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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曆史需要細看(3)


    我國現行的兵役製度


    1984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兵役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役製為主體的義務兵與誌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製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義務,超期服現役滿5年的義務兵,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改為誌願兵,繼續服現役。


    二驕傲麵孔下的唐患


    唐相:從領袖製到委員製


    政府與皇室的職責劃分,從漢以來就形成了,皇位世襲也沒有大的變化,隻是劉家換了李家。但就政府來,還是有很大的變化,比如“相權”的變化,以及由此引發出來的一係列政府格局的變化。錢穆唐代政府和漢代之不同,在漢宰相是采用“領袖製”的,而唐代宰相則采用“委員製”。


    漢代的宰相前麵已經過,由他一人來掌握皇宮內外的行政大權,遇有大的政事,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也開個大會。而唐代則把漢代的相權分給了幾個部門,由多人共同負責,凡事經各部門會議商定。漢代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權,副宰相禦史大夫掌握的是監察權,而唐代宰相共有三個衙門,當時稱為“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這三省的職權加起來,才等於一個漢朝的宰相,監察權另外。


    從字麵上講,中書有“中”字,依官名是在內廷管理文件的意思,主管叫做中書令;門下省主管叫做侍中,在宮中侍奉皇帝;尚書本是皇宮內廷秘書,主管叫做尚書令。這三個官,原先本都是在內廷的,到唐代,由內廷官一變而為外朝的執政官,和以前的性質完全不同了。唐官階分為九品,一、二品官都是不負實際行政責任的元老,三品以下才是實際管事兒的官。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這三省的主管都是三品。


    唐朝的一切政令,都有一個流水程序。首先是中書省發出政府的所有最高命令。所謂最高命令,是以皇帝的名義頒布的詔書,實際上這並不是皇帝寫的,而由中書省擬定。在中書省,中書令為正長官外,中書侍郎為副長官,中書侍郎之下,還有七八名中書舍人。中書舍人官位不高,但中書發布的命令,多由他們擬撰。他們通常獨立撰稿,然後再由中書令或中書侍郎選定一稿,補充修潤,成為正式詔書,然後再呈送皇帝批閱,書上“敕”字,成為皇帝的命令,傳達門下省。門下省的主管侍中及副長官侍郎,接獲詔書後,首先要進行複核。在門下省侍中、侍郎之下,還有幾個“給事中”。給事中官位不高,但參與討論詔書。如果門下省不同意詔書上的意見,可以將原詔書批注送還,稱為“塗歸”。按照今的話來,門下省所掌的是一種副署權。每一命令都需要門下省副署,才能生效。中書定旨、門下複審手續完成後,最後送到尚書省執行,尚書省無權過問詔書的內容。


    如果門下省將中書省擬的詔書塗歸封還,那麽皇帝畫的“敕”就等於白畫了。為了防止這種事情,唐朝便規定,遇到要下詔敕的稿子,先由門下省和中書省聯席會議,會議的場所稱為“政事堂”。原先政事堂常在門下省,後來又改在中書省,玄宗時改名中書門下。會議時,中書門下兩個部門的正副級幹部都要出席,尚書省長官不出席。也因此在唐代,中書門下才稱得上真宰相。


    除三省的長官外,也有其他官員官位雖低而早負時望,有參知機務或同三品平章事等職銜的,也可以參與政事堂會議。這樣的一個政事堂是國家的最高機構。但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加蓋“中書門下之印”,然後再送尚書省執行。沒有“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認為是違法的,故“不經鳳閣鸞台,何得為敕”(中書省武則改稱鳳閣,門下省武則改稱鸞台)。


    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多時有十幾人,最少的時候隻有兩人,即中書令和門下侍中。開會時有一主席,稱為“執筆”。由他綜合記錄,主席輪流充任。有時一人輪十,有時一人輪一。大家的意見,由他綜合記錄,最後決定文字。這是唐代宰相一職,錢穆是“在采用委員製中的首席來代替領袖製的一種運用與安排。


    曆史注腳;


    真假宰相


    唐太宗李世民在未登基前,曾做過尚書令。等他即位之後,朝臣沒有人敢再當尚書令,因此尚書省尚書令常虛置,僅有尚書左仆射(音葉)及右仆射。尚書左右仆射如果有兼職,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機務”等,就要出席政事堂會議,獲得真宰相的身份。一般尚書仆射都身兼數職,所以三省全是真宰相。開元以後,尚書仆射不再出席政事堂了,他們隻有執行命令之權,無發布命令及參與決定命令之權,也不是真宰相。


    鳳閣鸞台


    “不經鳳閣鸞台何為敕”,是劉禕之批評武則的話,劉禕之因此遭了殺身之禍。武則以下的唐中宗,也不經兩省而徑自封拜官職。但中宗到底心怯,所以他裝置詔敕的封袋,不按照常式封發,而改用斜封;也不敢用朱筆書“敕”,而改用墨筆。當時稱為“斜封墨敕”。表示此項命令未經中書門下兩省,而要請下行機關馬虎承認。當時唐中宗私下封的官,被當時的人稱為“斜封官”,為一般人所看不起。


    “六部”,政治史上的一大進步


    我們都知道唐代采用“三省六部製”,完了“三省”,我們要接著看“六部”。


    國家的一切最高政令,經政事堂會議決定後,便送到尚書省執行。尚書省是政府裏最高行政機構,分為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這項六部製度,從唐代傳到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千多年,期間隻有六部的次序略有改動,再無更大的變化。


    唐開始設六部時,順序是吏、禮、兵、民(戶部)、刑、工,唐太宗時改為吏、禮、民(戶)、兵、刑、工,宋初的次序是吏、兵、刑、民(戶)、工、禮,宋神宗王安石變法,其次序為吏、戶、禮、兵、刑、工,這個次序遂為以後所沿襲。


    錢穆拿六部製度同漢代的九卿相比,認為六部已經有了很大進步。


    唐代中央政府組織中最龐大的機構要數尚書省,總辦公廳稱作“都堂”,兩旁為左右兩廂,吏、戶、禮三部在左,兵、刑、工三部在右。由左右仆射分領。每個部又分四司,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的第一司為本司,如吏部第一司為吏部司;其餘各司另有名稱。尚書省六部的主管上午在都堂集體辦公,下午各歸各的本部辦公。如有兼職“參知機務”或“同平章事”的,可以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會議。


    吏部主管文職官員,官員的品級和選擇、政績的考核遷貶、以及封授策賞的典禮,都由吏部負責。唐朝時候,五品以上的官員由宰相任命,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的官員就全由吏部來調度。吏部的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如果要複名複姓,就需要稽勳司來辦理。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祿及一切財政事宜,屬於肥差。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各司除管理考核本省的錢糧外,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清還設有專管八旗事務的戶部機構。管理鑄錢的錢法堂和寶泉局、管理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這些都屬於戶部。


    禮部負責典禮事務和教育方麵。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藩屬和外國之往來都是禮部的事情。明清的禮部下屬四司相同,科舉考試屬於其中的儀製清吏司來管。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負責鑄造皇帝寶印和內外官員印信。接待藩屬和外賓、翻譯等事由禮部下的會同四譯館負責。


    兵部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其中,武官的品級考核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與文官不在一個係統。文官由吏部管,武官由兵部管。清代全國的郵政事業也屬於兵部。


    刑部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審核刑名,與明清時期的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製”。刑部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的刑名案件,凡是死刑都要經過刑部。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也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江蘇、安徽四司。清代更加具體:督捕旗人逃亡有督捕司,考核秋審、朝審各案有秋審處,遇到赦減有減等處,管理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的有提牢廳,審理中的案件所涉及的贓款、本部現銀和堂印的是贓罰庫,修訂法律有律例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但凡全國的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都是工部分內的事情。


    宋承唐製,設三省六部。但北宋前期,三省六部的主要職權都轉移到了其他機構,三省六部的長官也都隻作為寄祿官銜,並沒有什麽實際的權力,三省六部製名存實亡。宋神宗時期,王安石變法,力圖恢複唐初的三省六部規模。變法失敗後,改為三省共同議事,南宋時幹脆三省合一,六部的二十四司也被省並。遼代南麵官係統中,設三省六部同於宋製。金、元、明隻設一省六部。明洪武十三年,中書省的權力歸於六部,從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製。光緒二十七年,清政府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這是六部之外增設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設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設學部及巡警部。六部之製逐漸變化。


    錢穆大力肯定六部製度,主要就是因為其中體現了古代人的政治才幹。如此分工明確、相互協調,在西方是近代才有的事情,但是在我國唐朝就已經開始了,不能不是我們中國人的驕傲。


    曆史注腳:


    六部與九卿


    六部相對於九卿進步,比如漢代九卿中的“光祿勳”,從官名本義上來,等於是皇帝的門房,有宮廷私職的味道。唐代正名為吏部,掌管人事;漢代管理軍事的“衛尉”,也還是宮廷的守衛之意,唐代稱為兵部;“太常卿”本指皇家的祭祀,唐代改為禮部。


    我國現在的六部委


    刑事訴訟法中涉及到的六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而常見的六部委是對具體工作具體事務而言的,而不是單單的固定概念。如“六部委在人民大會堂隆重啟動陽光工程”,這裏的六部委指的是農業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設部;又如“六部委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這裏六部委則指國家測繪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商務部、海關總署、外交部。“六部委聯手整治涉毒娛樂場所”六部委指中宣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所以這個概念和三省六部是不一樣的。


    藩鎮:大國的腫瘤


    唐代的政治,逐漸內重而外輕,雖然中央大臣比漢朝要更像樣些,但地方長官沒有漢朝做得好。


    唐最低一級與漢代一樣為“縣”,玄宗時,全國有一千五百七十三個縣,比漢代多兩百多。唐縣分上、中、下三等,六千戶以上為上縣,六千戶以下三千戶以上為中縣,三千戶以下為下縣。漢縣僅分兩級,萬戶以上為大縣,其主管稱令;萬戶以下為二級縣,其主管稱長。唐代的縣比漢縣。縣以上為“州”,與漢“郡”基本上同級,刺史是地方高級行政首長。唐代的州也分上、中、下三級,十萬戶以上為上州,二萬戶以上為中州,二萬戶以下為下州。漢郡戶口在百萬以上的不少,可見唐代地方長官的職權比重,比漢代差遜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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