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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襲珍珠港前的365天 作者:[日]實鬆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軍令部總長永野修身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致南方軍總司令等人之命令大陸令第五五六號茲奉敕傳達並命令南方軍總司令官(伯爵)寺內壽一閣下: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煙俊六閣下:防衛總司令官山田乙三閣下:台灣軍司令官安藤利吉閣下:一、大本營準備攻占南方重要地區。二、南方軍總司令官應將主力部隊集中於印度支那、中國南部、台灣、西南諸島和南洋群島方麵,協同海軍準備攻占南方重要地區。有關進攻作戰事宜另行命令。
三、南方軍總司令官應接過第二十五軍司令官之當前任務,加強對中國之封鎖。四、南方軍總司令官在遭到美、英、荷軍隊或其中某一國軍隊攻擊時,為自衛起見,可用所在部隊予以迎擊之,在處理上述事態時盡力於就地解決。五、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防衛總司令官與台灣軍司令官均應協助作好第二項之作戰準備。六、有關具體事項,聽候參謀總長指示。
參謀總長杉山元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根據舊憲法的規定,天皇擁有統帥權,因此《大海令》就意味著是對海軍發布的“天皇命令”,同樣,《大陸令》則意味著是對陸軍發布的“天皇命令”。《大海令》中的最後一項是說“有關具體事項,聽候軍令部總長指示。”因此軍令部總長根據這一規定下達的指示就是《大海指》。
十一月七日,野村大使向赫爾國務卿提交《甲案》,並根據東京的訓令對該案作了說明。如前所述,赫爾早已獲悉《甲案》內容和指示野村的那份說明要點的訓令。但是,野村大使在向東京匯報這大會談情況的電報中卻說:
“在提出《甲案》時,赫爾非常仔細地看了這個方案”。其實,赫爾之所以這樣“仔細地看”,也許是想鑑別一下“魔術情報”和“原件”是否有出入。
十一月八日那天的白宮
十一月六日,聯合艦隊司令部的幹部登上了由中央特派的專機,從停泊在佐泊灣的“長門號”旗艦飛往東京。七日,他們聚集在海軍省第一會議室對聯合艦隊的作戰命令作了最後的審定。
會後,又拍電報請來了各部隊的參謀,並於八日這一天向他們麵交了《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十一月五)日簽發)和《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二號》(十一月七日簽發)。
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
聯合艦隊命令
聯合艦隊在對美、英、荷作戰中之軍事行動應根據附件規定進行。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於佐伯灣“長門號”旗艦上
根據該附件第二章(開戰準備和作戰)第一節(開戰準備)第一條規定,攻擊珍珠港的機動部隊應按其指揮官所指定的地點“及時進入作戰開始前的待命地區(擇捉島的單冠灣)待命”。另外,在該附件第三章(第一階段作戰)第一節(作戰方針)第一條中這樣寫道。
一、以先遣部隊、機動部隊、南洋部隊、北方部隊、主力部隊對美國艦隊進行作戰。
為了對夏威夷作戰進行保密,除有關部隊外,在下達命令時都刪去了下述方框內的內容:
開戰之初,以先遣部隊與機動部隊進行突然襲擊,並擊潰敵之主力艦隊,使其無法積極作戰:如若美國艦隊尚有機動作戰能力,則全力搜索並予以殲滅之。
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二號
聯合艦隊命令
完成第一開戰準備。
y日預定為十二月八日。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七日
子佐伯灣“長門號”旗艦上
這個“y 日”指的是“開戰的大概日期”。順便說一下,“x 日”才是“開戰日”。
當時,分布在九州各航空基地(鹿兒島、出水、富高、笠之原、佐伯、字佐、大分、大村)上的第一航空艦隊所屬各機隊正在“赤城號”的飛行隊長淵田美津雄中佐的統一領導下(實際上,淵田已成為各機隊的總指揮),夜以繼日地進行著緊張的訓練。第一航空艦隊包括:第一航空戰隊(“赤城號”、“加賀號”)、第二航空戰隊(“蒼龍號”、“飛龍號”)、第五航空戰隊(“瑞鶴號”、“翔鶴號”)。
淵田在鹿兒島基地遙控指揮著這些分散在各航空基地上的機隊,負責領導和監督這些機隊進行開戰所必備的正式訓練,並爭取在十一月十五日結束其訓練活動。
十一月八日,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根據《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命令攻擊珍珠港的機動部隊指揮官率部隊“進入作戰開始前的待命地區(擇捉島的單冠灣)待命”。就在這一大(華盛頓時間十一月七日),白宮正在召開內閣例會。
這天召開的內閣會議,氣氛非常沉悶,遠東形勢支配著全體內閣官員。在平時的內閣會議上,先是總統自己對形勢作一番說明,然後請有關內閣官員發表補充意見、加以評論,或者請內閣官員作出判斷。但這天內閣會議一開始,總統就問赫爾國務卿:“不知你是否有所考慮?”
赫爾在會上作了大約十五分鍾的發言,他先談了一下整個國際形勢的危機,接著便詳盡地匯報了同日本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最後用下麵幾句話結束了他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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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方軍總司令官應接過第二十五軍司令官之當前任務,加強對中國之封鎖。四、南方軍總司令官在遭到美、英、荷軍隊或其中某一國軍隊攻擊時,為自衛起見,可用所在部隊予以迎擊之,在處理上述事態時盡力於就地解決。五、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防衛總司令官與台灣軍司令官均應協助作好第二項之作戰準備。六、有關具體事項,聽候參謀總長指示。
參謀總長杉山元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根據舊憲法的規定,天皇擁有統帥權,因此《大海令》就意味著是對海軍發布的“天皇命令”,同樣,《大陸令》則意味著是對陸軍發布的“天皇命令”。《大海令》中的最後一項是說“有關具體事項,聽候軍令部總長指示。”因此軍令部總長根據這一規定下達的指示就是《大海指》。
十一月七日,野村大使向赫爾國務卿提交《甲案》,並根據東京的訓令對該案作了說明。如前所述,赫爾早已獲悉《甲案》內容和指示野村的那份說明要點的訓令。但是,野村大使在向東京匯報這大會談情況的電報中卻說:
“在提出《甲案》時,赫爾非常仔細地看了這個方案”。其實,赫爾之所以這樣“仔細地看”,也許是想鑑別一下“魔術情報”和“原件”是否有出入。
十一月八日那天的白宮
十一月六日,聯合艦隊司令部的幹部登上了由中央特派的專機,從停泊在佐泊灣的“長門號”旗艦飛往東京。七日,他們聚集在海軍省第一會議室對聯合艦隊的作戰命令作了最後的審定。
會後,又拍電報請來了各部隊的參謀,並於八日這一天向他們麵交了《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十一月五)日簽發)和《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二號》(十一月七日簽發)。
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
聯合艦隊命令
聯合艦隊在對美、英、荷作戰中之軍事行動應根據附件規定進行。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於佐伯灣“長門號”旗艦上
根據該附件第二章(開戰準備和作戰)第一節(開戰準備)第一條規定,攻擊珍珠港的機動部隊應按其指揮官所指定的地點“及時進入作戰開始前的待命地區(擇捉島的單冠灣)待命”。另外,在該附件第三章(第一階段作戰)第一節(作戰方針)第一條中這樣寫道。
一、以先遣部隊、機動部隊、南洋部隊、北方部隊、主力部隊對美國艦隊進行作戰。
為了對夏威夷作戰進行保密,除有關部隊外,在下達命令時都刪去了下述方框內的內容:
開戰之初,以先遣部隊與機動部隊進行突然襲擊,並擊潰敵之主力艦隊,使其無法積極作戰:如若美國艦隊尚有機動作戰能力,則全力搜索並予以殲滅之。
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二號
聯合艦隊命令
完成第一開戰準備。
y日預定為十二月八日。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五十六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七日
子佐伯灣“長門號”旗艦上
這個“y 日”指的是“開戰的大概日期”。順便說一下,“x 日”才是“開戰日”。
當時,分布在九州各航空基地(鹿兒島、出水、富高、笠之原、佐伯、字佐、大分、大村)上的第一航空艦隊所屬各機隊正在“赤城號”的飛行隊長淵田美津雄中佐的統一領導下(實際上,淵田已成為各機隊的總指揮),夜以繼日地進行著緊張的訓練。第一航空艦隊包括:第一航空戰隊(“赤城號”、“加賀號”)、第二航空戰隊(“蒼龍號”、“飛龍號”)、第五航空戰隊(“瑞鶴號”、“翔鶴號”)。
淵田在鹿兒島基地遙控指揮著這些分散在各航空基地上的機隊,負責領導和監督這些機隊進行開戰所必備的正式訓練,並爭取在十一月十五日結束其訓練活動。
十一月八日,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山本根據《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號》,命令攻擊珍珠港的機動部隊指揮官率部隊“進入作戰開始前的待命地區(擇捉島的單冠灣)待命”。就在這一大(華盛頓時間十一月七日),白宮正在召開內閣例會。
這天召開的內閣會議,氣氛非常沉悶,遠東形勢支配著全體內閣官員。在平時的內閣會議上,先是總統自己對形勢作一番說明,然後請有關內閣官員發表補充意見、加以評論,或者請內閣官員作出判斷。但這天內閣會議一開始,總統就問赫爾國務卿:“不知你是否有所考慮?”
赫爾在會上作了大約十五分鍾的發言,他先談了一下整個國際形勢的危機,接著便詳盡地匯報了同日本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最後用下麵幾句話結束了他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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