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動筷子之前水煮魚和酸菜魚都分不清,等吃完魚肉了看到底下沒有酸菜才知道是水煮魚\/】


    【菜是個小產品,套用民法典思考一下工程材料,如果項目要貨100萬,發貨200萬,那肯定要退的。所以在這個小事情上套用民法典合不合適?】


    【我覺得關鍵不在於小事大事,而是在於買家是否知情,賣家發了200萬的貨但是外觀區分不出是100萬還是200萬,賣家又沒有告知買家,買家使用了,肯定不能算不當得利。但是如果買家很好辨認賣家發錯貨了,明知發錯貨後仍使用,應該算不當得利\/】


    【如果這免費……那麽聰明的人可以明裏暗裏忽悠、挖坑不那麽聰明的人犯錯誤,堂而皇之的獲得利益! 詐騙就是這麽個基本邏輯! 別人忽悠你高價買我的低品質產品! 事後一句話:你自己當時願意!】


    【知道是上錯了為什麽要吃呢???知道是自己沒點的菜還敢吃,吃了不就是應該付錢嗎】


    【沒事,你就讓他飯店來起訴,走程序就是。】


    【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一次在新疆一個飯店喝酒,服務員就給上錯一個菜,當時我們酒喝的還不多頭腦還很清醒感覺這個菜我們好像沒點過就把服務員叫來說明情況服務員就端走了,等到結賬時感覺好像有出入一看賬單飯店還是把那道菜算到我們頭上。我們當時就不樂意了,飯店吧台的也不辯解直接劃掉那道菜,我當時就感覺他們就是故意上錯菜。】


    【你的意思,不知道的清況下誤吃了很有成就感】


    【我請客吃飯 服務員上錯了 朋友吃了 我才發現 不是我點的菜 這情況算誰的】


    【你忘了物品清點原則】


    【按正常的餐飲經營習慣,上錯菜餐廳要不及時撤迴,要不捏鼻子認,你敢讓顧客付錢,餐廳就不用經營了】


    【是的,法是法,但生意是生意,這樣較勁,飯店經營不下去】


    【服務員上錯了菜,肯定也是有責任的,“釣魚上菜”,勾引顧客。就像一個女的對男的跳舞勾引,男的沒忍住親了她一口,怪男的性騷擾嗎? 這明顯不符合情理和公序良俗,教條本本主義】


    【這有沒有特定性,很多產品外觀你看不出來,吃了也未必分辨的出來。就算清點也未必能分辨。誰完成的錯?究根塑源是不是服務員的失誤?】


    【哪條法律規定上齊菜得清點完才能吃?是不是搞個驗收手續?】


    【找你這麽判定,得出來多少無良商家。比如我昨天上貨一條野生長江刀,顧客不要了。正巧,今天有人點了一條普通刀魚。我就硬塞給他吃。反正看不出來,先吃了再說。結賬的時候,8000一斤,怎麽說?顧客能看出來?還是能吃出來?還是你說的能清點出來?】


    【如果 我買一輛基礎版的汽車 車行給了我一輛 頂配版的 我開迴家了 車行再叫我價錢 我應該加嗎】


    【難道別人請我吃飯,別人點的菜,我還得跟別人核對菜單?\/】


    【你請客吃飯大概就是一道菜吧?這樣好清點更不會上錯菜。但很多次在大包廂裏】


    【你的意思是顧客要為服務員的錯誤買單嘍,那誰來為顧客的損失買單呢,吃個飯都要擔心各種陷阱。飯店作為經營單位,有義務按單提供飯菜。如果上錯菜了,就是飯店的責任。飯店同樣忘了物品清點原則啊,為什麽要顧客來承擔,這個責任明顯該有飯店承擔。如果對一個人的惡(錯誤)縱容,就是成為對大眾的威脅。很多人出去吃飯,點了十幾個菜,有時候連請客的自己都不清楚。飯店這時候上錯一道菜不會察覺,隻有結賬時才會發現。你的這種認定方式,會讓不良飯店增加這種做惡的概率。請謹慎發表自己的觀點】


    【你這種人當上律師,也是社會的一大悲哀】


    【如果是飯店服務員惡意錯上菜,就是想混水摸魚,你怎麽解釋?】


    【上錯了不一定是數量啊, 有可能還是品種,比如外觀區別不明顯的食物,普通的幾十塊,好的幾百塊, 你上錯了,把旁邊點貴的上到我這點便宜的這桌了,吃之前我也不知道是貴的啊,我怎麽清點,難道讓我付這個錢?】


    【如果我是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菜品是什麽樣,而且飯店沒有上完菜,沒法清點,你上錯了,我以為你上對了,咋辦?】


    【好好好,大律師請問魚香肉絲裏有魚嗎我如果清點有的菜名叫的花裏胡哨的,我又如何清理?幾個朋友一起點菜,一起吃飯,我又怎麽知道這個菜是誰點的?最最重要的是我沒點的菜,你為什麽要給我端上來?是不是故意讓我動筷向我索賠!在一個陌生的吃飯環境中,菜單對於我來說是陌生的,但是菜單對於服務員來說是清晰的,是日常最熟悉的工作,就這種情況下,他居然還會我上錯菜!!!他居然上錯菜了!!我無意中動了筷,究竟是誰的責任】


    【好好好,端盆上菜,這是服務員日常工作,是他的職責所在,清點原則也應該是他清點,我是來吃飯消費享受的,,他沒有盡清點的義務,清點這是服務員的工作內容!那責任由他們飯店承擔】


    【你有物品清點原則,飯店也是有清點原則的。誰是過錯方誰就應該負過錯的責任。】


    【法律雖有條款,但極具爭議,各說各的理,法院真不好判案,死搬硬套隻會助長店家強買強賣,作為律師用三言兩語來解釋法律條款欠妥】


    【你把注意義務無限製的強加給了消費者,我建議你撤下這個視頻,否則影響你的聲譽】


    【關鍵是咋清點?如果上菜的時候剛好出去打電話或者上洗手間,迴來的時候朋友已經吃了,怎麽辦?】


    【就比如吧,我點個三斤的魚,你上來是5斤的,我也分不清,吃完你說上錯了,讓我補差價,我補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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