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曼達出生之後,羅傑和安妮之間,仿佛又迴到了“熱戀期”。

    不過,就算是在熱戀期的情侶,也不可能有說不盡的話題。

    聊了幾個小時,直到太陽落山之後,兩人總算是依依不舍地掛斷了電話。

    洛杉磯那邊剛剛天黑,多倫多這邊已是晚上十點多。

    這個時間,對於一些作息比較“健康”的人來說,已經是該要睡覺的時候了。

    但是對娛樂圈內的幾乎所有人而言,這個時間,夜生活才剛剛開始。

    羅傑拿起手機看了一眼,一個多小時前,【量子音樂】的工作人員就發來了信息,泰勒的航班已經落地。

    算算時間,這會也應該是早就已經到了酒店。

    多倫多站的演出,是【誕生】和【愛的告白】兩場巡演中,第二場聯合舉辦的巡演。

    有過之前在洛杉磯玫瑰碗體育場演出的經驗,對於這場演出,羅傑倒是沒什麽可擔心的。

    雖然說樂隊和泰勒無論是在錄音室,還是在演唱會的現場,走的都完全不是一個風格。

    但經過雙方現場團隊的協調和設計,互相取長補短之下,演出的效果倒是非常的不錯。

    至少大部分歌迷都表示對此買賬,這就已經夠了。

    再次看了看表。

    這個時間,睡覺有些太早。

    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羅傑都是那種不到半夜睡不著的人。

    早睡早起什麽的,完全和羅傑“絕緣”。

    想了一會,羅傑給胖子打了個電話。

    不出意料,胖子、吉姆、賈森,還有剛剛下飛機沒多久的泰勒-斯威夫特,都正在酒店頂層的宴會廳裏開派對。

    娛樂圈裏的人,大多數人的玩性都比較重,屬於“沒有派對會死星”人。

    不光是樂隊幾人如此。

    泰勒也是一樣。

    左右也是無聊,羅傑想了一會,便是決定去派對上轉轉。

    哪怕隻是打發一下時間也好。

    想到便做,羅傑隨意從行李箱中拿出一件外套披在身上,便出門上樓。

    這個季節的多倫多很冷,但在室內,卻是半點涼意都感覺不到。

    酒店的空調開得很強,暖風吹過,甚至讓人感覺有點熱。

    一進入到派對的現場,人群擁擠之下,這種感覺就愈發的明顯。

    陣陣熱浪襲來,在低沉的鼓點伴奏下,混雜著酒精、煙草,以及各種各樣“不可描述”的氣味。

    對於不喜歡派對的人來說,這種場合會讓人非常的難受。

    但對於羅傑這樣“夜夜笙歌”的人而言,這種讓普通人會感到不適的場麵,反而是讓羅傑立刻變得精神了起來。

    派對上大多是陌生的麵孔,以身材火辣,年輕漂亮的女郎居多。

    羅傑早已是個“老司機”了,大致掃了一眼,就知道這些多是派對公司安排進來的“party-girl”,以及不知道從何處得到消息,偷偷混進來的“骨肉皮”們。

    熟悉的麵孔倒也不少,比如說漢克手下的團隊成員,就有很多都在這場派對中出現。

    對於他們而言,這種派對,既是放鬆、娛樂,同時也是一次很好的獵豔機會。

    那些骨肉皮們雖然是奔著派對上的明星們而來,但若是不能“得償所願”,也未必不會隨便找個順眼的男人來上一發。

    就算在骨肉皮那裏找不到機會,花上一些美元,將一名或者幾名party-girl帶迴房間,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在酒精和“其它東西”的刺激下,人的欲望總是會被無盡地放大許多。

    雖然派對上的燈光很暗,幾乎看不清人臉。

    但羅傑一進來,還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尤其是那些奔著派對上的明星而來的骨肉皮們,一個個有意無意地朝羅傑身邊靠了過來。

    甚至還有幾個大膽的,直接試圖將手伸進羅傑的衣服裏。

    若是以前,羅傑或許對這些普通的骨肉皮沒什麽興趣,但卻也不會拒絕這種程度的“親密”。

    但現在,羅傑卻是完全沒有這方麵的心思。

    在派對上玩一玩,打發一下時間是一迴事。

    和派對上的姑娘們之間發生點什麽,那又是另一迴事了。

    羅傑拒絕了幾名骨肉皮的糾纏,從人群裏掙脫出來,直接朝著裏邊的包廂走去。

    在之前的電話中,羅傑已經得知了胖子幾人所在的包廂位置。

    穿過派對會場,來到最裏邊的包廂。

    包廂門口守著兩個壯漢,兩人羅傑都認識,一個是胖子的保鏢,另一人則是泰勒的父親為她安排的保鏢兼司機。

    不用問也知道,胖子幾人必然是在這間包廂裏邊。

    兩人的保鏢也認識羅傑,見到羅傑過來,並未阻攔,主動幫羅傑推開門。

    走進門,羅傑看到,屋內除了胖子四人之外,還有七八個陌生的麵孔。

    除了一個年輕的大男孩之外,其餘幾個女孩,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都是來派對上追逐明星的“骨肉皮”們。

    十幾個人圍著一張桌子,桌上堆滿了酒瓶,不知道正在玩著什麽遊戲。

    “嘿,夥計,你來的正好。”

    胖子的位置正對著門口的方向,第一個發現羅傑進來,對羅傑叫道:“我們正在玩沉船遊戲,你要一起嗎?”

    在西方的派對上非常流行的沉船遊戲,羅傑當然知道,還玩過不少次。

    但看了一眼桌麵上那個足以裝下足足五六升液體的巨大酒桶,羅傑明智地搖了搖頭,拒絕道:“你們先玩完這局,我在旁邊看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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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傑自認酒量是不錯。

    但這麽一個大桶,給人的心理壓力可是不小。

    而且這裏邊不止有一種酒,而是各種酒類混合在一起,那勁頭絕對不小。

    若是萬一輸掉了遊戲,一桶酒下去,酒量再好的人也要不省人事。

    就算是玩得最瘋的那幾年,羅傑也不至於瘋狂到這種地步。

    這賭的不是酒,而是命!

    雖然說娛樂圈一向混亂,所有人都玩得很瘋。

    但瘋狂到這種地步的,卻也不多。

    不過,反正羅傑自己是不打算參與進去,事不關己之下,羅傑也沒興趣去問,這個酒桶是誰弄來的。

    在場的都是些成年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才是。

    羅傑隨手拿了一瓶啤酒,在沙發上找了個空位坐下。

    “嗨,羅傑。”

    泰勒隔著兩個人,跟羅傑打了個招唿,然後拉了一把身旁的大男孩,說道:“這是我的男朋友,康納。”

    說完,又貼在男孩的耳邊說了幾句,看模樣,應該是在介紹羅傑的身份。

    “你好,我是康納。”

    這個看上去才剛剛成年的大男孩表現得倒是頗為穩重,很禮貌地朝羅傑伸出手,說道:“康納-肯尼迪。”

    肯尼迪?

    這個姓氏,任何一個在北美生活的人都不會感到陌生。

    雖然說,和勞倫斯、亞當斯這樣的名字比起來,肯尼迪隻是一個“新興家族”,但它們的勢力卻是絕對不弱。

    尤其是在政界,肯尼迪這個名字的影響力,幾乎僅次於亞當斯,和布什齊平。

    何況,羅傑,或者說樂隊本身,就和波士頓財團的合作十分密切。

    ——在波士頓財團的“五大家族”當中,就有肯尼迪家族。

    “羅傑-克裏斯蒂安。”

    羅傑和對方握了一下手,好奇地問道:“就是那個肯尼迪?”

    羅傑的話給人一種猜謎的感覺,但康納卻是秒懂,點點頭,說道:“對,就是那個肯尼迪。”

    說完,兩人露出一個心照不宣的笑意。

    和人丁興旺的勞倫斯家族不同,肯尼迪家族在這一代,並沒有太多的嫡係後代。

    羅傑雖然沒有專門去調查過自己的“盟友”,但因為和波士頓財團之間的合作,對於肯尼迪家族的情況多少也是有所耳聞的。

    據說,在年青一代當中,肯尼迪家族隻有一位擁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

    羅傑想不起那位繼承人的名字,但卻隱約記得,似乎是一名九零後的年輕人。

    眼前這康納-肯尼迪,從外表上來看,比1989年出生泰勒明顯還要小個幾歲,似乎正好能夠對的上號。

    若是這位康納-肯尼迪,真的是肯尼迪家族那位唯一的繼承者,那可就有趣了。

    作為全美最頂尖的權勢家族之一,若是肯尼迪家族的繼承人真的和泰勒-斯威夫特搞在一起,那所引起的連鎖反應絕對不小。

    以這些權勢家族的做派,若是一般的旁係倒也就罷了,真正受到重視的嫡係,在婚姻的選擇上都是重中之重,所謂的“感情”從來不是考慮的主要因素,甚至不會被納入考慮範疇當中去。

    以肯尼迪家族在北美的地位,他們也不可能允許自己的繼承人去娶一個“戲子”。

    當然,若是隻是玩玩,那就無所謂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位康納-肯尼迪,確實是羅傑猜測中的那位肯尼迪家族繼承人的話,他和泰勒-斯威夫特之間,絕對走不到結婚的那一步。

    分手,隻是遲早的事。

    不過,對於兩人之間的事情,羅傑並沒有興趣多管,隻是和對方簡單地客套了幾句。

    一方麵,是因為眼下的場合不適合進行過深的接觸。

    而且,泰勒的感情生活,那是她自己的事。

    作為一個成年人,泰勒也有“義務”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羅傑的準則一向很簡單:除非關係到自己,否則絕不幹涉別人的任何事情。

    另一方麵,羅傑在商業方麵,對目前的成績已經感到滿意,也不打算將過多的精力放在【量子娛樂】的發展上麵。

    這是盧西恩-格蘭奇的工作。

    在擁有了【量子娛樂】這個龐然大物作為“靠山”之後,羅傑隻想將更多的精力用在音樂上。

    沉船遊戲進行起來是很快的。

    隻是轉了兩圈,便是有一名果兒在倒酒的時候一個不小心,將酒桶中漂浮的“船”給弄沉,輸掉了遊戲。

    雖然說這酒桶並沒有裝滿,隻是裝了一半左右,但加起來也有兩三升的樣子。

    一般來說,標準的一瓶啤酒,大約就是五百到七百五十毫升之間。

    這一桶酒,至少也是相當於五六瓶啤酒的量了。

    若是僅僅隻是啤酒倒也還罷了,酒量大一點的,一次喝下這麽多或許會非常難受,但頂多也就是喝完吐上一場罷了。

    然而,在酒桶之中,可是各種啤酒、紅酒、威士忌、伏特加、龍舌蘭等等,全部混在一起。

    喝過酒的人都知道,不同的酒混著喝,是非常容易醉人的。

    這麽個混法,酒量再大的人也是撐不住。

    反正羅傑自認,自己若是慢慢喝,喝上幾個小時,還有可能把這一桶酒喝完而沒什麽大礙。

    但要一下子灌進去,那絕對是會醉得不省人事。

    看著酒桶裏渾濁的酒液,年輕的女孩垮起臉,一副無助的樣子。

    “喝!”

    “願賭服輸!”

    “快喝!”

    一幫人紛紛開始起哄。

    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在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身上,都會存在。

    反正倒黴的不是自己。

    羅傑也是悠閑地端著酒瓶,抱著一副看戲的心態。

    女孩糾結了半天,最終還是在一陣陣的起哄聲中下定了決心,捧起酒桶,大口地喝著。

    這番動作看上去氣勢十足,但沒喝幾口,女孩就不行了,放下酒桶,整張小臉都扭曲了起來,成了一副名副其實的“苦瓜臉”。

    羅傑好奇地往桌上瞟了一眼,大半桶酒,幾乎看不出明顯的減少。

    “嘁~!”

    胖子發出一陣噓聲,其他人也紛紛開始起哄。

    “別喊啦!”

    女孩氣急敗壞地叫了一句:“我喝慢點怎麽了嘛!把酒喝完就行了!”

    “那你慢慢喝。”

    胖子說了一句,從桌子下麵拿出一副撲克牌來,說道:“來,我們繼續。”

    說完,還看了一眼羅傑,問道:“你要不要一起?”

    “當然要來,看我今天大殺四方!”

    羅傑擼起袖子,坐到桌前,猛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一副“豪氣衝天”的樣子,大聲道:“玩什麽?”

    “就簡單點吧,玩二十一點。”

    胖子熟練地洗著牌,一邊大聲說道:“一次一杯酒,上不封頂,所有人都要參加啊,誰也別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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