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出於何種考慮,野人居然要親自給芳芳治一治白癜風。他讓芳芳脫得一絲不掛,自己就騎在芳芳的身體上,接著點上一支香煙,然後就用燃著的煙頭朝那一處白癜風一抵,芳芳痛得一聲尖叫……野人卻說:“媽底屄,這點疼痛就忍不住,要是被敵人抓去了,早就當了叛徒。”……後來,芳芳的那個地方爛了,傷口愈合後留下一塊疤痕,白癜風變成了“黑癜風”。

    一次,野人在馬路上撿到半張報紙,獨自蹲在廁所裏看著。突然他發現一句似詩非詩的句子:“我讀遍了你的身體,可是你如今卻要離我而去……”看到這裏,他一下就來了精神。

    這天吃過晚飯,野人早早就讓芳芳上了床,他也要研讀一下芳芳的身體。他聚精會神地研讀著,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如果他這種勁頭用在研究“相對論”上,愛因斯坦隻怕也要甘拜下風。芳芳不知什麽時候已經睡著了,可野人還在孜孜不倦地研讀著……

    第二天,芳芳患了重感冒,腰也疼得直不起來了。接連打了幾天的吊針,感冒倒是有所好轉,可腰卻依然還是疼得很。過了十多天,芳芳的“好事”來了,竟然隨著滑出了一段約五厘米長、兩厘米直徑的塑料管,隻聽見“砰”地一聲,落在了便池裏。芳芳把這事跟野人一講,他卻神秘地一笑,置之。這種事情,怕是西門慶都想不出來,野人真可謂是個“風流奇才”。要是這種事情也可以列入世界吉尼斯紀錄,怕是非野人莫屬了。

    芳芳備受淩辱,卻又無處傾訴,因為兩口子的私密事怎麽說得出口?隻好自己忍了,但願下輩子投胎變個男的。

    就這樣,野人不斷變換著花樣,玩弄和虐待著芳芳,簡直就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芳芳在痛苦中煎熬,不知向誰傾訴。倒也是,這種事情誰又管得了呢?搞的不好,隻會跟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

    芳芳想得也並不是沒有道理。在人們的潛意識中,男人虐待自己“女的”,那是兩口子私事,法律在這個問題上,也似乎缺乏相應的條款。可以見到這樣的事例:要是一個大男人動手打了一個陌生女子,就會立即引起公憤,如果打傷了對方,就可能以傷害罪投入大牢;但如果被打得是自己“女的”,那就很可能無人問津,即便是被打斷了腿。這也難怪,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嘛。這就有一個問題:似乎婚姻關係就成了暴力犯罪的庇護所,暴徒們在這裏可以為所欲為,而逍遙法外。真不知道這是婚姻的悲哀,還是法律的悲哀。

    “即便鼓足勇氣給單位講了,人家怎麽看?”芳芳在心裏想著:“人家會把你看成一個下流女人,說你在宣傳黃色的東西,有可能逮不著狐狸倒惹一身臊……”她內心痛苦地矛盾著。

    芳芳也想到過離婚,甚至有一次,她鼓足了勇氣跟野人說了要離婚的想法。她說:

    “小王,跟你說個事……”

    “你媽底屄,有什麽事就直說,不要它媽底吞吞吐吐。”野人很不耐煩,他天生就這樣性格,口無遮攔,見不得婆婆媽媽的。

    “我,我……”芳芳小心翼翼地說道:“我不會做家務事,好多事情都不能讓你滿意……”

    “你它媽底,有屁就快放!”野人罵道。

    “我想,我想……我們兩個好說——好散……”芳芳終於把這個意思表達出來了。

    “好!你寫離婚書,你寫了我就簽字,不簽字我是王八!”野人似乎很爽快。

    “還,還是你寫……”芳芳不知道他的葫蘆裏究竟賣的是什麽藥,戰戰兢兢地說。

    “滾你媽底屄,是你提出來離婚,還要老子寫?”野人聲音一下提高了八度。

    “我不過說——說,你如果不同意——就算了。”芳芳聲音有些變調,她打了退堂鼓。

    “什麽我不同意?你肯定是看上哪個男的了,”野人陰陽怪氣地說:“說,看上哪個男的了,說出來讓我見識見識,如果能打得贏我,我就自動消失……”聽了這話,芳芳離婚的想法騰地煙消雲散。打這以後,芳芳再也不敢提離婚的事了。

    人類無法理解的事情簡直太多太多了,要說,野人本來就長著一副花花腸子,可為什麽又死活拖住芳芳不放手呢?若是按照常理,野人和芳芳離婚以後,豈不更自由了嗎?這裏麵的玄機,不要說我們這些凡夫俗子不可思議,就算是天才的心理學家恐怕也是一頭霧水。

    芳芳對於野人就像一個落滿了灰塵的花瓶,雖然平時懶得擦拭它,甚至都很少正眼去看它,但是,如果別人要拿去,那就不情願了。野人寧可把這個花瓶打得粉碎,也是決不會讓人家拿去的。

    芳芳漸漸失去了先前的容顏,成天一副沒精打采的樣子,神情恍惚,目光呆滯。她常常自言自語,不知在說些什麽。每每碰到熟人總是重複著那句老話:當初我真的沒有想到王得意是這樣的人,隻看到他對我特別殷勤,競稀裏糊塗地就跟他結了婚,真的……。

    開始的時候,人們還寄予同情的目光,勸解著,甚至還有一個老太婆這樣勸過她:天上下雨地下流,兩口子打架不記仇,白天吃的一鍋飯,晚上還睡一枕頭。後來,大夥似乎聽厭了她的嘮叨,看見她來了,就裝著沒有看見的樣子繞道走開。大夥之所以這樣,也還有另外一層原因:女人們要是和芳芳說話多了,就會被野人認為是在挑撥是非,男人們要是和芳芳說話多了,就會被野人認為是在勾引芳芳,所以誰也不願意去惹那個麻煩。

    芳芳就像一隻無助的羔羊,任憑狼的撕咬,沒有人替她做主、沒有人為她撐腰。

    野人的理論是:能夠鎮得住女人的男人,才算真男人。他最瞧不起那些書呆子:“……個個都是‘妻管嚴’,連個女人都鎮不住,辱沒了祖先!”

    野人實在是太了不起了,他簡直就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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