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官崔懷遠,拜見楊大人。”


    崔縣尉進了縣衙後,見楊安高坐大堂之上,縣令也隻是在一邊相陪,不敢怠慢,忙作揖行禮。


    崔懷遠站直後,楊安深覺詫異,隻見崔懷遠的半邊臉略微腫起,手上也有被抓撓的痕跡。


    “崔懷遠,你身為縣尉卻衣冠不整,這是何故?”楊安責問道。


    “大人恕罪,”崔懷遠拱手道,“隻因家有悍妻,本是家醜不可外揚,既然大人問起,下官不敢蒙騙。”


    “原來如此。”楊安點點頭,不再多問。


    “崔懷遠,”楊安用手勢指向一旁的老人,“你可認得這位老人家?”


    衝著旁邊的老人看了幾眼,崔懷遠衝著楊安一抱拳:“迴稟大人,下官見過此人,是一個因為失去兒子,而神誌不清的瘋婆子。”


    “神誌不清的瘋婆子?”楊安臉上浮起一絲冷笑,“你可知她的兒子是如何失去的?”


    “下官知道,”崔懷遠不慌不忙道,“她的兒子因為犯了盜賊罪,無臉見人,內心羞愧而自殺。”


    “這個瘋婆子,不肯相信她兒子是盜賊,隔三差五就來縣衙鳴冤,人盡皆知。”


    聽到崔懷遠的話,楊安皺起眉頭,這個崔懷遠顯然不好對付,說起話來有條有理。


    “難道你就沒有想過,”楊安看著崔懷遠,“這位老人家的兒子,真是冤枉的?”


    “大人,”崔懷遠的臉上看不出絲毫慌亂,“這些刁民,他們被抓之時,沒有哪個不喊冤。”


    “如果下官因為他們喊冤,便因此而心慈手軟,豈不是放任盜賊橫行,也是下官的失職?”


    得,楊安一聽,這崔懷遠把自己美化成了一個鐵麵無私、忠於職守的優秀官員了。


    “楊大人,”錢縣令在一邊插話道,“本縣由於地處山區,缺少教化,盜賊出沒較多,所以在處理盜賊上麵,也相應加大了力度。”


    “這位老婦人,不過是因為失去了盜賊兒子,得了失心瘋罷了。”


    “都是下官管教不嚴,以致驚擾了大人,還請大人不要介意。”


    楊安看了錢縣令一眼,“本官當然介意。”


    錢縣令一聽,似乎有轉圜的餘地,弓著腰上前小聲道,


    “都是下官的不是,下官給大人賠罪。”


    “賠罪?如何賠罪?”楊安不動聲色。


    “下官馬上令手下擺上一桌酒宴,給大人賠罪,也為大人接風洗塵。”錢縣令期待地看向楊安,“大人以為如何?”


    “還是免了吧。”楊安淡淡地迴道。


    “楊大人,”錢縣令苦口婆心勸道,“此案人證物證俱全,盜賊羞愧自殺,這是他自己母親都親口承認的,是改不了的事實。”


    “就算人命關天,也並非他殺。”


    “楊大人,您這又是何苦?”


    楊安不得不承認,錢縣令和崔縣尉說得都合情合理,而且似乎還是站在他這一邊,為他考慮。


    可是以他對曆史的了解,以及信州盜賊案的經驗來看,此案當中定有貓膩。


    既然碰上了這件事,他就有責任將這件案子重新審理一遍。


    如果能找到蛛絲馬跡,那就更好;即使找不到蛛絲馬跡,也不至於放任不管,有愧於心。


    就在錢縣令勸解楊安的功夫,兩名舉報人已被帶到大堂。


    兩名舉報人,也是證人,一個叫史傳金,一個叫丁三勝。


    行過跪拜之禮後,兩人將整個事情向楊安講述了一遍。


    兩人是好友,史傳金有一對家傳玉手鐲,丁三勝親眼見過,且印象深刻。


    但去年八月史傳金家進了盜賊,用迷香將史傳金迷暈過去後,將其家中洗劫一空,玉手鐲當然也在其中。


    史傳金發現被盜後立即就報了官,楊安手邊的卷宗中也有記錄。


    但由於沒有線索,所以此案一直沒有抓到盜賊。


    直到去年年底,丁三勝無意中在街上碰到老人的兒子張五,發現他拿著玉手鐲正準備換銀子。


    於是丁三勝便裝作有意購買,並出了一個高價。隨後謊稱銀子不夠,讓張五等他幾天,湊夠銀子後再行交易。


    張五信以為真,迴家途中卻被丁三勝悄悄跟蹤。


    確定張五家的住址後,丁三勝便聯係上史傳金一起報官,在張五的家中搜出一隻玉手鐲。


    楊安聽完以後,當即問史傳金:


    “除了一隻玉手鐲,張五家中還搜出什麽其它物件?”


    “迴大老爺,沒有找到其它物件。”史傳金跪在地上迴道,“想來另外一隻玉手鐲,以及其它物件早已被張五給處理幹淨。”


    “嗯?”楊安一愣,本來他還覺著,僅僅搜出玉手鐲,而沒有搜出其它丟失物件,很不合理。


    可經張五這麽一說,唯一的疑點也變得合理了。


    “大人,我兒冤枉啊,”張五的母親撲通跪倒在地,“那玉手鐲是我兒撿來的,不是偷來的。”


    “你說撿來的,有何證據?有證人嗎?”沒等楊安開口,崔懷遠便逼問道。


    “青天大老爺,冤枉啊!”張五的母親憤憤不平,“難道撿東西也要證人嗎?”


    “就算不需要證人,又如何證明東西是你兒撿來的?”崔懷遠咄咄逼人。


    “證人?”


    “我就是證人……”


    “我能證明東西是我兒撿來的。”


    張五的母親仿佛醒悟了一般,期待的眼神看向楊安。


    “楊大人,看到沒有,”錢縣令再次勸楊安道,“這就是一個瘋婆子。”


    “楊大人,還是退堂吧。”


    “退堂之後,下官和崔縣尉給您賠罪。”


    “慢著,讓我再仔細想一想。”楊安對錢縣令的話,聽而不聞。


    楊安起身背向所有人,陷入了沉思。


    此案如果是真,楊安覺得即使張五家破人亡,那也是罪有應得。所謂自作孽,不可活。


    但是依常理推測,張五以前並無盜竊劣跡,而且家境也不錯,正要和未婚妻舉辦婚禮之時,卻行此昏招,致使家破人亡。於情於理都不合。


    相較於錢縣令和崔縣尉,楊安更願意相信堂下跪著不肯起身的老人,張五的母親。


    縣衙內一片安靜,陷入了僵局。


    就在此時,縣衙外響起了擊鼓之聲。


    “何人鳴冤?”楊安轉過身來,喝問道。


    “迴稟大人,是……”


    “是何人,快說!”楊安一拍驚堂木。


    “是,是縣尉大人的夫人。”


    “什麽?你再說一遍!”


    “是縣尉大人的夫人,擊鼓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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