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楊烜的親自過問下,向步三師索取賄賂的財政部司員、陸軍部司員,很快都被捉拿歸案。


    為了審理這起大案,楊烜特令肇慶市谘議局、都察寺、中級法院、司法廳會審,即民間俗稱的“四法司會審”。


    其中,谘議局代表民意,都察院負責起訴,中級法院負責審判,司法廳負責監押當事人,執行審判結果。


    此外,當事人所屬的堂官,即步三師師長、財政部部長、陸軍部長都趕到肇慶,旁聽此次審判。


    楊烜也特意留在肇慶,督辦此次大案。隨從護駕的兩千名近衛師官兵,也就地在肇慶駐紮下來,使7月的肇慶變得更加沉悶。


    越王欽命的大案,沒一個人敢怠慢。被告共有五個人,三個財政部的司員、兩個陸軍部的司員。這五個人中,三名出身於胥吏,一人是革命軍退伍軍人,另一人是個剛畢業的學生。


    肇慶市警察局負責偵破此案。他們連續三天沒日沒夜的加班,終於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趕在第三天完成了卷宗,移交都察院起訴。


    越國已經建立了現代政府的雛形,把偵查權、起訴權、審判權、執行權分離。其中,偵查權和執行權分別由軍政府警察部門、司法部門行使。起訴權歸都察寺,審判權歸各級法院。


    五名當事人皆有“親供”,經過了簽字畫押。傳統上,有了“親供”,就代表著案件事實清楚,可以提交審判。


    盡管此案涉及越國“家醜”,楊烜還是要求公開審理此案,並邀請了肇慶籍的紳士旁聽,以示公平公正。


    他對審理結果並不滿意,認為案件背後的大魚都沒浮出水麵。於是,他親自督辦此案,以旁聽者的身份蒞臨現場。財政部長、陸軍部長更是躲避不過,隻得硬著頭皮旁聽。


    審判廳經過了簡單的改造,以便容納更多的大人物。法官座席仍然位於審判廳中央,以示法律高於一切。


    法院在法官後麵開辟出一片席位,供楊烜等大人物落座。當事人、公訴人、辯護律師、旁聽者則正常坐在法官前麵。


    公訴人由肇慶都察寺檢察長親自擔任。滿清的都察院隻有諫言、糾彈權,越國的都察寺則相當於現代政府中的檢察機構,具備檢察實權。但凡提起公訴,均由都察寺負責。


    都察寺長官稱檢察長,下轄若幹檢察官。檢察官可以獨立辦案,也可以抽調警察力量參加偵破案件。


    這位檢察長是革命軍海軍退役軍官,因在東征戰役中負傷,被迫退役。


    本案的受害者是步兵第三師,算是革命軍兄弟。檢察長也經曆過類似的事情,又知道楊烜有意興起大獄,一開庭便咄咄逼人,有意渲染胥吏的膽大妄為。


    他說:“步三師在東征戰役中勞苦功高,中間有兩三個月,戰事吃緊,軍餉供應不及時,官兵都沒怨言。你們倒好,竟打起了軍餉的主意。


    “本案中,步三師應報銷五十一萬三千五百元法幣的軍費,你們索要兩個返點,就是一萬多法幣。誰給你們的膽子,讓你們向部隊索賄?”


    此言一出,財政部長、陸軍部長大為緊張。五個被告都是部裏的下級官員,官階最高的是陸軍部的司員,姓陸,原是個革命軍的退役軍官,為八級文官,即副處級。


    步兵第三師是野戰師,也是陸軍老牌部隊。五個低級文官,意敢向他們索要賄賂?靠的是什麽?自然是他們的上級身份,自然是有人在背後撐腰。


    財政部長、陸軍部長位置緊要,都出身於革命軍,並未摻和這種齷齪的勾當。但部裏的胥吏借機索賄,他們卻是聽過風聲的。


    部長以下,為各司司長,司長以下,又有各處處長。司長已是五等文官,大概率也不會參與索賄,至少不會遺人把柄。


    到了處長這一級,兩個部長心裏就沒底了。他們基本確定,必有處長參與此案。就怕他們做事不嚴,給人留下了把柄,累及部裏的名聲,也危及部長的官位。


    這並非是杞人憂天。兩個部長來肇慶前,都被要求向副部長交卸公印。


    廣州那邊也傳來了消息,越王府動用了近衛師,聯合警察局,軍警已經進駐財政部、陸軍部,防止職員逃跑、銷毀證據。


    這種大動幹戈的架勢,仿佛財政部、陸軍部已經成為越國的公敵。財政部長、陸軍部長在法庭旁聽席上灰頭土臉的,再也沒了往日的神氣。


    五個被告戰戰兢兢的,誰也不敢多說話,遇有指控,便都攬到自己頭上。


    此事看樣子要有株連,最終牽扯到誰,可不好說。若扯開了講,則牽連麵太廣,容易被殺人滅口。這在滿清官場上,是時有發生的事。


    審判長心裏暗舒一口氣,覺得案件審理順利。從內心深處來說,他也不希望株連太廣,以免人心浮動,動搖政局。隻要被告肯認罪,他便能盡早結束審案,也給財政部長、陸軍部長一個台階下。


    誰知都察寺檢察長有意擴大事態,問被告:“步三師是野戰師,靳參謀是個老革命。你們五個低級文官,竟敢向靳參謀索賄,想必是有恃無恐。


    “你們被人利用,在前麵上躥下跳,殊不知風險是你們擔了,好處是別人拿了。你們的靠山是誰,受誰指使,都要一一講明白。


    “廣州的都察院、警察局、近衛師等部門都已行動起來,正在徹查此案,幕後黑手遲早會被揪出來。你們若是包庇同黨,明知不報,隻會加重你們的罪行。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若你們老實交待,我們會酌情減輕你們的罪行。你們也不必顧忌什麽,隻要你們實話實說,就會受到當局的保護,沒人敢打擊報複你們。”


    此話一出,在場眾人便都明白,此案再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一個小小的肇慶市都察寺檢察長,說起來隻是個五等文官,竟敢劍指財政部長、陸軍部長這樣的軍政府大員,若不是受到越王的支持,何以至此?


    現場一時一片沉寂,五個被告也都露出惶恐不安的神色。


    坐在楊烜身旁的陳虹,舉手請求發言。此舉雖不合法院規矩,但陳虹是陸軍司令,又是楊烜的親密朋友。法院院長,也是本次審判的審判長,自無不允之理。


    本案中,陸軍步兵三師受到胥吏盤剝,陳虹是陸軍司令,對本案亦有不容忽視的影響。他一出場,便備受矚目,說道:


    “低級文官向野戰步兵師索賄,此事簡直匪夷所思,是可忍孰不可忍?一葉知秋,可見軍政府初建不久,吏治腐敗便出現了征兆。


    “李自成打天下時,屢敗屢戰,百折不撓,一旦入主燕京,卻迅速敗亡。前車可鑒,我們要以此為警醒,痛加整頓,下大力氣糾治腐敗,保證官員隊伍的高效廉潔。”


    講話很簡短,也很有力。檢察長受到鼓舞,問被告人道:“劉副處長,你是陸軍退役軍官,在五個被告中官職最高。我且問你,你每月薪水幾何?”


    這位劉副處長,正是陸軍部的官員。陸軍部是政務院下屬部門,屬於軍政府係統,以文官為主,實際上吸收了許多退役軍官。


    站在被告席上,成為革命軍官兵眼中的公敵、害蟲,劉副處長羞愧難當,小聲說道:“小人每月薪水為九塊五法幣。”


    檢察長不依不饒,說道:“每月九塊五法幣的薪水,住房、飲食另有津貼,足夠養活一家人了。本案中,你們一張嘴就向步三師索要一萬多元法幣的賄賂。


    “你可知道,這一萬多元法幣,是多少老百姓的血汗錢?你能分得多少賄賂?你要這麽多錢幹什麽?”


    眼看檢察長把矛頭指向自己,劉副處長又氣又急,猶豫了半天,還是不敢坦白,隻得避重就輕地說道:“罪員一時糊塗,犯下了大錯,實在是追悔莫及。”


    審判長見狀,便說道:“劉副處長,我坦誠告訴你。你如今是索賄未成,屬於犯罪未遂,罪不至死。若你不知悔改,包庇同犯,數罪並罰,我可不能保你不死了。”


    劉副處長慌得六神無主,卻顧忌長官在場,仍然不敢“翻供”。若他堅持“原供”,看現在的情形,非加重處罰不可;若當庭“翻供”,按程序就要發迴重審,當事人可以借機坦白,減輕自己的刑罰。


    楊烜也發話了,說道:“本王前來旁聽此案,親自督辦此案,不是為了辦人,而是要發現問題,整肅風氣。劉副處長,聽說你在東征戰役中負了傷,也算是越國的功臣。


    “你既當過革命軍,自然知道革命軍的規矩。不管本案涉及到誰,你受誰指使,都老老實實講出來。若你不知悔改,不說實話,別怪我不念舊情。”


    此案驚動越王,劉副處長已是不安。越王當庭發飆,劉副處長心理破防,隻得連連討饒,說道:“小人知錯,小人願意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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