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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老故事,新想法(4)


    文人不著政治書


    一提到政治思想,現在所謂的“自由主義”,“民主理論”,“民族主義”,這些時髦的詞匯都來自西方。而西方人最喜歡的“主權”,似乎和我們“八字不合”,這一點錢穆也詳細地討論過。主要是中國人講政治,喜歡講責任和道德,而很少討論到主權之類的概念。從整個政治發展史來,一些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政治理論書,也都來自西方,而我們的曆史上,很少有純粹的政治理論書留下來,這是為什麽呢?


    錢穆,這是因為中國的曆史演進和西方有所不同。我們讀希臘史,柏拉圖、亞裏士多德都有他們一套政治思想寫在書上,但他們在政治上並沒有辦多少實事。


    柏拉圖的政治代表作是《理想國》,其中,柏拉圖設計了一幅正義之邦的圖景:站在城中高處能將全國盡收眼底,國人彼此麵識。他將理想國中的公民分為治國者、武士、勞動者3個等級,分別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3種品性。統治者依靠自己的哲學智慧和道德力量統治國家;武士們輔助治國,用忠誠和勇敢保衛國家的安全;勞動者則為全國提供物質生活資料。柏拉圖甚至設想在建國之初就把所有10歲以上的人遣送出國,因為他們已受到舊文化的熏染,難以改變。全體公民從兒童時代開始就要接受音樂、體育、數學到哲學的終身教育。教育內容要經嚴格選擇,荷馬、赫西俄德的史詩以及悲劇詩人們的作品,一律不準傳入國境,因為它們會毒害青年的心靈。


    而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的《政治學》,對100多個城邦政製分析比較,認為人是然的政治動物。他城邦是至高而廣涵的一種社會團體,批駁取消私有財產和家庭的主張,評析當時的各種政製。提出以中產階級為主體的共和政體是最穩定的政體等。《政治學》被公認為西方傳統政治學的開創之作。它所建立的體係和一係列政治觀點,對西方政治思想的發展產生過深遠影響。


    可以看出,這兩位政治理論家的著作,都帶有很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將10歲以上的人全部驅逐出境,建立一個思想全新的國家,這顯然是難於操作的。而我們曆史的政治家則不是如此。


    譬如最早的政治家周公,他也有一套政治思想,然而沒有著作,曆史上沒有一部周公的政治理論書。而流傳到今的《尚書》中的《西周書》,錢穆提到過這是整個《尚書》中最可信的部分,其中就包含了周公的政治思想和理論。


    近代的中國人,往往中國沒有成套的政治理論,沒有大的政治思想家,因此認為中國的傳統政治不行。在中國以往著作裏,很少有專講政治理論的書,也很少專以政治思想而成名的人物。這並不是中國人對政治無理論、無思想。因為中國的讀書人多半做了官,他們對政治上的理論和思想,可在實際政治中表現,用不著憑空著書,脫離現實,來完成書本上的一套空理論。


    錢穆的觀點,認為中國的政治理論,早和現實政治融化合一了。比如皇帝和宰相分權、仕途必經察舉和考試、田租力求減輕、商業資本要加以節製、國民兵役要到二十三歲才開始……這些曆來的政治方針,就體現著文人的政治理想。


    曆代的大政治家中,文人與政治結合得最典型的要數南宋的王安石王荊公。由於深得神宗賞識,王安石很快由參知政事升任為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進行變法。


    王安石重視理財,大力發展生產,他不讚成國家過多地幹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變法派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他科舉、學校教育製度也進行了改革,並且親自著手編寫了新的教材。但是王安石的變法,最終還是在保守派的圍攻之中失敗了,兩次罷相之後,王安石鬱然病逝。


    王安石是一個文人政客的典型,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但是他留給後世的,是一係列的詩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身份。他的《上仁皇帝言事書》、《答司馬諫議書》中,以及他撰寫的《周禮義》、《書義》、《詩義》中,都有他的政治思想。但是他卻沒有寫過一本《論改革》之類的政治理論書。


    中國曆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通典》中,第一項製度是“食貨”,第二項是“選舉”,第三項是“官職”。隻從這三項製度來講中國的政治理論,已可講得很扼要,很透徹。所以,中國雖然沒有純理論的政治書,卻實在是一個政治高度發達的國家。


    曆史注腳:


    周公講政治


    周公隻講文王不講武王,武王用兵得了下,而周公反而不講他,這裏便體現了周公在政治上看重“文治”,不看重“武功”,重“德”更重過“事”。周公製禮,主要在祭文王。因文王有功德,在《詩經·大雅》中,文王的功德就被反複讚頌。周公講了文王,還講後稷、公劉。在《論語》中,也是稱文王比武王偉大,孔子是理解周公的用意的,也抱有同樣的政治主張。


    《尚書》


    曆史的疑問,需要有曆史資料才能迴答。《尚書》是一部將上古曆史文件和古代事跡匯編在一起的書,其中保存了商周、特別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


    《尚書》也被文學史家稱為我國最早的散文總集,和《詩經》的文體並列。但在它的散文中,絕大部分是當時官府處理國家大事的公務文書,也有對美德的褒揚稱頌等。《尚書》所錄,為虞、夏、商、周各代典、謨、訓、誥、誓、命等文獻。其中虞、夏及商代部分文獻是據傳聞而寫成,不盡可靠。


    恰是一個太講法的社會


    我們曆來倡導的是“以德治國”,直到近代,西學東漸,我們開始講究以法治國。作為一個人情大國,似乎我們很少講法,也不太看重法律。但是錢穆認為,我們並不是一個不講法的國家,恰恰是一個有著古老的講法曆史的國家。


    例如,宋太祖趙匡胤開國之初,恰逢三個宰相相繼去職,太祖欲派趙普為宰相,但正常的程序,皇帝詔敕一定要經宰相副署,而此刻舊宰相既已全體去職,一時找不到副署人。宋太祖召集群臣會商辦法,當時有人獻議:“唐代皇帝曾有一次下敕未經宰相副署,是在甘露事變時,當時前宰相已死,皇帝臨時封派宰相,就由尚書仆射參知政事來蓋印。現在我們可以仿唐代的方式來辦理”。但同時就有人反對,“唐代甘露事變用這種方式,是因為亂時,隻好變通權宜出這樣的辦法。如今大宋升平,不能相唐代亂世那樣。”就這樣,再三商討,還是決定由當時開封府尹副署蓋印。


    當時宋都設在開封,開封府尹等於國民政府建都南京時的南京市長。當時的開封府尹是趙匡義,是宋太祖的嫡親胞弟,也是後來的宋太宗;他蓋了印,才算完備了這一詔敕的法定手續。根據這一點看,中國過去的政治,不能一切全由皇帝專製,全無半點法律的精神。它也自有製度,自有法律,並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誌來決定一切。類似於這樣的事情,曆史上並不少見。


    又比如,在明代,皇帝有內閣做參謀,但是內閣並不是真正的宰相,隻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明代有名的內閣大學士張居正,曾是神宗萬曆皇帝的老師,等神宗登基之後,張居正是當朝皇帝老師,又是內閣大學士,所以權傾朝野。當時皇帝隻有十來歲,少不經事,所以國家上下的很多事情,都由張居正來打理。


    然而張居正也見不到他的學生神宗的麵,大學士照政製論,無法主持政令。於是張居正隻有同司禮監的太監往來,才能施展抱負,策動當時的政事。當時朝臣都反對張居正,他既然不是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就不該弄權專政。


    這些人對他的批評可謂到了要害。當時,尚書六部才是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他們隻須聽命於皇帝,並不用聽命於內閣。假如內閣和六部發生了意見,六部完全可以: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該管我們的事。從正統的觀念來,不該管的事而管,不該攬的權而攬,這就是權臣,而非大臣。


    而明代的製度,根本沒有一個正式的宰相。明太祖在洪武年間就把宰相胡惟庸殺了,也不許後人立宰相。當時的六部尚書和七卿九卿,才是名正言順的大臣。反對張居正的人,他們認為部院分理國事,理當受皇帝節製,張居正做內閣大學士,隻是皇帝私人顧問,不該借著這一點關係正式出麵來幹涉部院,那是越權。


    張居正要各衙門奏章公事每樣備兩份,一份送內閣,一份送六科給事中。但是內閣不像六部的給事中,是無權過問奏章的,張居正的做法動機雖好,還是犯了當時的法,所以很多人不服他。當時有人反對張居正,張居正隻有向皇帝去辭職,他他“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這幾句話,正明了他自己也覺得自己的身份尷尬。


    又比方明清兩代的師爺,他們經手一切文書簿籍、例案掌故,於是趁機操縱這些來束縛他們的上司。就算長官賢明,也無奈他們何。錢穆,這是法律製度的病,而不是人的病。


    現代都中國人不講法,在錢穆的眼中,中國政治的傳統毛病卻恰恰就在太講法,什麽事都依法辦。孔子的“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政令不行”,這其中的“名”就是一種法律認可的名義。我們往往太講究這種名正言順,而誤了事情。


    曆史注腳:


    權臣與弄臣


    權臣弄權與大臣當權,在中國傳統政治觀點上是大有分別的。大臣是在當時的製度上有他正當的地位,受到製度的保護。在中國傳統製度下,宰相可以過問任何事情,假如他不問事,不當權,這就是他的失職,是無能。但是若非宰相,而問事攬權,就是奸臣、權臣。權臣弄權,這是違反國法的,也是違反政治上的傳統道德的。


    諸子百家的法律思想


    儒家強調主要依靠道德、禮儀教化手段並由聖君、賢臣來治理國家,法律(刑罰)隻能作為輔助手段。主張“德治”、“禮治”或“人治”,反對“法治”,實行“德主刑輔”。


    以老子和莊子為代表的道家,認為國家應實行“無為而治”,他們既反對儒家的“人治”,也反對法家的“法治”,提倡以道為核心的自然法則。“人法地,地法,法道,道法自然。”


    以墨翟為代表的墨家所講的法是包括法律、道德等所有規範,他們從“兼相愛,交相利”,即從人們互愛互利的社會信念出發,主張以“的意誌”作為法的根源,以為法,順法而行。應重視生產和節約,才能抑製犯罪;要求選拔賢才公正執法。


    由商鞅、韓非等人為代表的法家提出與儒家相反的法家思想,他們強調法律及其強製作用,而輕視聖賢或道德感化作用,即主張“法治”。那時法家所主張的“法治”,是以加強君主專製和嚴刑峻罰為基礎的,不同於西方17~18世紀反封建專製、反酷刑的法治。


    三曆史第一冤案:“封建專製”


    並不存在的“封建”


    要翻案,錢穆為中國曆史所翻的最大一案,莫過於他否認中國的傳統政治,是君主專製。他自稱“作者將不憚反覆對此問題作辯護”。的確,無論是在他的《國史大綱》、《曆代政治得失》、《國史新論》當中,還是在他其他散文、演講稿中,他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大聲聲稱,中國並不是一個有兩千年封建帝製的國家。


    秦朝以後中國的傳統政治,保留了一個君職與臣職的劃分,可以就是王室與政府的劃分。在漢代,內朝指王室,外朝指政府。全國財政收入,屬於大司農的歸政府,屬於少府的歸王室,這一劃分,曆代大體都保持了。宰相是政府領袖,中國傳統政治內宰相的地位和職權,便表示皇權不是獨大的。


    就西漢來,皇帝的秘書處“尚書”隻有四員,但宰相的秘書處卻有十三個部門,這十三個部分組織龐大,全國一切行政,都在宰相的掌管之下。後代尚書六部二十四司,在此十三曹中都已包括。每一曹的職權,幾乎與後代的專部大臣一樣。但他們俸祿很低,隻有百石,還不及一個縣長。


    這十三曹的長官,並不是政府的正式官,他們相當於封建時代所謂的陪臣,但他們在當時的威望極高。上自各部部長及省主席,下及社會賢達,都可由宰相自由聘任。宰相的權力如此大,自然也就有很多人願意給宰相當個陪臣了。官職吏職,在當時觀念上,也並無高下清濁之分。


    據《通典》載,漢代宰相府不設門鈴門鼓之類的東西,表示相府對社會開放,人人有事,便可直接到相府去。相傳有某宰相,他曾有一個名叫宜祿的門衛,後來人民到相府,就隻喊一聲宜祿,便可以引見宰相,明自己的事情。


    到唐代,宰相的職權更是劃分得明白。全國最高政令,名義上由皇帝頒發,在法理上,則全由宰相擬定。最高議事機關稱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須用皇帝詔書名義頒布的,事先由政事堂開會議決,送進皇宮皇帝同意,然後由政事堂蓋印發下。如果沒有政事堂的蓋印,就算不得詔書,在法律上沒有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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