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對預算不設上限”,當然不是讓漢克-漢克斯和他的團隊完全不去考慮成本,可勁地造。

    而是指,隻要漢克-漢克斯認為“這筆錢花得物有所值”,就可以在計劃書中將這一項開支列入進去。

    那些底層的獨立音樂人,以及普遍呈現出入不敷出狀態的小明星們姑且不談。

    在流行樂壇,大牌明星的演出,往往都是在成本投入方便比較“舍得”的。

    一場大規模的巡演,成本動輒上億,乃至於數億美元,並不算是罕見。

    之所以如此舍得,也是因為以樂壇明星,尤其是大牌明星的收入,承擔得起這樣的開支。

    哪怕成本方麵稍微放寬鬆一些,隻要巡演不是太過於失敗,至少賺迴投資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像平克-弗洛伊德樂隊那樣,總是虧錢演出,在樂壇的大牌明星中其實是很少見的。

    ——事實上,平克-弗洛伊德樂隊的巡演票房從來都不低,之所以虧錢,也是因為在成本投入方麵毫無節製的緣故。

    正是因為有過許多類似於平克-弗洛伊德樂隊的“前車之鑒”,至少在如今這個年代,樂壇的大牌明星們盡管在巡演的成本投入上相對來說比較的“大方”,但也並不會毫無節製。

    絕大多數情況下,一場巡演首先,或者說最優先要確定的幾個重要“指標”之一,就包含成本預算。

    甚至有許多演出,是第一個就確定預算,而後再決定演出的地點、場次等等。

    當然,正常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會首先決定“我們要辦一場什麽規模的巡演”。

    是世界巡演?還是洲際巡演?還是隻在某一地區?

    其次決定的是巡演的場次和時間跨度,比如說世界巡演的話,通常為了覆蓋盡可能多的區域,場次數量通常都在大幾十場以上。

    若是級別較高的大型世界巡演,那麽至少也會有上百場演出。

    而演出的場次數量一旦確定下來,那麽時間跨度方麵也就大體上有數了。

    這根據每一支樂隊或者每一名歌手自身的習慣,有些喜歡寬鬆一點的行程,兩場演出之間就會預留一個稍長一些的間隔,比如說一周或者兩周。

    如鮑勃-迪倫這樣的“工作狂”,往往兩場演出之間的間隔可以少到隻有一兩天。

    當然,這也和巡演的級別有關。

    如果是局限於某個範圍不大的地區性巡演,花費在路上的時間較少,兩場演出之間的間隔自然可以短一些。

    而如果是世界巡演,要在一次巡演當中走遍全球各地,每一站之間的距離更加的遙遠,還經常要涉及到出入境和簽證方麵的問題,往往就需要將時間留得更加寬裕,以防遇到什麽突發狀況。

    在巡演的級別、大致的場次數量、時間跨度都確定下來以後,通常就會進入到確定具體行程,以及巡演預算的階段。

    這兩者通常來說是同步進行的,因為後者往往和前者密切相關。

    比如說,想要在“鳥窩”體育館舉辦一場演唱會,花費的成本就必然和十八線小城市的某座不知名的體育館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

    這一過程,也是整個巡迴演出的籌備階段當中,花費時間最長的一項。

    一些規模比較大的巡演,在這一塊所花費的時間甚至要以年來計算。

    當這些全部都確定下來之後,才會根據已經確定的計劃,來決定巡演的宣傳、營銷方麵的投入,以及相關的策略。

    以如今唱片業較為普遍的情況,大體上來講,僅僅隻討論“大牌明星”這一層次,盡管絕大多數人對於巡演的預算方麵不會控製的太嚴格,但卻也不會絲毫不加以節製。

    比較省事的方法,是根據巡演規模的大小,設定一個“底線”。

    比如說按照單場演出的類別來劃分,大型露天演出預算上限多少,普通體育館級別的演出預算上限多少,小型的劇院、livehouse演出預算上限又是多少。

    再根據演出的場次安排,計算出一個總的上限,就將這個數字作為封頂的預算。

    當然,這是一種比較偷懶的方法,比拍腦門隨便寫一個數字強不到哪去。

    若是細致一點,就要進行針對性的考察和調研,再交由專業人士設計出一個相應的數學模型,來計算出一個“合理的預算數字”。

    而羅傑的決定,卻是兩種方法都不用。

    隻要漢克-漢克斯和他的團隊有充分的理由判定,一筆錢花出去是有價值的——比如說能夠確實有效的提升演出質量——羅傑就願意為此買單。

    這一點,也得到了安妮、胖子,以及賈森的支持。

    對於樂隊而言,從一場巡演中賺多少錢,甚至是賺不賺錢,都已經不算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了。

    一次上百場規模的全球巡演,按照樂壇以往的記錄來看,最好的情況下,包括票房、版權、周邊產品等各項收入在內,全部加起來,利潤可以達到上億,最高甚至可能達到數億美元級別。

    這個數字,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筆不可忽視的收入。

    對於樂隊同樣也不例外。

    但相比於單純的賺錢,現在的樂隊,在音樂方麵有著更重要的追求,那就是影響力。

    若是這個東西可以用錢來買,隻要標價沒有昂貴到離譜的程度,樂隊絕對是無比樂意的。

    隻可惜,哪怕是在現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想要用錢買來影響力,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到了樂隊現在這樣的咖位,想要百尺竿頭再進一步,那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即便是想要砸錢,也是需要機會的。

    而在沒有這樣的機會的時候,多花點錢、少賺點錢,盡可能地提升演出的質量,也勉強可以算作是一個“花錢買口碑”的選擇。

    何況,以樂隊如今的粉絲基礎而言,即便這次巡演會出現賬麵上的虧損,也絕不可能虧得太多。

    之前的【狂暴之路】演出已經算是大手筆了,不但投入了近億美元,還連門票錢都直接免了,但依靠著版權收入,仍然是“迴了一大口血”,並沒有造成太嚴重的虧損。

    這就是擁有龐大數量的粉絲所帶來的好處,不單單專輯、巡演門票更好賣,同時作品版權的價值也會相應提升。

    無論在任何國家、任何時期,影響一部作品版權價值最最重要的因素,永遠不是作品的質量,而是它的“創作者”的粉絲數量。

    當然,也可以是作品本身的粉絲數量。

    對於文學、影視類作品而言,後者或許更重要一些。

    不過在流行樂壇,兩者之間,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畫上等號的。

    咳咳,又扯遠了……

    總之,關於這次暫時還處於“初期規劃”階段的演出,“有條件的前提下,對成本不設上限”,已經在樂隊內部達成了共識。

    哪怕是加入樂隊時間最短、收入最低的賈森,對此也沒有表現出什麽不滿。

    至於說另一個合作者泰勒-斯威夫特,已經是和樂隊達成協議,不參與這次巡迴演出的“投資”,也不享受相應的“分紅”。

    而是以類似於雇傭的方式來進行合作。

    簡而言之,就是樂隊以一筆固定數字的基礎費用,加上一定比例的巡演收入分成,雇傭泰勒-斯威夫特參與到這次巡演當中。

    這種合作其實在樂壇也是非常普遍的一個現象。

    比如說平克-弗洛伊德樂隊……

    咦,為什麽每次談到巡演的時候就要把他們拉出來鞭屍一番?

    咳咳……

    比如說平克-弗洛伊德樂隊在《迷牆》專輯製作期間,把樂隊的鍵盤手理查德-懷特給炒了。

    但在後來,該專輯的同名巡迴演出時,因為缺少一名鍵盤手,樂隊又將理查德-懷特請了迴來。

    而由於合約的關係,理查德-懷特並非是以“合夥人”的身份加入到這次巡演當中,而是一名“拿死工資的雇員”,也不需要為演出承擔任何的成本。

    有趣的是,正是這份合同,讓理查德-懷特成為了平克-弗洛伊德樂隊眾人當中,唯一一次沒有在《迷牆》巡迴演出當中虧錢的成員。

    (注:pf巡演虧錢是因為他們總是喜歡在布景和舞台光影特效方麵燒錢,然後成本失控blblblbl,最後就虧了。實際上單看票房收入,pf的幾乎每一次巡演都是很成功的。)

    泰勒-斯威夫特這次與樂隊合作,大體上也是類似這種情況。

    不過泰勒的咖位在這擺著,哪怕雙方之間的關係非常的親密,樂隊也必須要付出足夠多的薪酬,否則即便泰勒自己同意,她身邊的團隊也會強烈的反對。

    到了這種層次,每個人所代表的早已不單單隻是自己,同時還包括身邊一大批的利益共同體。

    這些,既是助力,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卻也是約束,讓人無法隨心所欲,任性妄為。

    無論是泰勒-斯威夫特,還是樂隊的四名成員,都沒有參與到這些細枝末節的談判當中去,全部交給了經紀人團隊去負責。

    談判的細節羅傑沒有過問,僅僅隻是關注了一下結果。

    按照這份協議,泰勒-斯威夫特將會為這次暫定代號為《伊甸園》的巡演項目預留好檔期,並參與其中不少於八十場的演出。

    而樂隊需要為此付出的酬勞,是每場五十萬美元,外加泰勒-斯威夫特“所參與的場次”,總收入的百分之十五。

    這裏的“分紅”,是按照總收入,而不是盈利來計算。

    也就是說,無論樂隊這次巡演是賺錢還是虧損,泰勒應得的那一部分,一分錢都不會少賺。

    不過,以泰勒-斯威夫特如今已經站穩了一線頂尖,無限接近於超級巨星的咖位而言,這個價碼,又絕對稱得上“便宜”,已經可以說是友情價了。

    單就“當代最出色的搖滾樂隊”和“當代最出色的鄉村歌手”之間的合作,所能夠帶來的話題性和炒作素材這一點,這筆錢花得就絕對不虧。

    不單單隻是這次的巡演。

    泰勒-斯威夫特私下裏承諾過,隻要樂隊能夠按照計劃,如期發行《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泰勒就會用自己的新專輯,與樂隊在宣傳上形成聯動。

    至於專輯的素材。

    泰勒-斯威夫特在旁觀了樂隊一次完整的排練之後,表示自己已經有了靈感。

    在創作能力方麵,無論是前世的那位流行巨星,還是今生的這位鄉村小天後,創作才華都是讓人無比的嫉妒。

    ……

    將巡演的前期籌備工作丟給了漢克-漢克斯之後,羅傑便是減少了對這方麵工作的關注。

    羅傑一直都很慶幸,自己能有一個……不,應該說是好幾個值得讓人信賴的團隊。

    就現場演出這一點來說,無論是前期籌備,還是正式的舉辦,漢克-漢克斯和他的團隊,從來都沒有讓羅傑失望過。

    雖然他們在花錢上是一把好手,每每開出的預算都會讓人感到肉疼。

    但不得不承認的是,他們花出去的每一美元,都絕對是物有所值。

    更讓羅傑喜歡的是,他們足夠的讓人省心。

    隻需要交代好自己的要求,剩下的就完全不用再操心,可以全部交給漢克和他的團隊去“代理”,然後等著驗收成果即可。

    單單隻是這一點,就能為樂隊節省下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哪怕貴一點,也是物有所值的。

    花費了幾天時間,處理好與漢克的“交接”之後,羅傑便是徹底地將重心轉移到錄音室,或者說排練室當中。

    和略微有些“趕時間”的《nevermind》專輯不同,這一次,樂隊留給《逃離伊甸園》的時間非常的充分。

    足足小半年的時間,隻要能夠在年底之前,甚至是再拖延一些,能夠在明年年初,完成這張專輯的錄製,就已經是足夠。

    如此“漫長”的時間可以花費在排練室和錄音室裏,這樣“奢侈”的日子,樂隊已經很久沒有體驗過了。

    在不需要趕進度的情況下,樂隊自然是希望盡可能地將這張專輯做到最好。

    在排練室裏多花一些時間,總歸是沒有壞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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