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e.upon.a.time.you.dressed.so.fine

    有那麽段時間,你曾經衣著光鮮。

    threw.bums.a.dime.in.your.prime

    你扔了個鋼嘣兒給那些要飯的玩兒,帶著優越感。

    didn''t.you?

    有那麽迴事兒吧?”

    錄音室裏,羅傑用一種十分古怪的腔調哼唱著。

    時而忽然拔高的升調,讓羅傑嗓音中的沙啞,更加突出了幾分,頗有一種鮑勃-迪倫招牌式的公鴨嗓的感覺。

    不過和鮑勃-迪倫的原版相比,羅傑的歌聲中少了幾分滄桑感,卻多了幾分煙火氣息。

    雖然說鮑勃-迪倫在最初創作出這首《像一顆滾石(like.a.rolling.stone)》的時候隻有二十四歲,比現在的羅傑還要年輕兩歲。

    但即便是兩世為人,羅傑的人生一直都算得上順風順水,自然是唱不出鮑勃-迪倫那種曆經了無數坎坷的感覺來。

    在【darkness】樂隊的版本,或者說羅傑的版本的《像一顆滾石》,自然是會和鮑勃-迪倫的原版有所不同。

    到了現在,羅傑早已不再像樂隊剛剛成立的時候那樣,一味地去照抄前世的經典。

    而是會根據自己樂隊的風格,對歌曲進行適當的改編。

    通常來說,改編的幅度都不會太大,但卻會和原作有著鮮明的區別。

    不再是純粹的模仿,而是變為了樂隊自己的作品。

    當然,再怎麽改,羅傑依然不會摒棄掉前世經典中,最為優秀的特點。

    而對於這幾首鮑勃-迪倫的作品,最普遍的特點就是,愛它的人會把它吹捧到天上去。

    而不喜歡的人,則會說:臥槽,這什麽姬霸玩意?難聽死了,簡直辣耳朵!

    盡管鮑勃-迪倫的許多作品都獲得了無數歌迷的肯定和讚譽,但不喜歡他的歌迷仍然占了多數。

    愛憎分明,這就是鮑勃-迪倫最大的“特征”。

    在樂隊版本的《民謠聖經》中,羅傑同樣保留了這個“標簽”。

    這張專輯注定不會像其它的《搖滾聖經》係列那樣,受到所有人的歡迎和追捧。

    某種意義上而言,《民謠聖經》是一部相對小眾的作品。

    在羅傑的預期中,甚至沒有指望它的銷量,能夠達到《搖滾聖經》係列的合格門檻:全球銷量2000萬。

    能有幾百萬的北美銷量、一千多萬的全球銷量,在羅傑看來,已經可以算是巨大的成功了。

    就這,還是考慮到樂隊一貫以來的“商業巨星”的形象,以及龐大的粉絲基礎。

    如果沒有過去連續十幾張專輯在商業上的巨大成功,單憑《民謠聖經》本身,依照羅傑的判斷,恐怕連全球五百萬銷量都很難。

    鮑勃-迪倫的作品確實足夠經典,但這位搖滾巨星從來不以銷量見長。

    在riaa的認證數據中,鮑勃-迪倫的所有專輯總銷量並不低,達到了3600萬張(北美銷量)。

    但是,這卻是多達33張專輯的銷量總和。

    平均下來,每張專輯的銷量也不過是百萬出頭,勉強達到白金唱片的門檻罷了。

    對於絕大多數明星而言,這都是一個值得稱讚的數字。

    但以鮑勃-迪倫的名氣和咖位,這樣的成績隻能算是失敗。

    當然,評價一位明星的好壞,商業成績並非是唯一的標準,盡管在唱片業內,幾乎所有製片方和發行方,都隻會將商業成績視為唯一的指標。

    但客觀的說,像鮑勃-迪倫這樣,在商業成績上並不如何突出,但卻被公認為“偉大”的超級巨星,在流行音樂的曆史上,絕對不算罕見。

    咳,扯遠了。

    樂隊現在並不缺錢,至少不缺小錢。

    一張專輯的收入降低大半,對樂隊未來的發展不會造成什麽阻礙,這也是羅傑敢於讓《民謠聖經》最大程度上保留鮑勃-迪倫那獨特的、不夠適應市場的風格,最主要的原因。

    不過,既然放棄了在商業上做出一番成績,自然是要在其它方麵有所補償。

    羅傑所盯上的,所謂的“補償”,便是借助《民謠聖經》的這幾首歌,將《搖滾聖經》係列的口碑,推高到一個極致。

    前麵說過,鮑勃-迪倫最大的特點,就是愛他的人愛到骨子裏,不喜歡的則棄之如敝履。

    但更有趣的一個現象是,即使是不喜歡鮑勃-迪倫的那些人,最多也隻會說:這種風格不是我喜歡聽的類型。

    而不會無緣無故地去抨擊他的作品。

    這樣一來,實際上真正發出聲音的,反而隻剩下了愛它的人。

    這也是為什麽,在羅傑的前世,鮑勃-迪倫在搖滾樂壇的咖位十分穩固的原因。

    如果有一樣東西,10個人裏有5個人喜歡,5個人討厭,雙方爭論不休,那第11個,對它完全不了解的人,第一印象就是這樣東西好壞參半,總之肯定是不完美的。

    但如果是10個人裏,有3個人喜歡,7個人討厭,但討厭它的人不做評價,而3個喜歡它的人則到處跟人說這樣東西有多麽的好。

    這樣一來,不明真相的路人,會得到一個什麽樣的印象?

    無數的事實都證明了,自來水的力量,要比美元買來的水軍強大無數倍。

    羅傑最大的期望,就是借助這張《民謠聖經》,為樂隊培養出大量的“自來水”,將整部《搖滾聖經》的口碑推到頂峰。

    名利雙收,才算得上成功。

    對於樂隊而言,利,早就不缺了。

    名,盡管有不少獎項的認可,卻始終還差了那麽點意思。

    ……

    “所以這就是你唱的那麽難聽的原因?”

    聽了羅傑的解釋,安妮果斷開啟了毒舌模式:“我覺得你對搖滾樂的審美下降太多了,唐老鴨唱的都比你好聽!”

    頓了頓,安妮用嘲諷的語氣,繼續吐槽道:“羅傑,你退群吧,這張專輯不需要主唱,我的吉他來當主角!”

    羅傑:“……”

    和女人爭辯永遠是不可能贏的,羅傑假裝自己什麽都沒有聽到。

    “平時吃得太精致了,今天吃點垃圾食品。”

    胖子拎著兩個大袋子走了過來,放到桌上。

    打開一個個食品盒和包裝袋,裏邊全部是“臭名昭著”的垃圾食品。

    炸雞、薯條、漢堡……

    看上去像是打劫了一家……看袋子上的商標,是漢堡王沒錯了。

    羅傑從袋子裏拿出一個楊桃罐頭,一臉古怪地問道:“漢堡王什麽時候開始賣罐頭了?”

    “安妮說要吃水果,樓下便利店買的。”

    胖子頭也不抬,手上墊著餐巾紙,撕開一整隻炸雞,將一根雞腿遞給羅傑,開口道:“有啤酒嗎?吃炸雞怎麽能沒有啤酒?”

    這種快餐,羅傑已經有很久都沒吃過了。

    雖然不怎麽健康,味道也就那樣,但偶爾吃一次,感覺還挺過癮的。

    要的就是這種大口吃肉的感覺。

    至於健康不健康,味道好不好,反而是其次。

    就跟擼串一樣。

    呃,北方的擼串。

    一邊啃著雞腿,一邊打開酒櫃,拎著幾瓶啤酒迴到桌上。

    “走一個先。”

    幾人舉著酒瓶碰在一起,一大口酒灌下,再吃上一口炸雞,吃得滿嘴流油,感覺十分的過癮。

    “剛才斯科特給我打了個電話。”

    胖子忽然開口,說話的時候,還看了羅傑一眼。

    羅傑心裏忽然有了一種不妙的預感,莫不是,泰勒那家夥又搞了什麽事出來吧?

    果然,胖子接下來的話,立刻驗證了羅傑的預感:“泰勒迴家了一趟,試圖把護照偷出來,好在斯科特發現得早。”

    “……”

    偷護照?要不要這麽奇葩?

    這是打算上演一場跨越半個地球“追求愛情”的年度大戲?

    前世就聽聞,泰勒-斯威夫特,在男女之事方麵很特立獨行。

    嗯,羅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麽形容,絞盡腦汁,也隻能想出“特立獨行”這幾個字。

    但從這家夥的行動上來看,比前世的傳聞,似乎還要誇張幾分。

    羅傑無語了半天,吞咽下嘴裏的炸雞,忍不住說道:“這個鍋我可不背啊!”

    胖子的表情很是古怪,盯著羅傑看了片刻,才幽幽地開口道:“斯科特的意思是,泰勒現在年齡還小,如果你們真的有什麽,最好過兩年,等泰勒成年了再公開。”

    羅傑簡直要一口老血噴出來。

    斯科特這是認定了自己和泰勒有那個什麽情了?

    要是確有其事也就罷了,但是,羅傑敢對自己的銀行賬戶發誓,自己和泰勒之間,絕對是清白的!

    這口黑鍋太沉,背不動啊!

    “話說,泰勒那小丫頭挺有意思的。”

    安妮忽然插話進來,用調侃的語氣,對羅傑說道:“如果你沒興趣的話,我可就下手了啊!”

    羅傑剛想要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確實對泰勒沒興趣。

    但話到嘴邊,卻是又憋了迴去。

    沒興趣?

    怎麽可能!

    作為一個在女色方麵自製力極差的花花公子,有一個美女倒追,而且這個美女,還是前世的超級巨星,羅傑怎麽可能沒有絲毫的動心?

    無動於衷的理由,不過是因為泰勒還未成年,生怕引發什麽醜聞,影響到自己和樂隊的事業。

    樂隊一路走來,不知道擠掉了多少人上位的機會,得罪過的人也是數不勝數。

    若是一直順風順水倒還好說,一旦遇到什麽困境,落井下石的人絕對不少。

    這就是為什麽,越是大牌的明星,越是害怕遇到醜聞。

    從如日中天到身敗名裂,隻需要短短幾天的時間就足夠了。

    羅傑雖然貪財好色,但這種明顯的坑,卻是絕對不肯跳進去的。

    “你果然還是對泰勒有想法的吧?!”

    安妮一眼就看穿了羅傑的猶豫,笑嘻嘻地調侃著,說道:“有想法就上啊,怕這怕那的,算什麽男人?!”

    “別鬧,未成年這條紅線不能碰。”

    羅傑搖了搖頭,不肯繼續在這個話題上胡扯下去,指了指一桌子的炸雞,說道:“不說這個了,吃雞,吃雞。”

    說到吃雞的時候,羅傑腦海中,忽然迴憶起了一款重生之前特別流行的射擊遊戲。

    腦海中忽然冒出這個念頭,羅傑下意識地就說了出來:“我們弄一家遊戲公司怎麽樣?”

    遊戲,尤其是網絡遊戲,是一個很賺錢的行當。

    羅傑前世,也算是一個遊戲迷,平日裏花在遊戲上的消遣時間一點都不少。

    隻是來到這個世界以後,被安妮打擊的次數太多,才漸漸對遊戲失去了興趣。

    但會玩遊戲,並不代表能做遊戲賺錢。

    就像是讓一個賽車好手去設計一款跑車一樣,壓根就是兩眼一抹黑,連從何入手都不會。

    不過羅傑也沒打算從頭開始,前世那些大火的遊戲,羅傑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大概。

    若是能夠在這個世界,找到這些遊戲的製作方,在遊戲上市之前收購一部分股份。

    哪怕僅僅隻談成那麽一兩家,也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你又有什麽賺錢的點子了嗎?”

    胖子的注意力放在了投資上。

    而安妮卻截然相反:“遊戲?好啊!我正嫌棄現在的遊戲都玩膩了呢,我們開一家遊戲公司,專門做好玩的遊戲!”

    從這句話,就可以明顯地看出胖子和安妮的區別。

    胖子的精力都集中在了事業上,而安妮則是滿腦子隻想著玩。

    至於賈森……

    好吧,這家夥默默地喝著啤酒吃著炸雞,始終一言不發,就像是空氣一樣毫無存在感。

    “我們可以抽調少量的資金,投資一些有潛力的遊戲公司。”

    羅傑想了想,開口道:“迴頭我讓人調查一下這方麵的情況,再看看是否可行。”

    羅傑隻是忽然冒出這個念頭,隨口一提。

    倒也未必要真的涉足到遊戲產業裏去。

    是否要將這個想法推進到立項,甚至是實施的階段,還得讓人調查一下這個行業的現狀,再做打算。

    而且就算要施行這個計劃,動用的資金也絕對不能太多,否則,若是對mad唱片的擴張造成了什麽影響,會動搖到樂隊在唱片業內的根基,那可不是什麽小事。

    “遊戲這個行業的盈利前景不錯,但是風險有些大,不是賺得盆滿缽滿,就是幹脆血本無歸。”

    胖子也沒有太在意,舉起酒瓶,說道:“來,再喝一個。”

    “幹!”

    幾人紛紛拿起酒瓶,互相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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