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調之後的突然發力很快引起了那些大製片廠的注意,而當先被迴絕的華納、迪斯尼等電影公司雖然略有不爽,但也不會糾纏。
圈子裏的錢是賺不完的,生意談不成更不是翻臉的理由,尤其是曼恩傳媒越來越有分量,越來越能帶給很多人利益。
也可以說正是這些利益輸送,使得上下遊的巨頭們願意釋放善意好感。
當然,利亞姆那邊與環球、索尼的接觸其實也沒有很輕鬆的達成一致。
像環球就覺得要共享綠巨人的版權周邊,那漫威就該把《複聯》的發行工作全包給它,而不是又扯上一個索尼來分錢,同樣的,索尼也覺得自己這邊是可以空出12月到來年1月的宣發檔期來投放一部超2億大製作,完全有能力吃下。
可具體涉及到曼恩傳媒的意思,人家才是那個拿主意的,幾輪談判下來,咬死提案,倒是讓這兩方初步接受了聯合發行的條件。
但隨即麵臨的又是資源投入與迴報,以及各方側重比例的不同。
比如,環球爭取不到獨家代理發行後,便提出拿漫威英雄的主題樂園使用權作為他們共享綠巨人版權的交換。
至於索尼,他們已經很滿意了,畢竟漫威可沒要小蜘蛛也參與進來,當然,兩個衍生角色的市場經濟完全不能比,環球自己也深知這一點。
而對於這樣的附加條款,利亞姆做不了主,於是隻好匆匆離開環球影城詢問萊曼。
但其實如果萊曼前世對這方麵的新聞有些關注的話,就會知道,原時空迪斯尼押注漫威能有光明的未來之後,漫威的部門同名授權主題角色公園也是被環球握住了,這一誘因直接導致了16年的一樁涉及300多億的三方交易案:即迪斯尼收購福克斯影業,並協助康卡斯特(環球母公司)拿下歐洲市場最大的付費電視集團天空廣播公司的控股權後,作為交換,迪斯尼就有可能讓環球離場。
這事說來也巧。
環球的主題公園項目因為沒有迪斯尼那麽多的好ip(隻有哈利-波特園區最火,還有《侏羅紀公園》),在吸引遊客方麵不太比得上迪斯尼,為了解決這一現象,理所當然的會注意市麵上的已經成功了、有開發價值的電影角色,相比於這一塊,迪斯尼卻是沒有那樣迫切的需求,而且迪斯尼本身也更注重己方已有的版權開發,自然顧不上才開始顯露優勢的漫威。
而麵對這樣的交換條款,說實話,萊曼是頗為動心的。
畢竟,別看主題公園的地產項目依靠著遊客,能迅速拉動城市內需、擴展業務的營收多樣性,提高一家電影公司在政治層次和資金流水等方麵的抗風險保護,但略過優點看缺點的話,沒有地產開發經驗,也沒有園區管理經驗的曼恩傳媒真的投身主題公園開發,風險高到天際。
就這麽說吧,萬一不小心碰到出人命的麻煩事,直接被巨量的負麵報道拖垮好不容易建立起來,逐漸被觀眾熟知的廠牌形象也不是不可能。
對於一家以內容產出、服務大眾的傳媒公司來說,這無疑是要命的。
思來想去,短時間內,萊曼是絕不會碰地產領域的業務鋪展,所以授權給環球也不是不可以,這麽一來,賣份交情給環球母公司康卡斯特的同時,還能收迴一部分的綠巨人以及衍生角色的版權,並反過來得到未來開園後細水長流的授權收益。
對此,初步有了決斷的萊曼就問利亞姆,環球對於漫威英雄的主題公園授權部門的條件是什麽。
“獨家授權的話會以園區人流量參與門票利潤的分成,而如果是特許經營的話,每年大概會每家5000萬到1億的進賬。”利亞姆事先做過功課,很快答道:“華納就把哈利-波特的主題公園使用權交給了環球運作,雖說很具體的條款雙方是保密的,但根據市場情況,差不多就是這個價位,畢竟環球擔了很大的園區開發、維護運營的風險。”
“但華納不是後悔了嗎?”
“是啊,誰知道僅僅不到10年的ip深度,能在影視周邊之外,攪動這麽大的市場熱情。”
今年4月,環球旗下的奧多蘭主題公園的哈利-波特園區開業後,據tea、a兩家統計公司調查得知,從2005環球在和迪斯尼的競爭中拿到華納有關哈利-波特的特許經營,到2010年開業後的人流量對比十分明顯。
在奧蘭多主題公園公布的第二季度財報裏,大家也可以發現,因為全世界各地哈迷的湧入,其5、6月份的接待人次同比增長百分之47,整個的門票收入增長了百分之17.5,毫無意問,哈利-波特是這一連串變化之中最關鍵的助推器。
消息放出,被隱隱威脅到主題公園之王的迪斯尼坐不住了,趕緊帶著最好的誠意重新接觸華納,但華納自己也很尷尬。
《哈利-波特》係列電影成績是很耀眼不錯,周邊收入也確實高,名副其實的華納第一ip金礦,這10年來的總營收早已超過180億,排在ip營收榜單的第九位,華納兄弟當然肯定好好利用了這個ip開發衍生品,進行商業合作,不然光靠票房和家庭娛樂部分,其實隻占了不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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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華納的經營理念跟曼恩傳媒差不多,哪怕有自己的玩具生產線和其他商品部門,大頭也是跟樂高、孩之寶、美泰合作,公司的總體態度就是:多多關注電影,多花些心思在製作電影上。
而迪士尼的經營理念是什麽?
迪士尼將自身是定義為集公園、度假村和消費產品為一體的全方位體驗綜合,隻不過在主題公園的領域裏,環球一直在跟迪斯尼正麵廝殺競爭罷了。
那為什麽環球要爭,華納不爭?
華納當然有自己的理由:經營不當,除了玩電影,其他沒經驗,也成功不了,在殘酷的事實下,哪怕《哈利-波特》的各種基於版權的經營權就握在華納手裏,也沒辦法變現的話,隻能交給別人運營,好歹還能坐著收錢,雖然肯定拿不到利潤大頭。
要知道,1998年,在看上《哈利-波特》係列書籍的前夕,華納痛定思痛出售了旗下主題公園公司六旗;
2001年,華納兄弟的實體門店因零售玩具市場環境的低迷而陷入困境,為此,他們又陸續關閉了旗下的130家門店......
此類種種,基本貫穿了華納的發家史。
這也是為什麽在綜合ip擴展業務上,華納是那樣的被動——不是華納不想搞,而是以前搞過一直賠,那還不如專注自己最得心應手的影視內容產出,然後配套其他領域玩得轉的公司一起合作。
換句話說,把事情交給更專業的。
這也是很多憂慮跨界會導致拖累本身業務的公司經常玩的模式,全世界無論哪個行業都這樣。
圈子裏的錢是賺不完的,生意談不成更不是翻臉的理由,尤其是曼恩傳媒越來越有分量,越來越能帶給很多人利益。
也可以說正是這些利益輸送,使得上下遊的巨頭們願意釋放善意好感。
當然,利亞姆那邊與環球、索尼的接觸其實也沒有很輕鬆的達成一致。
像環球就覺得要共享綠巨人的版權周邊,那漫威就該把《複聯》的發行工作全包給它,而不是又扯上一個索尼來分錢,同樣的,索尼也覺得自己這邊是可以空出12月到來年1月的宣發檔期來投放一部超2億大製作,完全有能力吃下。
可具體涉及到曼恩傳媒的意思,人家才是那個拿主意的,幾輪談判下來,咬死提案,倒是讓這兩方初步接受了聯合發行的條件。
但隨即麵臨的又是資源投入與迴報,以及各方側重比例的不同。
比如,環球爭取不到獨家代理發行後,便提出拿漫威英雄的主題樂園使用權作為他們共享綠巨人版權的交換。
至於索尼,他們已經很滿意了,畢竟漫威可沒要小蜘蛛也參與進來,當然,兩個衍生角色的市場經濟完全不能比,環球自己也深知這一點。
而對於這樣的附加條款,利亞姆做不了主,於是隻好匆匆離開環球影城詢問萊曼。
但其實如果萊曼前世對這方麵的新聞有些關注的話,就會知道,原時空迪斯尼押注漫威能有光明的未來之後,漫威的部門同名授權主題角色公園也是被環球握住了,這一誘因直接導致了16年的一樁涉及300多億的三方交易案:即迪斯尼收購福克斯影業,並協助康卡斯特(環球母公司)拿下歐洲市場最大的付費電視集團天空廣播公司的控股權後,作為交換,迪斯尼就有可能讓環球離場。
這事說來也巧。
環球的主題公園項目因為沒有迪斯尼那麽多的好ip(隻有哈利-波特園區最火,還有《侏羅紀公園》),在吸引遊客方麵不太比得上迪斯尼,為了解決這一現象,理所當然的會注意市麵上的已經成功了、有開發價值的電影角色,相比於這一塊,迪斯尼卻是沒有那樣迫切的需求,而且迪斯尼本身也更注重己方已有的版權開發,自然顧不上才開始顯露優勢的漫威。
而麵對這樣的交換條款,說實話,萊曼是頗為動心的。
畢竟,別看主題公園的地產項目依靠著遊客,能迅速拉動城市內需、擴展業務的營收多樣性,提高一家電影公司在政治層次和資金流水等方麵的抗風險保護,但略過優點看缺點的話,沒有地產開發經驗,也沒有園區管理經驗的曼恩傳媒真的投身主題公園開發,風險高到天際。
就這麽說吧,萬一不小心碰到出人命的麻煩事,直接被巨量的負麵報道拖垮好不容易建立起來,逐漸被觀眾熟知的廠牌形象也不是不可能。
對於一家以內容產出、服務大眾的傳媒公司來說,這無疑是要命的。
思來想去,短時間內,萊曼是絕不會碰地產領域的業務鋪展,所以授權給環球也不是不可以,這麽一來,賣份交情給環球母公司康卡斯特的同時,還能收迴一部分的綠巨人以及衍生角色的版權,並反過來得到未來開園後細水長流的授權收益。
對此,初步有了決斷的萊曼就問利亞姆,環球對於漫威英雄的主題公園授權部門的條件是什麽。
“獨家授權的話會以園區人流量參與門票利潤的分成,而如果是特許經營的話,每年大概會每家5000萬到1億的進賬。”利亞姆事先做過功課,很快答道:“華納就把哈利-波特的主題公園使用權交給了環球運作,雖說很具體的條款雙方是保密的,但根據市場情況,差不多就是這個價位,畢竟環球擔了很大的園區開發、維護運營的風險。”
“但華納不是後悔了嗎?”
“是啊,誰知道僅僅不到10年的ip深度,能在影視周邊之外,攪動這麽大的市場熱情。”
今年4月,環球旗下的奧多蘭主題公園的哈利-波特園區開業後,據tea、a兩家統計公司調查得知,從2005環球在和迪斯尼的競爭中拿到華納有關哈利-波特的特許經營,到2010年開業後的人流量對比十分明顯。
在奧蘭多主題公園公布的第二季度財報裏,大家也可以發現,因為全世界各地哈迷的湧入,其5、6月份的接待人次同比增長百分之47,整個的門票收入增長了百分之17.5,毫無意問,哈利-波特是這一連串變化之中最關鍵的助推器。
消息放出,被隱隱威脅到主題公園之王的迪斯尼坐不住了,趕緊帶著最好的誠意重新接觸華納,但華納自己也很尷尬。
《哈利-波特》係列電影成績是很耀眼不錯,周邊收入也確實高,名副其實的華納第一ip金礦,這10年來的總營收早已超過180億,排在ip營收榜單的第九位,華納兄弟當然肯定好好利用了這個ip開發衍生品,進行商業合作,不然光靠票房和家庭娛樂部分,其實隻占了不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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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迪士尼的經營理念是什麽?
迪士尼將自身是定義為集公園、度假村和消費產品為一體的全方位體驗綜合,隻不過在主題公園的領域裏,環球一直在跟迪斯尼正麵廝殺競爭罷了。
那為什麽環球要爭,華納不爭?
華納當然有自己的理由:經營不當,除了玩電影,其他沒經驗,也成功不了,在殘酷的事實下,哪怕《哈利-波特》的各種基於版權的經營權就握在華納手裏,也沒辦法變現的話,隻能交給別人運營,好歹還能坐著收錢,雖然肯定拿不到利潤大頭。
要知道,1998年,在看上《哈利-波特》係列書籍的前夕,華納痛定思痛出售了旗下主題公園公司六旗;
2001年,華納兄弟的實體門店因零售玩具市場環境的低迷而陷入困境,為此,他們又陸續關閉了旗下的130家門店......
此類種種,基本貫穿了華納的發家史。
這也是為什麽在綜合ip擴展業務上,華納是那樣的被動——不是華納不想搞,而是以前搞過一直賠,那還不如專注自己最得心應手的影視內容產出,然後配套其他領域玩得轉的公司一起合作。
換句話說,把事情交給更專業的。
這也是很多憂慮跨界會導致拖累本身業務的公司經常玩的模式,全世界無論哪個行業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