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班克,緊鄰著好萊塢北邊,是洛杉磯最重要的商業和辦公區之一。
在洛杉磯市區裏,伯班克也是人流量最大的幾個區域之一。
八月的陽光有些熾熱,但炎熱的天氣,並沒有讓伯班克的人流比往日變少幾分。
伯班克中心的地鐵站外,忽然停下了一輛老舊的廂型車。
一群人從車上下來,圈住了一片空地,將各種樂器、音箱等等的設備,從車上搬下來,在空地上安置好。
看熱鬧,是全世界幾乎所有人類的天性,這一點並不會因為國家、地區或是民族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這番場景立刻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很快就圍起了一群圍觀的人群。
一番短暫地調試之後,幾個少年抱著吉他,拿著鼓棒,完全不在意周圍人的目光,自顧自地彈奏了起來。
不過,這幾個少年雖然擺出了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但臉上卻明顯透露著緊張,甚至僅僅隻是一個開頭,就出現了幾處小的失誤。
好在這些失誤並不明顯,周圍的觀眾,大多也都是不怎麽懂音樂的人,並沒有人聽出來。
隨著漸漸沉浸到演奏當中,幾個少年也逐漸擺脫了緊張的情緒,進入狀態。
洛杉磯本就是暮氣沉沉的北美大地上,為數不多充滿激情的城市。
這一群少年所演奏的搖滾樂,很快就憑借著音樂中的那份激情,帶動起周圍觀眾的情緒。
雖然有些不喜歡搖滾樂的人很快就離開,但卻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被吸引過來,駐足觀看。
這些少年,正是【darkness】樂隊的幾名狂熱粉絲,為首的,就是不久之前剛剛從警局被保釋出來的高中生馬修。
在經過了更加詳盡的討論之後,經紀人團隊改變了一開始的計劃,沒有讓樂隊直接在街頭進行喬裝演出。
而是由卡爾-瓦倫丁在樂隊的粉絲組織中引導,讓一些粉絲“自發地”組織起來,在全美各地的街頭,演奏樂隊的作品,以表達對樂隊的支持。
這種事情看上去困難,實際操作起來並不複雜,從頭至尾,卡爾-瓦倫丁壓根沒有出麵,短短幾天時間裏,樂隊在各地的粉絲組織就已經達成了一致,在《nevermind》專輯發行滿一個月的時間,在北美各個主要城市進行這種“行為藝術”。
正沉浸在表演中的馬修並沒有注意到,在人群中,一個穿著休閑西裝的男子正在盯著自己,對旁邊的人問道:“就是他嗎?那個彈吉他的?”
“對,這幾個都是usc混合高中的學生,馬修和那個貝斯手都是今年畢業,鼓手和主唱要小上一屆,明年才能夠畢業。”
開口答話的赫然是依耶塔-哈森。
若是仔細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出來,依耶塔-哈森旁邊那個身材高大,帶著墨鏡的男人,正是羅傑。
不過因為那張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的緣故,即使是非常熟悉的人,恐怕也未必能夠一眼就認出來。
當然,能夠達到這樣的效果,還要感謝團隊中的化妝師。
隻是一些簡單的修飾,既不對原本麵孔的線條做出大的改變,又能讓人乍看上去感覺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不得不說,化妝術不愧是四大邪術之一,確實是非常的神奇。
又重複了一遍馬修幾人的資料,依耶塔-哈森在羅傑耳邊小聲叮囑道:“記住,你今天是偶然路過這裏,聽說有人在唱你們的歌,起了好奇心過來看看。”
到了羅傑如今這種地位,任何一場“秀”,都不是單獨的安排,而是要配合一係列的動作。
其中任何一個細節出現了失誤,說是會搞砸一切或許有些誇張,但一定會或多或少地給整個計劃帶來一定的麻煩。
就在兩人交流間,馬修和他的同伴們已經結束了一曲,正在互相交流著什麽。
羅傑知道,他們是在商量下一首歌,一般來說也就幾句話的功夫,留給自己的時間不會太長。
整理了一下衣服,羅傑立刻從人群中擠出,走到幾個少年麵前。
“各位,打擾一下,我剛才聽了你們的演出,不知道你們是否介意聊上幾句?”
為了避免被認出來,羅傑不但做了簡單的喬裝打扮,還刻意改變了自己的聲音。
對於一名搖滾樂隊的主唱來說,這並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
羅傑開口說了幾句,然後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麽,掏出錢包,拿出一張名片遞了出去,說道:“不好意思,忘了介紹了,我來自【量子音樂】。”
羅傑遞出的並非是自己的名片,而是【量子音樂】內,一個叫做“藝人服務部”的部門的名片。
沒錯,這張名片屬於整個部門,而非某一名員工或者高層。
這種名片是給公司內的星探用的,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星探們更偏愛使用自己的個人名片,因此用到的機會很少。
看到名片上“【量子音樂】公司-藝人服務部門”的字樣,馬修的心跳幾乎都要漏了一拍。
這一瞬間,馬修腦海中腦補出了一部勵誌大片的劇情,一個公立高中的畢業生被星探看中,走入流行樂壇,迅速爆紅,名利雙收,成為天王巨星。
嗯,典型的“美國夢”,當然,是帶引號的那種。
這種先例並非沒有過,但更多的情況下,是在好萊塢的電影裏,而不是在現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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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馬修這個年齡的人,自然是很難分清什麽是真實,什麽又是利益集團為了給公眾洗腦而編造出來的假象。
咳咳……
總之,馬修下意識地就將羅傑當成了是【量子娛樂】的星探。
至於找自己幾人談話的目的,自然是為了簽下他們,將他們捧成和自己的偶像,【darkness】樂隊一樣的大明星。
一時之間,馬修甚至激動得都忘記將名片遞給同伴們看看。
還是羅傑看出了這一點,笑了笑,沒有說話,又從錢包裏拿出幾張名片,分別遞給眾人。
鼓手接過名片看了幾眼,試探著問道:“你是【量子音樂】的星探嗎?”
“可以這麽說吧。”
羅傑並沒有否認,但卻也沒有承認。
不否認,是為了讓談話更加順利地按照劇本進行下去。
而不承認,則是羅傑不希望給自己的粉絲留下一個負麵印象。
哪怕是這種無傷大雅的謊言,也是謊言。
何況,粉絲,是這個世界上最寬容但卻又最苛刻的群體。
生怕對方繼續追問下去,羅傑直接岔開話題,問道:“你們剛才表演的是《無名專輯》中的那首《搖滾樂(rock.and.roll)》?”
“是的,這是我最喜歡的專輯!”
迴答羅傑提問的是馬修,這個少年似乎已經認定羅傑是一名星探,一心想要在羅傑心裏留下一個好的印象,表現欲非常的強:“這張專輯的吉他旋律實在是太出色了,完全稱得上‘偉大’!尤其是這首《搖滾樂》中的riff,一波接著一波,讓人完全無法唿吸!!”
這首《搖滾樂》,在羅傑的前世,雖然不是齊柏林飛艇樂隊最出名的作品,但卻是“最能夠代表這支樂隊特點”的作品。
在這首歌裏,樂隊四人的個人風格和實力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卻又完美地融為了一體,絕非馬修所說的,隻是吉他riff出色那麽簡單。
羅傑將這首歌搬到了這個世界之後,又根據自己樂隊的風格,在編曲上進行了一定的調整,使得整首歌的層次更加的分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darkness】樂隊的版本就比齊柏林飛艇樂隊的版本更加的出色,隻是風格上的側重點有所不同罷了。
“你們的演出很棒,以你們這個年紀,同齡人中比你們更出色的人不會太多。”
羅傑先是誇讚了一句,緊接著話題一轉,又說道:“不過,你們的演奏仍然有問題,比如說你。”
說著,羅傑看向馬修,直言不諱道:“我不否認你的吉他功底很出色,但你要知道一件事,樂隊的演出不是你的個人秀,想要成為一名出色的吉他手,你必須要學會和你的隊友配合,而不是讓所有人來遷就你。”
頓了頓,羅傑繼續說道;“就以這首歌為例,《搖滾樂》這首歌突出的應該是貝斯、鼓、吉他、主唱四個人之間的配合,而不是純粹的吉他riff,如果你有認真聽過這張專輯,你應該能夠發現,在【darkness】樂隊的版本中,不論是各個樂器還是人聲之間的配合,都非常的完美,你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每一件樂器的音色,而不是隻能聽到幹燥的吉他旋律。”
雖然羅傑並沒有指著鼻子罵什麽,但任何人都聽得出來,這絕對是一種批評。
羅傑並沒有刻意壓低自己的聲音,一些距離比較近的圍觀者都清楚地聽到了羅傑的話,不由得露出會意的微笑。
這倒不是在幸災樂禍,從羅傑的語氣和表情上,大多數人都看得出來,這隻是善意的批評。
雖然大多數觀眾並不懂音樂,但卻看得出來羅傑是好意。
但作為被批評的主角,馬修卻是不服氣地漲紅了臉,忍不住反駁道:“但是吉他手本來就應該是樂隊裏的核心啊,安妮不就是舞台上最耀眼的那個嗎?甚至連羅傑都比不過她!”
聽了這話,羅傑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這算是躺著也中槍麽?
關於自己的樂隊,樂隊的“真正核心”究竟是羅傑還是安妮,在樂隊的粉絲之中一直都是有爭議的。
大多數人當然是支持羅傑,畢竟羅傑是樂隊的隊長,又是主唱,還是樂隊幾乎所有作品的創作者,理所當然應當是樂隊的核心。
但卻也有為數不少的人認為,在巡演現場的舞台上更加出彩,或者說更加“會搶風頭”的安妮,才是樂隊真正的核心。
看上去,馬修就是後一種觀點的支持者。
羅傑正想要反駁,又聽到馬修小聲嘀咕了一句:“你又不懂樂隊!”
聽了這句話,羅傑忍不住笑了。
雖然說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羅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但無論原因是什麽,事實就是,羅傑和他的樂隊,已經是這個年代的搖滾樂隊中最為出色的那一個,沒有之一。
若是自己都沒資格對一支樂隊的組建和發展做出評價,那這個世界上,有資格談論這件事的人,恐怕也找不出幾個來了。
不過以羅傑如今的眼界,自然不會和馬修這樣一個孩子生氣。
更何況,對方還是自己樂隊的粉絲。
雖然看上去粉安妮更多一點,但無論如何,得到好處的都是自己的樂隊。
想了想,羅傑決定按照預定的劇本繼續下去。
“這樣吧,光說沒用,我來給你表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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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伸出手,指了指對方身上背著的吉他,問道:“可以借我用一下嗎?我來給你演示一下我的方法。”
聽到羅傑的話,圍觀的人群中立刻發出了一陣起哄的聲音。
無論在哪一個國度,看熱鬧不嫌事大都是人們的天性。
原本馬修並不想讓羅傑碰自己心愛的吉他,但聽到周圍人的起哄,馬修頓時忍不住了,氣唿唿地將吉他解下來,塞到羅傑的手裏,“給,我看你能彈出個什麽來!”
這個年齡,正是死要麵子的年紀,哪怕是錯了,都要硬著頭皮強硬到底。
何況,在馬修的心裏,並不覺得自己的觀念有什麽不對。
大多數樂隊,不都是這樣的嗎?
吉他手是樂隊的絕對核心,其它所有人,包括主唱在內,都是給吉他手打工的工具人!
事實上,在玩搖滾樂隊的人中,持有這種觀點的人還不少。
——當然,他們大多都是吉他手,而且是那種更加喜歡炫耀自己技術,而不是與樂隊做整體配合的吉他手。
在羅傑對自己的定位裏,自己首先是一名“創(chao)作(xi)者”,其次是貝斯手,最後是一名主唱,根本沒有“吉他手”這樣的兼職定位。
不過,和安妮在一起這麽久,在安妮的影響下,羅傑也和對方學過一段時間,雖然不可能彈奏得很好,但至少也是合格的水準。
而且,這所謂的“合格”,是以職業搖滾樂隊的標準來判定的。
羅傑沒有理會馬修的心思,接過吉他,略微調試了一下,確認音準沒有問題之後,便是向馬修的幾位同伴開口道:“抱歉,麻煩你們了,我們再來一次《搖滾樂》,可以嗎?”
在洛杉磯市區裏,伯班克也是人流量最大的幾個區域之一。
八月的陽光有些熾熱,但炎熱的天氣,並沒有讓伯班克的人流比往日變少幾分。
伯班克中心的地鐵站外,忽然停下了一輛老舊的廂型車。
一群人從車上下來,圈住了一片空地,將各種樂器、音箱等等的設備,從車上搬下來,在空地上安置好。
看熱鬧,是全世界幾乎所有人類的天性,這一點並不會因為國家、地區或是民族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這番場景立刻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很快就圍起了一群圍觀的人群。
一番短暫地調試之後,幾個少年抱著吉他,拿著鼓棒,完全不在意周圍人的目光,自顧自地彈奏了起來。
不過,這幾個少年雖然擺出了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但臉上卻明顯透露著緊張,甚至僅僅隻是一個開頭,就出現了幾處小的失誤。
好在這些失誤並不明顯,周圍的觀眾,大多也都是不怎麽懂音樂的人,並沒有人聽出來。
隨著漸漸沉浸到演奏當中,幾個少年也逐漸擺脫了緊張的情緒,進入狀態。
洛杉磯本就是暮氣沉沉的北美大地上,為數不多充滿激情的城市。
這一群少年所演奏的搖滾樂,很快就憑借著音樂中的那份激情,帶動起周圍觀眾的情緒。
雖然有些不喜歡搖滾樂的人很快就離開,但卻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被吸引過來,駐足觀看。
這些少年,正是【darkness】樂隊的幾名狂熱粉絲,為首的,就是不久之前剛剛從警局被保釋出來的高中生馬修。
在經過了更加詳盡的討論之後,經紀人團隊改變了一開始的計劃,沒有讓樂隊直接在街頭進行喬裝演出。
而是由卡爾-瓦倫丁在樂隊的粉絲組織中引導,讓一些粉絲“自發地”組織起來,在全美各地的街頭,演奏樂隊的作品,以表達對樂隊的支持。
這種事情看上去困難,實際操作起來並不複雜,從頭至尾,卡爾-瓦倫丁壓根沒有出麵,短短幾天時間裏,樂隊在各地的粉絲組織就已經達成了一致,在《nevermind》專輯發行滿一個月的時間,在北美各個主要城市進行這種“行為藝術”。
正沉浸在表演中的馬修並沒有注意到,在人群中,一個穿著休閑西裝的男子正在盯著自己,對旁邊的人問道:“就是他嗎?那個彈吉他的?”
“對,這幾個都是usc混合高中的學生,馬修和那個貝斯手都是今年畢業,鼓手和主唱要小上一屆,明年才能夠畢業。”
開口答話的赫然是依耶塔-哈森。
若是仔細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出來,依耶塔-哈森旁邊那個身材高大,帶著墨鏡的男人,正是羅傑。
不過因為那張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的緣故,即使是非常熟悉的人,恐怕也未必能夠一眼就認出來。
當然,能夠達到這樣的效果,還要感謝團隊中的化妝師。
隻是一些簡單的修飾,既不對原本麵孔的線條做出大的改變,又能讓人乍看上去感覺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不得不說,化妝術不愧是四大邪術之一,確實是非常的神奇。
又重複了一遍馬修幾人的資料,依耶塔-哈森在羅傑耳邊小聲叮囑道:“記住,你今天是偶然路過這裏,聽說有人在唱你們的歌,起了好奇心過來看看。”
到了羅傑如今這種地位,任何一場“秀”,都不是單獨的安排,而是要配合一係列的動作。
其中任何一個細節出現了失誤,說是會搞砸一切或許有些誇張,但一定會或多或少地給整個計劃帶來一定的麻煩。
就在兩人交流間,馬修和他的同伴們已經結束了一曲,正在互相交流著什麽。
羅傑知道,他們是在商量下一首歌,一般來說也就幾句話的功夫,留給自己的時間不會太長。
整理了一下衣服,羅傑立刻從人群中擠出,走到幾個少年麵前。
“各位,打擾一下,我剛才聽了你們的演出,不知道你們是否介意聊上幾句?”
為了避免被認出來,羅傑不但做了簡單的喬裝打扮,還刻意改變了自己的聲音。
對於一名搖滾樂隊的主唱來說,這並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
羅傑開口說了幾句,然後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麽,掏出錢包,拿出一張名片遞了出去,說道:“不好意思,忘了介紹了,我來自【量子音樂】。”
羅傑遞出的並非是自己的名片,而是【量子音樂】內,一個叫做“藝人服務部”的部門的名片。
沒錯,這張名片屬於整個部門,而非某一名員工或者高層。
這種名片是給公司內的星探用的,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星探們更偏愛使用自己的個人名片,因此用到的機會很少。
看到名片上“【量子音樂】公司-藝人服務部門”的字樣,馬修的心跳幾乎都要漏了一拍。
這一瞬間,馬修腦海中腦補出了一部勵誌大片的劇情,一個公立高中的畢業生被星探看中,走入流行樂壇,迅速爆紅,名利雙收,成為天王巨星。
嗯,典型的“美國夢”,當然,是帶引號的那種。
這種先例並非沒有過,但更多的情況下,是在好萊塢的電影裏,而不是在現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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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總之,馬修下意識地就將羅傑當成了是【量子娛樂】的星探。
至於找自己幾人談話的目的,自然是為了簽下他們,將他們捧成和自己的偶像,【darkness】樂隊一樣的大明星。
一時之間,馬修甚至激動得都忘記將名片遞給同伴們看看。
還是羅傑看出了這一點,笑了笑,沒有說話,又從錢包裏拿出幾張名片,分別遞給眾人。
鼓手接過名片看了幾眼,試探著問道:“你是【量子音樂】的星探嗎?”
“可以這麽說吧。”
羅傑並沒有否認,但卻也沒有承認。
不否認,是為了讓談話更加順利地按照劇本進行下去。
而不承認,則是羅傑不希望給自己的粉絲留下一個負麵印象。
哪怕是這種無傷大雅的謊言,也是謊言。
何況,粉絲,是這個世界上最寬容但卻又最苛刻的群體。
生怕對方繼續追問下去,羅傑直接岔開話題,問道:“你們剛才表演的是《無名專輯》中的那首《搖滾樂(rock.and.roll)》?”
“是的,這是我最喜歡的專輯!”
迴答羅傑提問的是馬修,這個少年似乎已經認定羅傑是一名星探,一心想要在羅傑心裏留下一個好的印象,表現欲非常的強:“這張專輯的吉他旋律實在是太出色了,完全稱得上‘偉大’!尤其是這首《搖滾樂》中的riff,一波接著一波,讓人完全無法唿吸!!”
這首《搖滾樂》,在羅傑的前世,雖然不是齊柏林飛艇樂隊最出名的作品,但卻是“最能夠代表這支樂隊特點”的作品。
在這首歌裏,樂隊四人的個人風格和實力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卻又完美地融為了一體,絕非馬修所說的,隻是吉他riff出色那麽簡單。
羅傑將這首歌搬到了這個世界之後,又根據自己樂隊的風格,在編曲上進行了一定的調整,使得整首歌的層次更加的分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darkness】樂隊的版本就比齊柏林飛艇樂隊的版本更加的出色,隻是風格上的側重點有所不同罷了。
“你們的演出很棒,以你們這個年紀,同齡人中比你們更出色的人不會太多。”
羅傑先是誇讚了一句,緊接著話題一轉,又說道:“不過,你們的演奏仍然有問題,比如說你。”
說著,羅傑看向馬修,直言不諱道:“我不否認你的吉他功底很出色,但你要知道一件事,樂隊的演出不是你的個人秀,想要成為一名出色的吉他手,你必須要學會和你的隊友配合,而不是讓所有人來遷就你。”
頓了頓,羅傑繼續說道;“就以這首歌為例,《搖滾樂》這首歌突出的應該是貝斯、鼓、吉他、主唱四個人之間的配合,而不是純粹的吉他riff,如果你有認真聽過這張專輯,你應該能夠發現,在【darkness】樂隊的版本中,不論是各個樂器還是人聲之間的配合,都非常的完美,你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每一件樂器的音色,而不是隻能聽到幹燥的吉他旋律。”
雖然羅傑並沒有指著鼻子罵什麽,但任何人都聽得出來,這絕對是一種批評。
羅傑並沒有刻意壓低自己的聲音,一些距離比較近的圍觀者都清楚地聽到了羅傑的話,不由得露出會意的微笑。
這倒不是在幸災樂禍,從羅傑的語氣和表情上,大多數人都看得出來,這隻是善意的批評。
雖然大多數觀眾並不懂音樂,但卻看得出來羅傑是好意。
但作為被批評的主角,馬修卻是不服氣地漲紅了臉,忍不住反駁道:“但是吉他手本來就應該是樂隊裏的核心啊,安妮不就是舞台上最耀眼的那個嗎?甚至連羅傑都比不過她!”
聽了這話,羅傑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這算是躺著也中槍麽?
關於自己的樂隊,樂隊的“真正核心”究竟是羅傑還是安妮,在樂隊的粉絲之中一直都是有爭議的。
大多數人當然是支持羅傑,畢竟羅傑是樂隊的隊長,又是主唱,還是樂隊幾乎所有作品的創作者,理所當然應當是樂隊的核心。
但卻也有為數不少的人認為,在巡演現場的舞台上更加出彩,或者說更加“會搶風頭”的安妮,才是樂隊真正的核心。
看上去,馬修就是後一種觀點的支持者。
羅傑正想要反駁,又聽到馬修小聲嘀咕了一句:“你又不懂樂隊!”
聽了這句話,羅傑忍不住笑了。
雖然說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羅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但無論原因是什麽,事實就是,羅傑和他的樂隊,已經是這個年代的搖滾樂隊中最為出色的那一個,沒有之一。
若是自己都沒資格對一支樂隊的組建和發展做出評價,那這個世界上,有資格談論這件事的人,恐怕也找不出幾個來了。
不過以羅傑如今的眼界,自然不會和馬修這樣一個孩子生氣。
更何況,對方還是自己樂隊的粉絲。
雖然看上去粉安妮更多一點,但無論如何,得到好處的都是自己的樂隊。
想了想,羅傑決定按照預定的劇本繼續下去。
“這樣吧,光說沒用,我來給你表演一下?”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羅傑伸出手,指了指對方身上背著的吉他,問道:“可以借我用一下嗎?我來給你演示一下我的方法。”
聽到羅傑的話,圍觀的人群中立刻發出了一陣起哄的聲音。
無論在哪一個國度,看熱鬧不嫌事大都是人們的天性。
原本馬修並不想讓羅傑碰自己心愛的吉他,但聽到周圍人的起哄,馬修頓時忍不住了,氣唿唿地將吉他解下來,塞到羅傑的手裏,“給,我看你能彈出個什麽來!”
這個年齡,正是死要麵子的年紀,哪怕是錯了,都要硬著頭皮強硬到底。
何況,在馬修的心裏,並不覺得自己的觀念有什麽不對。
大多數樂隊,不都是這樣的嗎?
吉他手是樂隊的絕對核心,其它所有人,包括主唱在內,都是給吉他手打工的工具人!
事實上,在玩搖滾樂隊的人中,持有這種觀點的人還不少。
——當然,他們大多都是吉他手,而且是那種更加喜歡炫耀自己技術,而不是與樂隊做整體配合的吉他手。
在羅傑對自己的定位裏,自己首先是一名“創(chao)作(xi)者”,其次是貝斯手,最後是一名主唱,根本沒有“吉他手”這樣的兼職定位。
不過,和安妮在一起這麽久,在安妮的影響下,羅傑也和對方學過一段時間,雖然不可能彈奏得很好,但至少也是合格的水準。
而且,這所謂的“合格”,是以職業搖滾樂隊的標準來判定的。
羅傑沒有理會馬修的心思,接過吉他,略微調試了一下,確認音準沒有問題之後,便是向馬修的幾位同伴開口道:“抱歉,麻煩你們了,我們再來一次《搖滾樂》,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