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條重光給諸北條大佬介紹石見銀山的開發方案,重點如下:
一、計劃聘請明人的專家、技工共一百員,采納明人技術去開采銀礦,明人傳授技術,計劃一聘三年,三年後雙方協商是否續聘。
二、雇傭五百名明人武士,負責石見銀山的保衛工作,他們隻負責保衛銀山,不參與東瀛國內的爭鬥,同樣是三年為期。
三、所聘請的明人一概按照他們國內收入的二倍支付酬金。
四、明國占股十分之一,每年支付純利潤的十分之一給明國,有效期為五年,之後再協商是否續約。
五、明國投資大田(石見銀山所在地)擴建海港,允許明人在大田購置房地產,建立住宅和倉庫,有效期為二十年。
……
結果,這份開發方案受到了北條重進的猛烈批駁,北條重進指責他道:“這銀礦開采是必賺的,你居然敢給明人十分之一的股份,這是出賣北條家的利益!我們的技術不行嗎?要用到明人的技術?還要雇傭五百名明人武士,你這純屬看不起我們的武士!”
北條重進大聲嚷嚷,聲浪震動屋梁上的灰塵掉落,他怒吼道:“明人自己都有話說‘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你居然同意讓明國五百武士進駐大田,萬一禍起蕭牆,你就是北條家的大罪人!”
他咬文嚼字,用中華典故說得很溜啊,而北條諸人也聽得懂,他冷笑道:“允許明人在大田購置房地產,這是賣國行為!隻怕有人會來‘天誅國賊’了!”
之所以北條重進如此激烈的態度,那是他感受到地位受到重大威脅,大家同輩,本來北條重光被外放到鳥不拉及的地方,表明他是個邊緣人物,而北條重進在中樞受到了重用,有更多的機會上位。
北條重光和明人合作開發銀山,誠如北條重進所言礦開采是必賺的,北條重光為北條家立下大功勞,將來迴到中樞,有可能地位勝過北條重進。
因此北條重進就得挑刺,不讓他全功,亦即是內部拆台,不過北條重進說得也是道理。東瀛是個窮鬼國家,資源有限,自然條件惡劣,他們生產力非常低落。沒有先進的農業生產。古代時候的東瀛窮得要命,因此錙銖必較是北條家一門眾和東瀛國人眾的品性(注1),並不為過。
再有東瀛是個封閉守舊的國家,國人普遍保守,對外來人員非常警惕,北條重光居然同意外國駐軍,還開放港口給外國,北條重進所言的“天誅國賊”絕非虛言,還會連累到北條家受到上下的指責,不是說笑的。
對於小兒輩們的爭鬥,北條政村、北條長歡心知肚明,北條政村問北條重光道:“你有什麽可以辯解的?”
北條重光向北條政村鞠了一躬,解釋開來。
“明人看重銀子的穩定生產,需要大量的銀子他們國內,因此他們願意向我們傳授經驗與技術,他們對於我們國土和銀礦,並不看中,畢竟,他們富得很!”北條重光如是說理由充足,北條政村點頭認可。
隔海的那個大鄰居確實富,北條政村派出到那裏的探子說他們的東南沿海、長江一線地區,民眾皆穿絲衣,更不用說貴族上層。
這是個什麽概念?
在東瀛,隻有貴族才可以穿絲衣,而在中國的廣州,熱天時那些販夫走卒,穿的就是絲衣。
無它,絲綢產出太多了!
誠然,絲衣也分上下等,販夫走卒穿的絲衣肯定不會好,可絲衣就是絲衣。
他們吃肉是常事,甚至於應天府、廣州、成都和江陵府地區新出現了一種吃肉的“自助餐”餐食模式,亦即是你付錢後,就可以把肉類吃個飽!
這在東瀛簡直不可想象,哪怕是上層貴族,普遍也是骨格清奇,弱質纖纖,少有三高疾病。
吃肉太少了!
所以哪怕是座銀山,北條重光說明人看不起,諸北條認為他說得有理。
既然有理,則明人在此駐軍、開發港口等,實質是為了保證銀子生產,對東瀛並無威脅。
北條重光向大家指出他所慮者為一旦石見銀山開發的事情傳出來,必將招惹各方勢力的覬覦,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會想方設方破壞石見銀山的生產,著重攻擊石見銀山,而北條家則有可能投鼠忌器,所以,引進明人武士保衛銀山是很有必要的,誰敢動礦山,明人就打誰,必須要讓明人與北條家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
“明人武士非常強大……”北條重光把他進京時遇劫,明人武士輕易擊潰盜賊的事情說出來,認為他們戰鬥力強,裝備精良,完全可以保衛石見銀山。
他揶揄道:“明人公正,講信用,有能力,我們外防敵人,內防家賊,我覺得,明人更為穩妥!”
北條重光幽幽地引用中華典故道:“有時,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啊!”
這無疑是在說北條重進有可能背後使出齷齪手段來破壞銀山的生產,讓北條重進不爽地道:“你敢懷疑北條家一門眾的忠誠,你當自盡以謝一門眾!”
說歸說,北條重光當然不可能自盡,他的辯解讓諸北條深思,北條政村表示道:“茲事體大,我要向家主(北條長時)報告。”
說是這麽說,實際上北條政村還要向北條家真正的大佬,在最明寺出家但繼續執掌天下大權的北條時賴報告。
半個月後,在京都遊山玩水,抱著瀛女幾乎忘記自己姓什麽的明國使節高振文得到了北條家的迴複:“完全同意貴我雙方的石見銀山的開發方案,不過要秘密簽約,不公開條約,明人的活動也僅限於石見銀山和大田港,隻為確保銀礦生產,不得參與東瀛國內事務。”
高振文大喜道:“甚好!”
公元1260年7月12日,大明與東瀛簽訂《石見銀山開發秘約》,即時開始了石見銀山的開發工作,當年產出價值八萬貫的銀子,次年升到二十萬貫,這些銀子中的大部分,通過貿易交換後,都流入了大明!
……
注1:一門眾在古代日本指同一家庭或是同一家族(的人)。說白了就是一家人。凡屬本家族的都是一門眾,包括主家、分家以及入贅進來的女婿。
國人眾:從鐮倉時代開始,特別是當幕府權威減弱時,“國人眾“開始特指那些以本地領主為中心,形成相對獨立勢力的武士團體。這些勢力為了追求自治權和對抗高級領主、幕府、守護大名的力量。
一、計劃聘請明人的專家、技工共一百員,采納明人技術去開采銀礦,明人傳授技術,計劃一聘三年,三年後雙方協商是否續聘。
二、雇傭五百名明人武士,負責石見銀山的保衛工作,他們隻負責保衛銀山,不參與東瀛國內的爭鬥,同樣是三年為期。
三、所聘請的明人一概按照他們國內收入的二倍支付酬金。
四、明國占股十分之一,每年支付純利潤的十分之一給明國,有效期為五年,之後再協商是否續約。
五、明國投資大田(石見銀山所在地)擴建海港,允許明人在大田購置房地產,建立住宅和倉庫,有效期為二十年。
……
結果,這份開發方案受到了北條重進的猛烈批駁,北條重進指責他道:“這銀礦開采是必賺的,你居然敢給明人十分之一的股份,這是出賣北條家的利益!我們的技術不行嗎?要用到明人的技術?還要雇傭五百名明人武士,你這純屬看不起我們的武士!”
北條重進大聲嚷嚷,聲浪震動屋梁上的灰塵掉落,他怒吼道:“明人自己都有話說‘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你居然同意讓明國五百武士進駐大田,萬一禍起蕭牆,你就是北條家的大罪人!”
他咬文嚼字,用中華典故說得很溜啊,而北條諸人也聽得懂,他冷笑道:“允許明人在大田購置房地產,這是賣國行為!隻怕有人會來‘天誅國賊’了!”
之所以北條重進如此激烈的態度,那是他感受到地位受到重大威脅,大家同輩,本來北條重光被外放到鳥不拉及的地方,表明他是個邊緣人物,而北條重進在中樞受到了重用,有更多的機會上位。
北條重光和明人合作開發銀山,誠如北條重進所言礦開采是必賺的,北條重光為北條家立下大功勞,將來迴到中樞,有可能地位勝過北條重進。
因此北條重進就得挑刺,不讓他全功,亦即是內部拆台,不過北條重進說得也是道理。東瀛是個窮鬼國家,資源有限,自然條件惡劣,他們生產力非常低落。沒有先進的農業生產。古代時候的東瀛窮得要命,因此錙銖必較是北條家一門眾和東瀛國人眾的品性(注1),並不為過。
再有東瀛是個封閉守舊的國家,國人普遍保守,對外來人員非常警惕,北條重光居然同意外國駐軍,還開放港口給外國,北條重進所言的“天誅國賊”絕非虛言,還會連累到北條家受到上下的指責,不是說笑的。
對於小兒輩們的爭鬥,北條政村、北條長歡心知肚明,北條政村問北條重光道:“你有什麽可以辯解的?”
北條重光向北條政村鞠了一躬,解釋開來。
“明人看重銀子的穩定生產,需要大量的銀子他們國內,因此他們願意向我們傳授經驗與技術,他們對於我們國土和銀礦,並不看中,畢竟,他們富得很!”北條重光如是說理由充足,北條政村點頭認可。
隔海的那個大鄰居確實富,北條政村派出到那裏的探子說他們的東南沿海、長江一線地區,民眾皆穿絲衣,更不用說貴族上層。
這是個什麽概念?
在東瀛,隻有貴族才可以穿絲衣,而在中國的廣州,熱天時那些販夫走卒,穿的就是絲衣。
無它,絲綢產出太多了!
誠然,絲衣也分上下等,販夫走卒穿的絲衣肯定不會好,可絲衣就是絲衣。
他們吃肉是常事,甚至於應天府、廣州、成都和江陵府地區新出現了一種吃肉的“自助餐”餐食模式,亦即是你付錢後,就可以把肉類吃個飽!
這在東瀛簡直不可想象,哪怕是上層貴族,普遍也是骨格清奇,弱質纖纖,少有三高疾病。
吃肉太少了!
所以哪怕是座銀山,北條重光說明人看不起,諸北條認為他說得有理。
既然有理,則明人在此駐軍、開發港口等,實質是為了保證銀子生產,對東瀛並無威脅。
北條重光向大家指出他所慮者為一旦石見銀山開發的事情傳出來,必將招惹各方勢力的覬覦,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會想方設方破壞石見銀山的生產,著重攻擊石見銀山,而北條家則有可能投鼠忌器,所以,引進明人武士保衛銀山是很有必要的,誰敢動礦山,明人就打誰,必須要讓明人與北條家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
“明人武士非常強大……”北條重光把他進京時遇劫,明人武士輕易擊潰盜賊的事情說出來,認為他們戰鬥力強,裝備精良,完全可以保衛石見銀山。
他揶揄道:“明人公正,講信用,有能力,我們外防敵人,內防家賊,我覺得,明人更為穩妥!”
北條重光幽幽地引用中華典故道:“有時,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啊!”
這無疑是在說北條重進有可能背後使出齷齪手段來破壞銀山的生產,讓北條重進不爽地道:“你敢懷疑北條家一門眾的忠誠,你當自盡以謝一門眾!”
說歸說,北條重光當然不可能自盡,他的辯解讓諸北條深思,北條政村表示道:“茲事體大,我要向家主(北條長時)報告。”
說是這麽說,實際上北條政村還要向北條家真正的大佬,在最明寺出家但繼續執掌天下大權的北條時賴報告。
半個月後,在京都遊山玩水,抱著瀛女幾乎忘記自己姓什麽的明國使節高振文得到了北條家的迴複:“完全同意貴我雙方的石見銀山的開發方案,不過要秘密簽約,不公開條約,明人的活動也僅限於石見銀山和大田港,隻為確保銀礦生產,不得參與東瀛國內事務。”
高振文大喜道:“甚好!”
公元1260年7月12日,大明與東瀛簽訂《石見銀山開發秘約》,即時開始了石見銀山的開發工作,當年產出價值八萬貫的銀子,次年升到二十萬貫,這些銀子中的大部分,通過貿易交換後,都流入了大明!
……
注1:一門眾在古代日本指同一家庭或是同一家族(的人)。說白了就是一家人。凡屬本家族的都是一門眾,包括主家、分家以及入贅進來的女婿。
國人眾:從鐮倉時代開始,特別是當幕府權威減弱時,“國人眾“開始特指那些以本地領主為中心,形成相對獨立勢力的武士團體。這些勢力為了追求自治權和對抗高級領主、幕府、守護大名的力量。