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律師會現場給被告打電話說你的官司有救了,趕緊來一趟飯店,我給你好好捋捋】


    【不是你點的你該當場明確指了,還有不是你的菜你別動筷子!上萬的酒不比幾塊一瓶的啤酒,辯識度很高的!】


    【這律師還是太嫩了,你說的觀點隻存在一種可能,那就是消費者故意吃了上錯的菜。故意是要舉證的 如果是過失則不承擔責任。別人點的菜,我作為客人吃了不擔責。還有菜名取個國色天香,你上什麽我吃了都不擔責】


    【要是你吃了這個菜拉肚子胃疼飯店也不用擔責,因為你吃了不該吃的,也沒付費,沒成交買賣,別提傷害】


    【不是律師太嫩了,是我們太嫩了 律師隻是為了流量故意這樣的 不然誰來評論】


    【我請客吃飯,但我人不在場,我務員上錯了怎麽算,本來我是請1000塊錢,然後他給我上個帝王蟹,說上錯了】


    【帝王蟹還好,就怕上一塊帝王綠,還被你朋友不小心打碎了……】


    【如此這般,上錯菜可以發大財。】


    【沒毛病!幾個朋友吃飯,每人點幾個菜,菜上桌了,可能都不知道對方點了什麽,結果上錯了菜,還得付錢,我怎麽知道真上錯了還是假上錯了!】


    【按視頻的說法,那麽飯店要是有意多上菜,多上高檔菜,聚會時候人多,沒有及時發現,又給吃了,那就得付錢。那不屬於另一種強買強賣?也算欺詐嗎?】


    【一般上錯菜不一定能馬上發現,以前吃飯就試過上錯萊,我們一桌人都在聊天,吃到一半時才發現萊不對勁,這是貨不對版啊!馬上叫服務員過來拿迴去換就不追究了】


    【先付款,後用餐,員工上錯菜,不是顧客的錯吧!!!】


    【我想請問一下,就是邯鄲那三個初中生殺害同學的案件為什麽沒有下文了呢?】


    【因為司法不應該被網絡輿論裹挾】


    【也許他忘了那件事,他現在正在用心地研究怎樣上錯菜讓客人買單的問題,這個問題一旦確定,天下大亂,我每次去用餐都會多付幾倍的飯錢】


    【為什麽別人的過錯要我們承擔,這是理論】


    【上錯了菜吃了要付款,這個我同意。但是飯店違法使用添加劑色素香精這個責任他會負嗎?】


    【顧客沒說不退迴,隻是誤食了,你可以端走,不涉及非法侵占及不當得利,飯店有按照菜單正確上菜的義務,顧客沒有去甄別菜的義務,另外,顧客誤食了忌口得東西(比如點的辣椒炒豬肉,你上了顧客忌口的牛肉)飯店需要承擔責任】


    【八個朋友一桌,一人點一個菜。大家都記得自己點的,不記得別人點的,正常麽? 錯菜上桌後,開始轉桌,一人夾一筷子,正常麽?正常飯店,都會罰服務員(服務員給個成本價)。 哪個開飯館的,也不會因為上錯菜跟顧客打官司,江湖路遠,人情世故。】


    【這個律師不合格,那飯店就是有錯也不付出的代價】


    【誤吃了呢,誰知道是上錯的呢?如果是故意上錯訛人呢,這裏麵怎麽認定顧客是不是故意吃錯東西,怎麽認定商家不是故意上錯訛人?】


    【律師說了半天,沒有抓住“錯”是由誰引起的,民法典規定也是誰錯誰擔責。我口袋裏錢不多點的是普通菜肴,難道每上一盤都要硏究一下以免承擔不起?再說,也得嚐嚐對不對,請問律師:嚐了不是我點的菜要擔責嗎?】


    【那要是,服務員,估意 上錯了呢,就是為了多出菜,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


    【律師是專業的,我也遇過上錯菜的,也吃了,但主動】


    【我賣魚也不容易,你買1斤的我給你5兩,都不容易,算了吧】


    【太好了,我就是開飯店的,告訴你們一條經商之道,打個比方,顧客點一隻300塊的龍蝦,咱們給他上3000的澳龍,他吃完還得乖乖買單,反正我就是上錯了,那不掙得盆滿缽滿】


    【上麵館點了一兩麵吃完了服務員說上錯了上了三兩麵怎麽辦怎麽辦怎麽辦,要杯散裝白酒服務員說上錯了是茅台怎麽辦】


    【開膛破肚,叫來法醫、品酒師驗證是不是茅台酒………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上錯菜讓消費者買單的話,每天飯店都會上錯幾個天價菜!】


    【服務員上錯菜你,點菜的人也應該提醒一下,如果說你不提醒人家一下,那麽你吃哪個?至少要給一半的錢,或者全付,如果說你提醒了他,沒管管你,那麽你就吃掉,就不要你付錢,這個是合情合理】


    【如果菜點的多,顧客不知道上錯了,誤吃,各承擔一半!】


    【點十幾道菜,多上三道菜也不算多吧,一道菜一百多,三道菜四百】


    【不好意思,你本來點的是每隻20元普通蟹(10隻),但我上錯菜了,給你上的是每隻500元的正宗xx湖大閘蟹,你們就賠一半,你們每人250,可好?】


    【正是這種對法律違背公序良俗的解讀,才導致了“不是你撞的你為啥要扶”、“不在注冊地醫生怎麽能搶救生命垂危的病人”這荒謬的判罰!】


    【我開十幾年飯店了,基本每個月服務員都有上錯菜的。如果扣服務員的那於理合規,但於心不忍。如果收客人的那是強製消費於法不容。隻能自己當攪活動送客人】


    【這樣來看,都是顧客的錯,商家都是無辜的,那如果商家故意利用這種手段進行盈利呢,顧客就活該嗎?】


    【都是成年人,自己做錯了就要承擔責任。為什麽別人的錯誤要我承擔?】


    【這個律師好強,大家以後記得給他吃飯直接開茅台,就說他點的,就得買單】


    【關鍵是不知道上沒上錯啊。加上中國菜的菜名五花八門,你點的菜,看名字你不知道是什麽的。或者你不知道配菜是什麽。。我覺得啊,如果你點的湯,給你上來了菜,一看就知道明顯不對,還吃了,應該付錢。但是菜式差不多的話,就不給】


    【多人點菜,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點的菜很正常,錯誤應該雙方買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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