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沈有些顧忌的道:“我等不收那幾乎在一時間禍害三國的當百大錢尚可,隻是若我等再鑄些當百大錢來坑害百姓恐有不妥吧?”


    黃狗兒插話不以為意的道:“這有什麽的,不管是陛下還是蜀中的世家大族,那怕是諸葛家還是相司馬氏這樣的蜀地新貴亦是如此,


    諸位若是有了上好的銅或銅錢大可如此去做便是,到時隻有給我稍微分一點便是,保汝等無事。”


    王沈會意笑著道:“這是自然,這點規矩還是懂的,到時還請中貴人在宮中多多幫襯啊!”王沈心道,這靠山竟然來的這麽容易,


    所謂貨幣戰爭,顧名思義就是通過貨幣的發行,即以貨幣為武器來打擊敵對一方的貨幣,並套購其戰略物資,目標是從經濟上打擊、削弱對方,同時增強壯大自己的實力。因此,從本質上講,貨幣戰爭屬於經濟戰的範疇。


    它能夠成功實施必須要滿足兩個前提條件:一是所發行的貨幣能夠流通到對方國家;二是所發行的貨幣能夠在對方市場上取代對方的貨幣。也許劉備主觀上並沒有發動貨幣戰爭的想法,但客觀上確實產生了這樣的連鎖反應。


    第一點,即貨幣流通到對方國家,實際上這很容易做到。當時魏蜀吳三國政治上雖然是分裂的,但是經濟上卻是一體的,使用的都是同一種金屬貨幣,就是東漢遺留下來的五銖錢,因此可以互相流通,相互使用,並且無障礙。


    關鍵是第二點,這涉及政治經濟學的一個原理,說的是當市場上有兩種實際價值不同的貨幣同時流通使用的時候,實際價值高的貨幣,即良幣,必然要被迫退出流通領域,而實際價值較低的貨幣,即劣幣,反而會充斥市場。這就是著名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理論。


    明白了這個原理,我們再來看劉備大量鑄造的直百五銖錢,除了可以從本國老百姓手中聚斂財富,這些虛值大錢流出國界之後,對東吳和曹魏兩國的貨幣市場同樣也會造成巨大的衝擊。


    因為劉備的直百五銖錢一枚相當於一百枚五銖錢,畢竟當百大錢的名頭可不是白來的,這就使得那些使用原來五銖錢的人損失慘重,他們就會將手中的五銖錢藏匿起來不用,而使用劉備的直百五銖錢;或者是將原來的五銖錢銷毀改鑄成直百五銖錢。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原理。


    總之,不管怎樣,最終的結果都是,直百五銖錢在市場上驅逐了原來的五銖錢。這樣,劉備通過大量發行他的虛值大錢,客觀上達到了取代對方貨幣、套購對方物資、最終破壞對方經濟的目的。


    麵對劉備發行虛值大錢、咄咄逼人的貨幣貶值政策,魏、吳兩國是如何應對的呢?下麵,我們先來看看魏國的情況。


    魏國地處北方,自東漢末年黃巾起義以後,社會經濟遭受了嚴重的破壞,貨幣經濟日益衰落,後來在董卓鑄造的減重小錢的衝擊之下,貨幣經濟被徹底地摧毀了,基本上退迴實物經濟狀態,公私都很少使用貨幣,而是使用稻穀、絹帛作為交換的媒介。


    曹操統一北方之後,借鑒“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的經驗,為了增加糧食收入,保證軍需供應,大力提倡屯田,使社會經濟逐漸得到恢複。


    曹操初步安頓了北方之後,於建安元年(196)遷都許昌,被漢獻帝封為名義上還存在的東漢丞相。


    於是,他親率大軍南下征討劉表、孫權,希望能夠實現統一,結果在赤壁被周瑜率領的孫權和劉備的聯軍打敗,敗得很慘。


    當時,曹操為了籌集糧草,在北方恢複使用五銖錢,但是他恢複使用的是舊錢,還是另外鑄造了新錢,正史中沒有記載,私家的記述又都相互矛盾。


    曹操實際上在洛陽開爐鑄造過錢,他本來是想以此整頓幣製,取代董卓留下來的惡錢,重新恢複使用貨幣,借以安定社會,提振民心,也便於他調配社會資源,加強管理。


    但是,漢代在洛陽、長安的兩大造幣中心先後都毀於戰火,被那該死的董卓給毀了,兩漢積累下來的鑄錢技術也都失傳,因為缺乏技術上的支撐,曹操所鑄造的五銖錢雖然重達三銖,


    但是鑄工低劣,並不比董卓的惡錢好多少,作價卻比董卓的惡錢還要高,因此並不受歡迎,隻能被封存在府庫裏。


    公元221年,魏黃初二年,蜀漢章武元年也就是劉備東征孫吳的當年,曹丕也曾於三月份下令恢複使用五銖錢。


    這是因為他準備征討東吳,恢複使用貨幣主要是便於從社會上籌集所需要的軍需物資。


    曹丕向社會上投放的貨幣,就是曹操當年存入府庫中的錢。


    後來因為吳蜀之間爆發了夷陵之戰,曹丕希望它們相互消耗,所以並沒有出兵伐吳。


    這時,蜀國的當百大錢開始大量流入魏國境內,使得曹魏的五銖錢被逐出了市場,市場上流通的都是蜀國的虛值當百大錢,穀物的價格開始大幅攀升,並被蜀國商人大量套購運走。


    曹丕一看形勢不妙,就“以穀貴罷五銖錢”,繼續“以穀帛為市”。意思就是以糧食價格太貴為理由,廢除銅錢,又恢複使用實物貨幣。但是,以穀帛為交換手段的弊端很快就暴露了出來。


    當時百姓為了貪圖小利,就向稻穀中加水,或者是將絹帛織得很薄,以此來獲利。


    雖然對犯法的人施以殺頭的重刑,但是也不能禁絕。


    因此,主管經濟的大司農司馬芝在朝堂上討論的時候,曾經建議恢複使用五銖錢,他說:“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


    意思是說使用貨幣不但能增加國庫的收入,甚至還能減少犯罪。


    於是魏明帝曹叡於太和元年,再次決定恢複使用銅錢,並重新鑄造了一種新錢,稱“曹魏五銖”。


    曹魏五銖雖然還是以五銖為名,但是重量卻不到四銖,為1.4~2.5克。


    這樣減重就是它在曹丕時期受蜀國當百大錢衝擊的結果。


    即便是這樣減重的小錢,恢複使用之後,還是吸引蜀國的當百大錢大量流入魏國,在推高物價的同時,還套購走了魏國大量的物資。


    無奈的曹叡隻得再次廢除銅錢,恢複使用穀帛等實物貨幣。


    當時魏國給大臣發工資都是用稻穀或布帛支付,鄉村裏更是以物易物,一直到現在,北方再沒有鑄造過錢,可見是長記性了,也被蜀國的當百大錢給折騰怕了。


    曹叡這樣做,使得實物經濟就像一道防火牆一樣,不但斷絕了劉備直百五銖錢對魏國的滲透,更是阻斷了後來蜀國和吳國競相推行通貨膨脹政策所帶來的巨大衝擊,保持了魏國經濟的逐漸恢複,以及社會的相對穩定,


    雖然以物易物原始了些,但用來對付蜀國的當百大錢還是挺管用的,而吳國這邊亦是不會對此坐以待斃,若是任由蜀國用當百大錢將吳國的物資如同空手套白狼一般卷走了,那怎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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