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知靜給餘初打電話,問他怎麽去了那麽久。餘初說他順便去旁邊的超市買了袋蜜果子,突然想吃了,已經結完賬了,正要往家走。
譚知靜說:“你在超市門口等我,我去接你。”
餘初笑出來,“你拿什麽接?這麽近!”
譚知靜也笑了,“用腳接。”
他換好鞋子,穿上外套,從出門的第一步開始默數,一步、兩步……他走下樓,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區,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餘初站在超市門口顧盼,看到他後視線便固定下來,朝著自己笑。
一千兩百八十一步,一千兩百八十二步……
餘初在日記裏說,“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時候還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動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餘初拉起他的手,高興地問他:“今天怎麽這麽浪漫?”
譚知靜笑著迴:“突然特別想你。”
他和餘初都是極其擅長忍耐的人。珍貴的並非忍耐本身,而是忍耐過後,他們能得到的那些。
餘初滿足地笑起來,問他:“誰想我?”
譚知靜迴:“你的知靜哥哥。”
現在餘初不再像六年前那樣了,總像是被追趕似的一聲聲急迫地喊著“知靜哥哥”。這並不是因為他現在愛譚知靜不像從前那麽深了,而是他不再感覺自己隨時可能被時間驅逐。他如今有無盡的時間。
無論他喊的次數多,還是少,那聲稱唿都代表相同的愛意,無與倫比的愛意。
餘初每次喊“知靜哥哥”,都是在說:“我愛你”。
譚知靜說“你的知靜哥哥”,是在迴應:“譚知靜愛餘初。”
--------------------
正文完!
第88章 後記/番外 ——喜歡
譚知閑家裏養著貓,是魚醜醜頭胎中的一隻,典型的三花長相,頗有個性:對家人熱情,對生人冷漠,對偶爾來訪的客人一概不見。所以餘初最初隻是耳聞,跟譚知靜過去蹭過幾頓飯後才一睹其真容。
魚醜醜的大女兒叫“喵喵”,媛媛起的名。那時候小姑娘剛開始學說話,詞匯量有限,跟著小奶貓學會“喵喵”這個詞,當即便用上了。
餘初誇媛媛會起名,比舅舅起的好聽。譚知靜在一旁聽笑了,教外甥女“年年有餘”的兩種寫法。
喵喵認可餘初家庭成員的身份後,對他明顯比對譚知靜更熱情。每次他們過來,喵喵先是繞著譚知靜的小腿蹭一圈,以示歡迎,之後就一直黏著餘初,攀著餘初的腿站起來,朝他“喵喵”叫,求抱,一旦餘初彎腰將它抱起來,就別想再鬆手,擼貓的動作也別想停。
知閑用貓作理由,把餘初固定在沙發上,不讓他總試圖往廚房跑。姐姐知道餘初心疼譚知靜的手,輕易不讓他進廚房。做飯的手總要沾水,有潔癖的人做起飯來更是不停洗手,他們兩個平時如果是自己做飯吃,都是餘初大包大攬,知閑就想讓餘初在自己這裏享享福。
餘初也能懂知閑的好意,說:“姐,知靜做飯不開竅,但是打掃衛生可是一流。”表示自己並沒有受委屈。
譚知靜就說:“打掃衛生沒有技術含量,還是做飯更難,也更辛苦。”還告訴知閑,他打算搬個家了,現在住的房子廚房太小,兩個人站裏麵都旋不開身。
知閑一本正經地問:“你不是不會做飯嗎?小初做飯的時候你還進去擠,那不是搗亂嗎?”
譚知靜麵不改色地迴道:“我是給小初打下手。”
當著知閑的麵,餘初是臉皮更薄的那個,臉上微微泛起紅。姐姐就不逗他了,笑著說讓他們有空常過來,多做兩個人的飯不麻煩,媛媛喜歡和餘初玩兒,老爺子也喜歡熱鬧。
媛媛喜歡餘初是真的,可老爺子並不喜歡熱鬧。老爺子隻是高興看到譚知靜越發頻繁地與家人走動,而不是總自己一個人待著,性情也日漸開朗。
這其中餘初所起的作用,老爺子究竟猜到幾分,他人都不得而知。也許已經全猜到了,也許絲毫沒往那方麵想了,沒人知道。老爺子隻是每次都問:“小初來不來?”和譚知靜說:“把小初也叫過來。”
小初是與母親在都市相依為命的小老鄉,以老爺子的為人,僅這一點就足夠讓他關心餘初能否吃飽穿暖,讓他總想把人請到家裏來吃頓好的。所以沒準是譚知靜沾餘初的光,每次他們過來,譚知靜的父親就也會下廚露一露他過去在炊事班戰友那裏學來的手藝,那是譚知靜從小就愛吃,但鮮有機會能吃上的味道。
譚知靜身邊的每個人都擅長做飯,父親,姐姐,姐夫,還有小小年紀的餘初,做菜都好吃極了,還各有各的特色,甚至連年紀更小的媛媛都會烤餅幹,最近還想和餘初學烤蛋撻。
隻有譚知靜本人是例外。和餘初在一起後,他特意學習過做飯,向餘初請教。但他確實缺乏這方麵的天賦,餘初也不是誠心教他,導致他一直都學不會,像是卡了bug。
餘初覺得這也許就是上天特意給譚知靜設置的弱點,否則人又不是神,怎麽能真的完美無瑕?
這一隱秘感想被餘初寫進日記裏,所以譚知靜也看到了。他那時才知道,原來自己千瘡百孔,在餘初眼裏竟是完美的。
吃飯的時候,喵喵也要趴在餘初腿上。餘初的一隻手拿著筷子吃飯,另一隻手還要擼貓。
媛媛和餘初認真討論,為什麽同樣是客人,喵喵更黏餘初,而不是譚知靜。
餘初說,可能是因為他經常抱別的貓,身上沾了別的貓的氣味,引起喵喵的好勝心。
媛媛說:“舅舅家也養貓。”又問餘初,他經常抱的那隻貓是不是就是舅舅家的魚多多。
清亮的童聲在每個成年人的心上輕輕一挑,所有交談毫無防備地停頓一拍,結果整張飯桌不其然地陷入寂靜。
餘初閉著嘴不說話。媛媛見他似乎不打算開口,就看向譚知靜,睜著大眼睛等待迴答。似乎在場的每個人都在等待迴答。
譚知靜不想騙孩子,就說:“是。”
知閑則用餘光觀察著父親的臉色,生怕父親問出餘初是不是常去知靜家、有多常去之類的問題,更怕知靜一衝動就全部招認,說出他們是住在一起。
譚知靜是很難衝動的人,正因為如此,他一旦衝動起來才容易鬧出大事。譚知靜上一次衝動就是因為餘初。
姐夫忽然問餘初:“小初碩士快畢業了吧?”
餘初忙說“是”。
“工作找好了嗎?”姐姐也趕緊接上。
餘初說自己打算繼續讀書,讀博,留校做研究。
姐姐和姐夫稍感意外地瞧了譚知靜一眼,明白他和餘初已經商量過了。
老爺子這時開口了,說:“讀博好,既然選擇了學術這條路,就盡量堅持讀完。知靜當初讀博的時候,我身體出了問題,知靜不得已辦了休學,去廠裏幫忙,最後也沒能迴去把博士讀完。這一直是我心裏的一個遺憾。讀博隻有一點不好,就是收入少。小初如果經濟上遇到困難,別不好意思和知靜開口,你們是同鄉,知靜還比你大,早進入社會,幫一幫是應該的。莫欺少年窮,小初是有出息的孩子,未來能大有作為。”
餘初心裏拿不準,含糊地迴答說自己經濟上倒還好,他父親這兩年生意上比較順,資助了他一些。
他們都知道他口中的父親不是那個曾經隻差一腳就能轉正的餘副局。
餘初也怕老爺子問他貓的事,就聊起生父的生意,說他父親想帶著他一起做進出口貿易,他沒敢應,一是怕生父不靠譜,二是怕行業不穩定,還是傳統工業更踏實些,多學些技術,不怕失業。
老爺子笑說他才二十出頭就這麽保守,餘初就也笑起來,說自己害怕折騰,喜歡穩定的生活。
老爺子聽完若有所思,隨後含義不明地點了點頭,說:“穩定好。知靜是看起來穩重,其實生意上偏冒進,所以他前幾年把廠子賣了,工程也不幹了,不能算是壞事。”
走的時候,姐姐送他們出門,譚知靜問她:“爸今天說那些是什麽意思?”
餘初也害怕,對知閑說:“姐,要不我別這麽經常地過來了。”
知閑其實也摸不準。她一直采用慢慢滲透的策略,想讓老爺子逐漸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擊,然而從今天這頓飯來看,他們的父親似乎比他們想象的更見多識廣。
“也是,咱爸什麽沒見過。”知閑忽然笑起來,“他可能比我們以為的開明得多,今天他還說起廠子,你還記得你當初要賣廠子那會兒嗎?咱們當時都不敢說,以為會怎麽樣呢,結果咱爸特別平靜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們想的那樣。”
譚知靜也笑了,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閑轉向餘初,說道。
餘初說是中午實驗室聚餐了,吃得飽,晚上還不餓。
知閑在餘初的胳膊上輕輕地捏了捏,讓他別想太多。
和姐姐道別後,譚知靜和餘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著。
譚知靜又問了餘初一次:“吃飽了嗎?”
餘初說真吃飽了。
“真的?”譚知靜停下來,看四周沒有人,低頭用鼻尖在餘初的鼻尖上輕輕地蹭了一下。
餘初吃吃地笑起來,循著他的氣息情不自禁地仰起頭索吻。譚知靜也沒有忍住,吻住他。
但這裏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譚知靜說迴家再親,餘初抱著他撒不開手,不敢像情侶那樣擁抱,而是在側麵摟著譚知靜的肩膀,像是兩個異性戀男人也能有的動作。
“知靜哥哥,你背著我。”餘初聞著他頸間的味道,陶醉進去,離不開了。
譚知靜矮下身去,餘初躍到他的背上,雙臂環在他胸前。餘初比過去長高了,但譚知靜還能像他十八歲時那樣,輕而易舉將他背起來,背著他往前走。
譚知靜背著餘初,問他:“喜歡來這邊吃飯嗎?”
餘初說“喜歡”。喜歡看見姐姐;喜歡看見媛媛;現在看見姐夫不再尷尬了,所以也喜歡看見姐夫;有些害怕老爺子,但也喜歡看見老爺子。
譚知靜笑著迴頭看他一眼,臉蹭到餘初的嘴唇。
餘初也笑起來,嘴唇貼在他的頸部的皮膚上,繼續說:“也喜歡和你單獨待在一起;喜歡我媽迴家的時候,你跟我一起迴去看她;還喜歡在公司的時候,假裝和你沒那麽熟。”
“怎麽都喜歡?”
“怎麽都喜歡。”
一種奇妙的體驗,怎樣都喜歡。既喜歡今天永遠都不結束,也喜歡明天那新的一天。
“讀博也是真的喜歡?”
“起碼不討厭。和做生意比,我覺得我更喜歡待在學校裏。”這時餘初想起別的事情,問譚知靜:“你覺得老師這個職業怎麽樣?”
“挺好的。你以後想留校當老師?”
“有這個想法……知靜哥哥,你覺得大學老師這個職業好嗎?”
譚知靜在心裏說他是小傻瓜。餘初在日記裏寫道,他當年打算轉專業的時候還考慮過學醫,隻因為自己說過一句,尊敬醫生這個職業,但因為學醫的年頭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遺憾地放棄了。他還計較自己當年因為班主任的事而給他打那個電話,猜測自己對教師這個職業也有好感。後一件事他要找機會解釋給餘初聽。
“老師和醫生一樣,都是好職業。工程師,或者技術管理者,還是項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職業。不管你以後想做什麽,我都喜歡。”
餘初笑著問他:“你也什麽都喜歡?”
“你做的我都喜歡。我一直都對你以後的樣子很好奇。隻有一點,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他真正喜歡做的事?
餘初意識到自己和譚知靜都是沒什麽興趣愛好的人,工作學習之餘,偶爾一起看看電影,看一部新出的記錄片,偶爾一起看一本小說,一起打一把遊戲,但都不迷戀;他喜歡養貓,譚知靜喜歡打掃衛生,但這些也不能算是讓他們著迷上癮的愛好;他們也不迷戀金錢、權勢和地位。
他們隻喜歡一起待著,相互看著,或者抱在一起親熱,隻有這些是永遠都不夠的,讓他們沉迷,肯定戒不掉。餘初不會計算他們做一次愛所獲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別人看一場電影,或者多賺百分之十的獎金,所獲得的多巴胺多還是少;也不會計算多巴胺與多巴胺之間是否有高貴與卑微之分。他們隻是喜歡如此,便如此。他們那麽努力地學習、工作,付出那麽多辛苦與代價,終於為自己爭取到這樣的自由,所以他們能夠如此。
他真正喜歡做的事。
餘初趴在譚知靜的背上,被譚知靜悠閑地背著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腦袋,譚知靜默契地迴頭,餘初在譚知靜臉上親了一下。
--------------------
本來計劃是兩篇番外,這一段劇情舍掉了,後來這段又想寫進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當做番外,或者後記,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來~
譚知靜說:“你在超市門口等我,我去接你。”
餘初笑出來,“你拿什麽接?這麽近!”
譚知靜也笑了,“用腳接。”
他換好鞋子,穿上外套,從出門的第一步開始默數,一步、兩步……他走下樓,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區,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餘初站在超市門口顧盼,看到他後視線便固定下來,朝著自己笑。
一千兩百八十一步,一千兩百八十二步……
餘初在日記裏說,“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時候還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動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餘初拉起他的手,高興地問他:“今天怎麽這麽浪漫?”
譚知靜笑著迴:“突然特別想你。”
他和餘初都是極其擅長忍耐的人。珍貴的並非忍耐本身,而是忍耐過後,他們能得到的那些。
餘初滿足地笑起來,問他:“誰想我?”
譚知靜迴:“你的知靜哥哥。”
現在餘初不再像六年前那樣了,總像是被追趕似的一聲聲急迫地喊著“知靜哥哥”。這並不是因為他現在愛譚知靜不像從前那麽深了,而是他不再感覺自己隨時可能被時間驅逐。他如今有無盡的時間。
無論他喊的次數多,還是少,那聲稱唿都代表相同的愛意,無與倫比的愛意。
餘初每次喊“知靜哥哥”,都是在說:“我愛你”。
譚知靜說“你的知靜哥哥”,是在迴應:“譚知靜愛餘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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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第88章 後記/番外 ——喜歡
譚知閑家裏養著貓,是魚醜醜頭胎中的一隻,典型的三花長相,頗有個性:對家人熱情,對生人冷漠,對偶爾來訪的客人一概不見。所以餘初最初隻是耳聞,跟譚知靜過去蹭過幾頓飯後才一睹其真容。
魚醜醜的大女兒叫“喵喵”,媛媛起的名。那時候小姑娘剛開始學說話,詞匯量有限,跟著小奶貓學會“喵喵”這個詞,當即便用上了。
餘初誇媛媛會起名,比舅舅起的好聽。譚知靜在一旁聽笑了,教外甥女“年年有餘”的兩種寫法。
喵喵認可餘初家庭成員的身份後,對他明顯比對譚知靜更熱情。每次他們過來,喵喵先是繞著譚知靜的小腿蹭一圈,以示歡迎,之後就一直黏著餘初,攀著餘初的腿站起來,朝他“喵喵”叫,求抱,一旦餘初彎腰將它抱起來,就別想再鬆手,擼貓的動作也別想停。
知閑用貓作理由,把餘初固定在沙發上,不讓他總試圖往廚房跑。姐姐知道餘初心疼譚知靜的手,輕易不讓他進廚房。做飯的手總要沾水,有潔癖的人做起飯來更是不停洗手,他們兩個平時如果是自己做飯吃,都是餘初大包大攬,知閑就想讓餘初在自己這裏享享福。
餘初也能懂知閑的好意,說:“姐,知靜做飯不開竅,但是打掃衛生可是一流。”表示自己並沒有受委屈。
譚知靜就說:“打掃衛生沒有技術含量,還是做飯更難,也更辛苦。”還告訴知閑,他打算搬個家了,現在住的房子廚房太小,兩個人站裏麵都旋不開身。
知閑一本正經地問:“你不是不會做飯嗎?小初做飯的時候你還進去擠,那不是搗亂嗎?”
譚知靜麵不改色地迴道:“我是給小初打下手。”
當著知閑的麵,餘初是臉皮更薄的那個,臉上微微泛起紅。姐姐就不逗他了,笑著說讓他們有空常過來,多做兩個人的飯不麻煩,媛媛喜歡和餘初玩兒,老爺子也喜歡熱鬧。
媛媛喜歡餘初是真的,可老爺子並不喜歡熱鬧。老爺子隻是高興看到譚知靜越發頻繁地與家人走動,而不是總自己一個人待著,性情也日漸開朗。
這其中餘初所起的作用,老爺子究竟猜到幾分,他人都不得而知。也許已經全猜到了,也許絲毫沒往那方麵想了,沒人知道。老爺子隻是每次都問:“小初來不來?”和譚知靜說:“把小初也叫過來。”
小初是與母親在都市相依為命的小老鄉,以老爺子的為人,僅這一點就足夠讓他關心餘初能否吃飽穿暖,讓他總想把人請到家裏來吃頓好的。所以沒準是譚知靜沾餘初的光,每次他們過來,譚知靜的父親就也會下廚露一露他過去在炊事班戰友那裏學來的手藝,那是譚知靜從小就愛吃,但鮮有機會能吃上的味道。
譚知靜身邊的每個人都擅長做飯,父親,姐姐,姐夫,還有小小年紀的餘初,做菜都好吃極了,還各有各的特色,甚至連年紀更小的媛媛都會烤餅幹,最近還想和餘初學烤蛋撻。
隻有譚知靜本人是例外。和餘初在一起後,他特意學習過做飯,向餘初請教。但他確實缺乏這方麵的天賦,餘初也不是誠心教他,導致他一直都學不會,像是卡了bug。
餘初覺得這也許就是上天特意給譚知靜設置的弱點,否則人又不是神,怎麽能真的完美無瑕?
這一隱秘感想被餘初寫進日記裏,所以譚知靜也看到了。他那時才知道,原來自己千瘡百孔,在餘初眼裏竟是完美的。
吃飯的時候,喵喵也要趴在餘初腿上。餘初的一隻手拿著筷子吃飯,另一隻手還要擼貓。
媛媛和餘初認真討論,為什麽同樣是客人,喵喵更黏餘初,而不是譚知靜。
餘初說,可能是因為他經常抱別的貓,身上沾了別的貓的氣味,引起喵喵的好勝心。
媛媛說:“舅舅家也養貓。”又問餘初,他經常抱的那隻貓是不是就是舅舅家的魚多多。
清亮的童聲在每個成年人的心上輕輕一挑,所有交談毫無防備地停頓一拍,結果整張飯桌不其然地陷入寂靜。
餘初閉著嘴不說話。媛媛見他似乎不打算開口,就看向譚知靜,睜著大眼睛等待迴答。似乎在場的每個人都在等待迴答。
譚知靜不想騙孩子,就說:“是。”
知閑則用餘光觀察著父親的臉色,生怕父親問出餘初是不是常去知靜家、有多常去之類的問題,更怕知靜一衝動就全部招認,說出他們是住在一起。
譚知靜是很難衝動的人,正因為如此,他一旦衝動起來才容易鬧出大事。譚知靜上一次衝動就是因為餘初。
姐夫忽然問餘初:“小初碩士快畢業了吧?”
餘初忙說“是”。
“工作找好了嗎?”姐姐也趕緊接上。
餘初說自己打算繼續讀書,讀博,留校做研究。
姐姐和姐夫稍感意外地瞧了譚知靜一眼,明白他和餘初已經商量過了。
老爺子這時開口了,說:“讀博好,既然選擇了學術這條路,就盡量堅持讀完。知靜當初讀博的時候,我身體出了問題,知靜不得已辦了休學,去廠裏幫忙,最後也沒能迴去把博士讀完。這一直是我心裏的一個遺憾。讀博隻有一點不好,就是收入少。小初如果經濟上遇到困難,別不好意思和知靜開口,你們是同鄉,知靜還比你大,早進入社會,幫一幫是應該的。莫欺少年窮,小初是有出息的孩子,未來能大有作為。”
餘初心裏拿不準,含糊地迴答說自己經濟上倒還好,他父親這兩年生意上比較順,資助了他一些。
他們都知道他口中的父親不是那個曾經隻差一腳就能轉正的餘副局。
餘初也怕老爺子問他貓的事,就聊起生父的生意,說他父親想帶著他一起做進出口貿易,他沒敢應,一是怕生父不靠譜,二是怕行業不穩定,還是傳統工業更踏實些,多學些技術,不怕失業。
老爺子笑說他才二十出頭就這麽保守,餘初就也笑起來,說自己害怕折騰,喜歡穩定的生活。
老爺子聽完若有所思,隨後含義不明地點了點頭,說:“穩定好。知靜是看起來穩重,其實生意上偏冒進,所以他前幾年把廠子賣了,工程也不幹了,不能算是壞事。”
走的時候,姐姐送他們出門,譚知靜問她:“爸今天說那些是什麽意思?”
餘初也害怕,對知閑說:“姐,要不我別這麽經常地過來了。”
知閑其實也摸不準。她一直采用慢慢滲透的策略,想讓老爺子逐漸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擊,然而從今天這頓飯來看,他們的父親似乎比他們想象的更見多識廣。
“也是,咱爸什麽沒見過。”知閑忽然笑起來,“他可能比我們以為的開明得多,今天他還說起廠子,你還記得你當初要賣廠子那會兒嗎?咱們當時都不敢說,以為會怎麽樣呢,結果咱爸特別平靜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們想的那樣。”
譚知靜也笑了,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閑轉向餘初,說道。
餘初說是中午實驗室聚餐了,吃得飽,晚上還不餓。
知閑在餘初的胳膊上輕輕地捏了捏,讓他別想太多。
和姐姐道別後,譚知靜和餘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著。
譚知靜又問了餘初一次:“吃飽了嗎?”
餘初說真吃飽了。
“真的?”譚知靜停下來,看四周沒有人,低頭用鼻尖在餘初的鼻尖上輕輕地蹭了一下。
餘初吃吃地笑起來,循著他的氣息情不自禁地仰起頭索吻。譚知靜也沒有忍住,吻住他。
但這裏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譚知靜說迴家再親,餘初抱著他撒不開手,不敢像情侶那樣擁抱,而是在側麵摟著譚知靜的肩膀,像是兩個異性戀男人也能有的動作。
“知靜哥哥,你背著我。”餘初聞著他頸間的味道,陶醉進去,離不開了。
譚知靜矮下身去,餘初躍到他的背上,雙臂環在他胸前。餘初比過去長高了,但譚知靜還能像他十八歲時那樣,輕而易舉將他背起來,背著他往前走。
譚知靜背著餘初,問他:“喜歡來這邊吃飯嗎?”
餘初說“喜歡”。喜歡看見姐姐;喜歡看見媛媛;現在看見姐夫不再尷尬了,所以也喜歡看見姐夫;有些害怕老爺子,但也喜歡看見老爺子。
譚知靜笑著迴頭看他一眼,臉蹭到餘初的嘴唇。
餘初也笑起來,嘴唇貼在他的頸部的皮膚上,繼續說:“也喜歡和你單獨待在一起;喜歡我媽迴家的時候,你跟我一起迴去看她;還喜歡在公司的時候,假裝和你沒那麽熟。”
“怎麽都喜歡?”
“怎麽都喜歡。”
一種奇妙的體驗,怎樣都喜歡。既喜歡今天永遠都不結束,也喜歡明天那新的一天。
“讀博也是真的喜歡?”
“起碼不討厭。和做生意比,我覺得我更喜歡待在學校裏。”這時餘初想起別的事情,問譚知靜:“你覺得老師這個職業怎麽樣?”
“挺好的。你以後想留校當老師?”
“有這個想法……知靜哥哥,你覺得大學老師這個職業好嗎?”
譚知靜在心裏說他是小傻瓜。餘初在日記裏寫道,他當年打算轉專業的時候還考慮過學醫,隻因為自己說過一句,尊敬醫生這個職業,但因為學醫的年頭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遺憾地放棄了。他還計較自己當年因為班主任的事而給他打那個電話,猜測自己對教師這個職業也有好感。後一件事他要找機會解釋給餘初聽。
“老師和醫生一樣,都是好職業。工程師,或者技術管理者,還是項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職業。不管你以後想做什麽,我都喜歡。”
餘初笑著問他:“你也什麽都喜歡?”
“你做的我都喜歡。我一直都對你以後的樣子很好奇。隻有一點,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他真正喜歡做的事?
餘初意識到自己和譚知靜都是沒什麽興趣愛好的人,工作學習之餘,偶爾一起看看電影,看一部新出的記錄片,偶爾一起看一本小說,一起打一把遊戲,但都不迷戀;他喜歡養貓,譚知靜喜歡打掃衛生,但這些也不能算是讓他們著迷上癮的愛好;他們也不迷戀金錢、權勢和地位。
他們隻喜歡一起待著,相互看著,或者抱在一起親熱,隻有這些是永遠都不夠的,讓他們沉迷,肯定戒不掉。餘初不會計算他們做一次愛所獲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別人看一場電影,或者多賺百分之十的獎金,所獲得的多巴胺多還是少;也不會計算多巴胺與多巴胺之間是否有高貴與卑微之分。他們隻是喜歡如此,便如此。他們那麽努力地學習、工作,付出那麽多辛苦與代價,終於為自己爭取到這樣的自由,所以他們能夠如此。
他真正喜歡做的事。
餘初趴在譚知靜的背上,被譚知靜悠閑地背著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腦袋,譚知靜默契地迴頭,餘初在譚知靜臉上親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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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計劃是兩篇番外,這一段劇情舍掉了,後來這段又想寫進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當做番外,或者後記,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