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覺告訴楊安,這起盜賊案,很可能是一場冤案。


    楊安當即下令升堂審案。錢縣令無奈,隻得坐在一邊相陪。


    老人被趙七攙扶進大堂後,便要下跪,楊安連忙阻止,讓老人站著說話即可。


    隨後老人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老人的家境,雖然算不上大戶人家,卻也富足有餘。


    老兩口有個獨子,去年經媒人介紹,認識了一門當戶對的女子,準備今年下半年結婚。


    年初的時候,老人的兒子有天晚上在路上撿了一個玉手鐲,就興奮地拿迴了家。


    誰知沒過幾天,官差就跑到他們家中,將玉手鐲搜了出來,並說她兒子被人舉報偷盜,要將其抓走。


    老兩口連忙辯解,玉手鐲是兒子撿來的,不可能是盜賊。


    可一幫如狼似虎的衙役怎肯聽他們辯解,當即將她兒子綁到了縣衙。


    老兩口跟著到了縣衙,想要進去卻伸冤無門。


    很快老兩口就得到消息,因為有證人舉報,再加上玉手鐲也是在他家裏搜出來的,兒子最終被認定為盜賊。


    老兩口是看著兒子長大的,兒子一直忠厚老實,從沒接觸過行為不端的人,更沒有染上其他惡習。


    說兒子是盜賊,老兩口就是被打死也不肯相信。


    可是衙役們告訴老兩口,兒子是親口承認東西是他偷的。


    老兩口堅決不肯相信,可是很快官差還是上門抄家,當著他們的麵,將他們家所有值錢的東西全部拿走。


    並告訴他們,因為他兒子是盜賊,根據皇帝頒發的旨意,就得沒收全部家產。


    老兩口此時在乎的已經不是家產,而是兒子是否還好好活著。


    過了幾天,兒子終於被放了迴來。


    老人清楚地記得那天,兒子雖然穿著幹淨的衣服,掀開衣服卻渾身傷痕的模樣。


    說到這裏,老人已泣不成聲。


    錢縣令在旁局促不安,幾次想上前打斷,卻都被趙七瞪了迴去。


    老人接著說道,兒子告訴他們,自己實在承受不了嚴刑逼供,生不如死,不得已才招了。


    楊安聽到這裏,狠狠地瞪了錢縣令一眼,嚇得錢縣令往後一縮。


    事情到這裏顯然還沒有結束。


    兒子迴來後,看著空蕩蕩的屋子,萬念俱灰。


    為了防止兒子想不開,老兩口日夜輪流看守。


    並勸說兒子,錢沒了沒關係,還可以再掙,隻要人平安就好。


    眼看著兒子逐漸好轉,老兩口也漸漸放下心來,甚至允許兒子在他們的陪同之下外出散心。


    可是不知何故,兒子忽然再度想不開,不願意再出門。


    老兩口再三詢問之下,兒子才告訴他們,他從外麵聽到消息,未婚妻知道他是盜賊以後,無論如何,是再也不肯和他在一起了。


    楊安聽到這裏,心裏不是滋味。這個未婚妻,未必認為他是盜賊,但是此時家產已經全部被沒收,沒了家產,也就談不上門當戶對。


    至於是否是盜賊,已經沒那麽重要。


    老兩口再度緊張起來,再度日夜看守。


    可這次兒子再也沒有好轉起來。


    老兩口畢竟年歲已大,就是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終究在一個晚上,兒子乘他們不注意,用一根繩子把自己給了結了。


    老伴禁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在辦完兒子的喪事之後沒過幾天,便因為精神恍惚一跤摔倒在地,臥床不起。


    隻剩下老人自己,靠一口氣撐著,一定要讓兒子沉冤得雪。


    楊安聽完之後,一拍驚堂木:


    “錢縣令,我且問你,這件案子,可是你親自審理?”


    錢縣令一哆嗦,連忙辯解,“這類案子……主要是崔縣尉在辦理……”


    “我且問你,你可知道此事?”


    “這個……”錢縣令頭上冒出細汗,“下官大概是知道的,但是,不是很詳細。因為當時人證、物證俱全,而且犯人也親口招供,都是簽字畫押的。”


    “你難道從來就沒有懷疑過,”楊安一字一句道,“或者說你也參與其中,將所謂的盜賊屈打成招?”


    “下官不敢,請大人明鑒。”錢縣令用手擦去額頭上的細汗。


    “崔縣尉還沒有迴來?”楊安認為,既然這案子主要是崔縣尉辦理的,他應該在場。


    “下官已經派人去催了,”其實此刻,錢縣令更盼著崔縣尉早點到場,他一個人都快頂不住了。


    “嗯,”楊安思索了一下,衝著錢縣令道,“你讓人把這個案子相關的所有卷宗都拿過來,我要核查。”


    “還有最近兩年內,所有關於盜賊案的卷宗,我要一一查看。”


    很快,錢縣令的手下搬來了一摞卷宗。楊安當堂翻了翻,發現居然有七宗盜賊案。


    日期都在兩年之內。


    也就是說,差不多每隔三個月就會發生一起舉報盜賊的案件。


    這七起案件中,除了兩起被斷定為證據不成立外,其餘五起都是被舉報者當堂招供,簽字畫押,隨後家產被沒收歸舉報人所有。


    這個發現,讓楊安大吃一驚,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在信州擔任總管時,僅僅發生過一起舉報盜賊的案件,還被斷定為誣告。


    難道這個小縣城,真的盜賊橫行?


    楊安不相信。


    那就隻剩下一個可能,這五起被斷定舉報成立的案件,很大可能是被冤枉的。


    就像堂下這位老人的兒子一樣,是被屈打成招。


    楊安犯了難。


    就算他認為這五起案件都是被冤枉的,可是,這都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事,要想全部推翻,重新再審,實在太難。


    可是很快他就想到,自己沒有必要親自辦理這件事。


    隻要把眼前的這個案子辦理清楚了,等迴到京城,將事情上奏給隋文帝,再讓隋文帝派人來專門審查即可。


    楊安如此一想,將所有精神再次集中到眼前的這件案子上麵。


    卷宗上麵記得清楚,有舉報人,有證物,還有被舉報人親自簽字畫押的招供。


    楊安看過之後,決定要將舉報人重新提審一遍。


    幸好案子時間過去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楊安問過錢縣令後,知道舉報人仍然還在縣城裏麵,隨時可以傳喚過來。


    楊安當即下令,將此案的兩名舉報人帶到現場。


    就在等待舉報人的時候,有人報知,說縣尉大人迴來了,已經到縣衙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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