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自己可能也要死在冬天的夜裏了,唯一的區別就是他連火柴都沒有。


    他先是跑,然後是走,最後跌倒了又爬起來。


    結果出口還沒找到,他就先遇到了一個少年。


    約莫年齡比他小一點。


    男孩兒看起來比他還要慘,趴在草叢裏,月光照在他水淋淋的腦袋上。


    他走近了些才發現那不是水,是血。


    空氣中彌漫著血腥味。


    少年頭上的血嘩嘩直流,流的滿臉都是,衣領浸濕了一大片,都被染成了鮮紅色。


    他被嚇了一跳,沒見過這麽多血,差點控製不住的暈過去。


    不知道這個人是醒著還是死了,眼睛半眯,渾渾噩噩的,一直盯著他看,也不說話。


    溫木突然有個大膽的想法。


    他要把這個少年帶到孤兒院去。


    如果他救了這個男孩兒,那等對方醒後,他就可以拿著“救命恩人”的稱號去索要一些東西。


    很簡單,他要一個朋友。


    如果少年不願意呢?


    說實話,溫木還沒有想到這個問題,可能是被瘋人院的瘋勁沾上了味道,他現在腦海中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帶這個少年一起走。


    於是又很順其自然的,他廢了半條命把少年拖到那個牆洞口。


    他覺得自己現在像個瘋子,不顧疼痛,一下,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胳膊肘撞擊堵在洞口的磚頭。


    他必須救活這個男孩兒,不隻是救活,他還要讓貝格森留在孤兒院。


    他像個出林的野獸,不知疲倦的嘶吼,手上的動作不停。


    終於,大概是他的瘋樣也嚇到了上帝。


    他破開了那些礙事的磚頭,與此同時,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麽擦也擦不幹淨。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兒身上也是。


    他們的衣服髒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誰的血流的多一點。


    他們都蹭上了對方的血,攪和在一起,就像一種詭異的,無聲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訴全世界,他們在最倒黴的時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後的每一天,他們都會在生命的長河裏拿著喇叭宣誓對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著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兒,爬到教堂的樓梯上時,米婭小姐差點現場昏暈過去。


    男孩兒得救了,而溫木的胳膊也差點報廢,從此留下疤痕,時刻提醒著他那天的相遇。


    兩個看起來比較可悲的少年就這樣在迷茫無知的年齡,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來。


    他在醫務室包紮好傷口後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著對方的醒來。


    他連見麵的台詞都想好了。


    我叫溫木


    你叫什麽?


    咱們以後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後,他將自己排練了幾百遍的台詞念給對方聽。


    但是隻念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麽?


    忘記了。


    好吧,他覺得這個問題能解決,反正他的主要目的也是和少年交朋友。


    於是他決定快點結束這個話題,進入下一句的主題。


    那我給你起一個好不好?


    好。


    你以後就叫……嗯……貝格……森?


    貝格森,好聽。


    溫木尬笑兩聲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他就是靈光乍現,胡亂起的名字,隻不過是恰巧知道華語裏有森,林,木。


    他覺得自己的“溫木”隻有一個“木”,不夠霸氣。


    所以貝格森的“森”有三個“木”,聽起來會更酷。


    於是又順理成章的,他們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


    他不知道貝格森是怎麽想的,但他對此表示很滿意。


    他們一起睡覺,一起吃飯,一起讀書。


    他們做什麽事都在一起。


    連上廁所


    他抽了抽嘴角,忍無可忍。


    “貝格森!!這種事就不用一起了!”


    第19章 撿來的竹馬(2) 好兄弟突然有錢了是什麽感覺


    他第一次打架,是為了反抗那群欺負他的混蛋們。


    他第二次打架,連他自己也沒想到,會是為了貝格森。


    貝格森的到來給孤兒院帶來了不小的轟動。


    主要原因是貝格森的混血外貌。


    那個時候的孤兒院其實並不是隻有貝格森一個混血。


    唯二的混血就是欺負溫木的孩子裏的頭頭,也是中西混血,但沒貝格森長的好看,我們暫且叫他混血兒吧。


    因為時間隔的太久遠,他實在想不起來那個孩子叫什麽了,不過,誰會記住一個對自己施加暴力的人。


    他能記住的隻有對自己好的人,比如貝格森。


    漸漸的他也忘了在孤兒院過苦日子的時候,連同著那些被封存的記憶一並墜入海底。


    話又說遠了,我們繼續講。


    這個唯二的混血兒隻是看了一眼,就篤定自己和貝格森有緣。


    混血兒主動上前搭話。


    貝格森在給溫木削蘋果,沒搭理他。


    這是第一次,混血兒明白了什麽叫尷尬。


    混血兒有點執拗,明明他們都是混血,他們是有共同點的,憑什麽貝格森要跟一個下流的小屁孩待在一起。


    他自認為貝格森是向著他這邊的,所以三番五次的去招惹貝格森,企圖引起他的注意。


    但每一次貝格森都會離混血兒遠遠的。


    那時候教室裏許多孩子眼皮已經開始打顫,迷迷糊糊舔著麵包片上黃油,或許現在叫麵包幹。


    饑餓席卷著所有孩子的靈魂,他們喜歡把饑餓比喻成啃食身體的怪物,現在這個怪物啃夠了他們的軀體,又不滿於此繼續侵蝕他們的靈魂。


    饑餓難耐的大一點的孩子,就會想盡一切辦法,他們會威逼利誘,從幼小一些的孩子那裏[沒收]他們的食物。


    沒有人覺得這是錯的,他們會無辜地告訴自己:


    “我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呀!”


    為自己的惡行冠上好聽的名號。


    然後吞下一整塊黑麵包,意猶未盡的舔舔手上的殘渣,活像個瘋子一樣。


    所以食物是他們最能拿的出手的禮物,沒比這再能表現誠意的了。


    那個混血兒又一次壓下性子,在用餐的時候獻出殷勤,把麵包推給了貝格森。


    貝格森還是和往常一樣,沒理他。


    這次混血兒是真的怒了,他快步上前揪住貝格森的衣領,準備軟的不行來硬的。


    他要讓貝格森站在自己這邊,而不是和一隻人人討厭的過街老鼠在一起玩。


    溫木見狀也徹底爆發,壓抑了許久的委屈和憤怒在此刻席卷他的全身。


    他衝上前去,將那個混血兒拉到一邊,緊接著使勁兒就是一拳揮上。


    混血兒被打愣了,但他也不是吃素的,他們互相扭打在一起。


    溫木在混亂中反思自己的行為。


    他最開始隻是想讓貝格森和他交個朋友,陪他聊聊天,說說話,這就夠了。


    但這同樣意味著貝格森將會被孤兒院所有人排擠,因為貝格森和溫木是一夥兒的。


    溫木突然後悔了,在那個混血兒的拳頭快要落到貝格森臉上的那一刻。


    他後悔了。


    他的腦海閃過第一次見到貝格森的樣子,滿臉的血跡,流的到處都是,和死了一樣。


    和死了一樣


    不,貝格森絕對不可以有事。


    雖然貝格森的話很少,大多數時候都是他自己在貝格森旁邊絮絮叨叨說個不停。


    但他知道,貝格森每次都會認真的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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