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進入到二月下旬,整個唱片業的局勢忽然風起雲湧。
先是洛杉磯法院召開了第一次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被告方環球音樂集團的代表律師,針對原告方蕾哈娜等明星所提出的一項證據:一份來自合作方的財務結算憑證提出質疑。
——這是2007年某一筆款項的結算收據,經銷商向環球音樂集團一次性支付了總計2973萬美元的費用,而在環球的內部“賬本”上,這筆收入的數字卻僅僅隻有1236萬美元。
相差1737萬美元!
這份“明暗賬單”的證據自然是真的,這一點無從質疑,但環球音樂集團的代表律師,卻對原告方取得這份證據的合法性提出了反駁。
這位律師認為,原告方“不可能通過正常的、合法的手段得到這樣一份‘機密文件’,因而獲取證據的過程必然存在違法行為。”
按照北美的法律,尤其是在憲法第五修正案之後,如果一起訴訟案,在“取得證據”這一過程中違法,那麽該證據就會被判定為“無效”。
當然,這一條款在實際操作中標準會有很大的浮動。
比如說,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法官和陪審團就會站在資本一方,根據“需要”來決定是否依據這一法案認可或者否定證據的合法性。
但蕾哈娜等明星起訴環球的這個案件,在新聞集團的不斷炒作之下,影響力已經走出了北美,擴散到全世界。
再加上大衛-勞倫斯一番協調之下,加州當地不少的官員也都隱晦地表示了對此案的關注。
一番考量之下,法官對被告方律師的申訴不予認可,宣布證據有效。
同時,還反駁了被告方律師提出的延期開庭的要求,在聽證會當場,就定下了開庭審理的時間:兩周之後。
在新聞集團拚了老命的炒作之下,這起案件的受關注程度突破天際,幾乎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無論在哪一個國度,公眾,尤其是底層的人們,天生都喜歡看到“大人物”倒黴。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在給底層民眾一個發泄自身不滿的渠道……
咳咳,這個話題不適合深入探討,點到即止。
總之,環球音樂集團,作為一個巨無霸級別的公司,曝出巨大的醜聞,看上去還要麵臨巨大的麻煩,這種事天然就能夠吸引普羅大眾的目光。
【量子音樂】和新聞集團,就是利用這種心理,營造出了一種“環球音樂集團馬上就要完蛋”的暗示。
同時,【量子音樂】借助著這樣的局麵,開始大張旗鼓地挖環球音樂集團的根基。
高價收買環球的合作方、打壓環球的渠道資源等等,這些都隻是基本操作。
華納和索尼也不甘寂寞地加入了進來,對環球落井下石。
雖然同為唱片業巨頭,但四大之間從來不是鐵板一塊。
若是相安無事的時候也就罷了,四大甚至還會十分默契地聯手,對有可能威脅到自身位置的新興勢力進行打壓。
但若是某一家巨頭遭遇困境,其它幾大巨頭絕對不會出手相助,反而會第一時間跳出來落井下石。
原因很簡單:少一家巨頭來分蛋糕,自家就能多吃下一塊。
更何況,環球音樂集團吃下的,還是全球唱片業市場最大的一塊蛋糕。
二月末,在spotify的最新一期擴股融資當中,華納和索尼也各自獲得了百分之三和百分之五的份額,同時加入了spotify的“音樂流媒體版權計劃”。
三月的第一個工作日,spotify的音樂流媒體模式正式上線運營,電腦端、移動端同時上線,改變了過去的tunes模式:付費買斷製。
並且,在【量子音樂】的建議之下,spotify還掏出了整整一億美元的預算,為移動端,即app端的推廣做宣傳。
【量子音樂】、華納、索尼旗下的所有版權均加入了spotify平台的“包月付費製計劃”,除此之外,spotify還用買斷或是分成的方式,簽下了數以百計的小型廠牌、獨立歌手的版權,真真正正地將spotify音樂庫的正版歌曲數量授權提升到一千萬首以上。
spotify還提出了新的口號:9.99美元,暢聽千萬首經典音樂。
(注:spotify的會員費用是按地區定價,為了方便設定成全球統一價格。)
不過有心人卻注意到,在spotify的音樂庫中,幾乎包含了全球各個地區、各種語言的所有音樂,但卻唯獨少了一家:環球音樂集團。
作為世界唱片業市場份額最大的巨頭,環球旗下的版權庫,也同樣是最為龐大的。
雖然環球崛起的時間不長,但在無數次的並購中,環球不僅僅隻是買下了大量的唱片公司,同時還接手了這些唱片公司的版權庫。
缺少了環球手中的版權,spotify的版權庫可以說是有了不小的缺失。
和已經幾乎與所有稍微有點實力的音樂版權方達成授權協議的tunes比起來,spotify在版權數量和版權覆蓋麵上,絕對是處於劣勢的。
不過,spotify的包月模式,在價格上卻是具備極大的吸引力。
按照傳統的tunes模式,若是用戶想要下載一首歌,就必須為它單獨付費,通常價格為每首歌0.99美元到1.29美元之間,一旦購買,這首歌就永久歸用戶所有。
對於聽歌數量比較多的用戶來說,這種收費實際上是比較昂貴的,在tunes的使用者中,不乏每月支付數百美元在購買歌曲上的用戶。
另一個比較能夠體現tunes用戶付費率的數據,是所有tunes用戶平均每年購買的歌曲數量:386首(查不到,瞎編的)。
也就是說,按照每首歌1美元的最低價來計算,平均到每一個客戶身上,tunes的用戶每年要支付的費用為386美元。
如果僅僅隻是昂貴倒也罷了,關鍵在於,tunes對於一首歌是否需要付費買斷,並沒有一個成熟有效的機製,而是完全遵照版權方的要求。
版權方要求付費,那麽不購買的用戶就不能聽。
正因為如此,幾乎每一位用戶都遇到過“花錢買了垃圾”的事情。
而spotify的創新之處在於,將買斷製改為了包月製。
在會員有效期之內,spotify的用戶可以任意收聽曲庫中的所有歌曲,不需要為此額外付出任何費用。
按照9.99美元一個月的包月價格,這可要比自己買歌去聽劃算多了。
尤其是,大部分的歌迷,並不會將買迴來的所有歌都加入歌單裏反複去聽,許多歌曲買迴來聽上一段時間,就丟進角落裏吃灰,根本想不起來。
而對於少數特別喜愛的歌曲,spotify同樣支持買斷,價格和tunes一樣。
——買斷的歌曲,即使在會員到期之後也可以聽,不受任何影響。
這樣一來,spotify的模式,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講,無疑是十分劃算的。
再加上移動手機的出現,讓pod和其它傳統mp3類設備的核心競爭力蕩然無存。
手機本身就已經夠方便的了,而且還隨時可以聯網,絕大多數用戶,也根本聽不出來手機播放和pod播放的音質區別。
再加上大筆的推廣費用撒出去,spotify從登錄移動端平台之初,用戶數量就開始飛快地增長,僅僅隻是十幾天的時間,新增活躍用戶的數量就突破了千萬級別。
雖然這些用戶當中,隻有不到十分之一會選擇成為付費的包月會員,實際收益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高,但前景卻是非常耀眼的。
(注:現在spotify的付費率接近一半,但早期付費率肯定要比這個數字低得多。)
有著前世的記憶,羅傑自然是知道,在流媒體行業,無論是視頻還是音樂,那些看上去風光無限的巨頭,實際上都是在長達十年以上的時間裏,不斷地燒錢,一直在虧損,從未有過盈利。
哪怕到了羅傑重生之前,spotify已經做到了音樂流媒體市場占有率的第一,每年的虧損仍然高達數億美元。
當然,流媒體平台本身不賺錢,不代表投資人不賺錢。
畢竟互聯網企業,炒的就是一個熱度和信心,隻要市場占有率等各種數據好看,哪怕是持續虧損,也不缺願意投資的狗大戶。
隻要看準時機套現跑路,投資人大賺一筆的可能性反而很高。
咳,扯遠了。
spotify用戶數量的激增,再加上其光明的前景,讓唱片業的各個廠牌、獨立歌手,都分外的眼熱。
對於這些版權方而言,spotify意味著一個新的版權變現渠道。
哪怕這個渠道的收入並不高,也總比沒有得強。
更何況,從spotify的發展趨勢來看,哪怕現在的收入確實一般,但未來卻是可以預見的。
而且,spotify還為版權方提供了兩種方案:買斷或者按照“付費用戶點播次數”分成。
前者,協商出一個固定的價格買斷,通常會簽一個五年以上的長約,在合約期間內,spotify怎麽用這批版權,賺多少錢,就和版權方沒有半點關係。
後者,則是按照付費用戶的“有效點播次數”,再加上一定的算法,給予不同版權方一定比例的分成。
對自己的作品有信心的,可以選分成,想要穩定收益的,可以談買斷,燒錢和虧損的風險,大部分由spotify自身來承擔。
——在接連幾輪擴股融資之後,spotify也有充足的底氣去做這種燒錢的決定。
在這種利好之下,加入spotify的唱片公司和歌手越來越多,從而再一次刺激了用戶的增長。
環球自然不可能無視一個新的變現渠道,立刻派人與spotify接洽,但得到的結果卻讓環球很不滿意。
spotify表示,由於【量子音樂】、華納、索尼這三家股東已經達成了默契,雖然不會完全拒絕環球入場分一杯羹,但條件卻不可能和其它唱片公司一致。
簡單點說,就是抬高環球的準入門檻,從價格或者分成比例上壓低環球的收入。
三大巨頭加起來,在spotify的股份也不算太多,不說絕對控股權,就是相對控股權都還有很遙遠的距離。
要說完全拒絕環球入場,在spotify的股東大會上根本不可能通過,因為這不符合spotify的利益。
但若是抬高環球的準入門檻,憑借三家手中的股份,還是能夠推行通過的。
事實上,環球的市場份額雖然是業內第一,但卻也隻占據了全球唱片業市場的百分之三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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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獨隻看在線數字音樂這一塊,份額還要更低一些,有足夠多的用戶,spotify有充足的底氣拒絕環球。
spotify拒絕環球,可能意味著部分潛在用戶的流失,畢竟很多歌迷在選擇音樂平台的時候,往往是衝著某一位歌手的歌去的。
但是,不可能所有喜歡環球旗下明星的歌迷,都隻聽環球的作品。
舉個簡單的例子,歌迷a喜歡環球旗下的明星b,但同時也喜歡【量子音樂】旗下的明星c。
如果兩者都在spotify平台,這位歌迷會做何選擇自然不必多說。
但若是隻有一位,該歌迷也有很大的可能,會選擇使用spotify,大不了要聽b明星的歌的時候,再換到其它平台去就是了。
雖然說這個概率不算特別高,但也不低。
spotify拒絕環球確實會有所損失,但至少在沒有其它足夠強力的競爭者的時候,損失並沒有那麽大。
但以環球的版權庫數量,若是拒絕了spotify,卻意味著數以億計的營收損失。
這對於環球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注:早期itunes和版權方的關係確實是這樣,一開始itunes求著唱片公司放版權,但是拿到一定份額之後情況就反過來了,唱片公司求著itunes收版權。一直到後來的流媒體平台大戰時期,競爭激烈了,才開始玩燒錢買版權的遊戲。)
但spotify給出的價格又太過於苛刻,環球內部,一時半會之間都還達成不了一致,很快就陷入了爭吵當中。
趁著這個機會,不需要任何的溝通,【量子音樂】,華納唱片,以及索尼-bmg不約而同地,開始針對環球旗下的歌手和版權供應方進行挖角。
就連話術都是現成的:跟環球合作,spotify平台這一塊收入,可就要沒了!
而如果掏點違約金,結束和環球的合約,加入我們,spotify這一塊的收入可不低呢,我們再給補貼點,這買賣絕對不虧!
反正,絕大多數的明星和版權供應方,也不清楚spotify隻是對環球報出了一個苛刻的價碼,而不是完全拒絕環球入場。
在他們的眼裏,隻看到一個現實:spotify已經與全球幾乎所有版權方達成了協議,但唯獨沒有環球的份!
先是洛杉磯法院召開了第一次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被告方環球音樂集團的代表律師,針對原告方蕾哈娜等明星所提出的一項證據:一份來自合作方的財務結算憑證提出質疑。
——這是2007年某一筆款項的結算收據,經銷商向環球音樂集團一次性支付了總計2973萬美元的費用,而在環球的內部“賬本”上,這筆收入的數字卻僅僅隻有1236萬美元。
相差1737萬美元!
這份“明暗賬單”的證據自然是真的,這一點無從質疑,但環球音樂集團的代表律師,卻對原告方取得這份證據的合法性提出了反駁。
這位律師認為,原告方“不可能通過正常的、合法的手段得到這樣一份‘機密文件’,因而獲取證據的過程必然存在違法行為。”
按照北美的法律,尤其是在憲法第五修正案之後,如果一起訴訟案,在“取得證據”這一過程中違法,那麽該證據就會被判定為“無效”。
當然,這一條款在實際操作中標準會有很大的浮動。
比如說,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法官和陪審團就會站在資本一方,根據“需要”來決定是否依據這一法案認可或者否定證據的合法性。
但蕾哈娜等明星起訴環球的這個案件,在新聞集團的不斷炒作之下,影響力已經走出了北美,擴散到全世界。
再加上大衛-勞倫斯一番協調之下,加州當地不少的官員也都隱晦地表示了對此案的關注。
一番考量之下,法官對被告方律師的申訴不予認可,宣布證據有效。
同時,還反駁了被告方律師提出的延期開庭的要求,在聽證會當場,就定下了開庭審理的時間:兩周之後。
在新聞集團拚了老命的炒作之下,這起案件的受關注程度突破天際,幾乎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無論在哪一個國度,公眾,尤其是底層的人們,天生都喜歡看到“大人物”倒黴。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在給底層民眾一個發泄自身不滿的渠道……
咳咳,這個話題不適合深入探討,點到即止。
總之,環球音樂集團,作為一個巨無霸級別的公司,曝出巨大的醜聞,看上去還要麵臨巨大的麻煩,這種事天然就能夠吸引普羅大眾的目光。
【量子音樂】和新聞集團,就是利用這種心理,營造出了一種“環球音樂集團馬上就要完蛋”的暗示。
同時,【量子音樂】借助著這樣的局麵,開始大張旗鼓地挖環球音樂集團的根基。
高價收買環球的合作方、打壓環球的渠道資源等等,這些都隻是基本操作。
華納和索尼也不甘寂寞地加入了進來,對環球落井下石。
雖然同為唱片業巨頭,但四大之間從來不是鐵板一塊。
若是相安無事的時候也就罷了,四大甚至還會十分默契地聯手,對有可能威脅到自身位置的新興勢力進行打壓。
但若是某一家巨頭遭遇困境,其它幾大巨頭絕對不會出手相助,反而會第一時間跳出來落井下石。
原因很簡單:少一家巨頭來分蛋糕,自家就能多吃下一塊。
更何況,環球音樂集團吃下的,還是全球唱片業市場最大的一塊蛋糕。
二月末,在spotify的最新一期擴股融資當中,華納和索尼也各自獲得了百分之三和百分之五的份額,同時加入了spotify的“音樂流媒體版權計劃”。
三月的第一個工作日,spotify的音樂流媒體模式正式上線運營,電腦端、移動端同時上線,改變了過去的tunes模式:付費買斷製。
並且,在【量子音樂】的建議之下,spotify還掏出了整整一億美元的預算,為移動端,即app端的推廣做宣傳。
【量子音樂】、華納、索尼旗下的所有版權均加入了spotify平台的“包月付費製計劃”,除此之外,spotify還用買斷或是分成的方式,簽下了數以百計的小型廠牌、獨立歌手的版權,真真正正地將spotify音樂庫的正版歌曲數量授權提升到一千萬首以上。
spotify還提出了新的口號:9.99美元,暢聽千萬首經典音樂。
(注:spotify的會員費用是按地區定價,為了方便設定成全球統一價格。)
不過有心人卻注意到,在spotify的音樂庫中,幾乎包含了全球各個地區、各種語言的所有音樂,但卻唯獨少了一家:環球音樂集團。
作為世界唱片業市場份額最大的巨頭,環球旗下的版權庫,也同樣是最為龐大的。
雖然環球崛起的時間不長,但在無數次的並購中,環球不僅僅隻是買下了大量的唱片公司,同時還接手了這些唱片公司的版權庫。
缺少了環球手中的版權,spotify的版權庫可以說是有了不小的缺失。
和已經幾乎與所有稍微有點實力的音樂版權方達成授權協議的tunes比起來,spotify在版權數量和版權覆蓋麵上,絕對是處於劣勢的。
不過,spotify的包月模式,在價格上卻是具備極大的吸引力。
按照傳統的tunes模式,若是用戶想要下載一首歌,就必須為它單獨付費,通常價格為每首歌0.99美元到1.29美元之間,一旦購買,這首歌就永久歸用戶所有。
對於聽歌數量比較多的用戶來說,這種收費實際上是比較昂貴的,在tunes的使用者中,不乏每月支付數百美元在購買歌曲上的用戶。
另一個比較能夠體現tunes用戶付費率的數據,是所有tunes用戶平均每年購買的歌曲數量:386首(查不到,瞎編的)。
也就是說,按照每首歌1美元的最低價來計算,平均到每一個客戶身上,tunes的用戶每年要支付的費用為386美元。
如果僅僅隻是昂貴倒也罷了,關鍵在於,tunes對於一首歌是否需要付費買斷,並沒有一個成熟有效的機製,而是完全遵照版權方的要求。
版權方要求付費,那麽不購買的用戶就不能聽。
正因為如此,幾乎每一位用戶都遇到過“花錢買了垃圾”的事情。
而spotify的創新之處在於,將買斷製改為了包月製。
在會員有效期之內,spotify的用戶可以任意收聽曲庫中的所有歌曲,不需要為此額外付出任何費用。
按照9.99美元一個月的包月價格,這可要比自己買歌去聽劃算多了。
尤其是,大部分的歌迷,並不會將買迴來的所有歌都加入歌單裏反複去聽,許多歌曲買迴來聽上一段時間,就丟進角落裏吃灰,根本想不起來。
而對於少數特別喜愛的歌曲,spotify同樣支持買斷,價格和tunes一樣。
——買斷的歌曲,即使在會員到期之後也可以聽,不受任何影響。
這樣一來,spotify的模式,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講,無疑是十分劃算的。
再加上移動手機的出現,讓pod和其它傳統mp3類設備的核心競爭力蕩然無存。
手機本身就已經夠方便的了,而且還隨時可以聯網,絕大多數用戶,也根本聽不出來手機播放和pod播放的音質區別。
再加上大筆的推廣費用撒出去,spotify從登錄移動端平台之初,用戶數量就開始飛快地增長,僅僅隻是十幾天的時間,新增活躍用戶的數量就突破了千萬級別。
雖然這些用戶當中,隻有不到十分之一會選擇成為付費的包月會員,實際收益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高,但前景卻是非常耀眼的。
(注:現在spotify的付費率接近一半,但早期付費率肯定要比這個數字低得多。)
有著前世的記憶,羅傑自然是知道,在流媒體行業,無論是視頻還是音樂,那些看上去風光無限的巨頭,實際上都是在長達十年以上的時間裏,不斷地燒錢,一直在虧損,從未有過盈利。
哪怕到了羅傑重生之前,spotify已經做到了音樂流媒體市場占有率的第一,每年的虧損仍然高達數億美元。
當然,流媒體平台本身不賺錢,不代表投資人不賺錢。
畢竟互聯網企業,炒的就是一個熱度和信心,隻要市場占有率等各種數據好看,哪怕是持續虧損,也不缺願意投資的狗大戶。
隻要看準時機套現跑路,投資人大賺一筆的可能性反而很高。
咳,扯遠了。
spotify用戶數量的激增,再加上其光明的前景,讓唱片業的各個廠牌、獨立歌手,都分外的眼熱。
對於這些版權方而言,spotify意味著一個新的版權變現渠道。
哪怕這個渠道的收入並不高,也總比沒有得強。
更何況,從spotify的發展趨勢來看,哪怕現在的收入確實一般,但未來卻是可以預見的。
而且,spotify還為版權方提供了兩種方案:買斷或者按照“付費用戶點播次數”分成。
前者,協商出一個固定的價格買斷,通常會簽一個五年以上的長約,在合約期間內,spotify怎麽用這批版權,賺多少錢,就和版權方沒有半點關係。
後者,則是按照付費用戶的“有效點播次數”,再加上一定的算法,給予不同版權方一定比例的分成。
對自己的作品有信心的,可以選分成,想要穩定收益的,可以談買斷,燒錢和虧損的風險,大部分由spotify自身來承擔。
——在接連幾輪擴股融資之後,spotify也有充足的底氣去做這種燒錢的決定。
在這種利好之下,加入spotify的唱片公司和歌手越來越多,從而再一次刺激了用戶的增長。
環球自然不可能無視一個新的變現渠道,立刻派人與spotify接洽,但得到的結果卻讓環球很不滿意。
spotify表示,由於【量子音樂】、華納、索尼這三家股東已經達成了默契,雖然不會完全拒絕環球入場分一杯羹,但條件卻不可能和其它唱片公司一致。
簡單點說,就是抬高環球的準入門檻,從價格或者分成比例上壓低環球的收入。
三大巨頭加起來,在spotify的股份也不算太多,不說絕對控股權,就是相對控股權都還有很遙遠的距離。
要說完全拒絕環球入場,在spotify的股東大會上根本不可能通過,因為這不符合spotify的利益。
但若是抬高環球的準入門檻,憑借三家手中的股份,還是能夠推行通過的。
事實上,環球的市場份額雖然是業內第一,但卻也隻占據了全球唱片業市場的百分之三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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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獨隻看在線數字音樂這一塊,份額還要更低一些,有足夠多的用戶,spotify有充足的底氣拒絕環球。
spotify拒絕環球,可能意味著部分潛在用戶的流失,畢竟很多歌迷在選擇音樂平台的時候,往往是衝著某一位歌手的歌去的。
但是,不可能所有喜歡環球旗下明星的歌迷,都隻聽環球的作品。
舉個簡單的例子,歌迷a喜歡環球旗下的明星b,但同時也喜歡【量子音樂】旗下的明星c。
如果兩者都在spotify平台,這位歌迷會做何選擇自然不必多說。
但若是隻有一位,該歌迷也有很大的可能,會選擇使用spotify,大不了要聽b明星的歌的時候,再換到其它平台去就是了。
雖然說這個概率不算特別高,但也不低。
spotify拒絕環球確實會有所損失,但至少在沒有其它足夠強力的競爭者的時候,損失並沒有那麽大。
但以環球的版權庫數量,若是拒絕了spotify,卻意味著數以億計的營收損失。
這對於環球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注:早期itunes和版權方的關係確實是這樣,一開始itunes求著唱片公司放版權,但是拿到一定份額之後情況就反過來了,唱片公司求著itunes收版權。一直到後來的流媒體平台大戰時期,競爭激烈了,才開始玩燒錢買版權的遊戲。)
但spotify給出的價格又太過於苛刻,環球內部,一時半會之間都還達成不了一致,很快就陷入了爭吵當中。
趁著這個機會,不需要任何的溝通,【量子音樂】,華納唱片,以及索尼-bmg不約而同地,開始針對環球旗下的歌手和版權供應方進行挖角。
就連話術都是現成的:跟環球合作,spotify平台這一塊收入,可就要沒了!
而如果掏點違約金,結束和環球的合約,加入我們,spotify這一塊的收入可不低呢,我們再給補貼點,這買賣絕對不虧!
反正,絕大多數的明星和版權供應方,也不清楚spotify隻是對環球報出了一個苛刻的價碼,而不是完全拒絕環球入場。
在他們的眼裏,隻看到一個現實:spotify已經與全球幾乎所有版權方達成了協議,但唯獨沒有環球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