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叔也點點頭:“是啊,任何事物隻要抓住了它的規律,就等於聽見了它的心跳,可靈魂的規律卻細弱遊絲,我們隻能把他看成是想當然,但即便是這些現象的背後,有是什麽樣的本質在左右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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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叔的這句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十年後的今天,麵對良伯的遺囑,所有的往事又非常清晰的浮現在我的眼前。後來我傷好以後,辭別了良伯,跟著昆叔又返迴了喧囂的都市。起初偶爾昆叔會帶來一些良伯的消息,後來隨著我漸漸的長大。昆叔也開始讓我獨自來闖蕩這個世界,我們也很少見麵。讓我沒想到的是良伯居然在去世以後把他的房子留給我,難道真的是我十年前的那段奇遇,讓他感覺我是發現達旦鬼魂的最佳人選?不管怎麽說,無論我是否能夠完成良伯的心願,我都要去試一試,我決定要——重返鬼屋。
第十一章 酒館裏的老人
“哥!”一聲清脆的唿喚打斷了我的思緒。我抬頭一看,隻見妹妹方童笑吟吟的走了進來,後邊跟著昆叔的兒子學文。
“哪陣風把我們的大公子吹來了啊,我聽說今天有個律師找你,說讓你繼承遺產,不會是你在外邊認了什麽幹親吧,哈哈。”別看方童是方氏企業的董事長。可她畢竟才二十二歲,在家裏人麵前還是像個小女孩一樣頑皮。我颳了一下她的鼻子說道:“淘氣。”轉頭問學文:“昆叔和你有聯繫嗎,我有事情找他。”學文擺了一個無可奈何的手勢:“你都不知道他在哪裏,我就更不知道了啊。”
學文說的沒有錯,從性格方麵來說,我跟昆叔的共同點要比學文多,所以他找我的次數遠勝過他自己的兒子。可當我過了十八歲以後,昆叔就讓我自己來闖蕩這個世界。他也開始雲遊四方,有的時候半年才和我們聯繫一次,現在要馬上找到他恐怕不可能,和他唯一的聯繫方式就是在網際網路上給他的信箱留言。
我對方童道:“還記得十年前鬼屋的事情嗎。”方童“啊”了一聲“鬼屋!我記得,那應該是你所有經歷裏最離奇的了,怎麽,有什麽新進展了嗎。”我把良伯去世,讓我繼承他的房子的事情說了一遍。學文聽了吸了一口冷氣:“阿異,你一定要迴到哪裏吧”我點了點頭。妹妹和學文都知道我的性格,他們也是我每一次離奇經歷的最好的聽眾。所以這次我要怎麽做他們非常清楚。方童聽了我的話表情嚴肅了起來:“哥,這次的事情不比往常,要小心啊。”我笑了笑:“沒那麽嚴重,我見過達旦的鬼魂,他捨不得傷害我。”方童也笑了,撒嬌的說道:“你們都要走了,看來看家的總是我啊。”
我們?我詫異的看的她。學文說道:“我明天要去紐約參加一個商務洽談會。”
“哦,原來如此啊,童童,我覺得你不是捨不得我,是離不開你的學文吧。哈哈”
“討厭”方童一拳打在了我的肩膀上……
第二天上午,我坐在機場的侯機室裏,心裏想像著這次旅程可能遇到的情況,良伯去世了,這麽多年他是否有了什麽樣的新發現,可我又能做什麽呢……
我正在胡思亂想,突然看見學文神色匆匆的向一個登機處走去。我剛要和他打招唿,可他走的太快,一晃兒就消失在人群之中。雖然我知道他今天也外出,但總覺得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不過當時我正想著鬼屋事情,並沒有太在意。(如果當時我能夠及時的反應過來的話,我想我會立刻給學文或者是方童打一個電話,那樣學文也許不會失蹤,可那樣也就不會有另外一個故事了,我也不會發現那種最不可思議生命形式。那是方異係列的第二部《網友》。有喜歡的朋友千萬不要錯過啊,嗬嗬)
兩天以後,我到達了尼泊爾。這次我沒有像十年前那樣立刻趕路,而是休息了一夜,所以到達那個小鎮的時候正好是中午十分。經歷了十年的時間,小鎮比以前繁華了很多。我租好車子,買了一些必須的用品。然後走進一個叫“月光”的小酒館。裏麵的人不是很多,我要了一份牛排,一杯白蘭地,慢慢的品嚐著。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聲音傳來,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個醉醺醺的聲音:“千萬別去,我真的見過......確實有鬼,有鬼,就是山上的那座房子......。”在尼泊爾有大約七十多種方言,幸好我在少年的時候就跟著昆叔學過很多地區和國家的語言。所以我立刻就聽出這是東部山區林布族的方言。我轉頭一看,隻見一個花白頭髮,衣衫破舊的老人坐在一個角落裏,拿著一個空酒杯在說話,我明白了,很多的小酒館裏都會有一些落魄的人,他們往往會用一些希奇古怪的故事來引起大家的注意,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有人請他喝一杯酒。果然他的話讓大家都抬起了頭看了他一眼,不過很快又各做各的了。這時禿頂的老闆走到他身邊:“拉蒙,你的故事太陳舊了,這裏的人都已經聽過很多遍了,想喝酒的話就遍點新的來聽吧,哈哈。”很多人聽了老闆的話也跟著哈哈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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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叔的這句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十年後的今天,麵對良伯的遺囑,所有的往事又非常清晰的浮現在我的眼前。後來我傷好以後,辭別了良伯,跟著昆叔又返迴了喧囂的都市。起初偶爾昆叔會帶來一些良伯的消息,後來隨著我漸漸的長大。昆叔也開始讓我獨自來闖蕩這個世界,我們也很少見麵。讓我沒想到的是良伯居然在去世以後把他的房子留給我,難道真的是我十年前的那段奇遇,讓他感覺我是發現達旦鬼魂的最佳人選?不管怎麽說,無論我是否能夠完成良伯的心願,我都要去試一試,我決定要——重返鬼屋。
第十一章 酒館裏的老人
“哥!”一聲清脆的唿喚打斷了我的思緒。我抬頭一看,隻見妹妹方童笑吟吟的走了進來,後邊跟著昆叔的兒子學文。
“哪陣風把我們的大公子吹來了啊,我聽說今天有個律師找你,說讓你繼承遺產,不會是你在外邊認了什麽幹親吧,哈哈。”別看方童是方氏企業的董事長。可她畢竟才二十二歲,在家裏人麵前還是像個小女孩一樣頑皮。我颳了一下她的鼻子說道:“淘氣。”轉頭問學文:“昆叔和你有聯繫嗎,我有事情找他。”學文擺了一個無可奈何的手勢:“你都不知道他在哪裏,我就更不知道了啊。”
學文說的沒有錯,從性格方麵來說,我跟昆叔的共同點要比學文多,所以他找我的次數遠勝過他自己的兒子。可當我過了十八歲以後,昆叔就讓我自己來闖蕩這個世界。他也開始雲遊四方,有的時候半年才和我們聯繫一次,現在要馬上找到他恐怕不可能,和他唯一的聯繫方式就是在網際網路上給他的信箱留言。
我對方童道:“還記得十年前鬼屋的事情嗎。”方童“啊”了一聲“鬼屋!我記得,那應該是你所有經歷裏最離奇的了,怎麽,有什麽新進展了嗎。”我把良伯去世,讓我繼承他的房子的事情說了一遍。學文聽了吸了一口冷氣:“阿異,你一定要迴到哪裏吧”我點了點頭。妹妹和學文都知道我的性格,他們也是我每一次離奇經歷的最好的聽眾。所以這次我要怎麽做他們非常清楚。方童聽了我的話表情嚴肅了起來:“哥,這次的事情不比往常,要小心啊。”我笑了笑:“沒那麽嚴重,我見過達旦的鬼魂,他捨不得傷害我。”方童也笑了,撒嬌的說道:“你們都要走了,看來看家的總是我啊。”
我們?我詫異的看的她。學文說道:“我明天要去紐約參加一個商務洽談會。”
“哦,原來如此啊,童童,我覺得你不是捨不得我,是離不開你的學文吧。哈哈”
“討厭”方童一拳打在了我的肩膀上……
第二天上午,我坐在機場的侯機室裏,心裏想像著這次旅程可能遇到的情況,良伯去世了,這麽多年他是否有了什麽樣的新發現,可我又能做什麽呢……
我正在胡思亂想,突然看見學文神色匆匆的向一個登機處走去。我剛要和他打招唿,可他走的太快,一晃兒就消失在人群之中。雖然我知道他今天也外出,但總覺得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不過當時我正想著鬼屋事情,並沒有太在意。(如果當時我能夠及時的反應過來的話,我想我會立刻給學文或者是方童打一個電話,那樣學文也許不會失蹤,可那樣也就不會有另外一個故事了,我也不會發現那種最不可思議生命形式。那是方異係列的第二部《網友》。有喜歡的朋友千萬不要錯過啊,嗬嗬)
兩天以後,我到達了尼泊爾。這次我沒有像十年前那樣立刻趕路,而是休息了一夜,所以到達那個小鎮的時候正好是中午十分。經歷了十年的時間,小鎮比以前繁華了很多。我租好車子,買了一些必須的用品。然後走進一個叫“月光”的小酒館。裏麵的人不是很多,我要了一份牛排,一杯白蘭地,慢慢的品嚐著。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聲音傳來,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個醉醺醺的聲音:“千萬別去,我真的見過......確實有鬼,有鬼,就是山上的那座房子......。”在尼泊爾有大約七十多種方言,幸好我在少年的時候就跟著昆叔學過很多地區和國家的語言。所以我立刻就聽出這是東部山區林布族的方言。我轉頭一看,隻見一個花白頭髮,衣衫破舊的老人坐在一個角落裏,拿著一個空酒杯在說話,我明白了,很多的小酒館裏都會有一些落魄的人,他們往往會用一些希奇古怪的故事來引起大家的注意,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有人請他喝一杯酒。果然他的話讓大家都抬起了頭看了他一眼,不過很快又各做各的了。這時禿頂的老闆走到他身邊:“拉蒙,你的故事太陳舊了,這裏的人都已經聽過很多遍了,想喝酒的話就遍點新的來聽吧,哈哈。”很多人聽了老闆的話也跟著哈哈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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