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深衣,蓋有製度,以應規矩繩權衡。
短毋見膚,長毋被土,續衽鉤邊,要縫半下,袼之高下。
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脅。
當無骨者。
製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下齊如權衡者,以安誌而平心也,五法已施。
故聖人服之,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故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
衣純以素,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
短毋見膚,長毋被土,續衽鉤邊,要縫半下,袼之高下。
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脅。
當無骨者。
製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下齊如權衡者,以安誌而平心也,五法已施。
故聖人服之,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故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
衣純以素,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