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對什麽的太過於違背核心價值觀,自然是開不了的。

    羅傑暫時將亂七八糟的想法拋到腦後,專注在工作上。

    兩天之後,卡爾-瓦倫丁拿出了初步製訂的演出歌單。

    但這並不是最終的版本,卡爾-瓦倫丁確實很了解粉絲們的需求,但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難免有考慮不周的時候。

    由羅傑三人牽頭,包括賈森、格雷西和米婭三人,漢克以及其手下最出色的幾名調音師、特效師以及現場導播,還有羅傑三人的經紀人團隊,組成了一個多達十幾人的團隊。

    十多個人反複討論了整整一周,反複修改了數次,終於將整個巡演27場演出的歌單完全確定了下來。

    其中重複率最高的自然是《搖滾聖經》係列中的作品,尤其是最新的《無名專輯》,單單隻是一首《天堂的階梯(stairway.to.heaven)》就要在27場演出中出場11次。

    其次是《地獄高速(high.way.to.hell)》的七次。

    這首歌單以口碑而論,在《搖滾聖經》係列中隻能排到中遊,尤其是專業口碑方麵,幾乎差點被那些媒體和樂評人批判成“口水歌”。

    但若是以傳唱度而論,在樂隊的所有作品當中,除了那首最經典的《we.will.rock.you》以外,就屬這首《地獄高速》最容易引起歌迷們的歡唿和尖叫。

    考慮到會有一定數量的“前線粉絲”會追滿所有,或者大部分場次的演出,除了《天堂的階梯》和《地獄高速》以外,其它所有歌曲的重複次數都被嚴格控製在五次以內。

    好在樂隊的“歌庫”數量足夠多,雖然出道時間短了些,隻有五年多一點,但專輯數量卻超出了大部分成名十年以上的老牌明星。

    以樂隊現有的歌曲數量,應付一場隻有二十多場演出的巡演,完全不存在任何問題。

    當然了,若是像鮑勃-迪倫那樣,每年進行一百多場,甚至兩百多場演出,那樂隊現有的這些歌曲數量,就顯得有些捉襟見肘。

    不過以羅傑三人偏懶散的性格,除非是瀕臨破產,否則絕對不會將自己逼到那個程度去。

    平均不到兩天就有一場演出?

    還一堅持就是十幾年?

    這tm是人幹的事?

    就算是未來會搞全球巡演,羅傑也會選擇嚴格控製每個地區的場次,或者幹脆就將巡演的時間拉長,以求讓行程相對寬鬆一些。

    “出行方式方麵,我建議以公路交通為主,距離間隔較遠的場次再選擇飛機。”

    漢克提議道:“這次的巡演,大部分場次的演出地點之間,間隔都比較近,有超過百分之八十都在五個小時車程以內。如果坐飛機,現在的機場登機手續複雜,速度反而慢,而且也沒有乘車舒服。”

    經常坐飛機的人都知道,如果是在短時間內連續飛行,實際上要比坐車累得多。

    而且在距離較近的情況下,飛機還真不一定比汽車快。

    比如說從紐約到費城,先開車去機場,再飛到費城的機場,再坐車到酒店,這一圈下來所消耗的時間,都夠開車跑個來迴了。

    如果再算上登機手續等亂七八糟的瑣事,那就更加麻煩。

    自從911之後,北美機場的安檢嚴格程度直逼太平洋對岸,過去那種起飛前五分鍾過安檢都來得及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再發生。

    “可以。”

    羅傑點頭答應下來,又說道:“依耶塔,你去聯係租車公司,租幾輛大型房車,類似上次那種的。”

    那種堪稱奢侈品的大型房車非常昂貴,哪怕是租,也不便宜。

    單單隻是巡演途中的出行費用,就會是一大筆開支,再加上酒店等等,光是花在“旅行”上的錢,保守估計也要上八位數。

    不過羅傑不打算在這上麵省錢,賺錢為的不就是享受?何必為了控製成本而虧待自己?

    當然了,有資格享受最好待遇的,也就隻有樂隊的六人,以及寥寥幾名核心的幕後成員,例如漢克。

    如果整個團隊都一視同仁,先不說值不值得的問題,光是這個巨額的開支,樂隊就承受不起。

    要知道,單單隻是漢克的手下,就有一個多達八十多人的團隊。

    什麽樣的能力享受什麽樣的待遇。

    能力越強,地位越高,享受的待遇自然要比其它人好上一籌。

    至於那些普通的底層員工,就隻能幾十個人擠一輛大巴車,住最普通的標準套房等等。

    這還是遇到羅傑這個對手下比較大方的老板,若是換個小氣點的,恐怕得住進貧民窟的汽車旅館裏去。

    “對了,依耶塔,還有一件事。”

    羅傑突然想起來一件事,開口道:“你該給自己找幾個助手了,薪水由樂隊承擔,盡快,巡演開始之前搞定。”

    在幾個月前,羅傑就感覺到,隻有依耶塔-哈森一個助理,漸漸開始有些不夠用了。

    不過依耶塔-哈森這幾年的表現非常出色,而且也值得信賴,羅傑並不打算重新招一批助理來分享依耶塔-哈森的權利,而是讓她自己去找一批助手。

    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可以算是給依耶塔-哈森升職了。

    從助理,升職到一群助理的頭目……

    咳,好像沒什麽本質上的區別。

    事實上,讓依耶塔-哈森招聘助手,除了有人手短缺的原因之外,更是為未來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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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和以前的助理瑪格麗特一樣,隻要依耶塔-哈森保持著對樂隊的“忠誠”,隨著能力的提升,這個年輕的女孩遲早要被外放出去獨當一麵。

    到了那個時候,依耶塔-哈森的助手當中,就必須要有人接過這個助理的位置。

    甚至於,隨著樂隊的發展,單單瑪格麗特和依耶塔-哈森兩人都未必夠用,這一批“助手”,也可以看做是樂隊未來的人才儲備。

    羅傑很清楚,自己三人擅長的隻是音樂,但作為明星,需要考慮的卻不僅僅隻是作品本身。

    …………

    加拿大。

    魁北克省的某座酒店內。

    一個打扮的很“朋克”的女孩正在拚命地蹂躪著遊戲手柄。

    這個少女似乎也是主機遊戲的愛好者,若是羅傑看到這一幕,心裏一定會說上一句,“她和安妮肯定有共同語言。”

    事實上,加拿大女孩雷蒙娜-拉維尼和安妮的關係確實還算不錯,畢竟兩人都很貪玩,屬於同一類人。

    而且由於不存在直接的競爭關係的緣故,也很難像娛樂圈內同等咖位的女明星之間那樣,表麵親密無間,實際上恨不得弄死對方,簡直是現實版的宮鬥劇。

    女明星由於保質期更短的緣故,競爭激烈程度要遠遠超出男明星們。

    樂壇這種明星之間合作較少的地方還算好的,好萊塢那些外表光鮮亮麗的女明星,為了上位,簡直無所不用其極。

    不但會抓住一切向上爬的機會,而且還要不擇手段地將競爭者擊垮。

    羅傑就曾聽艾米-羅森講過類似的事情,所有的女演員在更換戲服之前,都必須要逐寸檢查之後才會穿上,以防被人做了手腳。

    在拍戲的過程中,女演員們隻會喝自己的助理送上的水,絕對不會信任其它人,而且一瓶水在喝過之後,如果去拍了一段鏡頭,迴來之後絕對不會再碰那瓶水。

    據艾米-羅森所說,在《後天》劇組的試鏡中,就有一位沒有經驗的新人演員,因為喝下了另一位演員帶來的飲料,直接住進醫院,錯過了那場試鏡。

    當然,也丟掉了那個角色。

    男明星之間的競爭很少鬧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但齷齪也絕對不少。

    就像是羅傑前世的時候,肖恩-康納利的身敗名裂、小羅伯特-唐尼的入獄,背後都隱約有著競爭對手的影子。

    樂壇也並不比好萊塢幹淨多少,隻是因為樂壇明星之間很少一起工作,天然就產生了距離。

    直接的交集少了,也就不太可能用一些“直接幹脆”的手段搞掉競爭對手。

    但背後的陰謀詭計,一樣不會少,隻會更多。

    當然,這種“宮鬥”通常隻會存在於有著直接競爭關係的明星之間。

    如果是超級巨星和小明星之間,如果有著共同語言,反而有可能成為不錯的朋友。

    又或者是像羅傑與加裏-貝爾、埃文-泰勒、魯伯特-賈爾斯等人一樣,屬於同進同退的盟友,這又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雷蒙娜-拉維尼和安妮之間的關係,就屬於前者,不算特別親密的朋友,但偶爾也會一起逛街、開派對,或者找其它的樂子。

    除了取向不同之外,加拿大女孩和安妮的性格非常的相似,都很貪玩,喜歡胡鬧。

    “謝特!又輸了!”

    一局遊戲結束,女孩氣憤地將手柄摔到地上,表示接下來的五分鍾之內對遊戲失去興趣。

    “拉維尼!”

    一個中年推門進來,看到地上被摔碎的遊戲手柄,楞了一下,緊接著就無視了客廳裏的情況,激動地開口道:“好消息!明年二月份,你將會在玫瑰碗球場進行演出!”

    玫瑰碗球場,是洛杉磯最大的體育場之一。

    這座球場的設施不算頂尖,但卻承載了眾多體育大賽的重要時刻。

    1994年的世界杯上,羅伯特-巴喬就是在這座球場射失了點球,以至於意大利隊輸掉了決賽。

    如今,這座球場是洛杉磯銀河隊的主場,同時也承辦著ncaa美式足球“玫瑰碗”大賽的比賽。

    在體育之外,玫瑰碗球場也是洛杉磯最受歡迎的演唱會舉辦地點之一。

    和舉辦足球比賽時容量固定為十萬人規模不同,在演唱會的模式下,容納觀眾數量會根據舞台的布置和設計,在八萬到十五萬人之間浮動。

    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距,是因為十萬個固定的觀眾席全部是坐席,如果將座椅拆,除改為站席,可容納觀眾數量就會大幅度攀升。

    如果不考慮人群太過於密集而導致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塞進去二十多萬人都是可以的。

    當然,出於安全的考慮,當地政府首先就不會允許主辦方這麽幹,能夠得到許可批文的上限就是十五萬人。

    至於說讓歌迷們站著觀看演唱會……

    這叫事嗎?

    想要坐著觀看演出,那就不要來搖滾現場,去聽音樂劇比較適合。

    “玫瑰碗?”

    雷蒙娜-拉維尼當然知道這座球場,在玫瑰碗球場開一場成功的演唱會,可是加拿大女孩未來幾年內要達成的目標之一。

    但那是未來的計劃,而不是現在。

    聽到經紀人的話,女孩疑惑地問道:“我怎麽不知道有這個安排?”

    “【darkness】的巡演,邀請你做嘉賓,忘了嗎?”

    經紀人似乎是興奮過頭,手舞足蹈,揮舞著手裏簽好的意向協議,大聲道:“那場演出就是在玫瑰碗球場!預計有十二萬名觀眾!”

    羅傑三人原本的打算是,在三場核心場次中,都讓【ac-130】樂隊和雷蒙娜-拉維尼出場。

    但後來事情又出現了變化,漢克的團隊認為嘉賓最好不要重複出場,會對演出的效果造成過大的影響。

    也就是說,一名嘉賓,最好隻出現一次。

    至於在哪一場進行表演……

    安妮提出了一個讓人很無語的提議,抽簽。

    更讓人無語的是,這項提議還得到了全票通過。

    大概是所有人都覺得,這兩個嘉賓在哪一場出場都沒什麽影響,反正都是帶小號……

    至於【ac-130】樂隊和雷蒙娜-拉維尼的經紀人的想法,壓根不重要。在羅傑等人做出了決定之後,他們隻能接受,或者放棄這次機會。

    後者當然是不可能的,沒有人會放過這個機會,除非想要被自己的雇主炒魷魚。

    雷蒙娜-拉維尼的經紀人手氣比較好,直接抽到了優先選擇權,自然而然地選擇了觀眾人數最多的壓軸場。

    “羅傑的樂隊?”

    加拿大女孩楞了片刻,露出一絲微笑,嘀咕道:“算你守信!”

    “什麽?”

    經紀人明顯沒聽清女孩的後半句話。

    “沒什麽。”

    女孩搖了搖頭,問道:“從十一月底,到明年的演出之前,我有什麽工作安排?”

    “十二月初有一部廣告片要拍攝,聖誕節要和粉絲一起度過……等下,我看下日程表。”

    經紀人說到一半,打開手機,翻看片刻,又說道:“另外從十一月初開始,一直到明年的一月底,所有的空餘時間都要為明年的格萊美進行公關,《我的大團圓結局(my.happy.ending)》

    有希望獲得一個獎項。”

    “這麽多工作?”

    女孩眉頭微微皺起,思考了片刻,說道:“這次巡演到十一月初結束,之後我要休假一個月,其它的工作往後推。”

    “一個月?!”

    經紀人大驚失色,“十一月份是公關格萊美提名的重要時間,你不能在這個時候選擇休息!”

    “沒關係,格萊美隻要確保最佳搖滾女歌手的提名就可以了,其它的獎項我們不可能贏。”

    女孩搖頭道:“而且我也不是休息,不要多問,去安排就是了。”

    “難道你是打算……”

    經紀人想起了某些傳聞,眼前一亮,立刻道:“沒問題,我現在就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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