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提起《hell.song》你就隻能想到開頭吐口水嗎?

    )

    …………

    《wish.you.were.here》的單曲上市,沒有引起太大的波瀾。

    和《we.will.rock.you》幾乎引爆整個北美的熱情相比,差距明顯。

    盡管樂隊現在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名氣,但《wish.you.were.here》的銷量仍舊一般。

    雖然不能說低得讓人無法接受,但也沒有任何大爆的跡象,一直不溫不火。

    但是樂評界對這一首歌的評價,卻遠遠超過了後者。

    這也並不出乎羅傑的意料之外。

    在前世,如果不是《月之暗麵》專輯明珠在前,讓緊隨其後發布的《wish.you.were.here》對比之下稍顯遜色,這一張專輯必然能夠為平克-弗洛伊德再添幾座留聲機。

    直到四十年後,平克-弗洛伊德樂隊解散,在人們細數這支偉大樂隊成就的時候,樂評界才為《wish.you.were.here》這首歌重新正名。

    這天然就是一部會討好評論界那幫老頭子的作品,尤其是無限接近於原版的抒情版。

    不過相較而言,作為消費主力的年輕人,似乎更加喜歡羅傑改編的朋克版本。

    這也符合市場部的預測。

    快節奏、易於上口的歌,永遠比溫吞如水的慢歌更加容易討好歌迷,尤其是年輕的歌迷。

    也更容易賺“快錢”。

    羅傑的思路也非常的明確,一張專輯中的大部分歌,以能夠討好歌迷、迎合市場、偏向流行的內容為主。

    但另一方麵,為了一定程度上迎合評論界的那幫老頭子的喜好,每張專輯中至少要加入一到兩首符合評論界“審美”的歌,至少也要單獨發布相應的單曲版本。

    比如抒情版的《wish.you.were.here》。

    隻有銷量沒有獎項,或者反過來,都不可能滿足“傳奇樂隊”的要求。

    雖然說音樂類的獎項,諸如格萊美,音樂協會大獎等等,不至於像好萊塢的奧斯卡那樣,審美完全脫離普羅大眾。

    但大眾審美和所謂的“專業審美”之間,依然有著明顯的差異。

    “這和年齡有關,你不能指望一群平均年齡快五十歲的老頭子,還能像年輕人一樣熱血沸騰。”

    麵對安妮的疑惑,羅傑如是說道。

    搖滾很多時候確實不分年齡,比如大名鼎鼎的滾石樂隊,四個成員加起來超過三百歲,還在瘋狂地搖滾。

    但另一方麵,搖滾卻又是年齡劃分最為明顯的音樂類型。

    最顯著的一點在於,絕大多數三十歲以下的年輕歌迷,最重視的是“旋律”,而三十到四十五歲的歌迷,重視的是“技術”,四十五歲以上的歌迷,則更多的看重“感情”。

    當然,這不能代表全部,但卻能代表大多數的情況。

    而樂評界的評論家們,以及各大獎項的評審團,平均年齡都超過了四十五歲。

    這也是為什麽,節奏和力量都偏弱的抒情搖滾,更加容易獲得專業獎項的青睞。

    ——以歌迷投票為主的獎項,比如全美音樂獎,當然不在此列。

    最極端的例子,就是鮑勃-迪倫和acdc,兩者都是搖滾界的傳奇,但前者在北美獲得的獎項,足足有後者的一百多倍。

    雖然這和acdc來自澳大利亞,而非北美本土樂隊有關,但多少也能看得出一些東西來。

    (注:acdc多次獲得北美三大音樂獎提名,但獲獎隻有一次)

    拿出抒情版的《wish.you.were.here》,羅傑個人的喜好肯定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卻是要用這首歌,來告訴評論界的那幫老頭子。

    “我們不是一個流行樂隊,快把獎杯丟給我們!”

    這樣做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在羅傑的提議下,華納唱片認可了羅傑提出的宣傳方式,以對樂評家們的公關為主。

    在支票和歌曲的雙重作用下,大量的樂評家們為這首歌送上讚歌,大肆吹捧。

    評論發表的時間有早有晚,但有關這一首歌的吹捧,卻幾乎成為整個三月的主題。

    當然,這僅僅隻是在關注darkness樂隊的人眼裏。

    “這是一首充滿真摯感情、令人落淚的優秀作品,很難想象,它竟然出自一個十八歲的少年手中。噢,抱歉,這個少年下個月就要十九歲了。”

    ——《洛杉磯郵報》

    “聽說darkness樂隊又出新歌了,我的第一反應是,‘天啊,他們又要開始大合唱了。’但是這首歌出乎意料之外,它讓我重新想起了很多被遺忘的事情。我認為這首《wish.you.were.here》值得9.5分的評價。滿分十分。”

    ——《華盛頓新聞報》

    “音樂最動人的地方不在於旋律,而是真摯動人的感情。《wish.you.were.here》難得地做到了這一點。雖然現在才三月,但我已經可以確定,這就是今年流行樂壇最出色的作品。”

    ——《音樂人》雜誌

    “主唱的演繹略有瑕疵,但仍不失為一支出色的作品。考慮到作者的年齡,可以說令人驚訝。說預定明年的全美音樂獎最佳單曲太過誇張了,但獲得提名的可能性很大。4.8分滿分5分。”

    ——《公告牌》雜誌

    當然,抨擊的聲音也不是沒有。

    比如說一位老牌樂評家,就在自己的專欄中對這首歌打出了差評。

    “搖滾版就不說了,那是什麽shxt玩意?抒情版勉強聽得進去,但一個毛頭小子能有多少人生感悟?無論是悲傷還是唏噓都太過刻意,很難引起共鳴,隻能給出勉強及格的評價。”

    不過,總體而言,至少在評論界裏,對這首歌送上讚揚的聲音,要遠遠多過批評。

    雖然這些讚揚的聲音僅僅隻局限於抒情版,而對朋克版本,要麽是無視,要麽是一邊倒的批評。

    不過,從市場的反響來看,大多數歌迷的看法卻截然相反。

    朋克版本在最主要的消費者,二十五歲以下的年輕歌迷群體中,受歡迎的程度要遠遠超過抒情版。

    這很正常,你不能指望一個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能夠對一個“老家夥”的人生產生多少共鳴。

    不可否認,一首好歌可以不分年齡,不分性別,不分種族,任何時候都能夠打動人心。

    但打動人心,和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完全是兩碼事。

    前者贏得口碑,而後者,獲得的是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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