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女權(二)
我讓曆史拐個彎之明劫 作者:可可阿裏01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十六章女權(二)
這一來,對社會風氣有很大推動,寡婦守節,不僅政治上全族光榮,而且經濟上又有很大得益,於是人們就紛紛效尤。明代統治階級不僅大力表彰節烈,而且嚴懲那些所謂不節不烈者。天順年間,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與監察的衙門)僉事(正五品)劉翀,娶再婚之婦朱氏為妻,由於違背了女子貞烈的規範,遭人檢舉,一直告到京城。就這麽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幹預,下令將劉翀逮捕來京,下獄審訊。朱氏原係安陸侯吳傑之妾;吳死,改嫁張能為妾;張死,再嫁程鵬為妾。程因犯罪被殺,劉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後嫁劉翀為妻,算是得到了一個較好的歸宿。可是最後,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恥,配失節婦”、“有玷風憲”,並命令將劉翀削官為民。
封建統治者的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無數個劉翀、朱氏“就範”,以貞節壓迫女性,扭曲、分裂人格,使民眾服服帖帖地服從封建的統治秩序。
由於封建統治者這樣大力倡導與施加壓力,到了明代,所謂節女、烈女迅速地增加了。一部《二十四史》,其中錄載的婦女,《唐書》54人;《宋史》有55人;而《元史》竟達187人。而到了《明史》中,共有308人,幾乎是《元史》的一倍。《古今圖書集成》,收入的烈女節婦,唐代隻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而明代竟達3.6萬人,這些數字更清楚地顯示出明代倡導貞節之劇。
《明史·列女傳》開篇雲:明興,著為規條,巡方督學歲上其事,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烏頭綽楔,照耀井閭,乃至於僻壤下戶之女,亦能以貞白自砥,其著於實錄及郡邑誌者,不下萬餘人,雖間有以文藝顯要之節烈為多,嗚唿,何其盛也!豈非聲教所被,廉恥之分明,故名節重而蹈義勇歟?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類從,具著千篇,視前史殆將倍之,然而姓名湮滅者尚不可勝計,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勸雲。
大意是明朝建朝以來,就把貞節烈婦作為一項法律條文去實施。地方上的官員們每年都要上報本地方的貞節烈婦事情,事情屬實的還要給予建祠堂、立貞節牌坊。一時間,不管是鄉下村婦還是豪門貴婦,大家都在默默遵守,記錄在案的人員可能有上萬人。
明代《列女傳》記錄:
明代開封有個農家女單三姐,年僅14歲,貌美。單家近鄰有一惡少,覬覦她的美色,趁她父母下地幹活時越牆來強奸她。她極力反抗,到無路可走時,三姐就緊緊抓住中衣,惡少死命掰她的手,怎麽掰也掰不開,一怒之下,操起菜刀來殺了三姐。父母迴來發現她時,她仍死攥著中衣,堅不可解。官府聞知此事後,對她進行了檢驗,在確認她未失身後,才旌表她為烈女。如果死前已被強奸,那就一錢不值了,不僅失去了作烈女的資格,連她全家都不光彩。
在明律上,“夫尊妻卑”不僅使女子在社會上的地位不能由自己決定,而且表現在夫妻相互犯罪時也是“同罪異罰”,這種現象必然造成妻子人身權的損害。如妻子毆打丈夫,“杖一百”,至折傷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毆打妻子,“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可見,在相同的鬥傷程度下,法律對妻子的處罰,遠遠重於對丈夫的處罰。更有甚者,丈夫過失毆殺妻子,一概列為“各勿論”。可見,把妻子視為丈夫的私有財產,甚至妻子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明顯體現了明朝法律中“夫尊妻卑”的基本原則。明代婦女處於封建社會沒落期,社會地位極其低下,並且封建統治者用封建禮教毒害婦女,造成社會上節婦烈女的大量存在。所以說萬俟陽認為明代的婦女,不管在倫理意識、法律地位還是在實際生活中,都墮落到了深淵的最底層。
萬俟陽心裏暗想如果有一天讓自己有能力影響到一個地域範圍的權利時,那一定要逐漸把這不平等的現象扭轉過來。想到了些,萬俟陽也沒多大胃口了,直接扒拉幾口飯,最後喝了一點湯就不吃了,然後自己洗了碗,又倒了大半碗的湯加了半條魚肉,放在自己麵前。
當萬俟陽在做這些的時候,馬大叔還有點奇怪,怎麽晚上吃飯萬俟陽不怎麽高興,話也不多,居然就隻問了一個問題。幾下吃完飯就把魚弄一半在自己碗裏,看來是挺喜歡吃魚的。馬大叔心裏還有些高興,至少他的娘子做的菜還是挺受歡迎的嘛。
不過這時候,萬俟陽說話了,“柱子,先別吃,來!這碗我是洗淨了的,把這碗魚湯給你娘和奶奶端過去,去!這是我的意思!”
看到萬俟陽眼神犀利,本來是看向他爹的目光也收了迴來,聽到萬俟陽如此嚴肅的話語也沒敢問馬大叔。
“去呀!”萬俟陽這時直接把盛有魚湯的碗擱在柱子手上,柱子這時不得不站起來把碗端進去了。其實對於柱子來講他心裏是非常高興的,而馬成龍也是讚成的,隻不過還是那句老話,這封建的禮節約束了大家的那顆純樸的心,他們怕別人說他們沒家教,沒禮數,特別是這明代的社會風氣便是如此,其實馬成龍平常也是一家人在一起吃飯,隻是突然來了萬俟陽這個‘外人’,就要表現得‘正常’一點至少現在還算是外人,畢竟他來馬家還不到一整天嘛。
“馬大叔,其實我明白,你們這是把我當成外人呐。不過我可以明確地表個態,不管你們把我當成什麽人,我呢就一點需要說明,我是這樣的,隻要是親人是朋友那就得用心去關愛,這顆心自然就是真心。剛才我做得有點過了,不好意思啊!”萬俟陽此時也是絕對的一本正經,他要讓馬成龍知道他這人的性格和脾氣,所以直接暴露出這樣的一麵出來。
注:*文中部分曆史數據來源於《新浪曆史》摘自讀《金瓶梅》品明朝社會?作者:梅朝榮?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特此說明。
這一來,對社會風氣有很大推動,寡婦守節,不僅政治上全族光榮,而且經濟上又有很大得益,於是人們就紛紛效尤。明代統治階級不僅大力表彰節烈,而且嚴懲那些所謂不節不烈者。天順年間,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與監察的衙門)僉事(正五品)劉翀,娶再婚之婦朱氏為妻,由於違背了女子貞烈的規範,遭人檢舉,一直告到京城。就這麽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幹預,下令將劉翀逮捕來京,下獄審訊。朱氏原係安陸侯吳傑之妾;吳死,改嫁張能為妾;張死,再嫁程鵬為妾。程因犯罪被殺,劉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後嫁劉翀為妻,算是得到了一個較好的歸宿。可是最後,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恥,配失節婦”、“有玷風憲”,並命令將劉翀削官為民。
封建統治者的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無數個劉翀、朱氏“就範”,以貞節壓迫女性,扭曲、分裂人格,使民眾服服帖帖地服從封建的統治秩序。
由於封建統治者這樣大力倡導與施加壓力,到了明代,所謂節女、烈女迅速地增加了。一部《二十四史》,其中錄載的婦女,《唐書》54人;《宋史》有55人;而《元史》竟達187人。而到了《明史》中,共有308人,幾乎是《元史》的一倍。《古今圖書集成》,收入的烈女節婦,唐代隻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而明代竟達3.6萬人,這些數字更清楚地顯示出明代倡導貞節之劇。
《明史·列女傳》開篇雲:明興,著為規條,巡方督學歲上其事,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烏頭綽楔,照耀井閭,乃至於僻壤下戶之女,亦能以貞白自砥,其著於實錄及郡邑誌者,不下萬餘人,雖間有以文藝顯要之節烈為多,嗚唿,何其盛也!豈非聲教所被,廉恥之分明,故名節重而蹈義勇歟?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類從,具著千篇,視前史殆將倍之,然而姓名湮滅者尚不可勝計,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勸雲。
大意是明朝建朝以來,就把貞節烈婦作為一項法律條文去實施。地方上的官員們每年都要上報本地方的貞節烈婦事情,事情屬實的還要給予建祠堂、立貞節牌坊。一時間,不管是鄉下村婦還是豪門貴婦,大家都在默默遵守,記錄在案的人員可能有上萬人。
明代《列女傳》記錄:
明代開封有個農家女單三姐,年僅14歲,貌美。單家近鄰有一惡少,覬覦她的美色,趁她父母下地幹活時越牆來強奸她。她極力反抗,到無路可走時,三姐就緊緊抓住中衣,惡少死命掰她的手,怎麽掰也掰不開,一怒之下,操起菜刀來殺了三姐。父母迴來發現她時,她仍死攥著中衣,堅不可解。官府聞知此事後,對她進行了檢驗,在確認她未失身後,才旌表她為烈女。如果死前已被強奸,那就一錢不值了,不僅失去了作烈女的資格,連她全家都不光彩。
在明律上,“夫尊妻卑”不僅使女子在社會上的地位不能由自己決定,而且表現在夫妻相互犯罪時也是“同罪異罰”,這種現象必然造成妻子人身權的損害。如妻子毆打丈夫,“杖一百”,至折傷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毆打妻子,“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可見,在相同的鬥傷程度下,法律對妻子的處罰,遠遠重於對丈夫的處罰。更有甚者,丈夫過失毆殺妻子,一概列為“各勿論”。可見,把妻子視為丈夫的私有財產,甚至妻子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明顯體現了明朝法律中“夫尊妻卑”的基本原則。明代婦女處於封建社會沒落期,社會地位極其低下,並且封建統治者用封建禮教毒害婦女,造成社會上節婦烈女的大量存在。所以說萬俟陽認為明代的婦女,不管在倫理意識、法律地位還是在實際生活中,都墮落到了深淵的最底層。
萬俟陽心裏暗想如果有一天讓自己有能力影響到一個地域範圍的權利時,那一定要逐漸把這不平等的現象扭轉過來。想到了些,萬俟陽也沒多大胃口了,直接扒拉幾口飯,最後喝了一點湯就不吃了,然後自己洗了碗,又倒了大半碗的湯加了半條魚肉,放在自己麵前。
當萬俟陽在做這些的時候,馬大叔還有點奇怪,怎麽晚上吃飯萬俟陽不怎麽高興,話也不多,居然就隻問了一個問題。幾下吃完飯就把魚弄一半在自己碗裏,看來是挺喜歡吃魚的。馬大叔心裏還有些高興,至少他的娘子做的菜還是挺受歡迎的嘛。
不過這時候,萬俟陽說話了,“柱子,先別吃,來!這碗我是洗淨了的,把這碗魚湯給你娘和奶奶端過去,去!這是我的意思!”
看到萬俟陽眼神犀利,本來是看向他爹的目光也收了迴來,聽到萬俟陽如此嚴肅的話語也沒敢問馬大叔。
“去呀!”萬俟陽這時直接把盛有魚湯的碗擱在柱子手上,柱子這時不得不站起來把碗端進去了。其實對於柱子來講他心裏是非常高興的,而馬成龍也是讚成的,隻不過還是那句老話,這封建的禮節約束了大家的那顆純樸的心,他們怕別人說他們沒家教,沒禮數,特別是這明代的社會風氣便是如此,其實馬成龍平常也是一家人在一起吃飯,隻是突然來了萬俟陽這個‘外人’,就要表現得‘正常’一點至少現在還算是外人,畢竟他來馬家還不到一整天嘛。
“馬大叔,其實我明白,你們這是把我當成外人呐。不過我可以明確地表個態,不管你們把我當成什麽人,我呢就一點需要說明,我是這樣的,隻要是親人是朋友那就得用心去關愛,這顆心自然就是真心。剛才我做得有點過了,不好意思啊!”萬俟陽此時也是絕對的一本正經,他要讓馬成龍知道他這人的性格和脾氣,所以直接暴露出這樣的一麵出來。
注:*文中部分曆史數據來源於《新浪曆史》摘自讀《金瓶梅》品明朝社會?作者:梅朝榮?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