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股份?可以啊,拿你手上的那批版權來換,還有米拉的那份,一首歌都不能少,否則免談!”
有趣的是,大衛-勞倫斯聽了羅傑的話,卻並沒有露出太多興奮、激動的神色。
反而是沉默了片刻,才看向羅傑,開口問道:“你們是遇到什麽麻煩了嗎?”
在大衛-勞倫斯看來,如今的【量子音樂】,在北美、亞洲兩大市場都對環球音樂集團做到了壓製,雖然在歐洲處於劣勢,但就全球市場的情況來看,完全可以說是形勢一片大好。
在這種時候,捂著手中的股份等待升值還來不及,怎麽可能主動脫手套現?
哪怕,【量子音樂】並非一家上市公司,市值對它和它的股東而言沒有太大的意義。
“可以算是麻煩吧。”
羅傑點了點頭,簡單地將高盛那邊的情況說了一遍,繼續道:“如果最終需要用這些版權從高盛手中換取股份,我希望你和米拉能夠支持我們,作為補償,我會給你更多的【量子音樂】股份。”
頓了頓,羅傑又補充道:“當然,鑒於你們的持股比例已經接近危險線,或許我們可以學習一下穀歌的做法。”
所謂的“穀歌的做法”,實際上是上市公司當中非常常見的一種模式,即將所有的股本分為a、b兩大類,有些公司甚至還會分出c類股份、d類股份等等。
後者暫且不提,a、b兩大類股票,表麵上每一股的價值,以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是完全一樣的,分紅權等等各項股東權利也同樣如此。
但卻有一點不同:b類股票往往沒有,或者隻有很少的投票權,而比如說穀歌這樣的公司,隻持有b類股票的股東,無論手中持有多少股份,都沒有權利進入股東大會,也僅能從二級市場上獲得穀歌主動向公眾公開的財報、經營細節等信息。
簡單點說,就是一種隻能吃分紅,不能對公司的決策施加任何影響的股份類型。
對於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來說,當然希望最好其它所有的股東都不要對經營決策有任何的話語權。
但站在投資者的角度,卻並不希望持有的是這種連股東大會的門檻都進不去的b類股票,投票權這種東西,哪怕用不到,但有和沒有卻完全是兩個概念。
勞倫斯兄妹在【量子音樂】中的股份不多,但也有百分之二十多。
若是借著這一次版權交易的機會拿走太多的股份,兄妹倆的持股比例幾乎一定會超過三分之一這個十分危險的數字。
持股超過三分之一,就已經是有足夠的話語權,去幹涉公司的日常經營了。
同時,這也意味著至少一個額外的董事會席位。
站在樂隊的立場上,自然是不希望這種事發生的。
增發b類股份,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
當然,前提是能夠說服勞倫斯兄妹,尤其是眼前的大衛-勞倫斯接受這一點。
“你打算增發b類股票?”
大衛-勞倫斯似笑非笑地看著羅傑,問道:“沒有投票權?沒有分紅權?”
(注:穀歌的b類股份名義上有等額的分紅權,但實際上從成立的前十幾年都沒有進行過分紅,所以經常被調侃‘沒有分紅權’。)
“咳咳……”
羅傑有些尷尬地咳嗽了兩下,“分紅權還是有的,和正常的股份一樣。”
“好了,不跟你開玩笑了。”
大衛-勞倫斯收起玩鬧的心思,臉色一正,思考了片刻,問道:“如果我理解的沒錯,現在的情況是,公司打算收購我和米拉手裏的這些版權,然後再轉手賣給高盛,換取環球的股份,是這樣沒錯吧?”
“……”
羅傑仔細品味了一下大衛-勞倫斯的話,沒有從對方的說法中找到什麽漏洞,於是點點頭道:“雖然細節上有一點出入,但大體上來講是這樣沒錯。”
似乎是怕大衛-勞倫斯不肯同意,羅傑又急切道:“高盛手中的那些股份對我們很重要,這關係到【量子音樂】能否成功取代環球,成為唱片業第一大巨頭。如果這個計劃成功,你手中的那些股份會非常值錢,價值至少要翻上一倍!”
“我還有一個問題。”
大衛-勞倫斯想了想,又問道:“按照你的想法,是要增發股份,而不是從你們手中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來交易,也就是說,收購這批版權的主體是【量子音樂】,而不是你們樂隊?”
按照一般交易原則中的“誰出錢,所有權就歸誰”的原則,如果是由【量子音樂】通過增發股份的方式來完成交易,這批版權的所有權當然會歸公司所有,而不是落到樂隊手中。
再進一步的話,通過這批股份,與高盛集團進行交易,所得到的環球的股份,自然也是歸【量子音樂】持有。
當然了,如果是私人之間的交易,也有可能會出現“物品的主人不是付款人”這樣的情況,一句“朋友間的贈禮”也可以打發掉任何疑問,無論在哪一個國家,花自己的錢給“朋友”買東西都是合法的行為,但【量子音樂】是一家有多個股東的股份製公司,自然不可能用公司的資產,給私人贈送禮品,按照《公司法》的標準,這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羅傑也不可能蠢到這個地步。
“沒錯,收購的主體是公司。”
羅傑點了點頭,認可了大衛-勞倫斯的說法。
倒不是羅傑不想讓樂隊出資來完成這一筆交易。
幾十億美元的現金,雖然有些吃力,但想想辦法,也不是湊不出來。
不過,一方麵,在【量子音樂】的股份已經抵押給了巴洛克銀行的情況下,樂隊想要通過貸款或者其它方式得到一大筆現金,尤其是想要在短時間內完成,難度不小。
另一方麵,勞倫斯兄妹也不可能同意單純的現金交易,唯一能夠從對方手中拿到這批版權的籌碼,就是【量子音樂】的股權。
但用自己手裏的股權來換版權?別說羅傑不願意,胖子、安妮兩人,也不可能同意。
這和增發股份可不一樣,一進一出之間,對【量子音樂】的股權結構影響太大了。
說不好聽點,若是勞倫斯兄妹起了什麽心思,甚至完全有能力顛覆樂隊對【量子音樂】的掌控。
和預期的利益比起來,承受這種風險完全是得不償失的事情。
反正樂隊控製著【量子音樂】絕大多數的股份,由【量子音樂】來完成對環球音樂集團的收購,和掌握在樂隊手裏,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大不了,等到緩過這口氣了,再想想辦法,例如拆分出售等等,至少在理論上都是行得通的。
“我原則上同意,至於米拉那邊,我會去說服她,問題不會太大。”
勞倫斯先是答應了下來,又話題一轉,開口道:“但是我有兩個條件。如果你不肯答應這個條件,我寧願把這批版權直接賣給高盛。”
這作風……
隻能說,真不愧是“勞倫斯”。
羅傑苦笑著開口道:“大衛,我們認識這麽多年了,有什麽話,盡管直說好了。”
大衛-勞倫斯點點頭,開口道:“第一,版權轉讓協議中必須包含這樣一條條款:隻有在公司和高盛達成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情況下,版權轉讓協議才會生效,否則這些版權將由我自己繼續保留。”
這個條件是為了規避風險。
大衛-勞倫斯很清楚,雖然現在【量子音樂】的形勢一片大好,但這背後的危機卻也很明顯。
如果無法成功獲得高盛手中那一筆股份,【量子音樂】和環球之間的這場戰爭,到底是誰勝誰負,還真不好說。
擴大在【量子音樂】中的持股份額,確實可以在環球倒下之後獲取更大的利益。
但若是倒下的是【量子音樂】呢?
作為一個投資者,不得不去考慮這種可能性。
若是與高盛的交易最終無法達成,那麽就必須慎重考慮,【量子音樂】的股權,還有自己手上那批版權,到底哪一個更有投資價值了。
“這個沒有問題,還有一個條件呢?”
羅傑思考了片刻,並沒有提出反對。
站在樂隊的角度來講,若是這筆交易最終無法達成,同樣也不希望為了一些版權,而降低自己對公司的掌控能力。
哪怕僅僅隻是沒有投票權的b類股,但當它握在一個足夠有分量的人的手裏的時候,還是能夠起到很大作用的。
“第二個條件……”
大衛-勞倫斯的臉上罕見地出現了猶豫,沉默了片刻,才開口道:“算了,沒有第二個條件了。如果你沒有意見的話,讓你的人和哈靈頓接觸,他會和你們談具體的細節。”
羅傑心裏有些奇怪,大衛-勞倫斯明顯是有什麽話要說,但卻不知道為什麽,最終並沒有選擇說出來。
但不管怎麽說,對方能夠少提一個條件,總歸是好事。
涉及到價值二三十億美元的版權和股權交易,哪怕再“簡單”的附加條件,都不可能真正的簡單。
“也好,具體的細節就讓下邊的人去談吧。”
羅傑沒有和大衛-勞倫斯討論這些版權該折價多少,又能交換多少【量子音樂】的股份的事情。
這些細節,雙方的談判團隊自然會慢慢敲定下來。
讓羅傑親自和大衛-勞倫斯談,沒有效率不說,效果還未必比得上公司裏養著的那幫談判專家。
不,應該說,是一定比不上。
畢竟,專業的事,還是得讓專業的人去做。
達成了意向之後,羅傑的心情大好,拿起一根高爾夫球杆掂量了幾下,走向一旁的開球點,開口道:“來,好久沒有打球了,玩上兩杆,讓你見識一下什麽叫技術!”
“技術?就你?”
大衛-勞倫斯不屑地撇撇嘴:“我記得上次好像有人把球打到人工湖裏去了!”
……
高爾夫球賽毫無懸念地輸掉了,畢竟羅傑這種幾年都不會碰一下球杆的人,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是幾乎每周都在打高爾夫球的大衛-勞倫斯的對手。
不過好歹沒有像幾年前的那次一樣,把球打到水池裏去。
如果換成是台球、籃球,或者英式足球,羅傑還有自信能夠玩上幾手,但是高爾夫球嘛……
還是不要討論這麽悲傷的話題了。
好消息很快傳來,第二天一早,費迪南德就親自給羅傑打來電話,表示總部已經授權,就高盛以環球音樂集團的股份,向【量子音樂】換取版權+現金的交易展開談判。
甚至於,來自華爾街的談判團隊已經從紐約出發,下午就會抵達洛杉磯。
願意談,而且還以極高的效率做出了行動,是讓羅傑和胖子之前所擔心的,高盛別有所圖的可能,很大概率上被排除掉。
至少從行動上來看,高盛方麵還是很有誠意的。
羅傑終於放下心來,立刻和盧西恩-格蘭奇一起,組織出了兩支談判團隊,分別與以費迪南德為代表的高盛,以及大衛-勞倫斯的代理人談判。
這種交易涉及三方,價值高達六十億美元以上,哪怕幾方都有談判的誠意,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
但所有人都知道時間緊迫,尤其是【量子音樂】一方,在一些不算太重要的細節上多次讓步,終於在五月的第二周,完成了這兩起不算漫長,但卻十分艱難的談判。
首先,【量子音樂】增發價值三十二億美元,相當於當前總股本百分之十的b類股份,這種股份沒有股東大會的投票權,也無權對【量子音樂】的日常經營做出任何的幹涉,但分紅權卻是和同等份額的a類股份一致。
以這百分之十的b類股份,【量子音樂】從勞倫斯兄妹,以及【darkness】樂隊手中,換迴了當初從黑人天王遺產管理委員會得到的三千多首歌的版權。
按照比例,【darkness】樂隊得到百分之四,勞倫斯兄妹各自獲得百分之三。
而後,【量子音樂】再以這三千多首歌的版權,外加整整三十五億美元的現金,向高盛集團交換對方所持有的,環球音樂集團百分之二十七點一的股份。
雖然版權和股權轉讓手續還沒有辦理,但當這份三方合約簽訂下來的時候,在名義上,【量子音樂】已經以百分之四十二點六的股份,超過了維旺迪,成為了環球音樂集團的第一大股東。
有趣的是,大衛-勞倫斯聽了羅傑的話,卻並沒有露出太多興奮、激動的神色。
反而是沉默了片刻,才看向羅傑,開口問道:“你們是遇到什麽麻煩了嗎?”
在大衛-勞倫斯看來,如今的【量子音樂】,在北美、亞洲兩大市場都對環球音樂集團做到了壓製,雖然在歐洲處於劣勢,但就全球市場的情況來看,完全可以說是形勢一片大好。
在這種時候,捂著手中的股份等待升值還來不及,怎麽可能主動脫手套現?
哪怕,【量子音樂】並非一家上市公司,市值對它和它的股東而言沒有太大的意義。
“可以算是麻煩吧。”
羅傑點了點頭,簡單地將高盛那邊的情況說了一遍,繼續道:“如果最終需要用這些版權從高盛手中換取股份,我希望你和米拉能夠支持我們,作為補償,我會給你更多的【量子音樂】股份。”
頓了頓,羅傑又補充道:“當然,鑒於你們的持股比例已經接近危險線,或許我們可以學習一下穀歌的做法。”
所謂的“穀歌的做法”,實際上是上市公司當中非常常見的一種模式,即將所有的股本分為a、b兩大類,有些公司甚至還會分出c類股份、d類股份等等。
後者暫且不提,a、b兩大類股票,表麵上每一股的價值,以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是完全一樣的,分紅權等等各項股東權利也同樣如此。
但卻有一點不同:b類股票往往沒有,或者隻有很少的投票權,而比如說穀歌這樣的公司,隻持有b類股票的股東,無論手中持有多少股份,都沒有權利進入股東大會,也僅能從二級市場上獲得穀歌主動向公眾公開的財報、經營細節等信息。
簡單點說,就是一種隻能吃分紅,不能對公司的決策施加任何影響的股份類型。
對於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來說,當然希望最好其它所有的股東都不要對經營決策有任何的話語權。
但站在投資者的角度,卻並不希望持有的是這種連股東大會的門檻都進不去的b類股票,投票權這種東西,哪怕用不到,但有和沒有卻完全是兩個概念。
勞倫斯兄妹在【量子音樂】中的股份不多,但也有百分之二十多。
若是借著這一次版權交易的機會拿走太多的股份,兄妹倆的持股比例幾乎一定會超過三分之一這個十分危險的數字。
持股超過三分之一,就已經是有足夠的話語權,去幹涉公司的日常經營了。
同時,這也意味著至少一個額外的董事會席位。
站在樂隊的立場上,自然是不希望這種事發生的。
增發b類股份,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
當然,前提是能夠說服勞倫斯兄妹,尤其是眼前的大衛-勞倫斯接受這一點。
“你打算增發b類股票?”
大衛-勞倫斯似笑非笑地看著羅傑,問道:“沒有投票權?沒有分紅權?”
(注:穀歌的b類股份名義上有等額的分紅權,但實際上從成立的前十幾年都沒有進行過分紅,所以經常被調侃‘沒有分紅權’。)
“咳咳……”
羅傑有些尷尬地咳嗽了兩下,“分紅權還是有的,和正常的股份一樣。”
“好了,不跟你開玩笑了。”
大衛-勞倫斯收起玩鬧的心思,臉色一正,思考了片刻,問道:“如果我理解的沒錯,現在的情況是,公司打算收購我和米拉手裏的這些版權,然後再轉手賣給高盛,換取環球的股份,是這樣沒錯吧?”
“……”
羅傑仔細品味了一下大衛-勞倫斯的話,沒有從對方的說法中找到什麽漏洞,於是點點頭道:“雖然細節上有一點出入,但大體上來講是這樣沒錯。”
似乎是怕大衛-勞倫斯不肯同意,羅傑又急切道:“高盛手中的那些股份對我們很重要,這關係到【量子音樂】能否成功取代環球,成為唱片業第一大巨頭。如果這個計劃成功,你手中的那些股份會非常值錢,價值至少要翻上一倍!”
“我還有一個問題。”
大衛-勞倫斯想了想,又問道:“按照你的想法,是要增發股份,而不是從你們手中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來交易,也就是說,收購這批版權的主體是【量子音樂】,而不是你們樂隊?”
按照一般交易原則中的“誰出錢,所有權就歸誰”的原則,如果是由【量子音樂】通過增發股份的方式來完成交易,這批版權的所有權當然會歸公司所有,而不是落到樂隊手中。
再進一步的話,通過這批股份,與高盛集團進行交易,所得到的環球的股份,自然也是歸【量子音樂】持有。
當然了,如果是私人之間的交易,也有可能會出現“物品的主人不是付款人”這樣的情況,一句“朋友間的贈禮”也可以打發掉任何疑問,無論在哪一個國家,花自己的錢給“朋友”買東西都是合法的行為,但【量子音樂】是一家有多個股東的股份製公司,自然不可能用公司的資產,給私人贈送禮品,按照《公司法》的標準,這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羅傑也不可能蠢到這個地步。
“沒錯,收購的主體是公司。”
羅傑點了點頭,認可了大衛-勞倫斯的說法。
倒不是羅傑不想讓樂隊出資來完成這一筆交易。
幾十億美元的現金,雖然有些吃力,但想想辦法,也不是湊不出來。
不過,一方麵,在【量子音樂】的股份已經抵押給了巴洛克銀行的情況下,樂隊想要通過貸款或者其它方式得到一大筆現金,尤其是想要在短時間內完成,難度不小。
另一方麵,勞倫斯兄妹也不可能同意單純的現金交易,唯一能夠從對方手中拿到這批版權的籌碼,就是【量子音樂】的股權。
但用自己手裏的股權來換版權?別說羅傑不願意,胖子、安妮兩人,也不可能同意。
這和增發股份可不一樣,一進一出之間,對【量子音樂】的股權結構影響太大了。
說不好聽點,若是勞倫斯兄妹起了什麽心思,甚至完全有能力顛覆樂隊對【量子音樂】的掌控。
和預期的利益比起來,承受這種風險完全是得不償失的事情。
反正樂隊控製著【量子音樂】絕大多數的股份,由【量子音樂】來完成對環球音樂集團的收購,和掌握在樂隊手裏,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大不了,等到緩過這口氣了,再想想辦法,例如拆分出售等等,至少在理論上都是行得通的。
“我原則上同意,至於米拉那邊,我會去說服她,問題不會太大。”
勞倫斯先是答應了下來,又話題一轉,開口道:“但是我有兩個條件。如果你不肯答應這個條件,我寧願把這批版權直接賣給高盛。”
這作風……
隻能說,真不愧是“勞倫斯”。
羅傑苦笑著開口道:“大衛,我們認識這麽多年了,有什麽話,盡管直說好了。”
大衛-勞倫斯點點頭,開口道:“第一,版權轉讓協議中必須包含這樣一條條款:隻有在公司和高盛達成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情況下,版權轉讓協議才會生效,否則這些版權將由我自己繼續保留。”
這個條件是為了規避風險。
大衛-勞倫斯很清楚,雖然現在【量子音樂】的形勢一片大好,但這背後的危機卻也很明顯。
如果無法成功獲得高盛手中那一筆股份,【量子音樂】和環球之間的這場戰爭,到底是誰勝誰負,還真不好說。
擴大在【量子音樂】中的持股份額,確實可以在環球倒下之後獲取更大的利益。
但若是倒下的是【量子音樂】呢?
作為一個投資者,不得不去考慮這種可能性。
若是與高盛的交易最終無法達成,那麽就必須慎重考慮,【量子音樂】的股權,還有自己手上那批版權,到底哪一個更有投資價值了。
“這個沒有問題,還有一個條件呢?”
羅傑思考了片刻,並沒有提出反對。
站在樂隊的角度來講,若是這筆交易最終無法達成,同樣也不希望為了一些版權,而降低自己對公司的掌控能力。
哪怕僅僅隻是沒有投票權的b類股,但當它握在一個足夠有分量的人的手裏的時候,還是能夠起到很大作用的。
“第二個條件……”
大衛-勞倫斯的臉上罕見地出現了猶豫,沉默了片刻,才開口道:“算了,沒有第二個條件了。如果你沒有意見的話,讓你的人和哈靈頓接觸,他會和你們談具體的細節。”
羅傑心裏有些奇怪,大衛-勞倫斯明顯是有什麽話要說,但卻不知道為什麽,最終並沒有選擇說出來。
但不管怎麽說,對方能夠少提一個條件,總歸是好事。
涉及到價值二三十億美元的版權和股權交易,哪怕再“簡單”的附加條件,都不可能真正的簡單。
“也好,具體的細節就讓下邊的人去談吧。”
羅傑沒有和大衛-勞倫斯討論這些版權該折價多少,又能交換多少【量子音樂】的股份的事情。
這些細節,雙方的談判團隊自然會慢慢敲定下來。
讓羅傑親自和大衛-勞倫斯談,沒有效率不說,效果還未必比得上公司裏養著的那幫談判專家。
不,應該說,是一定比不上。
畢竟,專業的事,還是得讓專業的人去做。
達成了意向之後,羅傑的心情大好,拿起一根高爾夫球杆掂量了幾下,走向一旁的開球點,開口道:“來,好久沒有打球了,玩上兩杆,讓你見識一下什麽叫技術!”
“技術?就你?”
大衛-勞倫斯不屑地撇撇嘴:“我記得上次好像有人把球打到人工湖裏去了!”
……
高爾夫球賽毫無懸念地輸掉了,畢竟羅傑這種幾年都不會碰一下球杆的人,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是幾乎每周都在打高爾夫球的大衛-勞倫斯的對手。
不過好歹沒有像幾年前的那次一樣,把球打到水池裏去。
如果換成是台球、籃球,或者英式足球,羅傑還有自信能夠玩上幾手,但是高爾夫球嘛……
還是不要討論這麽悲傷的話題了。
好消息很快傳來,第二天一早,費迪南德就親自給羅傑打來電話,表示總部已經授權,就高盛以環球音樂集團的股份,向【量子音樂】換取版權+現金的交易展開談判。
甚至於,來自華爾街的談判團隊已經從紐約出發,下午就會抵達洛杉磯。
願意談,而且還以極高的效率做出了行動,是讓羅傑和胖子之前所擔心的,高盛別有所圖的可能,很大概率上被排除掉。
至少從行動上來看,高盛方麵還是很有誠意的。
羅傑終於放下心來,立刻和盧西恩-格蘭奇一起,組織出了兩支談判團隊,分別與以費迪南德為代表的高盛,以及大衛-勞倫斯的代理人談判。
這種交易涉及三方,價值高達六十億美元以上,哪怕幾方都有談判的誠意,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
但所有人都知道時間緊迫,尤其是【量子音樂】一方,在一些不算太重要的細節上多次讓步,終於在五月的第二周,完成了這兩起不算漫長,但卻十分艱難的談判。
首先,【量子音樂】增發價值三十二億美元,相當於當前總股本百分之十的b類股份,這種股份沒有股東大會的投票權,也無權對【量子音樂】的日常經營做出任何的幹涉,但分紅權卻是和同等份額的a類股份一致。
以這百分之十的b類股份,【量子音樂】從勞倫斯兄妹,以及【darkness】樂隊手中,換迴了當初從黑人天王遺產管理委員會得到的三千多首歌的版權。
按照比例,【darkness】樂隊得到百分之四,勞倫斯兄妹各自獲得百分之三。
而後,【量子音樂】再以這三千多首歌的版權,外加整整三十五億美元的現金,向高盛集團交換對方所持有的,環球音樂集團百分之二十七點一的股份。
雖然版權和股權轉讓手續還沒有辦理,但當這份三方合約簽訂下來的時候,在名義上,【量子音樂】已經以百分之四十二點六的股份,超過了維旺迪,成為了環球音樂集團的第一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