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小捕快一陣莫名其妙。

    “明明是你硬塞在我手裏的,怎的就成了我搶你的荷包了?”

    “大人不是說,荷包在他的身上,就是他偷的嗎?我的荷包被搶了,現下在你的手裏,不是你搶的,還能是誰呢?”

    “你,你這是強詞奪理!”

    小捕快氣惱,把雲歌的荷包丟還給她。

    “強詞奪理的是大人吧。說句難聽的話,大人如此草率地給一個讀書人定罪名,未免太有失公允了。客棧掌櫃是生意人,這書生真的手腳不幹淨,他如何能留他這般久?書生的人品低劣,這位小姐,又如何會冒著被抓起來的危險,為他證身?”

    那剛才撒潑的女人聽雲歌這般說,目光閃動了一下。

    “他身邊之人,都這般相信他,難道真的是他平日裏裝得文質彬彬,瞞過了所有人嗎?若是,那正好借此機會,讓郾城所有的百姓都看清楚他的嘴臉,日後再遇到這樣的敗類,便不會再上當了。他日,他出獄之後,再用這樣的方法欺瞞這位小姐和這客棧的掌櫃,他們也不會再輕易相信了。除暴安良,這,才是對百姓們負責吧。”

    書生聽了這話,又聽著身邊一浪高過一浪的指責聲,身體發抖,不敢抬頭。

    “你到底想做什麽?!”

    “大人堅持此人就是兇手,就把荷包給我看,當著所有人的麵兒,把這件案子斷清楚了。大人辦案,將這裏弄得一片狼藉,砸壞了不少東西,至少也要給善心收留他的掌櫃一個交代吧。大家都看著,我也不會對證物怎麽樣的。”

    小捕快雖不情願,但也堵著雲歌汙蔑他的氣,就把荷包給她了。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能看出什麽花兒來!”

    雲歌拿過荷包,仔細地查看了一番,不是什麽名貴的材質,上麵還有反複縫合的地方,針腳致密的鎖邊,泛起了線絲,可見,是用了很長時間的了。

    雲歌看向那位丟失荷包的小姑娘,她還在梨花帶雨地抽泣著。

    “姑娘,這荷包你用了很久了吧。我見你身著綢緞,該是有錢人家的小姐,為何不更換一個呢?”

    小姑娘擦了擦眼角的淚水。

    “自小用慣了的,不舍得丟掉。”

    “你說這荷包是你的,那麽,你便說一說,這裏麵都有些什麽?”

    小姑娘吸著鼻子:“裏麵有十兩銀子,是母親給我買花兒戴的體己。今日來集上,本打算隨意看看的,沒想到,竟被人給偷走了……幸好發現的及時……”

    說著,又要開哭。

    “還有什麽?”

    雲歌繼續追問。

    “還有一個紅寶石的耳墜子,那耳墜子是小娘的陪嫁。我小娘此生過得淒苦,為了我和兄長,不少廢錢,後來病了,花費更大了,母親不給,她不得不變賣嫁妝……那耳墜子,還是因為上麵的銀環壞了,沒典當出去。那是小娘唯一的遺物了,我日日都帶在身上……”

    小姑娘委屈巴巴地對那書生說:“我本無意於驚動大人,十兩銀子,我家還是拿得起的。大哥你若是缺少錢銀,盡管與我說便是。可是,這樣貿然地拿走我的荷包,連帶著小娘的東西都盜走了,你教我,如何對得起小娘的生育之恩呢……”

    這姑娘說的悲切。大戶人家的庶女,本就身份卑微。她不顧自己安危,在當家主母不喜小娘的情況下,如此念著孝心,留著小娘的遺物,這份感情,可謂感天動地,讓不少人都為之動容了。

    書生瞪大了眼睛,一副難以置信的模樣。麵對小姑娘的指責,他欲言又止,卻終究沒有反駁出口。

    雲歌看了書生一眼,“不錯,這裏麵,的確有你說的紅耳墜。”

    這下,百姓們聲討書生的話越來越難聽了。

    小捕快壓製住書生,那女人還要過來撕打。雲歌一隻手拉住女人,女人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被她拉住了。

    “你這小丫頭,少在這裏賣慘博同情,天知道這錢包怎麽掉在欒相公身上的,你說故事就說故事,一切還沒調查清楚之前,怎能胡亂攀咬人?!”

    “這事情還不夠清楚嗎?”

    小捕快沒了耐心:“我都說過,人證物證俱在。這錢包就是這位姑娘的,姑娘的錢包被盜了,在欒書生的身上找到了,我必須帶他迴去問話!”

    “你還沒說完呢!”

    雲歌高聲打斷了雙方的爭論。

    小姑娘不解地看著雲歌。

    雲歌拿著荷包,繼續問她:“這裏麵,還有什麽?”

    “沒有了啊,該是隻有錢和壞掉的耳墜而已。”

    雲歌笑了笑,問那始終不說話的書生。

    “你可有說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麽?”

    書生還是不願開口,但他的目光始終盯在荷包上,眼中不是對金錢的貪婪,而是一種無法言說的憐惜之情。

    雲歌放緩了語氣,耐心地為他分析利弊:“別怪我沒提醒你,失去了這次機會,以後,你便再無申辯的可能了。即便郾城的大老爺公正廉潔,將你定做無罪,這座城裏,流言四起,也再無你容身之處了。”

    男人緊抿著唇,似乎在隱忍著痛苦的情緒。

    “讀書人最在乎的就是名聲,你可以沉默一時,還能沉默一世嗎?在官老爺的麵前,你還是要說的。若你是盜賊也就罷了,你不是的話,這份屈辱豈不是白受了?還是你真的想為了你的原因,在官老爺麵前也不申辯?那獲刑下獄,可就是避免不了的了。”

    書生衣衫破爛,梳洗得還算整潔,初春寒冷,旁人都穿著動物皮毛做成的靴子,或是塞滿了棉花的棉鞋,可他,卻還隻穿著一雙草鞋。草鞋上泛著油光,用繩子反複結紮,可見,他的生活的確窘迫異常。

    這樣的人,是不可能身懷十兩銀子的巨款的。

    所以,當捕快在他的身上搜到錢後,才如此肯定,就是他盜了人家的財務。

    在外人看來,他窮途末路,行竊也在情理之中。可雲歌卻覺著,此處蹊蹺甚多。

    若非得去盜竊,他大可以在晚上的時候,偷偷摸到客人的房中,或者直接到櫃台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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