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變化無常、特立獨行。

    他深刻地改變了音樂的麵貌,成為北美文化的一個符號。

    他就是鮑勃-迪倫,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音樂家、藝術家,和文學家。

    ——馬丁-斯科塞斯。

    ……

    鮑勃-迪倫的原名,是羅伯特-艾倫-齊默曼。

    在大學時期,由於童年受到家鄉那座礦業小鎮的影響,他開始組建樂隊,並尋求演出的機會。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現在一樣,到處都是號召民族平等的聖母。

    很快,羅伯特-艾倫-齊默曼就發現,自己猶太人的身份,在幾乎任何地方都會遭到歧視和不公平的待遇。

    於是,他改掉了這個有著鮮明猶太特征的名字,為自己取了一個藝名,鮑勃-迪倫。

    這個名字來源於明尼蘇達一位叫做迪倫-托馬斯的人,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

    縱觀全球的曆史,從未有過哪個人像鮑勃-迪倫這樣不務正業,而且還什麽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開始,鮑勃-迪倫隻喜歡唱歌。

    如果你對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樂市場有所了解,在鮑勃-迪倫的早期作品中,有著很清晰的痕跡證明,鮑勃-迪倫和其它任何一位才華橫溢的音樂人都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同樣會受到前輩們的影響。

    例如,一支名為【吉恩-文森特和藍帽子(gene.vincent.and.the.bluecaps)】的樂隊,就深刻影響了鮑勃-迪倫早期的搖滾風格。

    六十年代,鮑勃-迪倫在北美樂壇嶄露頭角的那段時期,穿著打扮方麵也很明顯地是在模仿披頭士樂隊。

    而在鮑勃-迪倫的第一張專輯《鮑勃-迪倫(bob-dn)》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謠歌手漢克-威廉斯,和出生於十九世紀的鄉村音樂大師約翰-奈爾留下的痕跡。

    有趣的是,盡管鮑勃-迪倫早在高中時期就組過搖滾樂隊,並在當地進行演出。

    但在簽約了cbs唱片公司之後,頭幾年裏,鮑勃-迪倫的“人設”是一個純粹的民謠偶像。

    木吉他、風琴、口琴,就是他的音樂的全部。

    一直到披頭士樂隊所引領的英倫入侵風潮,幾乎摧毀了北美的唱片業。

    鮑勃-迪倫意識到,北美的樂壇已經到了不得不改變的時候。

    於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操起電吉他,用時髦的西裝代替了皺巴巴的牛仔服。

    這種“背叛”的行為,讓鮑勃-迪倫受到了來自歌迷的抵製,並為他取了一個“猶大”的綽號。

    當時民謠界的領袖皮特-西格爾,甚至在鮑勃-迪倫的演唱會上,用斧頭砍斷了擴音器的電纜,強製中斷了這場“離經叛道”的演出。

    然而,無論外界的看法是什麽,鮑勃-迪倫永遠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於,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鮑勃-迪倫不再滿足於唱歌、練團,開始嚐試更多的可能。

    演電影,寫詩集,出版小說。

    如果說僅僅隻是玩票也就罷了,偏偏這個堪稱全能的鬼才,做什麽都能做到最好。

    諾貝爾文學獎、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獎、普利策獎(新聞類獎項)、法國藝術勳章獎、金球獎、奧斯卡……

    至於在鮑勃-迪倫的“本職工作”上,單單隻是入選格萊美名人堂的次數,就高達六次,其它的獎項更是不計其數。

    哪怕不去計算音樂之外的作品,鮑勃-迪倫一生,一共發行了三十多張專輯(不算live專),超過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鄉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屬於“民謠搖滾”範疇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數百首之多。

    想要從這麽多作品中挑選出具有足夠代表性的經典,組成一張專輯,還要考慮歌曲之間風格和主題融合的問題。

    單單隻是這一項選歌的工作,就讓羅傑感到一陣絕望。

    《敲開天堂之門(knockin''.on.heaven''s.door)》是必選,這首歌本就是這張專輯的核心。

    除此之外,如《像一顆滾石《like.a.rolling.stone》、《憂鬱糾纏(tangled.up.in.blue)》這兩首歌,可以說是鮑勃-迪倫所有搖滾作品中最為經典的兩首,也是必須要有的。

    但三首歌顯然不足以支撐起一張完整的專輯,其它作品的質量又沒有明顯的差距。

    要如何抉擇,確實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尤其是羅傑最近被安妮傳染了選擇困難症,就更加難以做出決定。

    “md,這活沒法幹了!罷工!”

    羅傑憤憤地將鼠標一摔,衝著門外大叫道:“蒂娜,給安妮和瑞克打電話,約他們晚上來吃火鍋!”

    無論是否喜歡自己的工作,工作本身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唯有火鍋,可以讓人暫時從這痛苦的深淵中爬出來。

    當然,還有很多比火鍋的效果更好的東西。

    但最近風頭太嚴,羅傑連想都不敢想一下。

    …………

    安妮約了不知道幾個女孩一起去比佛利山莊購物,沒有來赴約。

    晚餐隻有羅傑和胖子兩人。

    “今天沒人跟你搶了。”

    羅傑調侃道:“沒有安妮欺負你,你終於可以吃飽飯了。”

    “說得好像隻有我一個人怕她一樣。”

    胖子撇撇嘴,夾起一片鮮嫩的羊肉,在滾水裏過了幾秒鍾便撈起來,肉上還帶著血絲,胖子卻吃得津津有味:“你說這玩意是誰發明的?簡直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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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知道這個?”

    羅傑撇撇嘴,同樣夾起羊肉放進鍋裏涮著,不過卻多涮了一會,一直到全部熟透了才撈起來,一邊蘸著麻醬,一邊說道:“誰會在乎自己吃的東西有什麽曆史啊?你吃個漢堡,還會去研究漢堡的發明人是誰嗎?”

    “這個我還真知道。”

    安妮不在,胖子似乎一下就放飛了自我,立刻進入杠精模式:“漢堡是威斯康星州,一個叫【漢堡-納格林】的人在大概120年前發明的。不過他隻是在傳統的德國漢堡基礎上,改良出了現代的美式漢堡。如果追溯到古代,你可以在韃靼人的遺跡中找到它的原型。”

    羅傑:“……”

    這話我該怎麽接?

    寫個“服”字,還是懟迴去?

    在線等,挺急的!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該如何反擊,羅傑埋頭默默吃肉,假裝什麽都沒有聽到。

    胖子似乎隻是單純地給羅傑科普一下漢堡的來曆,並沒有別的意思。

    見羅傑沒有反應,胖子也不在意。

    吃了片刻,胖子突然開口道:“對了,你說,迪斯馬森為什麽要殺死提拉忒彌斯?他們不是情侶嗎?”

    “什麽?提拉忒彌斯是誰?”

    羅傑一臉懵逼,完全沒聽懂胖子問了什麽。

    “那本小說。”

    胖子自從被羅傑帶進網文的坑裏之後,就再也爬不出來了。

    不但專門去學了中文,甚至還開始和羅傑討論起劇情來:“《褻瀆》,那個毀滅主神迪斯馬森,不是《罪惡之城》的主角李察嗎?創造主神提拉忒彌斯,不是《罪惡之城》裏那個蠻族女孩嗎?他們兩個人應該是情侶關係,為什麽到了《褻瀆》裏,迪斯馬森要殺死提拉忒彌斯?”

    羅傑:“……”

    你問我我問誰去啊?!

    還有啊,你看個網絡小說而已,要不要這麽入戲?

    還玩起考據來了?

    羅傑這幾天被新專輯的選歌折磨得欲仙欲死,根本沒時間去追更。

    雖然前世看過,但誰能講得出一本好幾年沒看的小說的具體細節?

    羅傑自然沒辦法迴答胖子的問題,隻能說一句:“不知道,你應該去問作者。”

    想了想,羅傑又補充了一句:“如果你要給他寄刀片的話,記得幫我也寄一份。”

    “寄刀片?是不是和郵寄子彈一樣,代表死亡威脅的意思?他會不會報警?”

    胖子突然化身好奇寶寶。

    不過問了一陣,見羅傑沒有理會,也就不再繼續追問,一邊吃著火鍋,一邊感歎道:“我以前覺得馬丁的詩集就是文字優美的極限,學了中文之後才發現,中文,才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妙的語言。”

    “埃麗西斯,我今年才二十四歲,還有些本錢追求一下自己的夢想,也有破釜沉舟、推倒重來的勇氣。也許再過幾年,我就再也沒有這種勇氣了。這一次無論失去了什麽,我都不會後悔!人生在世,為夢想總得賭上一次的!”

    胖子背誦了一段《褻瀆》中的台詞,語調抑揚頓挫,如同舊時代歌劇中的詠歎調一般。

    “再過幾年,你就快四十二歲了!”

    羅傑忍不住嘲諷道:“你應該慶幸你是個億萬富翁,不然的話,你這樣又老又胖的家夥,根本不可能有女人喜歡你。”

    “……”

    胖子看了看羅傑,又低頭看了看自己,頓時委屈得像個三百多斤的寶寶。

    羅傑似乎意識到這個玩笑有點過分,立刻端起一盤毛肚放到胖子麵前,說道:“試試這個,這個好吃,配火鍋簡直一絕!”

    對於大多數胖人而言,心寬,大概是最大的優點了。

    沒有什麽不開心的事,是大吃一頓解決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兩頓。

    胖子頓時化悲憤為食欲,甩開腮幫子吃了起來。

    大半盤毛肚下肚,胖子立刻就忘記了剛才的些許不快,又找上羅傑聊了起來:“對了,你那個小情人什麽時候迴來?”

    “你說的哪個?”

    羅傑掰著手指頭數了數,說道:“拉維尼去宣傳她的新專輯,估計要幾個月後才有時間見麵。艾米……我跟她已經有段時間沒聯係了,聽說她交往了正式的男友,應該不會再來找我了。至於勞倫,她接了新的片約,拍完電影才會迴洛杉磯,大概要到月底。”

    數完之後,羅傑才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我tm幹嘛要告訴你這個?

    不過說都說了,羅傑也不可能把說出去的話再收迴來,搖了搖頭,問道:“你問這個幹嘛?”

    “過幾天傑西要去亞洲。”

    胖子說話的時候,下意識地四下張望了一陣,似乎是怕自己的女友突然從哪裏跳出來。

    然後,才壓低聲音,對羅傑說道:“到時候我打算開幾場派對,你知道的,我那房子小,想跟你借個地方。”

    胖子和傑西卡的感情非常不錯,而且也是個怕老婆的家夥。

    但是,這並不妨礙胖子在外麵彩旗飄飄。

    即使再專一的人,也總會有追求新鮮感的想法。

    這是天性,無論男女都一樣。

    事實上,那些從來不出軌的家夥,並非是不想,而是沒那個能力,或是沒那個膽子。

    羅傑:“……”

    就這點事?

    我以為你要搞什麽大新聞呢!

    “別讓人隨便進我的臥室和書房就行,其它的隨便你怎麽折騰。”

    這隻是一點小事,羅傑很幹脆地答應了下來,又問道:“到時候用不用我去酒店住幾天,給你們讓地方?”

    “那倒不用,隻需要前院那片就夠了,不會讓他們去你的別墅。”

    胖子擺了擺手,又對羅傑提出了邀請:“到時候一起放鬆一下唄?別整天緊繃著神經,遲早憋出問題。”

    “我就算了吧,最近風頭嚴。”

    羅傑十分心動,然而堅定地拒絕了胖子。

    “可惜了,我準備了很多有意思的節目。”

    胖子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可警告你,玩歸玩,別把警察給我招來!”

    羅傑立刻開口警告道:“讓你那些朋友收斂點,我可不想看到頭條上出現【頂級搖滾樂隊召開d趴】之類的新聞。”

    所謂物以類聚,胖子的朋友是個什麽樣,羅傑心裏都有數。

    人品好壞姑且不論,愛好必然都是差不多的。

    那個圈子裏的人,哪怕是像胖子一樣,什麽都不缺的,不至於像底層的癮君子那樣偷雞摸狗,坑蒙拐騙,但也確實找不出來幾個性格正常點的家夥。

    胖子這樣的,絕對算是萬中無一的特例。

    有時羅傑甚至都會懷疑,這家夥到底有沒有癮,怎麽看起來一點都不像。

    不過,這畢竟是別人的事情。

    羅傑管得了自己,卻不會去管別人怎麽選擇。

    對於胖子,乃至於賈森等人,羅傑最多隻是偶爾隱晦地提上一兩句,卻從來不會過多地在這些話題上勸說。

    路,終歸是要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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