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這個人還算不錯。


    因為小李那個王八蛋,不知道從哪拿來一本大厚書,以及一個橡膠錘子,把大厚書墊在我的胸口,揚起橡膠錘子便是一通猛捶——這樣打人表麵上看不出來什麽,卻會留下嚴重的內傷。


    哥如今可是處於虛弱狀態,有木有?隻覺得,五髒六腑都被震裂了,疼得我接連吐出好幾口鮮血。


    “李哥,別打了,再打就把人打死了。”見我傷得都吐血了,還是小王製止了小李的暴行,硬是把他給拽走了……


    我一個人被銬在審訊室裏,胸口像是被十頭牛踩過一樣,痛不可耐。還有一盞耀眼的燈,直接對著我的臉照,要多難受就有多難受。


    就這樣不知道煎熬了多久,胸口的傷痛緩解了不少,我聽見一陣腳步聲傳來,緊閉的大門“吱呀”一聲打開了。


    之前送幾個混混去醫院驗傷的那兩個警察,其中年輕的一個抱著幾個文件夾,跟在年齡偏大的那個身後走了進來。


    他們在審訊桌的對麵坐下,態度比小李好太多了。


    先是按照流程詢問了一番,我和那幾個混混打鬥的經過,問完以後把筆錄拿給我確認。我認真地看了一遍,我怎麽說的他們便是怎麽寫的,沒有絲毫偏袒那幾個混混的地方。等我看完以後,那個年輕的警察解開手銬,讓我在口供上麵簽名。


    我還專門檢查了一下,簽字的紙張並沒有動手腳,不是用另外一份假口供,和我看到的口供貼在一起,讓我簽在假的口供上麵。


    既然沒有問題,我就把名字簽上了。


    年輕警察把筆錄收走。


    這時,那個年齡偏大的警察,把一份文件夾打開推到我麵前,說,“吳明,這是你打傷的那幾個人的驗傷報告,其中四個人隻是腹部有些輕傷,而陳虎卻被你用酒瓶打成了腦震蕩,他堅持要把你告上法庭。”


    我總算知道他們為什麽,不在口供上麵弄虛作假了,因為我用空酒瓶給那個寸頭,也就是叫陳虎的混混頭目腦袋開了瓢,那王八蛋被我打成了腦震蕩。


    就算是那些混混主動招惹我的,然而他們沒有傷到我,而是我把他們全部打傷了,一旦他們把我告上法庭,故意傷人罪是跑不了的了。


    這特麽就是赤果果地陽謀啊!


    即便是韓立凱和李明輝想幫我都幫不了。


    因為陳虎的背後是那個坤哥,而這次就是那個坤哥整我的,韓立凱和李明輝不可能讓陳虎放棄告我。


    另外,坤哥和市局的頭頭關係莫逆。都說官大一級壓死人,市局的頭頭比韓立凱和李明輝的麵子大多了,他們也不可能走法庭和檢察院的關係,讓我免除法律的製裁。


    什麽時候,黑澀會也開始玩法律了?


    真特麽的黑……


    接下來,我被押往拘留所,等候法庭的審判。


    一路無話,到了拘留所以後,押送我過來的警察,和拘留所的人辦理交接手續。我被沒收走身上的所有物品,錢包、玉觀音、佛珠、鑰匙……就連皮帶都被沒收了,又把我的雙腳銬上腳鐐,這才被關進拘留室。


    一路走來這間拘留室的路上,我看到沿途不少拘留室都是空著的。然而,我被關進的拘留室裏麵,已經提前被關進去十來個人了。並且,他們每個人都是膀大腰圓的,胳膊幾乎趕得上瘦一些的人的大腿粗。


    最關鍵的是,為什麽我戴著腳鐐手銬,而他們的雙手雙腳什麽都沒戴?


    不給我提出質疑的機會,押送我過來的兩個警察,打開門把我推進去以後,立即關門上鎖的離開了。


    我站住門後打量了一遍所處的環境。


    這間拘留室大約有三十平米左右,門旁一側的角落裏放了一個馬桶。房間兩旁各有三張底上兩層的床位,按照床位來算可以關十二個人。


    此刻,有十一個彪形大漢,湊在左側最裏麵的,底層的那個床位處。


    一個光頭大漢躺在那張床上,其他十個人簇擁著他或坐或站。


    我瞅了一圈沒找到監控攝像頭,最後迴頭一瞅在門的上麵,這樣可以拍到整間拘留室的動靜。隻不過,我沒看到監控攝像頭有光亮著。


    尼瑪!


    監控攝像頭處於關閉狀態,又把我和這些人關到一起,其中的目的不言而喻,是讓這些人收拾我。


    把失去開光的玉觀音和佛珠,來維係心頭一點清明的本僵屍,和這麽一群血氣旺盛的暴徒關在一起。


    這是請我吃人血大餐呢,還是請我吃人血大餐呢?


    此時此刻,我怕的不是這些人揍我,而是怕我發狂把他們全部咬死了。到那時,我將成為普通人眼中的變態殺人犯,還會成為宗教管理局眼中的嗜血僵屍,那時的我不是被警察槍斃就是被宗教管理局燒死……


    對麵的那十一個壯漢並沒有立即過來找我麻煩,而是一個個用謹慎地目光上下打量了我幾遍。


    就這麽,我們都沒有動,對峙了幾十秒鍾過後,躺在床上的那個大漢坐起來,掀開他床上卷成一團的被子,從露出的一個大袋子裏麵,掏出四個黑乎乎的東西,發給身旁的四個人之後,又拿出四個墨鬥分發下去。最後,掏出幾瓶子紅色的液體,以及幾塑料袋白花花的糯米。


    我很快認出那些黑乎乎的東西是黑驢蹄子。


    話說,無論黑驢蹄子還是墨鬥還是糯米,都是民間用來對付僵屍的,有木有?


    至於那幾瓶子紅色的液體,不用問也知道是公雞血,又或者是黑狗血了。因為,公雞血和黑狗血,也能夠用來對付僵屍。


    看來,坤哥是知道我僵屍的身份,卻不知道我隻有一半的僵屍體質,因此用來對付普通僵屍的東西,對於我來說並沒有多少作用,我更是能把煮熟的糯米,把公雞血和黑狗血當飯吃。(糯米煮熟以後,吸收屍氣的效果,會比生的降低大半。若是讓我生吃糯米,非得腸穿肚爛不可。)


    我實在不想和這些人動手,怕萬一發狂了咬死他們,承受不起那種嚴重的後果,看著為首的那個家夥,笑道,“你弄這麽多東西出來,想必也清楚我的身份。不如咱們化幹戈為玉帛,怎麽樣?否則,一旦動手,我可不敢擔保,你們能活下來幾個人。”


    那家夥愣是不搭理我。


    他打開裝糯米的幾個塑料袋,一口氣向我砸了過來。


    白花花的糯米當頭撒下,落在我的身上以後,吸收著我體內的屍氣,漸漸地變成了黑色。我頓時遍體灼痛不已,趕忙把身上的糯米抖落。


    “龍哥,坤哥教的法子,果然有效。”一個彪形大漢開心地說著,把手裏的黑驢蹄子向我砸來。這硬邦邦的玩意兒可不是糯米,砸到腦門上還不砸出個大包啊?我立即一個低頭險險地躲了過去。那個黑驢蹄子“咣當”一聲,砸到了我身後的門板上。


    “啪!”


    龍哥給了他腦袋一巴掌,罵道,“你個傻13,坤哥不是交待了,黑驢蹄子是用來塞他嘴裏的?”


    說罷,吩咐拿著墨鬥的幾個人,“你們幾個去用墨鬥捆住他。”


    又把幾瓶子血分發下去,叮囑道,“你們幾個靠近以後,用這些黑狗血潑他,或者灌他喝下去也行,注意點兒千萬別拿灑了。”


    最後,吩咐三個拿黑驢蹄子的,“你們三個也過去,找機會用黑驢蹄子,塞到他的嘴裏。”把十個手下都指派過來了,他自己倒是穩坐在床上,沒有也動手的意思。


    我看著那十個人沒有怨言,小心翼翼地向我逼近過來。考慮到我如今處於虛弱狀態,手腳還被手銬和腳鐐禁錮著,猶豫起自己究竟該如何應對。


    是進入僵屍的嗜血狀態,把身體交給僵屍的本能來操控,將這些人全部咬死並吸光他們的血液呢?還是心存僥幸地任由他們欺負,隻希望他們不會當場弄死我,事後憑借著強大的自愈能力,來保住我的性命呢?


    “你們先站住。”


    我製止了那十個人一句,試探著向龍哥問道,“我看你們都是普通人,這些對付僵屍的法子,是坤哥告訴你們的吧?難道他就沒對你們說,糯米、墨鬥、黑狗血、黑驢蹄子這些東西,最多能壓製僵屍的實力,而不能致僵屍於死地?你們就不怕,今晚弄不死我,事後遭到我的報複?”


    龍哥冷冷一笑,說,“你是不是看我們,沒準備桃木劍,來刺穿你的心髒?坤哥說了,直接弄死你,反而是便宜了你。他讓我們打斷你的脊椎骨,讓你這個僵屍變成保留清醒意識的死屍,不死不活的看著你的身體慢慢地腐爛,那樣他才足夠解恨。”


    脊椎骨對於僵屍的意義,和對於普通人的意義差不多,為僵屍和人體的中軸骨骼,是身體的支柱,有負重、減震、保護和運動等功能。


    另外,脊椎骨椎管裏麵的骨髓,對於人體有著反射功能、傳導功能、運動功能和調節功能。而對於僵屍而言,還多出一個生陰的功能。所以,若是被他們打斷脊椎骨,的確能將我變成一具“死屍”。


    先是用陽謀給我定下故意傷人罪,令韓立凱和李明輝無法把我救出去。再讓這些人徹底地廢了我,讓我看著自己慢慢地腐爛。


    這是要把我“逼上梁山”嗎?


    非逼得我變成一頭嗜血的惡魔?


    我特麽和他坤哥究竟有多大的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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