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公關,當然不僅僅隻是給眾多的會員、評審們送禮。

    那也太過於簡單粗暴,沒有“技術含量”了。

    格萊美也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

    事實上,“賄賂”的成本,僅僅隻占公關費用中的一小部分。

    帕妮絲-格裏芬的團隊,在得到了高達五千萬美元的公關預算之後,便是立刻製訂出了初步的公關計劃。

    其中,向會員、評審們送出“符合標準的小禮物”,總計的花費大約在一千五百萬到一千八百萬美元。

    這些禮物,從標價數百美元、實際成本隻有幾十美元的典藏版唱片,到價值上萬美元的高檔音響設備,幾乎無所不包。

    會按照眾多會員、評審的重要性以及影響力,分別送上“符合身份”的禮物。

    比如說,對於數量最多的“普通會員”,公關團隊所精心準備的“標準禮包”裏邊,就包含一套隨機的《搖滾聖經》典藏版唱片、一盒價值二百多美元的中檔雪茄、一支派克鋼筆,外加一份充滿誠意的拉票信。

    而對於那些在會員當中擁有不錯人脈的核心成員,還會附加上價值一二百到上千美元不等的香檳,又或者是其它“特別的禮物”。

    例如,在一些對樂器有所偏愛的核心會員的禮物清單上,就出現了安妮名下的樂器品牌所“專門設計”的限量版電吉他。

    至於那一百五十名常駐評審,則是要根據每一個人的特點和喜好,專門設計禮物清單,每一個人都有所不同。

    例如查克-貝裏,就屬於最為“簡單粗暴”的那一種,直接開上一張價值二十萬美元的支票了事。

    而且這些“禮物”,也未必都是實物,有些也可能是某種承諾。

    比如對拉丁天後佩內洛普-加西亞的“公關”,【量子娛樂】所付出的,就是在【量子影業】投拍的項目中,給拉丁天後的女兒一個頗具份量的配角。

    這些是針對會員、評審的公關費用。

    那些無法準確估算價值的“承諾”不算,僅僅直接付出的資金,就高達一千五百萬美元以上,這還是最低的數字。

    若是有必要,最多還會有額外三百萬美元的追加。

    其次,則是拉票派對、酒會方麵的開支。

    一般來說,格萊美的“公關旺季”是在十二月到一月。

    不過,考慮到“當代傳奇獎”的份量和重要性,公關團隊希望樂隊從十一月份開始,就頻繁舉辦並出席各種拉票派對和酒會。

    樂隊自然不會反對這一點。

    根據公關團隊的規劃,包括樂隊的四名成員、經紀人西奧多、公關經理帕妮絲-格裏芬,總共六人,將分別召開和出席這一類的派對和酒會。

    在十一月到一月的這三個月裏,總共會有超過一百場的派對和八十多場酒會。

    很大程度上來說,這也是為了便於和會員、評審們拉關係。

    單單隻靠送禮,自然是不成的。

    還得要和他們有近距離的接觸,想方設法地說服對方對樂隊提供支持。

    這些拉票派對和酒會,就是很好的近距離接觸的機會。

    當然了,既然是派對和酒會,那麽開支自然是必不可少。

    而且,邀請的都是圈內的重要角色。

    或許未必是什麽大人物,但在頒獎季即將來臨的時候,手中有投票權的會員,本身就是“大人物”。

    哪怕這有效期並不長,僅僅隻在頒獎季之前的這幾個月裏有效。

    這部分派對和酒會的開支,帕妮絲-格裏芬的團隊給出的預算同樣是一千五百萬美元左右。

    根據實際情況,上下會有大約一兩百萬美元的浮動。

    至於剩下的兩千萬,則會全部投入到“廣告”上。

    每到頒獎季之前,都是各大娛樂雜誌、節目的收入高峰期。

    有誌於在頒獎季有所斬獲的唱片公司和明星們,都會在這方麵投入巨資。

    手握兩千萬美元的巨額經費,帕妮絲-格裏芬和她的團隊在這方麵一點都不懂得節約,反而是盡可能地砸下各種“大手筆”。

    僅僅隻是在《洛杉磯時報》,帕妮絲-格裏芬就親自拍板,砸下了高達三百萬美元的廣告費,包下整整七頁的彩版廣告,連續一周的時間!

    除了這種“硬廣告”之外,各種軟文更是層出不窮。

    如今早已不是樂評人的時代了,哪怕是史蒂文-蒙哥馬利這種評論界的大佬,也已經是“日暮西山”,快要失去了自己的飯碗。

    不過,格萊美的會員是終身製,也就是說,在會員當中,年紀比較大的人是要占了多數。

    由於長久以來的習慣,使得這一批“年邁的老人”依然還有閱讀報紙、觀看樂評人評論的習慣。

    每當頒獎季臨近的時候,一些報紙和雜誌也會特意重開關閉已久的評論專欄,為的就是爭取這一批“讀者”。

    事實上,稍微對唱片業現狀有所了解的業內人士都知道,在這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年頭,評論家們的日子並不好過。

    能轉行的,都早早轉行。

    剩下的那些,也都是在勉力維持,用“苟延殘喘”來形容都不過分。

    也就隻有頒獎季,才有他們發揮的空間。

    而日子越是不好過,評論家們就要越是抓緊每一分賺錢的機會。

    彼此互相競爭之下,價格自然是高不起來。

    像是史蒂文-蒙哥馬利這個級別的樂評人,一片軟文的報價僅僅隻要十萬美元。

    而次一級的樂評人,費用就更低了,隻需要兩三萬美元,甚至是一萬美元,就會奉上一篇看似客觀,但實際上卻充滿各種吹捧的暗示的軟文。

    至於數量眾多的普通樂評人,收費則已經低至幾百到兩三千美元,堪稱“白菜價”。

    雖然這些樂評人在普通歌迷當中的影響力已經是無限接近於零,但對於那些年齡比較老的格萊美會員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這筆開支的性價比如何暫且不談,但用處肯定是有。

    而且,隻要“數量”上去了,效果還很出色。

    海量的軟文、廣告,從十一月份開始,就逐漸占據娛樂媒體,尤其是側重於音樂方麵的娛樂媒體的版麵。

    按照計劃,在十二月份的時候,就會形成“鋪天蓋地”的陣勢,頻繁地轟炸任何一位會員和評審,側麵對他們施加影響。

    這種影響,實際上就是給格萊美的評審和會員們一種印象:【darkness】樂隊現在非常的火,而且口碑也很棒。

    由於【誕生】巡演剛剛結束,大部分的焦點,自然是集中在了這場巡演上。

    《滾石》雜誌就率先推出了一項統計數據。

    【誕生】巡演總計八十三場獨立的演出,場均歌迷人數三萬兩千人,票房總收入接近兩億美元。

    另外,十九場與泰勒-斯威夫特合辦的演出,場均歌迷人數高達六萬九千人,總計票房收入一億七千萬美元。

    在編輯的“春秋筆法”之下,直接就變成了【誕生】巡演的票房數字高達三億五千萬美元。

    這個數字,在流行樂壇的曆史上,也是足以排進前十的。

    而在過去的一整年裏,更是根本沒有人能夠與之相提並論。

    單單隻是從這個數據上,就可以看出【誕生】巡演的巨大成功。

    當然,這還是“春秋筆法”的功勞。

    實際上,那十九場合辦的場次,不說一半的功勞要歸於泰勒,起碼也是要分去小半的。

    這樣一扣下來,【誕生】巡演的實際票房數字應該是在兩億多美元。

    這個數字,依然是過去一年當中的巡演票房冠軍,但放在整個流行樂壇漫長的“曆史”當中,就顯得相對平庸了些。

    不過,在這個時候,那些軟文、廣告,追求的自然不是什麽“實事求是”,而是能怎麽吹捧,就怎麽吹捧。

    最好是直接將【darkness】樂隊給吹上天去。

    除了【誕生】巡演的巨大成功之外,樂隊過去的一次次輝煌,也是不斷被提起。

    【狂暴之路】音樂節上,那場直追伍德斯托克的狂歡盛宴。

    《搖滾聖經》係列一次次“創造曆史”的恐怖銷量。

    還有出道僅僅十四年,就有數十座格萊美留聲機的光環。

    ……

    一件件成就,在無數雜誌、報紙,乃至於電視節目的不斷“迴放”之下,重新被人們迴憶起來。

    公眾們倒還罷了,看過這些之後,頂多會說一句:啊,【darkness】樂隊真的好牛嗶啊!

    但在格萊美的眾多會員、評審的眼中,卻又是另一迴事。

    “這個樂隊的表現,真的是相當出色啊。現在都說搖滾已死、搖滾已死,我看,完全不是這迴事嘛!你看【darkness】樂隊,他們就做得很好嘛。”

    比弗利山莊的一場聚會上,一個黑人老頭手中拿著《滾石》雜誌,大聲讀著文章中對【darkness】樂隊的吹捧之詞。

    這場聚會,參與者都是格萊美的常駐評委,當然,並非是所有評委都參加的那種正式會議,僅僅隻是一次私下裏的聚會,隻有彼此之間關係算得上不錯的二十多個人參與。

    這個黑人老頭,就是在唱片業,尤其是搖滾圈內有著極高威望的“老前輩”,被公認為搖滾音樂先驅的查克-貝裏。

    查克-貝裏自認是一個十分有“職業道德”的人。

    而在這個圈子裏,拿錢辦事,就是最大的職業道德。

    收了樂隊的支票,查克-貝裏對於樂隊想要的提名很是上心,此時終於是認為“時機恰當”,帶著一絲試探,對身旁的幾位“老友”們說道:“我覺得,格萊美是不是該給他們一些認可了?”

    稍稍停頓了一下,查克-貝裏又說道:“終身成就獎的話,他們的成立時間還不夠長,不太合適。不過,當代傳奇獎肯定是符合的。咱們上次頒發出這個獎杯,也已經快十年了吧?是時候考慮一下了。”

    “當代傳奇獎?”

    一位稍微年輕些的白人中年皺了皺眉頭,顯得有些猶豫:“【darkness】樂隊的影響力倒是夠了,但是……他們太年輕了吧?”

    這便是許多人的糾結之處。

    或者,也可以說,是格萊美的“死板”之處。

    雖然說,和隔壁的奧斯卡比起來,格萊美要更加的“年輕化”。

    但把持著最高權利的這一百五十名常駐評審,其中的大多數,都是“老頭子”,普遍年齡都在四五十歲左右。

    這個數字要比隔壁奧斯卡的平均接近六十歲年輕了許多,但和那些年輕人相比起來,依然算是“老頑固”的範疇。

    人一旦上了年紀,最大的特點就是會趨於保守。

    若是【darkness】樂隊能夠像【比-吉斯】那樣,在樂壇縱橫數十年,依然擁有極其強大的影響力,那麽,為他們頒發“當代傳奇獎”,倒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或者說,若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當代傳奇獎”大放送的時候,這同樣也是沒什麽懸念的。

    但是,今時不同往日。

    如今的格萊美,對於這個獎項的頒發非常的吝嗇。

    吝嗇到了,在1990年到1994年內獲獎的總共十二名獲獎者,如果按照“當下”的標準,除了強尼-卡什和芭芭拉-史翠珊這兩位樂壇常青樹以外,其它十人根本沒有半分獲獎的可能。

    即便是強尼-卡什和芭芭拉-史翠珊,也僅僅隻是“有可能”獲獎,而不是“一定”。

    (注:以上出自海外版逼乎的熱評。)

    按照這樣嚴苛的標準,想要給【darkness】樂隊頒發“當代傳奇獎”的獎杯,或者說,哪怕僅僅隻是一個提名,這也足夠讓這些評審們感到糾結的。

    論成就,【darkness】樂隊肯定是達到標準了。

    但問題在於,他們太年輕了!

    年輕得有些過分!

    一支“不到十五歲的樂隊”,在這些頑固的老家夥們的眼裏,真的是過於年輕。

    沒有個二三十年的“積澱”,在他們看來,無論取得什麽樣的成就,都是如同流星一般,或許光芒耀眼,但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隕落。

    “話不能這麽說,他們對搖滾音樂的推動,也是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的嘛。如果不是有這支樂隊在,我看,搖滾音樂的發展肯定是要比現在差很多的,光是這一點,就配得上‘當代傳奇’這個名頭了。”

    查克-貝裏繼續勸說道:“而且我也不是說直接給他們頒獎,先提名一下,看看其他人的態度。我們是皿煮社會,作為唱片業最高的獎項,格萊美也要皿煮,要考慮每一個從業者的態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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