻煩的機會。


    隻剩下吳琳和吳越兩人相看兩厭。


    晚上容君歸和池棠說起了這件事,池棠被這消息炸到嘴巴張地圓圓的。


    “真是沒想到啊!”池棠好不容易緩迴來,“我這位學弟還挺……”


    “挺有成算的。”


    容君歸隻是微微一笑:“我倒挺看好這位小夥子的,有策略,會做好充分的準備,如果當律師,必將大有所成。”


    池棠微微歎口氣:“這樣一來,他的生活算是有保障了。就是有些擔心,要是他的親戚繼續找他麻煩怎麽辦?”


    容君歸勸到:“不用擔心,我了解過了。他已經在準備繼續讀書了,在學校中,他的親戚也不敢輕易造次。”


    池棠點點頭,長唿了一口氣:“總算是結束了。”


    容君歸注意到了放在小盆中的淡黃色球體,好奇地問:“這是什麽呀?”


    “油麵筋啊!”


    “沒吃過……”


    “等會兒就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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