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石炎。他說:「朱石炎是司法界一個很正直的人,是不肯同流合汙的,但是如果你把『為


    了國家』等大帽子來說動他,他也會糊裏糊塗一起做同流合汙的事。」如今施啟揚變了,但


    他的本質又不是什麽壞人,難道這種變化,是被國民黨套上「為了國家」等大帽子嗎?我但


    願如此。


    台大外係老師中,有一入值得特別一提,就是臺靜農。我在歷史係的時候,他是中文係


    主任,他沒教過我,但在我窮困時,一九五七年出售家藏書版《資治通鑑》、《昭明文


    選》、《三遷誌》等書,他曾幫過我大忙,到我宿舍來看我,我一直感念他。一九六三年我


    在《文星》寫文章攻擊台大文學院,也攻擊到中文係,我本以為中文係的腐化,乃是臺靜農


    被「挾持」、不能脫身的結果,後來想起,這是我淆於感情所做的錯誤判斷。其實,腐化的


    真正原因,臺靜農就是禍首。此公青年時代,跟魯迅搞未名社,倡新文學、坐;日監獄,不


    無知識分子的偉大懷抱與氣概。可是到台灣後,四十多年下來,他表現的,是逃避現實,整


    天教書以外,搞的是飲酒、刻印、寫毛筆字。他的學術著作,極為可憐,隻有一本《靜農論


    文集》而已,還是八十歲時台大中文係為他印的,問他為什麽如此疏於出版論著,他的答覆


    竟是:「我不在乎。」我把這本論文集統計了一下,發現全書四百七十五頁、寫作時間長達


    五十五年、篇數隻有二十五篇、每年寫八頁半、每天寫0·0二三頁。每頁八百四十字,即


    每天寫十九個字。統計之下,原來臺靜農每天隻寫十九個字,便成了大學者!自大陸而渡


    海,可以在這島上風光通吃四十多年,這不是笑譚嗎?四十多年光憑詩酒毛筆字自娛(實乃


    自「誤」),就可變為清流、變為賢者、變為學人、變為知識分子的典範,受人尊敬,這個


    島知識分子標準的亂來,由此可見活證。如果臺靜農誌在逃世,也要逃得像個樣子,但他在


    一九八四年與梁實秋同上台受國民黨頒「國家文藝獎特別貢獻獎」;一九八五年又與日本人


    字野精一同上台受國民黨頒「行政院文化獎」……老而貪鄙,無聊一至於斯。至於用毛筆字


    「恭錄總統蔣公」言論,更是無恥之極了。楊牧等糊塗人,在報上推崇他「有知識分子的耿


    直與狷介」,哪有「耿直與狷介」的人拍蔣介石馬屁的?


    林文月在報上迴憶台大中文係自臺靜農以下交誼活動,全篇都是濫情之作。其實台大中


    文係教授都是一堆酸文人,學閥中之酸者也!當年這群教授意淫美人兒林文月,頗有爭風吃


    醋味道。除林文月外,亦惟女弟子是尚。一九六一年度中文係五名助教清一色是女生,可以


    概見。經我寫文章揭發,才有男生當助教。林文月風華絕代,當年以台大校花聞,二十多年


    後,在一喜宴上與她同桌,胡茵夢在旁,大胡茵夢二十多歲的校花,為之失色。如今十八年


    下來,胡茵夢也風華不再,前後美人兒,都以「終老」下場,亦可哀也。


    我離台大多年後,陳依玫訪問我,我對她說:「陸遊的詩說:『欲求靈藥換凡骨,先挽


    天河洗俗情。』我在整個大學時代,都在努力又洗又換,我做得永遠使我不滿意。你問如果


    我現在是個八十年代的大學生,不知將如何安排這四年。我想,如果時光倒流,我大可不必


    在大學過這四年,我覺得從大學中『換凡骨』、『洗俗情』反倒過慢,慢得使自己不滿意,


    感到浪費過多,大學中除非有啟發性的師友,否則效果不如休學自修。但是啟發性的師友太


    少了。我活到今天,從自己困學得來的自修成績,遠超過師友的切磋之益。沙特不同人論


    學,隻是自己做學問,他的學問已經無須外求,我也是如此。我在大學四年中,好像師友跟


    我,變成隻是情感上的交流,而非知識上的共進。我念書,我做學問,都是『單幹戶』,和


    他們不相幹,我的一切幾乎都來自書本,而不是來自師友的啟發。」「假設我是八十年代的


    大學生,如何安排這四年,不如假設我魂歸那五十年代的大學生,如何挖掉那四年!


    真的,我真的不想迴到那段大學生活,如果我重活一次,我對我全部的學生時代,都願


    意挖去,我並不留戀。我覺得學校是一個斷喪性靈的地方,對愈有天才的人,斷喪得愈厲


    害。


    蕭伯納說他不願再假設迴到學校重溫學生生活,就好像囚犯不願再假設迴到監獄重溫坐


    牢生活一樣。對我來說,幾乎也是如此。」


    歷史係四年中,跟我關係最深的女朋友是「羅」。在那種時代,戀愛環境頗為艱苦,連


    到旅館開房間都要被警察查,可見國民黨政府的專製擾民。袁方《記者生涯》書中記有蔣介


    石都關注到基隆男女教員開房間的事,可見此風之漸,原自上起。後來我和莊因等合祖了一


    間小房,有時和「羅」兩人在一起,並在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五日這天「情歸不處」(我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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